你需要自己買快篩試劑嗎?
今天我不談法規的問題
我今天想來談談從科學的角度出發你到底需不需要
董老師這篇文章寫的很棒
淺顯易懂
有學過生物統計學的來複習一下吧
沒有學過的大家也可以來看看熱鬧
特別徵詢過老師的同意
將原文轉載至此
但為了希望讓更多的人看到所以我不直接用分享的而做轉載
請多包涵
原文在此👇👇👇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2089426441/posts/4082960111783596/?d=n
先說我自己想告訴你的話吧👇👇👇
我現在不建議一般人自行買來篩檢
尤其你自己是沒有症狀無接觸史或在低風險的區域
有可能你是為了買安心結果出來嚇死你自己反而必須去篩檢站做確認人擠人反而增加感染的風險
而且
你自己採檢我怎麼知道你採檢的方式對不對?
如果你真的有感染結果沒有正確採檢到你會不會很想吐?
如果你採檢結果是沒有的因此讓你喪失戒心很高興的到處趴趴走這不會比較好畢竟你這時候沒有中但是下1秒沒做好防護隨時還是都可能被感染
防疫的作為隨時都會因為狀況不同而隨時改變
但在現階段你自己買來採檢只是為了求心安我覺得真的不適合啦
當然接下來如果狀況有變化我會再隨時跟大家聊聊
簡單口語化再說明一下👇👇👇
如果
你是在高盛行率的地方
這確實是一個很好用的工具
如果你是在低盛行率的地方
10個快篩驗出來陽性結果只有大概三個是真的感染
看到這種結果你可能會想罵髒話
但這就是科學
如果你手上沒有其他確診工具
無誠勿試
但話又說回來
也沒有哪一種確診工具是百分之百準確的
即便目前的黃金標準(golden standard)RT-PCR也是如此
這個輪迴繼續存在
所以真的拜託大家不要聽到普篩就高潮
這絕對不該是政治問題
這是科學問題
誰再來跟我鬼吵這個或是帶風向說也說不聽的我一定不會跟你客氣
再說一次
沒有什麼東西是絕對的好與壞
都要看你怎麼用在什麼時候用
之前就說過了
電擊棒很屌吧
但你會想要隨便用電擊棒打小孩嗎
(先說我不打小孩的😌)
在適當的時間用適當的工具與方法
這是一種藝術
也是科學問題
人家麻豆穿Dolce & Gabbana西裝超帥我穿起來就是俗仔
就醬
原文在此👇❤️👇
=====================
COVID-19快篩試劑為何不適用於低風險率地區?
我想很多人最近都會被"偽陽性"這個名詞搞得昏頭轉向,尤其是羅一鈞副署長說的"低風險地區偽陽性可能高達7成"。好吧! 我現在剛好煮好晚餐把我家那口子的嘴巴塞飽了,有點空閒,就來告訴大家這7成偽陽性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內容有點長,沒興趣的人請直接閃,我主要是要幫我的學生們(醫技系或醫學系)複習一下7月即將面臨的國考啦! 順便貼在FB哩。
只要是檢驗試劑我們一定都會討論到敏感度(sensitivity)和特異性(specificity)。至於臨床端比較重視的是陽性預測值(Positive Predictive Value,PPV)和陰性預測值(Negative Predictive Value,NPV)。這些名詞的定義及計算我整理在下面的第一張圖。所以大家要先清楚定義之後(尤其是陽性預測值PPV),我們再來估算"在低風險區做COVID-19快篩可能的偽陽性機率"。至於目前台灣的COVID-19快篩試劑有TFDA核准上市的廠商有3-4家。以寶齡富錦Vstrip最有名。當然試劑核准一定會經過實驗測試程序,包括多少個陽性檢體及陰性檢體,以估算出試劑的敏感度和特異性。但因為台灣一直沒有疫情發生,因此這些去年早已核准上市的快篩試劑事實上在台灣並無法用於真正的臨床檢體檢驗的評估。直到最近的台灣本土疫情爆發,PCR來不及檢驗,所以COVID-19快篩試劑就緊急派上用場了。至於這些不同廠牌的快篩試劑的準確度(包括特異性敏感度...),我相信CDC不久就會有評估報告了,今天就先別討論。
好吧!進入重點囉! 假如標示著特異性是98%的快篩試劑,意味著"沒有感染且檢驗陰性的機率是98%",也就是說這試劑的偽陽性是2%。但為何還會有羅副署長說的"在低危險區,COVID-19快篩有7成(70%)的偽陽性"呢。2%怎會變成70%呢? 應該很多人會一頭霧水,讓我算給你們看...
如第二張圖,羅副署長說的,假如COVID-19快篩試劑準確性(敏感度和特異性)是98%。(1)在高風險地區(例如萬華)假設盛行率是10%及(2)在低風險地區(例如宜蘭)假設盛行率是1%。現在(1)和(2)分別都有1000個人去做快篩,依照試劑98%的敏感度及98%特異性來計算。我們來算一下分別可能結果:
(1) 在高風險地區(例如萬華)假設盛行率是10%,表示這1000人中100人有感染900人沒感染
有感染(100人) 沒感染(900人)
檢驗陽性 a (98) c (18) a+c (116)
檢驗陰性 b (2) d (882) b+d
a=100x98%=98 b=100-98=2
d=900x98%=882 c=900-882=18
陽性預測值(PPV)=a/a+c=98/98+18=84.5%
=> 偽陽性=1-PPV=15.5%
=> 也就是說高危險區快篩是陽性的約有15%是偽陽性
(2)若在低風險地區(例如宜蘭)假設盛行率是1%,表示這1000個人中有10人有感染990人沒有感染
有感染(10人) 沒感染(990人)
檢驗陽性 a (9.8) c (19.8) a+c (29.6)
檢驗陰性 b (0.2) d (970.2) b+d
a=10x98%=9.8 b=10-9.8=0.2
d=990x98%=970.2 c=990-970.2=19.8
陽性預測值(PPV)=a/a+c=9.8/9.8+19.8=33.1%
=> 偽陽性=1-PPV=66.9%
=> 也就是說低危險區快篩是陽性的約有67%(近7成)是偽陽性
當然一個疫情在各地區的盛行率一定是要在整個疫情結束之後才可以較準確地統計出來。但由以上的計算希望可以幫大家解惑"為何COVID-19快篩試劑不適用於低風險率地區?"
=====================
好的
各位新同學
我們有目錄
要發問前可以先找一下喔👇👇👇👇
導覽目錄在這裡
https://drsu.blog/2017/12/18/super-list/
不然
置頂文也有👇👇👇👇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331422378/posts/192828068971573/?extid=0&d=n
對了
有同學說我寫太多很難找
關於這點我很抱歉
可以善用搜尋功能喔👇👇👇👇
https://drsu.blog/2018/01/01/super180101/
關於基因醫學部落格在這裡👇👇👇
https://sofivagenomicsblog.wordpress.com
「電擊棒 危險」的推薦目錄: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妮妮 Nino175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問卦] 超商櫃檯有可能配備電擊棒嗎? - 看板Gossiping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電擊槍威力強瞬間「5萬伏特」可致人於死 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獨家】電擊棒淪歹徒武器網路購買不設防|三立新聞台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電擊棒屬列管禁販售、持有-民視新聞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自製電擊棒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醫院診所健康懶人包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自製電擊棒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醫院診所健康懶人包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危險物品!M11防身手電LED!電擊棒!一隻1000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臺灣防身用品專賣- 小鋼炮910 威力強大電擊棒 ...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問卦] 警察怎麼不多配一把電擊棒啊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閒聊] 大家車上有放防身武器嗎- 看板TaichungBun - PTT台灣在 ...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問題] 哪裡買電擊棒- 看板Kaohsiung - PTT網頁版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用電擊棒懲罰小孩 - 閒聊板 | Dcard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超強~風水步驚雲真人測試500萬伏特電擊棒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電擊棒 危險 在 [問卦] 有沒有電擊槍的八卦? chromium123 PTT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電擊棒 危險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聞:一位教非洲鼓的女老師在臉書PO「失去自由的9小時」文章和影片,表示22日從台中到桃園市中壢準備上課排練,路上一邊走一邊吃著早餐,8時許突然被警員攔下要她出示證件接受盤查,女老師不服問警員為什麼要盤查,影片可以清楚聽見警員對女老師說「因為你一直看我,憑我的經驗...」,「你(老師)説我蠢」,女老師表示原來「神情緊張」是可以被警察當作盤查身份的理由。
中壢警分局今天上午表示,女老師經過的地方新興路屬於治安要點區,警員巡邏經過的時候會提高警覺,當天警員攔下女老師說他是「管區」沒看過她,請她報身分證字號核,女老師反問理由,後來又說她不是現行犯「你(警員)真的很蠢」辱罵員警,因此以妨害公務依法送辦。
嗯神情緊張真的是盤查理由喔!
很多毒品案件都是這樣破的喔!
警察辦案久了,那個直覺通常很準,
像我這種到警察局都先找報紙的,
走在路上,警察連看都不會看一眼,
當然警察不可能每次都對,
也可能盤查到一般老百姓,
但只要警察盤查過程沒有濫權,
這樣的不方便,
也是全民要維護社會治安的一個成本,
順利的話頂多一兩分鐘,
如果你要跟警察談必要性,
那就是會花比較多時間,
如果你爆粗口的話,那警察就有理由逮捕你,
你失去的時間就不是一兩分鐘,
而是好幾個小時。
當然律師應該是站在弱者這邊,
不過現在人民意識高漲的時代,
誰是弱者還真的不好說呢!
就算人民是弱勢,
我也是建議你用一個比較低成本的方法
去面對這樣的事情,
我不會叫你把事情搞大,
再來找律師,那是沒必要的!
以下是我之前針對類似案件寫的文章,
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變成無警察國家,有比較好嗎?>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在臉書發文,
指稱他只是去超商買個東西,
路上碰到5、6個警察把他叫住要檢查證件,
李永得質問:「台北市何時變成警察國家?太離譜了吧!」。
台北市警方強調當時警員見李只穿拖鞋,
看見警察又快步離去,直覺可能有問題才會上前盤查。
我覺得,
現在台灣的情況,根本與警察國家八竿子打不著,
以其說是警察國家,還不如說是無警察國家,
警察根本就是穿著制服的政府服務員而已,
(遇到麻煩,即使是小事情也要找警察,
警察找自己,即使是天大的事情,也覺得警察在找我麻煩~)
那個制服遇到順民很威風,
遇到刁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根據法律規定,
警察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時,
是可以把你攔下,詢問身分資料,
要求提出身分證,
如果有明顯事實懷疑你有攜帶凶器的話,
是可以檢查身體的,
如果民眾拒絕提供身分資料,
警察可以將之帶回警察局查證,
可以控制你行動3個小時~
不過大法官也對盤查臨檢
做了若干限制(釋字第535號),
第一個,臨檢進行前
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
並出示證件表明其為執行人員之身分。
第二個,臨檢應於"現場"實施,
除非受臨檢人同意或無從確定其身分(民眾拒絕提供身分也算),
不得要求其同行至警察局。
第三個,
除了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
"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另外民眾如果對於警察盤查臨檢有意見,
可以當場表示異議,
警察認為異議有理由,可以停止盤查,
如果警察還是認為應該盤查,
還是可以進行,
但是要給民眾寫異議單,
讓民眾有事後救濟的機會
其實遇到盤查,
我的建議是,就給他身分證,
警察輸入手上的電腦,
確認沒有前科,就會讓你走了,
前後不用兩分鐘,
如果不舒服,
請警察將你的異議寫在文件上交付給你,
上面要記載相關事實,
某警察(編號000)在何年何月何日基於什麼考慮盤查你某某,
你不同意,但是還是接受盤查,並保留異議權利這樣,
當然你也可以下定決心不看電影了,
跟警察耗在警察局三個小時,
不過也要想想,
在你這個良民在車站跟幾個警察對峙的時候,
真正的宵小扒手是不是從旁邊經過了呢?
也許會有網友說,
阿k你不是律師,
怎麼會有這樣威權時代思考模式?
我說:
第一個,
所謂的反抗威權,
是二三十年前那些人冒著生命危險幹的事情,
現在這個時代有什麼威權?
刁難小警察,跟警察嗆聲,動輒訴諸媒體,
不用被關,還可以拍拍屁股走人,是反抗甚麼威權?
我說你還是別往臉上貼金了吧!
第二個,
律師未必要是刺蝟,
難道學了一點法律就可以到處噹人家嗎?
或甚麼事情都要對方拿出法條嗎?不需要吧!
(葉問會隨便找路人打十個嗎?)
重點是律師提供給民眾的,應該是甚麼東西?
是叫民眾變成刺蝟到處惹事嗎?
你惹事,律師就有錢賺,是這樣子嗎?
第三個,
警察職權是維護治安,這個是他的工作,
除非這個警察行動是有針對性的
(比如早就鎖定你,那警察應該是弄拘捕令,
而不是用盤查臨檢逃避檢察官法院的監督),
不然在一般情況下,配合警察盤查,也是法治的一部分,
難道什麼都反抗到底才算知道法治嗎?不是吧!
美國最有人權了,
可是他們的國民遇到警察隨便亂來不配合,
是要挨槍挨電擊棒的,
如果你是冒著挨槍挨電擊棒的風險去反抗警察,
我再來改口,同意你這個人是勇於挑戰威權的!
結語:
當然我們要限制警察的權力過度膨脹,
所以法律上做了很多限制,
可是在這樣公權力不彰甚至有點弱勢的時代,
在執行過程中,
我還是寧可鼓勵警察勇於任事,
而不是鼓勵民眾動輒投訴警察甚至訴諸媒體,
把警察權力限縮至零,
讓你我居住地方變成無警察國家,不見得比較好~
相關法條: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
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
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
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同法第7條第1項: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
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同條第2項: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
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
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
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
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同法第29條第1項: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
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
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電擊棒 危險 在 妮妮 Nino175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時候扣子多發現我會少扣扣子😂
今天下午去醫院檢查🏥
要簽同意書…
我想說是因為很危險嗎🤔
等了好一陣子…
輪到我的時候突然有點緊張…
因為都要躺著…
第一個檢查是用一個很像電擊棒的東西😐
然後手上貼貼片…
再一邊用棒子戳我的手背手臂…
那真的是滿痛的…
就像是電擊的感覺…
第二個檢查是用一個粗針插我的手
然後針會左右動來動去的感覺
感覺我的神經肌肉更痛了😨
接著就像照片那樣打完針要貼一下
其實是醫生說如果會怕或沒辦法忍痛,
那就說不要做這個檢查…
但要知道身體狀況還是得忍耐阿😂
不過這些痛大概是經痛的30%而已…
檢查結果要等下周再回診才知道…
後來檢查完就回公司上班了…
然後今天先休息了😐
好疲倦好沒精神…
我也希望開台還是快快樂樂的給大家看😔
#大家晚安好夢
#訊息跟留言還是沒辦法回太快喔
電擊棒 危險 在 電擊槍威力強瞬間「5萬伏特」可致人於死 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其實現在市面上像是 電擊棒 、電擊槍等較 危險 器材,政府從民國95年就立「電氣警棍管理條例」規範,從去年11月開始禁止門市網路販賣,只有運鈔保全、稽查 ... ... <看更多>
電擊棒 危險 在 【獨家】電擊棒淪歹徒武器網路購買不設防|三立新聞台 的推薦與評價
![影片讀取中](/images/youtube.png)
... 或是網路跟跳蚤市場都買的到,人體只要七、八十伏特就會有痛感,合法 電擊棒 大約2萬5千到20萬伏特都有,屬於高電壓低電流,不會電暈或是致命 危險 , ... ... <看更多>
電擊棒 危險 在 [問卦] 超商櫃檯有可能配備電擊棒嗎?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