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霸 凌 驗傷 在 羅寶鴻 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學校沒教的事】我的孩子被霸凌,可惡,我該...?
😡蝦咪!?我的孩子被霸凌??
還不立馬踢館興師問罪?🔥
敢欺負我孩子是看我沒有?
等等等!!先不要 🖐
面對孩子被排擠被霸凌
氣PUPU是人之常情
➡️但要真的幫助到孩子,
家長的第一步不是驗傷、
不是報案,而是先
#安頓好自己的情緒
#學校沒教的事
🔖邀請親子教育專家
#羅寶鴻老師 ,
分享如何處理孩子在群體裡被孤立、霸凌問題
《上集》
▲家長默契大考驗,老爸老媽的極端差距
▲親師間的互動該如何拿捏?
▲帶著友善態度,稍微積極的與老師互動
▲幼教老師跟小學老師不一樣,不能同樣要求老師
▲孩子長大,爸媽也要跟著孩子長大
▲切忌成為恐龍家長與直升機父母
▲老師有意識到爸媽介入過多也要提醒
▲家長應該主動跟老師反映孩子狀況,老師可能不知道
《下集》
▲遇到孩子被欺負該怎麼辦?
▲了解自己孩子的個性加以陪伴處理
▲孩子4歲左右才會開始發展社會性行為、懂得尊重與界限
▲家長也要記得安頓自己的情緒,才能協助孩子
▲遇到狀況的孩子真的很需要大人幫忙
▲網路霸凌:不理會→截圖蒐證→與老師學校共同處理
🔖孩子面臨同儕與社交困難時,父母和師長如能正向開導與協助,真的是一股很有力的支持力量,期望大家都能有效幫助到孩子,別讓他們獨自面對🙌
Henry羅寶鴻 老師
#任性編 良好親師關係是重要的一步唷
#新北市教育局
#新北學Bar
#學校沒教的事
霸 凌 驗傷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陸元琪更鼓勵大家「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尤其是父母,你們的孩子倘若被霸凌被體罰被傷害,千萬不要害怕,更不要被對方不正確的行為反過來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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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娛樂 #陸元琪
霸 凌 驗傷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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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開學第一個禮拜、台中市的太平國中就傳出疑似霸凌事件。情節是有一名國二學生到校外買便當、遭到一名曾經向他勒索的三年級學長帶人圍毆;被害人家長說孩子的身心都嚴重受創,但是校方卻認為這只是學生一時行為偏差、不算是霸凌。而因為家長堅持提告、警方目前依傷害罪嫌、把涉嫌打人的學生移送法辦。
拿著孩子的驗傷單,被毆打的學生母親聲淚俱下,怎麼也想不到,自己的孩子上週六到校外買便當,居然就被國三學長率眾毆打,旁邊還有好幾名目擊同學袖手旁觀,被打的國二學生母親指控,孩子不但因此聽力受損,身上還有多處淤傷,甚至還被對方家長出言嗆聲
受害的學生家長說,涉嫌打人的國三學生經常翹課,過去有傷人紀錄,是學校頭痛人物,現在交付保護管束中,上學期,他向剛轉來的國二學弟勒索要錢,曾經被老師告誡,沒想到剛開學還是再犯,而校方表示,針對這名學生已經給予記過輔導,但這次又動手傷人,已經請警方介入處理,不過也強調,學生只是一時行為偏差
校方認為,這次事件還不算霸凌,事發第一時間並沒有向上通報,後來教育局得知後才進行了解,但受害學生家屬不能接受校方的說法,堅持要提出告訴,打人的國三學生,目前警方也已經以傷害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