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真的不愛寫這種又臭又長的文章 (中)
時間和篇幅有限姐長話短說
在限制民宿政策發佈後,越來越多民宿主表示不滿
我們聖馬洛有一個民宿社團
管理員投稿到報紙刊登,他提到:
✔️這項法條對已經成立的民宿不公平,因為成立一間民宿背後需要多少心血和成本?所有的努力就這樣瞬間被抹滅
✔️他求見市長3-4次,但未獲得任何回應
✔️市長的副手(有點類似副市長的職位)是連鎖飯店的理事長(Kyriad Hotel)理應不能參與這項法令的推動及投票,但他卻沒有避嫌大力推動這項法令,有利己之嫌
✔️民宿也是有助地方旅遊推廣、促進經濟發展
✔️民宿也是讓遊客有更多選擇,並不是每個人每個家庭、學生都住的起飯店
✔️這項法令迫使房東出走
這篇文章很長,姐就重點說明以上這幾點
#關於姐前一篇開頭提到的會議
這個會議是立法前的表決會議
我們民宿主都不懂,那場會議有市府人員包含市府人員、市府會員、飯店及餐廳業者、反民宿聯盟代表
(市府會員是姐自己的理解,正式名稱我也不知道是什麼,就有點類似市長的助選員,市長當選後可以參與市政活動,我們的朋友就是這個位置的人,住法國的網友知道的話可以在底下留言)
一場大家都能發表意見的會議,唯獨沒有邀請我們任何一個民宿主出席
就算不能參與表決,也至少讓我們發聲
況且我們的民宿代表還曾經求見市長多次
既然砍的是我們的頭,好歹也讓我們說說遺言吧~
這句是我們所有民宿主的心聲
一個法令要執行,一定會受惠一些人,也會影響到一些人,不可能每個人都開心
但這項法令我只有一個感覺:就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
我們也知道聖馬洛小鎮觀光日益增長,民宿也有增多的趨勢
聽市府的朋友說有些民宿主沒有登記案號、沒有繳稅,聽說比例蠻高的
但對於我們這些守法、而且是當成主業經營的人來說
#我們曾經的努力都化成泡沫
喬納酥說:「我們什麼事都照著法令走,但變來變去也是法令、最後也是法令讓我們進退兩難」
這句話是真真切切我們倆的心聲
#其實這條法令還可以有更完善的做法
我們住在聖馬洛2年,在這裡創業5年三天兩頭就要進出聖馬洛,其實遊客並沒有讓我們感到特別困擾,聖馬洛説小也不小,只有重要景點才會有遊客,日常生活並不會被影響太多
古城是聖馬洛最重要的觀光景點,城內很多商家、餐廳,而且緊鄰超長沙灘
就算沒有任何飯店、民宿在此,遊客還是會來到此一遊
雖然聖馬洛確實民宿Airbnb越來越多,政府想要控管
但目前也還沒到泛濫的地步,記得我前一篇說過聖馬洛是近年慢慢開始有知名度,在前幾年高鐵通車巴黎到聖馬洛最快只要2小時,這裡才更加活絡
更何況政府後來要民宿登記案號才能在各大訂房網站上刊登
讓不少怕麻煩的屋主知難而退
在我們看來,這項法令實在太苛刻
為市府工作的朋友也說,其實限制民宿只能解決非常小部分的問題
#我們都不懂_為什麼不使用_不溯及既往原則
不溯及既往的意思就是:新制定或新修正的法律不能去規範過去已經發生的行為。
講白話就是已經做的就做了,還沒做的就要遵循新法另規範,一種把傷害降到最低的做法
但新法冷不管青紅皂白,全都拖出去砍了🔪
所以我才會說有種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感覺
#那麼為什麼市府還是立了這項法條?
我們和其他屋主都認為,這就是仇富文化下的產物
還有新市長只聽部分人士的聲音
誰的聲音?就是反民宿聯盟的那些人
好笑的是,臉書上反民宿社團才幾十人
民宿主的社團卻有250人
反民宿聯盟的頭兒,就剛好是古城內的搖錢墅這棟公寓的主委,所以我們認識她,她是一個非常強勢的女人
所以也知道她是巴黎人根本不住在聖馬洛
一年她只會夏天來住1、2個月,但她希望古城內不要有任何民宿(那飯店呢?🤷🏻♀️)
聖馬洛這個觀光小鎮,很多海邊豪宅、古城內公寓都不是當地居民擁有
是外地有錢人的渡假小屋
明天再來聊聊這個現象,古城快被巴黎人或外地人掏空,不是我們民宿業者😒
#果然2篇還是寫不完_知道我為什麼說又臭又長了吧
#照片是累倒在沙發上的喬納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
青紅皂白意思 在 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在疫情嚴峻的此時,立法院還是競競業業地於110年5月21日三讀通過了刑法第185條之4、第222條修正案。總統也於110年5月28日公布第185條之4,所以該修正條文已於110年5月30日生效;並於110年6月9日公布第222條,該修正條文已於110年6月11日生效。我們來一睹本次修正的重點吧。
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本條的修正主要有幾個重點:
一、立法者將「肇事」修正為「發生交通事故」。(此乃因司法院釋字第777號解釋,認為過去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有關「肇事」要件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所以才修正。但話說回來,大法官的意思是說肇事有可能是指行為人「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有故意」、「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有過失」、「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無故意或過失」三種情形,到底是要指哪幾種要說清楚,本次修正只確定「對於發生交通事故無故意或過失」有包括,但前二種沒有規定,或許可以用舉輕明重認為都包含,但其中「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有故意」與最高法院102年第9次決議認為不包含的見解則有衝突,還是應該說清楚比較好吧)
二、從第二項的規定可知,立法者的意思是縱使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其逃逸者,亦予以處罰。(不過這樣的修正方向似乎跟釋字第777號解釋的意旨不太相同,是否妥適甚至有無違憲之虞,仍有待討論)。
三、依法益侵害之結果,分別規定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就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之情形,設有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以兼顧個案情節輕重之適當處罰。一改過去肇事逃逸不分青紅皂白一律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現象。
加重強制性交
第二百二十二條 (增加第9款)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
四、以藥劑犯之。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
八、攜帶兇器犯之。
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本條的修正重點:
增訂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強制性交且照相、錄音、錄影直播之加重刑責。
理由在於,隨著網路傳播盛行,且其影響無遠弗屆及科技發展傳播方式日趨多元,性侵害之行為人如於強制性交過程中,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將被害人或強制性交過程之影像、聲音、電磁紀錄散布、播送者(例如直播、翻拍在網路流傳等方式),恐使被害人遭受二度傷害,嚴重戕害被害人身心及渲染擴大網路性犯罪,實有加重處罰予以及時遏阻之必要,因而增訂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即行為人犯強制性交罪,而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之行為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刑嚴懲,以強化對性侵害被害人之保護。
青紅皂白意思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蘇揆,從政就得不怕熱
張光球/致理科技大學副教授(台北市)
「怕熱就別進廚房」,是美國已故總統杜魯門告誡幕僚的話,意思是從政就不要在乎外界批評。意即從政貴在做事,無須在意他人眼光,政績優劣,人民自會給予評價。
閣揆蘇貞昌昨天針對外界批評,太魯閣號事故後他神隱十多天不服氣,強調自己行程滿檔,要處理事情繁多。然而,蘇揆實在沒必要,因為他是有經驗的政治人物。
首先,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是國內政策規畫與執行的總司令,日理萬機,相信國人都肯定其職位的複雜性與重要性,更負有政策成敗的責任。所以,就算蘇揆鎮日駐守現場,但如救難無章法,調查無頭緒,家屬怨難消,還不如讓他神隱,期在最短的時間理出頭緒,給罹難者公道,安撫受害者家屬情緒,台灣才能盡速恢復平靜。
其次,「宰相肚裡能撐船」。蘇揆向來治軍嚴明,甚至有酷吏之稱,更熟稔國內政治生態和險惡。因此,蘇揆一定清楚覬覦他位置者,黨內多過黨外,且國內好事者眾多,只要有話題性,不分青紅皂白瞎起鬨,遑論有心者帶風向,遭受無端攻擊,在所難免;一笑置之,不值得掛心,才能彰顯出他的政治智慧。
對此,如果蘇揆可以泰然處之,專心處理好國政,更能凸顯出他的政治高度。如今,他為自己抱屈,並以打火兄弟比喻自身處境,忘了他才是事故善後的總指揮官,顯失身分。
最後,太魯閣事故檢察官起訴,由衛福部長說明善款如何分配,交長林佳龍請辭等事務也告一段落,但是後續台鐵的改革,事故官司的訴訟,將是國人關注重點,蘇揆應給所有受害家屬一個交代,讓國人都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才是回敬攻擊者最佳的武器。
青紅皂白意思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法官釋字第790號於3月20日下午出爐,就「栽種大麻罪案」作出解釋,這對台灣未來毒品法制發展,和小農們的命運有何重要的意義與影響呢?
本來法定刑五年的栽種大麻罪,因為沒有自白減刑的規定,導致最後判下來會比法定刑7年(現在新法變10年)的製造大麻罪還重。依大法官790號解釋,不分種多種少、長得多大多小,一律五年起跳實在太重了,種大麻自白不給減刑不違憲,但不分青紅皂白的判這麼重卻不給減就違憲了。
法官認為,量刑要顧及個案公平、罪與罰衡平,讓被告有機會重新站起,像有的被告還有妻小要照顧,一旦入獄就會影響家庭功能,司法的功能不是只把人抓去關。
感謝大法官在420到來前給了這麼大的禮物,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去認較重、且與事實不符的製造大麻罪,拼緩刑終於有依據了!
「大麻煩不煩」EP13 重點,兩件事:
1)「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超級好消息:以後少量栽種大麻不需要再冒險認製造重罪,拼緩刑有望了!
段落摘要:
00:00 重要事宣布!
00:50 突發:「栽種大麻罪案」大法官釋憲
01:35 再亂搞驚奇律師一定把你送辦
02:10 打折方案:製造運輸販賣 vs 種植
03:10 為何提出釋憲
03:45 情節輕微,可減刑½
05:15 好消息:以後栽種大麻罪可拼緩刑
05:40 歷史好好笑:民國43年「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草案」會議記錄
06:50 大麻抽葉子的謠言:找到元兇了啦!
08:15 「栽種大麻罪」哪來的?
09:20 Zoe的誠懇修法建議
11:10 節目開播來,Zoe最感性的發言
12:35 那些令人敬佩的法官們
13:40 那些該被感謝的改革者
15:00 大麻真的不防武漢肺炎ok?!
謝謝大法官和提出釋憲聲請的法官和台農們,你們所付出的已經為台灣帶來了正向的改變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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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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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釋憲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6QPHLGYB7RN
青紅皂白意思 在 Shaun&Nick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凱爾特、阿爾斯特時代(故事群)的勇士。
赤枝騎士團的一員,操使魔劍。
以英雄庫.夫林的友人與養父的身分廣為人知。
精力絕倫的大胃王,性格豪爽,不知嫉妒,不識恐懼--
以坦蕩磊落勇士的弗格斯之名流傳後世至今。
身高/體重:184cm.90kg
出處:凱爾特神話.赤枝騎士團
地域:愛爾蘭
屬性:秩序.中庸 性別:男性
天地天空大迴轉!
『虹霓劍』
階級:A+ 種類:對軍寶具
Caladbolg。
別名:螺旋虹霓劍。也稱作螺旋劍。
能破壞地形,威力高、範圍廣的對軍寶具。在傳承中,
僅靠揮舞的劍光就展現了「斬斷三個山丘」的可怕威力。
傳承中「如彩虹般延伸的劍光」斬斷了山丘,
作為寶具揮舞的虹霓劍擁有濃厚的地形破壞兵器的要素。
也就是說,這柄劍能發出不分青紅皂白破壞大地的強烈攻擊。
據說該劍成為了後世諸多英雄們手中魔劍、聖劍的原型。
傳說也是王者之劍、卡拉汀的原型。
名字中的「虹霓」有「彩虹」的意思。
赤枝騎士團重要成員,因阿爾斯特王康納爾的背信棄義,
他感到無比憤怒,於是離開了騎士團。
在阿爾斯特傳說中規模最大的戰爭爆發時,
他加入了戀人康諾特女王梅芙的陣營,英勇作戰。
雖然由於阿爾斯特方有庫.夫林,導致他始終有所保留,
但他還是一度將康納爾逼入幾乎將死的絕境。
在這場戰鬥中,基於與庫.夫林立下的誓約(geis),
弗格斯與他再戰時幾乎無條件地取得了勝利。
第二次阿爾斯特入侵時,為了向庫.夫林復仇,
女王梅芙認定「弗格斯的存在是一個障礙」,
沒有讓他上戰場。之後,身為梅芙丈夫的艾利爾王
因嫉妒心作祟,最終下令將其暗殺。
向聖杯許下的願望是
「希望能與妻子以及梅芙再次『親密相處』」。
希望。親密相處。
順便說一句,他妻子是森林女神--也就是神靈。
沒有幾個人類能架得住他那絕倫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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