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ow Back舊文》
死都要愛
到了最後,我又面對著同樣的問題,因為,她就跟我以前所有的女朋友一樣,對我說著同一樣的話。
“我跟你拍拖都這麼久了,怎麼你還沒帶我回去見你的爸媽?”
其實,不是我不想帶她回家,只是歷史的教訓告訴我,每一次我帶女朋友回家之後,這一段感情就會不得善終。
像我的前前前女友秀華,她去了我的家一趟之後,第二天她就臉青青地對我說道:“你的家裡很恐怖,我相信自己沒有辦法跟你繼續下去了。因為,一想到你是在那一種環境中長大,我就會立即起雞皮疙瘩,我們還是分手吧。”
那一次秀華突然提出分手,我也著實地嚇了一跳,本以為帶她見了我爸媽,也表示我跟她的感情會進入另一個階段。但是,沒有想到卻讓她找到提出分手的機會,那時候我還以為跟她會是白頭到老的,雖然那一年我們只有十八歲。
到了我二十歲的時候,我的前前女友麗華在跟我約會了三百六十五次之後,也主動地提出要拜訪我爸媽的問題。那時候也事隔兩年了,而且麗華也比秀華勇敢一點點,我見過她追殺蟑螂時的兇狠樣子。所以,我相信她不會像秀華那樣被我的家裡嚇著。
可是,歷史還是重演了。
麗華一踏出我的家門,就對我說道:“以後我們結婚的話,我一定要搬出去住的,我要你現在就答應我。”
我當時一時不懂得招架,卻回問了她一句:“為甚麼呢?”
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說道:“如果我住在那一個鬼地方的話,我肯定每一晚都會發惡夢。”
因為我當時沒有給她一個滿意的答案,一個星期之內,我們為了這件事情而吵了七天,第八天,她哭著對我說:“不是我不愛你,而是我無法再愛你了。”
我不知道她是從甚麼地方抄了這一句話出來,我根本都不明白她說的是甚麼,但看見她的眼淚流得滿地都是,我知道,我們的感情又告一段落了。
麗華之後,我三年不近女色,一是很難再找到一個像麗華那般出色的女朋友,二是我怕再受到傷害,我弱小的心靈是無法承受接二連三的打擊,說真的,每一段感情我都是認真付出過,但如果到了最後都是因為我的家庭環境而導致分手的主因的話,我真的是無法接受。
不是有一句話說,愛就要愛他的全部嗎? 為甚麼她們不可以連我的家庭都一起愛下去呢?
在二十三歲的時候,我遇上了我的前女友寶珍,寶珍不像秀華和麗華,寶珍比較粗線條,我說的粗線條不是指她的身材,我是說她的個性,她是比較接近男孩子的個性,她懂得照顧我,她的人也比較坦率,跟她談戀愛,我如沐春風,因為她讓我感覺到她真的在愛我。
這一次,等到時機成熟時,是我主動說要帶她回家見我的爸媽,她二話不說,就拉著我去買了一瓶紅酒和一盒燕窩,立刻就動身前往我家。
吸取了前兩次的失敗經驗,我這一次決定先讓她有個心理準備,我在駕駛途中就對她說道:“妳一定要聽好,我家裡跟別人的家裡是有點不一樣的,我怕妳見了我的家,會嚇壞了妳。 ”
她笑了一笑,說道: :“別告訴我你們一家都不是人,哈哈哈!”
見她笑得這麼開懷,我也在旁陪笑,心裡卻在想,寶珍她應該不會介意我的家庭環境是這樣與眾不同吧。
當車子抵達我的家門,她抬頭一看,問道:“到了嗎?你就住在這裡嗎?”
我點點頭,說道:“樓下是做生意的,我們就住在樓上,來,下車吧。”
她搖搖頭,臉色突然變得青白,她牙顫顫地說道:“我……我突然有點不舒服,你還是載我回家吧。”
聽她這麼一說,我知道她也是無法接受我的家庭環境,之後,在分手的那一刻,她哭得唏哩嘩啦的,我抱著她安慰著她,說道:“都是我不好,對不起。”
我也不明白自己為甚麼要跟她道歉,我從小到大都是從那一種環境長大的,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如果她是因為這樣而寧願放棄我們的愛情的話,我相信其實我們愛得還不夠深。
我也知道一時之間要讓對方去接受這樣事實,的確是有點殘忍。
但我卻沒有勇氣提早讓她們預先知道,我算是在逃避現實,我是希望每一個她都會是一個新的希望,也許她見了我的家之後,她是不被嚇著的呢?
但是,每一次的失敗都讓我知道了這個世界是沒有奇蹟的存在,要不然,她們也不會一發現了我的家之後就會拔腿就逃。
我的爸爸也很抱歉地對我說: “對不起,兒子,爸爸對不起你。”
我的媽媽甚至哭了起來,她擔心我從此會孤獨一生,她說: “怎麼辦呢?再這樣下去真的不是辦法,兒子,不如你去找個印度婆來談戀愛吧,印度人會比較大膽的。”
因為我媽媽小時候曾經在園丘中長大,我的外公擁有一大片膠林,也請了一大堆印度膠工來割樹膠。所以,我媽媽的兒時玩伴大多都是印度小孩,直到現在,我媽媽有時候跟我爸爸吵架的時候,也會脫口罵出幾句印度粗話。
但是,人海茫茫,叫我怎樣去找一個也會用印度粗話罵人的大膽女子呢?
幸好,皇天不負有心人,在我二十五歲的那一年,讓我遇上了陳芳芳,她當然不是印度人,也不會講印度話,但是,她卻讓我感覺到甚麼叫做真正的愛情。
她愛我的方式,有別於以前的那幾位舊女友,她大膽、熾烈、直接,她不會轉彎抹角,我認識她的第二天,她就搖了一個電話問我:“喂,如果你對我有意思的話,請趕快來愛我吧,我不想浪費太多的時間在等待和猜測裡面。”
得到她的指示,我就約了她出來,很自然地, 我們就沐浴在愛河之中了。
我們一愛就無法收拾,我談過幾次戀愛,唯有這一次是讓我感覺到有地動山搖的感覺,我告訴我自己,這一次無論如何都不可以帶她回家。
但是,她卻主動要求,我用了幾百次理由拒絕她之後,她還是沒有死心,我只好對她說:“我家裡是開棺材店的,我從小見死人多過見活人,我睡棺材也多過睡在床上 ,我家裡是賺死人錢的,妳會嫌棄我嗎?”
她聽了,臉上也沒有露出半點驚恐,她只是靜默了下來,然後,抬起頭,很曖昧地笑了一笑,說道:“那我們真的算是天造地設,門當戶對了。”
我感到莫名其妙,她就立刻帶了我回去她的家裡,我一看見她家的那一個招牌寫著《福全》兩個字的時候,我就不由自主地大笑起來。
因為,她的家裡是一間紙紥舖,專賣冥府用品,清明時節就是她家的旺季。
於是,棺材仔愛上紙紥妹的故事,就告一段落,我對芳芳說:“我們結婚之後,不如兩家的生意來個大合併,就像我們的愛情一樣,從此牢不可分。”
奇蹟,不是不存在,只是看你自己有沒有這個運氣遇上而已。
芳芳和我,應該是屬於比較幸運的一對。
(有二十年前吧,我曾經為新加坡某雜誌寫過很多很多小說,有的沒有存檔而從此消失無蹤,這是其中一篇僥倖留存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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