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國衛院陳慧諴 (Hwei-Hsien Chen)教授指導
#我和泊喬共同寫了一篇GHB的科普文章! #多多指教!
#神仙水 #乖乖水 #液態強暴丸
#GHB無色無味__小心防範不受害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廖泊喬醫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副主任
一、前言
Gamma-hydroxybutyrate(γ-羥基丁酸,以下稱GHB),為中樞神經抑制劑,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粉狀或粒狀的型態存在,易溶於水。俗稱為液態搖頭丸、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神仙水、G水、X水。GHB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居心不良者加入飲料中,也很難察覺,是一種惡名昭彰的約會強暴藥之一,我國以第2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列管,以避免該藥物被濫用的情形發生。
二、GHB各國管制概況
GHB於1874年第一次由俄羅斯化學家柴瑟夫合成,曾在1960年代被廣泛使用於實驗室神經傳遞物質之研究中,並約於1970年代開始被濫用。1990年代,美國濫用GHB之人數明顯增加,尤其於酒吧與俱樂部常見,然而同時也發生了許多中毒及死亡之個案。依美國藥物濫用警示網路(Drug Awareness Warning Network,DAWN)報告,1999年因使用GHB至急診就醫病人高達2,960位。在1999年時,美國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宣布將GHB、愷他命及FM2(Flunitrazepam,一種安眠鎮定藥物)三種被嚴重濫用的毒品,併稱為「約會強暴藥」(Date Rape Drugs)。並於2000年時,進一步將GHB列入第一級毒品管制。管制後,不論是持有、製造或販售GHB的都有刑責。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GHB(商品名為Xyrem)為有效治療猝睡症(narcolepsy,一種在非睡眠需求時段多次睡著的睡眠障礙)之藥物,為醫師可合法開立的處方藥物。另,英國亦於2003年開始,GHB被列為其第三類毒品,納入英國濫用藥物法(Misuse of Drugs Act)之中。
GHB於台灣開始濫用時間稍晚於美國及歐洲,約於2000年左右濫用情形較多。在2001年,法務部於第260期法務部公報中說明,因GHB為無色、無臭、無味之液體,經常被濫用於俱樂部內,而導致中毒與約會強暴之結果,是故將GHB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另,GHB於台灣目前尚未拿到任何藥物使用許可證,因此並無合法處方的可能性,皆為非法使用。
依據筆者的臨床經驗,GHB常以液態盛裝於小瓶罐(約為眼藥水瓶般大)中,需要施用時再酌量倒出,以瓶蓋就口喝,或是稀釋於水或飲料中服用,也因此施用者常常描述自己一天喝幾「蓋」。台灣濫用者多半是使用工業用GBL、較少見到濫用者使用GHB,但由於GBL有怪味,直接服用,會刺激使用者的口腔、喉嚨以及胃部,因此一般都會加入果汁或其他飲料後飲用。
三、GHB之藥理機轉與作用
GHB 的英文全名是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名為γ-羥基丁酸,又稱4-羥基丁酸。與GHB類似性質的化合物有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這些藥物可能為GHB的類似物或前驅物質 。
其中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經過醇脫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催化作用產生γ-羥基丁醛(γ-Hydroxybutyraldehyde),再經過醛脫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產生GHB;GBL 則在進入人體內後,經由血液中的內酯酶(lactonase) 作用代謝成為GHB,其化學結構類似物與代謝圖如圖。
GHB具有鎮靜與麻醉效果,其作用與人體內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 類似,代謝路徑係經由GHB 脫氫酶(GHB dehydrogenase)的作用代謝成Succinic Semialdehyde(SSA) ,如圖一。並透過結合GABA-A(α4βδ)受體 以及GABA-B受體產生神經傳導抑制效果。除此之外,GHB本身可由人體自行產生,為中樞神經系統中重要的抑制性傳導物質,可以調節睡眠、情緒與焦慮感。
口服使用GHB的吸收快,開始作用時間為15至30分鐘,血中最高濃度為20至45分鐘,半衰期 為30分鐘至50分鐘,作用時間為1至6小時。也因此,個案通常需要在數小時內,再度使用GHB,以避免濃度下降與戒斷症狀 表現。
四、GHB的中毒與戒斷症狀
GHB常被宣稱可助性慾、增加性功能,具欣快與幻覺作用,與酒類併用時更會加強其作用。GHB的毒性相當強,大於60 mg即有過量危險,使用過量會有類似其他鎮定劑過量之表現,包含血壓低、心跳慢、呼吸慢等表現,意識狀態包含失憶、嗜睡、躁動、昏迷甚至癲癇,其他身體症狀包含噁心、嘔吐、頭痛等,嚴重時,甚至會呼吸抑制或昏迷。根據2017年Madah-Amiri D等人在挪威發表的研究,發現約有69% 的GHB使用者曾有意識昏迷的經驗。
GHB戒斷症狀與酒精戒斷症候群頗為類似。另外,GHB的戒斷症狀與停用時間相關,在停用1小時到3小時內,可能會有強烈渴求感、心搏過速、大量冒汗、躁動等症狀。停用3小時到3天內,會有交感神經異常導致生命徵象不穩定、譫妄、意識模糊、精神病症狀(如聽幻覺)等。在2008年Jeremy M. Wojtowicz等人進行文獻回顧研究後發現,GHB最常見戒斷症狀表現包含手腳顫抖(67%)、幻覺(63%)、心搏過速(63%)與失眠(58%)。一般而言, GHB的戒斷症狀比起酒精戒斷症候群,發作時程更短、症狀更為嚴重,個案譫妄表現的比例更高(12%)。
五、GHB臨床診斷與治療
由於GHB在人體內停留時間不長(半衰期約3-6小時),且絕大部份會被代謝,只有1-5% 在尿液中,因此在臨床中大部分施用者無法以尿液檢驗方式測出。同時由於人體本身就會產生,即使尿液檢驗出來,也無法斷定施用者有使用GHB情形。因此,臨床上主要是依據施用者使用非法藥物暴露史(個案的接觸場所、同伴使用)、施用容器(小瓶)、或是家屬轉述得知,同時評估個案臨床症狀表現給予適當治療。
有關於GHB過量中毒之治療,目前並無任何解毒藥物,主要是緩解症狀的支持性療法。至於成癮者的戒斷症狀治療,臨床使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 以緩解戒斷症狀,若是產生幻覺、躁動、肌肉抖動與抽搐等症狀時,再分別針對症狀治療。在國外的案例中,也有針對戒斷症狀而使用醫療用GHB來進行漸進式減量,除此之外,2018年筆者的研究團隊發現,以治療酒精戒斷譫妄的方式,可以成功處理GHB戒斷導致的譫妄。
六、結語
GHB又稱G水、神仙水,無色無味且作用快速,臨床上常見施用者服用過量甚或戒斷症狀而發生危險的併發症,實需要對此物質使用提高警覺。呼籲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絶來路不明的藥物、飲料或食品,對於來路不明的休閒零食、即溶咖啡包、奶茶包等飲料,須提高警覺,切記「不是我的東西我不碰」,請勿隨便接受別人請的飲料,更別讓已開封的飲料離開視線,也避免出席用藥性愛派對,以免為了一時欣快而遺憾終身!
非快速動眼 期 異 睡症 在 鄭淳予醫師。腦神經科學博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的親身失眠故事 恐怖的鬼壓床,手腳癱瘓!真的是被鬼怪纏身了嗎?!病人或社群朋友常常會問我:「鄭醫師,你懂這麼多睡眠科學,是不是總是睡得很好啊?」我笑說:「就算我懂睡眠,也是個跟大家一般的平凡人類呀,當然也會有睡不好的時候!」這裡就跟大家分享一個我的睡眠異常經驗。
還記得那陣子,因為手上有幾個老師交代的專案正如火如荼地同步進行,平常臨床照顧病房、看病人、值班的時間不能犧牲,於是短暫的兩、三周都在熬夜工作,每天與疲勞和壓力共處。
我還記得那天晚上,應該是連續馬不停蹄地趕工作進度好幾天了,前一天又剛好熬夜值班,其實我是已經累癱的,大概凌晨一、兩點工作告一段落上床睡覺,在我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就已經失去意識入睡了。但那晚在睡眠當中,我經歷了人生第一次的「鬼壓床」!
一直到現在我都還清楚地記得,我很真實地聽到有非常非常多的人,正在我的身邊大聲地吼叫和說話,雖然看不見是誰,也聽不清楚確切的內容,但我可以感覺到自己十分地驚恐和害怕,我甚至意識清楚地知道,我應該就是正在面臨典型的睡眠麻痺吧,我告訴自己:「一定要想個辦法脫離這個情境!」
我感覺無法移動任何肢體,所以還記得自己想了一個妙招,想要掙扎脫離那個狀態,我努力地對著床頭的手機大喊,想要喚醒手機,所以我大喊:「嘿Siri!打給達賴喇嘛!」但無論我如何大聲地呼喊,我的手機畫面一動也不動!(苦笑,我甚至想打給一個在現實生活中根本不相識的人,人在睡眠狀態中的想像力真的無窮啊)
我就這樣可能掙扎了將近半個小時之久,直到我鼓起最後一絲力氣,氣憤地想要翻身去摔落那個拋棄我的失靈手機,那一刻,我突然從睡夢中清醒過來!
▍鬼奪走了控制身體的能力?
起床那一刻,我背脊濕透了,我還可以感覺到心裡深刻的恐懼和不安。你也曾經在夜裡醒來,卻發現自己動不了,甚至感覺自己漂浮在半空中,看到超自然景象,彷彿被神祕的力量控制了,這種被稱為「鬼壓床」的現象,在臨床上是典型的「睡眠麻痺」(Sleep paralysis)現象,或稱「睡眠癱瘓」。
根據研究,約有7到8%的人一生中至少經歷一次睡眠麻痺經驗,學生族群的盛行率更提高到25到30%,偶發的狀態下是正常的生理現象,不用太過擔心。但有時睡眠麻痺是疾病的表現,像是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患者發病率更高,睡眠麻痺也是「猝睡症」的常見症狀。
大多數睡眠麻痺發生在我們從快速動眼期,也就是作夢高峰期醒過來的時候,在這期間,大腦會啟動內建的安全機制,讓肌肉進入放鬆狀態,避免我們隨著夢境起身活動傷害到自己,因此,睡覺時大部分的肌肉都無法隨意活動,彷彿麻痺或癱瘓一般,而當我們意識快醒過來時,這些被麻痺的神經尚未活化,也就出現「鬼壓床」現象。
睡眠麻痺通常發生在清醒和睡眠之間,例如剛入睡和快要睡醒之際,大腦的某些意識部分醒了,但控制動作的部分卻依然熟睡,在這段期間,可能有幾秒鐘到幾分鐘無法移動或說話,有時候甚至長達兩小時,有些人還會感到胸悶、胸口被大石壓住或窒息。
▍不只被鬼壓,有人還會看到鬼?!
有過睡眠麻痺經歷的人,常會感覺到房間中有不明「異物」,2019年發表在《Sleep Medicine》上的一項研究統計,185名被診斷患有睡眠麻痺的患者中,約有6成的人感覺到他們房間內還有其他東西,通常是「非人類」,另外約有2成的人會彷彿看到房間裡還有陌生人。
當我們經歷睡眠麻痺時,腦中處理恐懼、情緒的杏仁核也跟著活躍,並將危機訊號傳至其他腦區,讓患者陷入警覺狀態,所以我們常會感到恐懼跟備受威脅,也常會產生幻覺、幻聽現象,分不清是夢還是現實。
#常見睡眠麻痺症狀:
🔸身體無法動彈,有些人無法說話。
🔸恐慌、聽覺和視覺上的幻覺、耳鳴。
🔸感覺周遭出現陌生人或不明物體,使人感到備受威脅。
🔸胸悶、呼吸不順暢、感覺胸口有重物壓住。
🔸假醒,以為醒過來後,卻發現自己還在夢裡,現實中也還處在睡眠狀態,通常會重複多次,並對這種無止境的重複產生恐懼。
🔸感覺自己靈魂出竅,漂浮在身體上方觀察自己。
而此時感受到的胸悶或是胸口被壓住的感覺,則是因為這段期間,胸口的肌肉運動也被抑制,因此睡眠麻痺患者,可能會感到呼吸困難,或有東西壓在身上。
▍避免發生鬼壓床的好眠Tips
🔸#改變睡姿:盡量不要仰臥著入睡。研究發現,「仰睡」姿勢可能會增加睡眠麻痺的機會。
🔸#避免引發睡眠麻痺的危險因子
▫平時睡眠不足、過度疲勞、淺眠反覆覺醒、睡眠呼吸中止症。
▫壓力大、高張緊繃情緒。
▫學生族群發生率高,除了因為青春期荷爾蒙濃度劇烈變化,更要小心調適課業壓力及熬夜情況。
▫作息時間不規律,例如輪班或值班工作。
▫情緒問題,如焦慮或憂鬱。
🔸#確保睡眠穩定性:維持固定上床和起床時間,盡量不要熬夜,並保持充足睡眠時間。盡量確保睡眠不會被打亂,例如睡前排尿清空膀胱,將毛小孩與自己分房睡,因為若是在晚上反覆醒來,是引起睡眠麻痺的潛在危險因素。
🔸#刻意保持睡前放鬆狀態:睡前要盡量避免情緒起伏,或是避免從事需要高度用腦的活動。平時就要避免使用會影響神經穩定的成分,例如菸草、大量酒精。睡覺前盡量不吃大量宵夜。晚餐時也要避免過於油膩、刺激性的食物。
▍#本文摘自 我撰寫的《腦科學博士的高效入眠法:結合睡眠科學+ASMR聽覺療癒,讓你心安好睡》一書 http://bit.ly/2P0pbD6
非快速動眼 期 異 睡症 在 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自稱幻聽的割喉人魔能否藉此逃過制裁?來看看夢遊殺手的研究案例!
2005年6月27日,美國明尼蘇達地區睡眠障礙中心來了一名男子,外表看來並無異樣。但就像其他數千名病人一樣,亞多佑(假名)會夢遊。他是個26歲的大學生,來自肯亞,從孩提時代就會夢遊。然而最近他的夢遊症狀越來越嚴重。
亞多佑在那年二月結婚,他太太常被他搖醒,赫然發現他站在床前、嘴裡說著含糊不清的囈語。她嚇壞了,只能努力叫醒亞多佑,而他醒來後卻什麼都不記得。他們住在明尼亞波利市郊的單臥房公寓,亞多佑的夢遊使這段才剛開始的婚姻變得緊張。亞多佑的主治醫師在轉診單上寫到病人的太太「有時候被他的行為嚇到,不過並沒有受傷。」
睡眠中心的醫師診斷亞多佑之後,要他在8月10日回診接受整夜的腦電圖檢查,測量他睡眠時的腦波。在那天夜裡,亞多佑開始扭動並用力拉扯連接電極的線路,甚至還扯下幾撮頭髮。但是他並沒有醒過來。
隔天早上,睡眠中心的主任波尼曼(Michel Cramer Bornemann)告訴亞多佑,根據腦電圖研究結果,他罹患的是無快速動眼異睡症(non-REM parasomnia,異睡症泛指所有惱人的睡眠障礙)。波尼曼向亞多佑描述他扯掉感應器的情況,並問他:「你記不記得有疼痛或拉扯的感覺?」「沒有。」亞多佑毫不猶豫地回答。
10月17日,亞多佑再度來到睡眠中心。他說波尼曼開給他治療夢遊的抗焦慮藥沒什麼效果,於是波尼曼把劑量從一毫克增加到兩毫克。波尼曼醫生衷心希望能幫助亞多佑,他回憶道:「他人很好,很友善、有魅力。我完全看不出他身體裡住了一個邪惡的靈魂。」
亞多佑沒有再回診。數個月後,睡眠中心的醫師收到明尼蘇達州公設辯護人處寄來的信,通知他們在10月19日(亞多佑最後一次去看診的兩天後),他因殺害妻子而遭到逮捕並被控謀殺罪。信中寫道:「我們希望有人能夠提供意見,找出這種睡眠障礙和其犯行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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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正在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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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研究人類睡眠已經一個多世紀,他們的研究顯示,睡眠與清醒是有明顯區分的兩種狀態。這些據稱堅實的分野,讓法官和陪審團看到像亞多佑這樣的嫌犯以睡眠障礙為藉口時心存懷疑。畢竟,真的有人能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騷擾、傷害或殺死他人嗎?然而在過去20年,睡眠科學經過一場新理論改革,協助解釋睡眠犯罪到睡眠本身的基本特性等各種議題。正如波尼曼所說:「睡著或清醒並不是全有或全無、非黑即白的現象;它是有中間值的。」
「身體在活動時心理卻沒有運作」這種概念深植在大眾文化(例如莎士比亞筆下夢遊的馬克白夫人)和法庭中。美國法制史上首次以夢遊成功抗辯謀殺罪的案例,是1846年的帝雷爾(Albert Jackson Tirrell)案,他用剃刀把一個妓女的頭幾乎切斷。最近的案例是1987年發生在加拿大多倫多,名叫帕克斯(Kenneth Parks)的23歲男性開了22公里的車去殺害岳母,他聲稱一切都是在夢遊的無意識情況下發生。他後來被判無罪。
夢遊殺手的新聞很聳動,但幸好很罕見;神經科學期刊《腦》(Brain)在2010年的一篇評論文章中列出21個案例,其中被告無罪釋放的約佔1/3。然而,在睡夢中做出非致命暴力行為、性犯罪以及其他非法行為的事件,比社會大眾認為的還要普遍。在美國,大約有4000萬人有睡眠障礙,自1990年代晚期開始在美國進行的電話調查顯示,大約每100人之中就有兩個人曾在睡夢中傷害過自己或他人。
波尼曼和同事馬荷瓦德(Mark Mahowald)與宣克(Carlos Schenck)名列世界上最優秀的異睡症專家,經常有律師要求他們協助。為了將醫療與法律工作劃分開來,這幾位醫師在2006年成立一個名為「睡眠鑑識協會」(Sleep Forensics Associates)的獨立機構,以波尼曼為負責人、馬荷瓦德和宣克擔任顧問。
睡眠鑑識協會就像是某種科學偵探機構,目前為止共受理過250多個案件,委託人裡檢方與被告各半。不論委託人是誰,該機構都不只提供對委託方有利的醫學意見,醫師還會試著找出真相。波尼曼自稱為「首席調查員」,他說:「在許多方面,我的角色就是神經科學側寫者。」
調查結果總是出人意料。波尼曼表示:「如果我能夠駁斥被告異睡症的證據,檢察官就會說:『被告有機會被定罪。』」但是他的證據也曾讓被告免除罪刑。波尼曼說:「真正的異睡症行為是在無意識、沒意圖或動機下發生的,因此從被告律師的觀點來看,是有機會獲判無罪的。」然而他知道,法官和陪審團其實很難接受清醒與睡覺之間還有模糊地帶。在法庭上,受審判的不只是被告,還包括意識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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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未完,有興趣者可以下載 PDF 檔全文:夢遊殺手 - 科學人2012年10月號 (http://ocw.nthu.edu.tw/…/%E3%80%90L6%EF%BC%9A%E7%84%A6%E8%8…)
撰文/James Vlahos
翻譯/謝伯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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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人格病態者的成功特質!(http://cryofall.blogspot.tw/2014/05/blog-post_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