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銘:民主運動有沒有新一頁?
(標題為編輯所擬)
文.社民連副主席,香港中文大學社會政策碩士畢業。多次被政治檢控,佔中九被告之一。曾被《文匯報》稱為「極端暴力狂熱分子」,但一直主張公民抗命,非暴力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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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舉告終,有人說,曾俊華是最大的贏家,與他「拍住上」的泛民主派亦不過不失;亦有人說,泛民主派進退失據,賠了夫人又折兵。
泛民主派強調策略制勝,希望以全投曾俊華及高民望令商界可以有足夠信心合力一戰,圖使曾俊華得到習近平青睞。此等策略配以「休養生息」為軸,得到不少泛民主派支持者認可。縱使進步民主派多番勸阻,提醒一旦策略投曾,將出讓民主派一直以來的政治地位及綱領,不論策略得宜與否,其結果就是與中共和談,放棄發動群眾運動爭取普選的機會,消弭雨傘運動為香港民主建立的群眾抗爭基礎,使泛民漸倒退為中共口中的「忠誠反對派」。然而,這些理據都不能阻止泛民主派面對政治現實,取用「兩害相權取其輕」策略。
經過曾俊華一連串的政治宣傳,使他漸為一位人氣極盛的候選人,是泛民主派眼中對抗西環治港的唯一人選。在愛丁堡廣場集氣大會中,人頭湧湧,更不乏泛民主派領袖扶老攜幼。此際,不少人們口中的策略,已破天荒地變成打從心底交出信任和希望予這位建制派領袖,為香港帶來團結,將港人的希望泡沫吹到最大最高,更有人寫上「民主之父」的標語,彷彿曾俊華就是香港民主運動的救星!
只反貪官?
選舉過後,曾俊華最後只得365票,當中大約只有60 位建制派「叛變」,泛民主派領袖相信的《成報》和《大紀元》的預言並沒有實現,策略失敗,泡沫爆破,不少民主派支持者感到異常失落,連曾俊華都跟大家說發了一場夢,繼而遊山玩水去。然而,這個夢的延續,正如我等所料,和談大門已經打開,林鄭月娥向泛民主派招手入閣,雖然泛民主派未必領情,但亦再次面對政治現實,由民主黨開始,對林鄭月娥疑中留情,更指林鄭當選後一星期的表現不是CY2.0和西環的扯線公仔。
猶記得在選舉前夕,民主派公開聲明提到: 「林鄭月娥若當政,將會淪為一個民望負淨值、施政舉步維艱、動輒引爆社會矛盾的行政長官,非但開啟不了與民主派的溝通大門,亦無助實踐真普選的共同目標。」原來,只是大家一場誤會;原來,中共的確是「換人換路線」,只不過不是換了曾,而是換了林鄭,又換了一個虛擬和談機會給予泛民主派,誘騙民主派放棄抗爭,與建制合作。
選舉的爭議,莫過於眾人都相信「兩個中央論」,繼而冀望在所謂的習江鬥爭中,支持溫和香港代理人,以換取和談機會。今日,泛民主派支持小圈子選舉候選人,由所謂「習握手」直至「習閉口」,部分民主派領袖都陷入揣摩上意的困局,逐漸由審時度勢,策略投曾,變成誠心支持。
姑勿論到底是一個中央還是兩個中央,不敢說的期盼—— 「習欽點」並無出現(或者欽點了不認同的人)。特首選舉以降,泛民主派以「對抗西環治港」作為賣點,將中聯辦打造為地方土豪,可大膽違抗習核心意旨,或許,暗地裏還要認為習近平是靜觀其變、謀定後動的賢君,會替香港人出口氣,但事實是殘酷的,由習近平專政集權,成為中共黨核心,打壓維權律師及鬥士已明明可見,無可能是另一位蔣經國或戈爾巴喬夫,這種「只反貪官不反皇帝」的思維注定窮途末路。
試問,沒有習核心的加持或默許,林鄭豈可登上特首寶座?泛民主派不是認為習核心可以主持大局,順應民意,給曾俊華予香港人,就是以為可以與商界合力對抗習核心,說實話,兩種分析皆不可取。與其在建制陣營中投下賭注,與溫和建制派合作,委曲求全,何不採取另一套策略,就是認認真真組織群眾,在廣大市民中尋找再生力量,準備下一場「雨傘運動」?
假希望無助推進民主
自雨傘運動開創香港民主運動新一頁,引起不少從前對政治漠不關心的人們投身民主運動。雨傘運動的挫敗,不同陣營都各自走不同路線:本土派承激進餘波開啟光復行動,誘發其後的旺角騷動,再至立法會選舉成功奪得議席,但隨後的宣誓風波及旺角騷動的定罪徹底打擊本土派發展;民主派及傘兵等則積極參與社區服務,由社會運動轉變為選舉運動,年輕素人更在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意外高票勝出。由此,港人在雨傘運動中的挫敗感一掃而空,發現原來仍可透過選舉來戰勝專權政府。
直至選委選舉組成民主300+,港人亦一直如此相信,因此泛民主派積極動員,結果創高峰獲得300多個選委議席,既然將希望投射在選舉運動,就自然認為有能力可以左右小圈子選舉。其間,不少民主派領袖及政治評論員均大力推銷民主300+可左右大局,不知不覺間,人們更熱中於操弄醜陋的小圈子選舉,真的以為能在小圈子選舉中獲勝,彷彿忘記小圈子選舉之醜陋,本來就在於中共絕對操控選舉,排斥港人。將希望投射在選舉勝利,置放在一位從未答應過民主派綱領的建制領袖身上,最後當然換來無盡的失望唏噓。然而,相信特首選舉過後,不少人幻想破滅,終於明白小圈子選舉是由中共操控(其實一直也是),但不少失望群眾抵抗不了無力感,想遠離政治,形勢上絕不樂觀。
加上,現在中共不惜釋法來取消議員資格,使其面臨破產危機,又大舉檢控雨傘運動的政治領袖,意圖利用法庭來將異見者困在監牢,甚至使民主派第一及第二線的政治領袖喪失參選資格(根據《立法會條例》及《區議會條例》凡三個月以上監禁者,五年內不得參選;根據《基本法》,凡議員被判一個月以上監禁,若得在席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將解除職務),令建制派完全操控議會,通過惡法。我們很可能在未來這五年,只會面臨一波又一波的挫折。
改變始於抗爭
就當下局勢,我們必須聚合,承認目前是社會運動低潮,重新建立起點,共同抵抗中共新一波的攻勢,支援被取消或可能被取消資格的議員,以及在雨傘運動中被檢控的抗爭者。民主派毋須妄自菲薄,經常以「民氣不足」、「示威即示弱」為由放棄直接行動,反而應當鼓勵群眾上街表達己見,向新一屆政府施壓,以人數保護被政治打壓者,尤其在林鄭月娥民望負值的時候,逼其盡快兌現選舉承諾,放下任何撕裂社會的手段;長遠而言,面對中共針對政治領袖的打壓,甚至是取消其參選資格,民主派務要準備方案應對,並整合相近路線者或組成聯合陣線分工合作。
記得兩年多前闖入公民廣場後,我們掛上一幅橫額,寫上「希望在於人民,改變始於抗爭」。在艱難的時局,每個為民主運動盡心盡力的人感到疲累、灰心、無助,我都能體會理解。然而,我們毋須在社會運動和選舉中時刻追逐勝利,反而應將希望和信任寄放在自己和戰友的堅持上,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準備,面對低潮,克服低潮,檢討不足,加強組織,丟掉幻想,準備鬥爭!
明報 | 2017-04-07 | D04 | 副刊/世紀 | 世紀..公民 | By 黃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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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騷動,觸發起連場爭議。事發幾日後,我說說我的看法。
當晚,我由晚上十時許到隔早六時多都在現場,我所做的事情就是在砵蘭街協助被胡椒噴霧弄傷的朋友洗眼,如果我如此行為乃是參與暴動,梁振英即管起訴。在我觀察,騷動並非有組織有計劃,純粹是年青人因仇警情緒而觸發的一場騷動,當中沒聽過有甚麼訴求,例如要求改善小販政策,又或者是獨立建國,因此中共外交部甚麼本土分離主義等的講法,實屬誇張,想換取更大的暴力來鎮壓香港,而甚麼義士之類的說法亦很奇怪,因為示威者都只是表達仇警情緒,純屬洩憤,未見有其他改善民生的訴求。
遠因不多說,大家都清楚是梁振英施政無能,以及律政司及警方執法不公,引起極大民怨,積怨成恨,繼而爆發騷動。近因卻未見有說清楚,於我看來,當晚本來已在的士撞人後漸趨和平,大家守秩序排隊買東西食,警方卻忽然抬出一架白色高台,引起混亂。據我估計,警察應是想清理砵蘭街車路出亞皆老街,因此在初期現場指揮官自知清理不到馬路,馬上勸警隊後退,示威者等亦陸續上前驅趕警察,雙方對峙良久,我印象中,警方亦由無盾隊換成圓盾隊,繼續對峙,行人路上繼續有小販擺檔,因此我估計警方初期並非想清理整條砵蘭街。可惜,警方自己沒解釋清楚,引起群眾不滿及質疑,有部份人甚至開始扔雜物,相信另一方面警方則認為秩序混亂,需要清場,加入長盾隊,乃至後來事件爆發。因此,近因來說,我認為是警方現場指揮官判斷完全失誤,沒有派遣警員了解群眾訴求或彈性處理馬路堵塞問題,反而堅決動武驅散人群,才釀成騷動,此責實不能推卸,需要追究徹查到底!
不談警察為何如此少人,也不談當中是否有黑社會混入,我們都不能否認民怨至此,必須重視,因為即使有多麼的年青人用暴力反警,政府都必定可見社會輿論並非一致譴責示威者,反而有不少港人同情他們,聲援他們,這是由於梁振英施政實在太差。事實上,作為負責任政府,理應首先躬身自省,考察過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向公眾交代事件,並改善施政,給予港人自主權利,才能遏止騷動再次發生,即使是殖民地港英政府,也在1966年騷動後立即調查,甚至在1970年代提出多方社會政策改革,例如十年建屋計劃和成立廉政公署等。然而,至今政府及保皇黨都譴責當晚示威者,又如何服眾?結果只會令社會進一步趨兩極,或許,梁振英就是想這樣吧?然而,梁振英也必須向北京交代,為何在他治下,竟然可以發生一場大型群眾運動,以及一場騷動?不是無能,就是無恥,如果此人不除,香港是否再陷入更大規模的亂局?北京若想香港和平穩定,又豈能再用此人?
我個人認為這只是一次性騷動,無計劃無組織,暫時未見可以真正在政治運動上確立暴力抗爭的路線,以換取豐厚成果。至於是否在往後的運動使用暴力,我原則上不會反對,但策略上認為目前如此並不明智,先不論因為警方可以用更大武力制裁動武者(因為倡武者是可以用普通武力做成滋擾打游擊,造成壓力,未必一定要徹底打敗警察),最要緊的是參與門檻太高,一般群眾難參與,暴力抗爭不容易打持久戰,甚至可能誤傷平民而失去群眾支持。若果,在經濟環境惡劣的情況下,當不少港人都視死如歸,不怕坐牢的情況下,暴力抗爭應當有一定的震懾力;因此,似乎目前並不會因為暴力抗爭引起港人參與,若然長期作為群眾鬥爭策略,我有保留,因為暴力抗爭乃是高成本的事情,我們一戰則被敵方大規模以「正義」之名清剿,元氣大傷,又未能得到群眾大力支持,若果稍有不慎傷及無辜,更有相當可能潰敗。
然而,和理非可以解決問題嗎?這是必須回答的問題。我只能說,在高壓的政府管治下,如果能在低門檻多群眾參與的運動,能團結一致,公民抗命不合作,甚至加強組織,發動罷工罷課罷市,我仍然相信威力巨大。過去的反廿三條、反國教等都可見初形。由於政改實乃重大體制改革,因此大型群眾運動未能動搖我可理解,即使使用暴力,我相信結果也差不多。亦因此,暴力非暴力,乃是策略問題,誰能造成更大壓力,誰能吸取更大群眾。如果說非暴力和理非失敗,暴力抗爭一樣失敗,甚至失敗得更快,不論是龍和道衝突還是旺角騷動,一樣在一夜間消失,而且損傷慘重。
為此,我不會譴責使用暴力反抗的人,因為最暴力的是梁振英,而且我的譴責太廉價,無補於事。與其譴責別人,不如更努力推動改革,逼使梁振英政府要交功課,才能防止悲劇發生。社會民生昌隆,沒有任何誘因及任何一位滋事者可以鼓動騷亂。至於是否使用暴力,我重申,是視乎民氣和自身能力,目前來說,如果大家有心,又未能承擔暴力抗爭的代價,何不更著緊加入非暴力抗爭的行列,圍堵政總立法會,反對大白象撥款?如果朋友能承擔暴力抗爭的代價,那我倒樂觀其成,希望能堅持到底,但一切行動都要三思,不要衝動輕率,以至誤傷無辜之人。揮筆至此,誠心祝福各位抗爭者-面對現實,忠於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