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戡發文指出,某臺大教授的著作有多處抄襲,我看完之後十分駭然。因為張亞中老師曾對蔡英文的論文事件發表評論:「倫敦政經學院不是正規大學」,著實是金玉良言啊!現在張總校長是不是也會發出正義的怒吼:「臺大出這種教授,不是正規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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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還真的虧大了,因為我才剛拿到畢業證書誒!早知如此,要選最正規的孫文學校就讀。不過似乎不必多慮,前述所指臺大某抄襲教授正是張亞中本人,張總校長是不會自我批評成非正規教授的。心中大石瞬間卸下,所以我拿到的,應該還能算是正規證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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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李戡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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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你抄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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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1998年出版《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文化,1998)一書,不止一次抄襲楊永明1996年發表在《政治科學論叢》第七期的論文<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關於證明抄襲的方法論、抄襲者慣用的掩蓋手法和心態,我在《蔣介石日記的濫用》(被中共查禁)裡做了充分論證。現在我用這些方法,來還原張亞中怎麼抄襲楊永明,而且還抄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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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岸主權論》第9到10頁,張亞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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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亦將主權定義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享有最高性,與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Installment 10.,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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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引文,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的段落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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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百科全書定義主權為「一個國家獨立於其他國家之外,且於法律上不受其他國家的滲透影響,以及國家對其領土和人民的政府權力的至高性和排他性的管轄權」【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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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永明和張亞中都引用了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的內容,不過楊永明漏寫了書名中的Public一字,我們翻開這本書第404頁,可找到楊永明引文對應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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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sovereignty now meant a State's general independence from and legal impermeability in relation to foreign powers, and the State'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and supremacy of governmental powers over the State's territory and inhabi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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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話明明出現在百科全書第404頁,而非第403-404頁,為什麼張亞中會寫成「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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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這個「兩段式頁數」的寫法,正好出現在楊永明論文頁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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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區分起見,學者稱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概念為「內部主權」(或「國內主權」),而在國際法上的應用則被稱為「外部主權」(或「國家主權」)。【注釋是「See 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International Law, Rudolf L. Bindscdhedler et al eds.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and Company, 1987), pp.397-418, at pp.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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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翻開百科全書,果然分別在第403和404頁看到「external sovereignty」(外部主權)和「internal sovereignty」(內部主權)的用法,說明楊永明的注釋沒問題。奇怪的是,楊永明這段引文,也出現在張亞中《兩岸主權論》第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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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者區別主權的概念為「內部主權」與「外部主權」,前者指的是描述國家內部的主權;後者指的是國家主權在國際法的運用。【注釋是「Helmut Steinberger, “Sovereignty”, in 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op.cit., p.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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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張亞中抄錯行了!張亞中根本沒看過Encyclopedia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這本書,他這兩個出處,都是直接抄襲楊永明。名詞解釋那段,張亞中為了掩飾抄襲痕跡,故意在楊永明翻譯的引文裡改動數字,例如他省略了「滲透」兩字,殊不知這樣一省略,嚴重扭曲原意。換句話說,如果張亞中親自翻過百科全書,根本沒道理漏掉這個字。張亞中改動完楊永明翻譯的引文後,以為大功告成,在抄注釋的時候,卻不小心抄錯行——他該抄的是頁404,卻抄成了楊永明的另一個注釋頁397-418和頁403-404。另外,「內部主權」和「外部主權」那段,張亞中本來該抄頁397-418和頁403-404,卻抄成頁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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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此之外,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8的引文「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有相同的自由。」【注釋是「F. H. Hinsley, Sovereignty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1966), p.158.」】這段話和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4「國家在其範圍內有宣稱不受其他限制和控制的自由,則必須同樣承認其他國家在其範圍內也具有相同的自由」只有一字之差,在張亞中自稱看過原文的情況下,他的中文翻譯和楊永明翻譯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將「具有」換成「有」,顯然構成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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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被強調為國家與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的段落「國際法學界也開始強調民主制度是一項逐漸成形的國際規範,民主統治(democratic governance)被強調為國家及政府合法性的構成要件之一。」【注釋是「Thomas Franck, “The Emerging Right to Democratic Governanc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6, No.1 (Jan. 1992), pp.46-91.」】張亞中除了把「及」換成「與」,其他地方一字不漏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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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同樣道理,張亞中《兩岸主權論》頁20-21的段落「更有學者指出政治參與權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原則,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這段話,張亞中抄自楊永明<民主主權>頁147「福斯(Gregory Fox)更指出政治參與權(political participation)已經成為一項普遍性權利,而應該受到國際法的保障。」【注釋是Gregory H. Fox, “The Right to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 Yal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17(1992), pp.539-607.」】張亞中除了把「權利」改成「原則」,其他地方幾乎照抄楊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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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引用的文獻不是自己親手翻閱、而是從別人文章看到的,一定要加上「轉引」兩字,否則就是抄襲。這五個案例中,張亞中在注釋裡除了交代文獻來源,後面全都該加上「轉引自楊永明,<民主主權:政治理論中主權概念之演變與主權理論新取向>,頁XX」,但他都沒有。張亞中讀了兩個博士,必定了解學術規範,卻仍故意為之,有何資格動輒以「張老師」姿態教育別人?光是在《兩岸主權論》的其中一章,張亞中就有五個注釋抄自楊永明。有了這項紀錄,我很好奇張亞中在《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互動》(台北:揚智文化,1998)書裡引用的大量英文文獻,以及在《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文化,1999)書裡使用的大量艱澀冷僻的德文文獻,其中有多少處可能有類似這樣的行為?
非正規教育定義 在 江魔的魔界(Kong Keen Yung 江健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各位魔粉,今天談談『如何向宗教學習做行銷?』
我會從佛教徒人數下降的數據探討市場行銷的心法,一般人喜歡看數據來錯解現象的偏見,與及從錯誤源頭收集行銷資訊的危機!
這是網絡上截圖的台灣年齡群的佛教徒的數據,從1994年到2018年這二十多年間,19至29歲間的佛教徒比例一直下降,從1994年的32%下降到2018年僅僅的4%。
同一時候,民間信仰的數據從26%增加到49%,所以看起來好像是民間信仰的數據是從佛教那邊轉移過去的。
一些人的猜測是可能現在人對於佛教徒的定義比以前更精準,所以現在的人更能精準的認定自己是混了佛教菩薩崇拜的民間信仰,只不過以前的人以為自己是佛教徒,現在的人反而知道自己不是佛教徒,所以基本上佛教徒的人數其實沒有跌得這麼厲害。
但,真的有可能二十年前的民間信仰誤以為自己是佛教,而現在的年輕一代卻釐清了甚麼才算是真正佛教徒嗎?
請問民間信仰有需要去釐清自己是民間信仰嗎?
不可能啊!
而且做數據調查的人不應該幫人界定宗教界限的。
如果說是現代人釐清的宗教界定,但民間信仰只會跟佛教和道教混,為何道教信徒的數據卻二十年下來,都相對的穩定?
我還要提出一個可怕的看法:民間信仰幾乎不會進行這種釐清的教育,唯一會做這種教育的,就只有佛教徒而已。如果被佛教教育釐清了後,才再界定自己不是佛教徒,這就更加可悲,因為你的教育是教到把自己信徒送走。
其實類似的宗教年輕信徒遞減現象,不只是在佛教界,就算在美國,各個基督教教會都有討論年輕一代越來越不信聖經耶穌上帝的理由。但,這種討論大部份都是基督教教內精英分子所討論的,很多都會提出我們外人會覺得很奇怪的解釋,包括:
年輕人更喜歡罪惡的花花世界
(江魔註:喜歡花花世界不代表就不信上帝啊!)
年輕人不想相信上帝因為相信之後有生活會有很多束縛
(江魔註:這個是亂了主次,認為不想犧牲生活上的慾望而信上帝,實際上如果你真的相信這世界有上帝,就算你不想犧牲一些慾望,你還是相信上帝存在啊!)
信教的父母沒有好好的用身教建立基督家庭
(江魔註:這是個很危險的解釋,因為這些父母就是去你的教會,你把孩子不信主的罪歸咎給父母,父母是否就把罪歸咎回給教會呢?)
那些離教者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江魔註:這個是任何宗教都會用的爛藉口。請問你老公愛上妳,結婚後的第十年他出軌了,所以你會說十年前他愛上妳不是真的嗎?)
學校的無神論老師開始用思辨來質問他們的信仰
(江魔註:例如進化論,但進化論到了今天都還是在科學界屹立不倒。一神教的信徒會很想推倒進化論嗎?會!但如果進化論的證據不夠,科學界本身內部就已經有很多科學家,會排隊迫不及待的要推倒它。)
其實基督教教內的人要解釋一些對自己宗教不利的地方,更多的時候是不是用自己的理智,而是用自己的偏見來自圓其說。
為甚麼他們不能接受年輕人就是單純開始不相信上帝了?為甚麼不能接受這整個社會其實越來越不需要宗教了呢?
再說得直接點,任何產品都有其生命週期,宗教也一樣。
不少的佛教界對於年輕人信仰的討論,其實是會引用基督教的同樣操作,例如基督教對於吸納年輕人,會設計很多迎合年輕人口味的活動,例如音樂或演唱會等等。佛教界會有人反思在迎合年輕人口味的功夫上,佛教界似乎做得比基督教不足。
不過,其實在基督教教內也有人討論到底我們做這些演唱會或年輕人的聯誼活動,他們是來開心還是來尋找信仰?
老實說,如果我是個喜歡音樂的年輕人,我為何要到基督教內尋求音樂?如果我是尋開心的,我的選擇太多了,我不需要到教會或佛教中心去玩啊!
倒不如去聽沒有宗教色彩的演唱會,曲風可以更放;或者自己和朋友去卡拉OK,自己可以一飽亂飆高音的慾望,不會更享受嗎?
佛教界或基督教界內搞演唱會或搞音樂的,更傾向於是搞創作的人,自己對音樂的熱愛。
其實在馬來西亞的年輕一代佛教信徒數據,應該也是遞減的,只是可惜的馬來西亞沒有這方面的統計。
不過從各個馬來西亞大學內的佛教學會參與人數,歷史上告訴我們人數是越來越少,參與度越來越低。
然後會有很多佛教老居士的說辭,其實跟基督教教內解釋為何年輕信徒會流失的藉口差不多一樣,然後又建議可以搞多一點年輕人喜歡的活動云云。
其實任何一個宗教要對當時存在的社會環境適應,不是單純迎合眾生口味就行,就好像那個演唱會的例子一樣 —— 我要聽演唱會,幹嘛不要直接去聽正規的音樂會?
假設佛教界的人知道了現在年輕人喜歡手機玩遊戲,那麼是否就要設個佛教手玩就能解決問題?
你知道這些手機遊戲的設計是要花多少錢?
而好玩的手機遊戲往往不是佛教認可的課題?例如有色情或暴力元素。更何況現在手玩如此競爭,佛教或宗教界真的以為可以分一匙羹嗎?
然後這些佛教界內的高層再加多一個可以撇清責任的理由——「因為有付佛外道」的影響。
實際上,以我觀察佛教近年來的發展,特別是漢傳佛教的,我夠膽說就算沒有付佛外道,這些年輕人都依然會淡出佛教,也覺得佛教的魅力並非是吸引他們的信仰。
他們離開佛教的理由是相對的,不一定是世間紅塵比較吸引,有可能是佛教本身的魅力發育不良,甚至還有可能如同市場上的任何產品,都有其產品的壽命週期,而目前佛教未必能夠跟現代的年輕人接軌。
問題是 —— 佛教界的人要解碼這個問題的時候,是佛教界界內的人,用自己的立場在思考,用自己的偏見來分析,不肯理解離教者的感受,不想用教外的人怎樣看佛教的觀點來剖析問題,認為「我一生是從事弘法工作的佛教徒,只有我們佛教徒的看法是對的,其他人的看法都是有偏,甚至是有目的的」。
我講得難聽一點,讓佛教界進入這個瓶頸的,說不定就是這些教內的高人導致的。
你又怎能用同樣帶你進入瓶頸的偏見來幫忙你跳脫這個偏見呢?
我看到一些佛教徒看到年輕信佛的人數遞減時,他們會不禁的感慨「佛法這麼好的東西,為甚麼知道的人那麼少?」,包括一些佛教大師級的人物也講過這種話。
這個是我在《教主級NLP課程》中屢次提醒我的學生,一個教主不能夠比信徒更相信自己的教義,同理的,一個銷售員也不能比客戶更愛自己賣的產品。
如果你比你的客戶更愛你賣著的產品,你一定會陷入一個盲點:「為甚麼這麼好的產品,卻沒有人要?為甚麼?!」
我約炮范冰冰而被拒絕了,我不斷的思考「為甚麼范冰冰不要我堂堂江魔這麼優越的男人?」是一點用處都沒有的!
佛教徒再問「佛教這麼好,為甚麼信的人這麼少?」只會把自己引進更深的牛角尖。
首先「佛教這麼好」的思考,就已經是有偏見了。從同溫層的角度來說,「佛教這麼好」是互相取暖舔傷口的口號。
從宗教行銷的角度「佛教這麼好」,不能夠純由佛教徒來回答。你的產品好不好,不是你說了算,而是市場說了算。
「為甚麼信的人這麼少?」,這問題更加不能有佛教徒回答,而是要由兩種人回答:一,接觸過,但不想信佛教的人;二,從佛教退出來的人,也就是離教者,他們就有辦法講出很真實的答案。
但這是恆古不變的宗教盲點 —— 離開我們宗教的,都是宗教叛徒,是要下地獄的,我怎麼能夠相信這種人講的話?
#江魔設教
#廣渡魔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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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規教育定義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年的疫情不光帶來給各個社會巨大的挑戰,也讓我們從中看到不同社會的文化特質。
這篇來自BBC上的文章,帶我們看到丹麥社會今年的年度關鍵詞彙「samfundssind」,從中我們可以更加清晰看到這個國家與社會的運作方式及文化特質。這也讓我們進一步思考,今年馬上年底要公布的台灣年度關鍵字又會是什麼?又說出了什麼台灣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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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底,丹麥語言委員會(Danish Language Council)和P1電台都會選出丹麥的年度詞匯。之前的獲獎者包括2019年的「氣候白癡」(klimatosse)和2018年的 「洗錢」(hvidvask),這些都緊緊地抓住了(有時是不討人喜歡的)時代情緒。
2020年度最有潛力獲選年度詞匯的當然是「samfundssind」,丹麥語言委員會將其定義為「社會關注高於個人利益」。更寬泛地翻譯為「社區互助」或「社會意識」,「samfundssind」已經成為冠狀病毒危機的流行詞:語言委員會發現,搜索丹麥新聞數據庫, 「samfundssind」的使用次數從2月的23次增加到3月的2855次。
「丹麥有很強的社區精神傳統,」丹麥語言委員會的高級研究員伊娃·斯卡夫特·詹森(Eva Skafte Jensen)說。「在19世紀,人們在農村建立了專注於共同目標的合作社(andelsbev richardgelsen)。奶農聯合起來,為合資奶場提供資金,而奶農和其他國家的消費者連接起來,從而繞過私有食品雜貨商人的壟斷……這一想法也被帶入了工人運動,幫助建立了強大的工會。」
還有19世紀建立的民間學校(højskole),為農村人口提供非正規教育,把他們培養為好公民, 這在今天仍然存在。詹森認為,正是這種民間學校、合作社和工人運動的形式,「讓人們齊心協力,放大個人成就」,才使得「samfundssind」成為了2020年的流行語。現任首相也曾明確使用過這個詞。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54821011?fbclid=IwAR1MRDymSWnILN8ceH3HYLnUxkvoO-Wq9tyb-OOdO2O3PE4BTobfLsFsQ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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