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雜誌採訪
「補助並沒有跟『勞基法』與時俱進;若聘雇助理要依勞基法,給予最低薪資,只能請到3個,而且這樣的薪資條件其實非常差,」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不諱言。
因為「勞基法」規定,勞工每月基本工資是2萬4千元,縣市議員如果聘用4名公費助理,每個人月薪最多只有2萬元。
苗栗年輕一輩的議員,幾乎和陳光軒一樣多只聘2名助理,尤其開議期間,要兼顧議程、經營選區,人手不足,「連新聞稿都常常要自己寫,」陳光軒感嘆分身乏術。
反觀「兼職」副業的議員反而能賺錢,以聘雇更多助理作地方服務。陳光軒有同事開餐廳,也有人經營建設公司,「副業每個月領的,其實遠超過每個月研究費(相當於議員薪水),」他觀察,「以一般議員來說,我看到最多的有請5到8個助理,都有領薪水,甚至有些人是找副業的員工兼做助理工作。」
挪用助理費繳房貸、薪資以少報多 議員盜領助理費為何層出不窮?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4715
#我們常常在校長兼撞鐘
#非直轄市公費助理補助應增加
#再怎麼辛苦也不該成為貪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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