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就是談吃的,因為朱教授夫人就是有名的吃家韓良露,朱夫人已過世,此書是懷妻之作。
其中一幕令人記憶深刻,是朱教授年輕時與夫人遊巴黎,韓良露想吃法國著名的海鮮盤(Fruits De Mer),海鮮盤就是一大盤裝滿螃蟹蝦子淡菜的冷盤,妻子想吃,老公嫌貴,最後是各吃各的,還是妻子遷就老公,書中沒有細述,但總留遺憾。
這也是許多夫妻的共同經驗,年輕想吃吃不起,年老吃得起但不能吃,其實「一期一會」,相同場景不會重來,就看開吧,錢再賺就有,偶爾任性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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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良露老公 在 畢明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句話知道愛有多深。
原本有想過這篇用這題目,不過很不喜歡沾上標題黨的異味。
雖然條題其實好夾。
//如果要留一句說話給愛人,你會說什麼?
無意間碰到這句說話,妻子離去前交代後事,對相愛30多年的老公說:..............
我又耳鳴。看似雲淡風輕,只道是尋常,卻情深如海,愛得溫潤體貼。人之將去,惦念的竟然是.......
做父母,長憂九十九。真正愛一個人,呵護九十九,噓寒問暖九十九,願你快樂九十九,空間自由九十九,怕你寂寞九千九百九十九。//
#一句話知有幾愛
#你嗰句會係乜
#韓良露和朱全斌
#掛你一萬年
#交換眼神 #交換存在
#飯腳神功
#是關於陪伴
#誰先愛上他的
韓良露老公 在 本格現場案發日誌 X 高雄美食旅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部落客社團看到的,有個網路紅人發表了食記亂象,
無聊來回一下好了😁
完盪了,躺在地上都翻轉720度還是沒辦法中槍XDDD
我safe了嗎😂😂😂
但這人寫的還好啦,沒有到很酸~~
在酸民海打滾了10幾年,什麼更誇張的評論沒看過XDD
但我也不會想幫部落客講話,
因為有些人是真的滿誇張的😂😂😂
1⃣一直拍店家擺設,從門口拍到裡面,從牆壁拍到桌子,滑手機滑到指紋都快沒了,還是遲遲不見餐點的照片。
🅰我對裝潢沒興趣耶,都是簡單帶過居多
如果店照太多,我是有用過三明治法
前面放-店照5張-
中間-食物照X10-
最後放-店照5張-
就把部份店家照放結尾啊~
我還被同是部落客嘴過,裝潢照很少,
哈哈又不是寫給你看的,在那邊雞雞歪歪什麼(笑)
部落客很多種,有些是拍照樂趣>食記
有些就真的比較聚焦以餐點為主
你總不能拼命看本土戲劇台期待他會出現美洲豹獵食紀錄片吧?
補充個冷知識:
真的有些人是天生沒有指紋的(嚼嚼~)
2⃣明明就是裝潢簡陋,硬要說這是極簡風。以此推論,開在工業區的小吃店就是工業風。
🅰感覺還好...可能我很少看到亂寫的,
不過有些店家真的很難歸類啊,很難形容我可能就說是文青風XD
有些我是真的寫裝潢沒什麼特別的,會不會太誠實!?
3⃣ 大量地自言自語、在句尾使用()。例如:「份量很小,所以我點了大份的(是有沒有那麼餓啦XD)」;「師傅手藝很好,而且長的也很帥(喂!這不是重點好嘛!)」
🅰這樣寫比較有共鳴啊,
很多只寫粉專的也都這樣(人氣也很高),
應該是使用頻率和你看這人順不順眼的問題,
畢竟不是寫論文和出書,
如果很追求結構嚴謹的,可能看林文月.韓良露的書比較快吧!
然後好啦~~職業部落客你還可以戲弄幾句,
有些寫身體健康也沒在接業佩的,是可以要求什麼啦~
老話一句,適可即是囉~~
4⃣第一人稱「我」使用自己的名字或暱稱替代之。例如:這家牛肉麵是波比在台北吃過,心中排名前三名的。波哩企系。
🅰喔 我最討厭用第三人稱稱呼自己了
但還是有用過1.2次啦 機率好像不到千分之一,
(以我寫過1000多篇來說)
為什麼還是會想用?
我發現用來委婉表達這東西不合口味很好用XD
譬如:本格覺得口感算是扎實一點的
文章寫到後來你會發現需要防禦性寫作,
你當然可以覺得東西難吃,但最好用轉個彎的方式表達,
可以避免後續爭議~
5⃣
明明就是業配文,還假裝食記。舉例:開頭寫「這個週末,一個人出門晃晃,看到一家新開的店」,結果點了八樣菜,搞的和辦桌一樣。最扯的是這八樣菜還可以來張大合照-請問,吃飯會等菜全部上完才開動嗎?
🅰呃...我最討厭大合照了,
火鍋和冷食是沒關係,但熱炒什麼冷掉我會覺得不好吃,
且我也發過好幾次因為吃到冷掉東西讓我很森77,
ex 麥當勞.臭豆腐.烤蚵仔
我沒有在追求大合照這東西XD
是說之前有篇文章是我吃海南雞,想說都冷食,
湯是最後才上的,難得來拍個大合照好了,
我也在文中寫到,自己很少在拍大合照,
就是一篇文章結構寫得很隨性的文章啦~~
沒想到那篇文還被痞客邦小編選為精選...
如果是廠商邀約就到時再看狀況囉~~
還是有技巧性方式可以挑上菜時間接近的幾道合照,
又不會吃到冷掉東西,
.
假業佩文常常看大概就會知道,
我是都會標示啦,
而且法律不是規定要標示嗎?
網路酸的罵的很多,但職業部落客大家也是很愛看啊XDD
嘴巴說不想要,身體還是很誠實?
另外那些覺得業佩要標示的人就不要人家真的標註了還硬要酸,
不然是想怎樣啦!!
我因為美食雷達太敏銳被懷疑是業佩才幹好嗎!!
6⃣
一直強調隨行者的飲食偏好。例如:像我老公本身是不敢吃羊肉的,但是這家的羊肉,他卻敢吃。
🅰還滿常看到,這點我也是滿疑惑的,
還有我老公只敢吃這家的生魚片什麼的,
有一種寫法是不用去法國,台北也能吃到XX(大概就是這縣市有新品牌法國甜點進駐),
但問題是可以去法國大部份人還是會去吧!?
很高興有人對於食記有這樣細微的體察,
但其實還有更驚悚的耶,這些都滿還好的其實......
只是目前只有部落客自己會知道而已XD
現在網路資訊發達,要找個吃的可以先上網搜尋,看看網友的推薦和評價。不過在有幾種食記的內容會讓人歸懶趴火:
1.一直拍店家擺設,從門口拍到裡面,從牆壁拍到桌子,滑手機滑到指紋都快沒了,還是遲遲不見餐點的照片。
2.明明就是裝潢簡陋,硬要說這是極簡風。以此推論,開在工業區的小吃店就是工業風。
3.大量地自言自語、在句尾使用()。例如:「份量很小,所以我點了大份的(是有沒有那麼餓啦XD)」;「師傅手藝很好,而且長的也很帥(喂!這不是重點好嘛!)」;「最後的甜點也很好吃(好啦!我承認我對甜點完全無法抗拒XD)」。這幾年網路上這種寫作方式越來越多。
4.第一人稱「我」使用自己的名字或暱稱替代之。例如:這家牛肉麵是波比在台北吃過,心中排名前三名的。波哩企系。
5.明明就是業配文,還假裝食記。舉例:開頭寫「這個週末,一個人出門晃晃,看到一家新開的店」,結果點了八樣菜,搞的和辦桌一樣。最扯的是這八樣菜還可以來張大合照-請問,吃飯會等菜全部上完才開動嗎?
6.一直強調隨行者的飲食偏好。例如:像我老公本身是不敢吃羊肉的,但是這家的羊肉,他卻敢吃。我跟你講啦!我本身不吃屎,但是林志玲的我吃啦!
對了,上述3+4,讓人看了更火。例如:這家玉荷包好好吃,昨天搶強邊看電視就嗑掉兩斤(這樣會不會流鼻血啊><)。他媽的吃就吃,囉唆個屁。
更新:都忘了使用大量圖示這一點:這家的牛五花,給他100分💯 雖然吃的很飽,但是凱蒂還是挖了三球冰淇淋🍦🍦🍦(本週減肥破功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