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描圖””改圖”玩迷因是否犯法討論】
昨日發了張把迪鹿畫成阿庫婭的描圖迷因,
圖上有寫原梗來源,但有用戶提醒說要註明是”描改”,
當時迪鹿給的回應是迷因圖已經廣為流傳,就算不標註也不會有人誤以為描圖是原作,
例如承太郎vs 迪奧兩人互像走向對方的迷因也被改成很多角色的版本改到爛,
就算不標示大家也知道是Jojo梗,所以標不標不是很必要。
昨天個人以為只要非商用且有註明原梗的迷因描改圖,都不犯法,屬於「合理使用」範圍。
然後覺得遇到FB繪圈小警察潛規則,所以睡前在凌晨發噗在個版附上發了自己錯誤解說的長篇大論截圖(有把除了自己外的人全碼掉),
並在噗首上抱怨了句要大家「把繪圈小警察規則收起來」說了這句嘲諷意味的話,
結果早上看噗,在噗浪上被法律人用法律資訊打臉,打的啪!啪!啪!的。
知道正確資訊後,發覺自己散撥了錯誤資訊給粉絲,很抱歉。
所以改了噗首,變成要大家看噗內懂法律的大大們提供的法律資訊。
但當下沒空馬上去FB給那位被我的錯誤資訊誤導的粉絲附上很詳細資訊更正說明,
加上自己對法律資訊不瞭解,需要時間整理。
我選擇先砍掉FB原貼文斷絕錯誤資訊傳播,想等整理好資訊再發一則資訊更正文上FB (就是現在這則),
但我刪完文才想到我沒有記那位用戶的名字,無法把正確資訊扔給他,希望他能看到就好!
那以下要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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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資訊整理】
這邊來整理噗浪大家提供的關於”描圖迷因創作”的資訊……
迷因圖即使已被廣為流傳,但使用時也是要註明出處 “我國現行著作權法第64條之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
描迷因圖的 ”描圖” 或 “改圖” 動作,不論是否有營利,都是侵害了「重製權」與「改作權」,
要玩迷因梗同時又不侵權的話,得保留梗的內容,但圖片整個重新繪製,不直接描來玩梗就能較沒爭議,因為著作權法並不保護作品的「思想」。
但直接描或改圖就是侵犯「重製權」與「改作權」,就NG了。
Q:為什麼網路上這麼多迷因圖,但都安好沒事呢?
A:“重製部分的侵權行為是告訴乃論,因此單就描圖行為,在著作權人不追究的情況下,檢察機關不會主動提起告訴。
但僅為不追究,此行為在法律上還是有侵害他人權利的疑慮,並不代表網路上的改作皆屬於「合理使用」。”
也就是迷因原圖的著作權人沒有要來抓都沒事,但不代表這是不侵權的事。
版權方沒有出來抓、或大家都因為知道原梗圖是們麼就不標示原作出處,不代表迷因改圖就是合法,頂多只能算是著作權人給予大家使用的方便。
但哪天著作權人想抓的話,就直接GG。
【總結】
常見的迷因 ”描圖” 與 “改圖”是犯法的沒錯,但因為屬於告訴乃論罪,所以著作權人要出來抓你才會有罪。
但很多時候,粉絲製作描圖改圖迷因有助於原作被流傳,所以原作並不會去抓,反而就放任著給大家改圖玩梗,
所以在這種官方不抓、不反應「這樣不行!」的情況下,即使這行為是觸法的,但卻是被默許認可、且大家都在做的事。
除非該迷因圖的官方有提出不准大家改圖描圖來玩梗,否則一般在網路上這樣玩迷因並不會受到民眾斥責。
這部分的原理,跟”同人二次創作是否犯法”的討論很像。
我這先前是影片裡有使用描圖改圖迷因,一定會在左上角著名原梗是哪部作品,例如我先前很喜歡在影片裡玩JOJO梗。
但稍早討論後察覺即使有註明來源仍然可能有爭議,所以把新影片要使用到的《為美好的世界獻上祝福!》阿庫雅描圖迷因圖片重新繪製了。
此貼文(上)圖為原本的照描迷因,侵犯「重製權」與「改作權」;(下)圖為保留梗,但圖片重新繪製,比較沒有疑慮,因為著作權法並不保護作品的「思想」。
但我還是會依照慣例在左上角標示原梗出處。
而要用作品的 ”諧擬” 或 “戲仿” 辯護的話,在法律上雖有討論空間,但我國務實不常見。
被吉的話可以提出辯護,但法院接不接受又是另一回事。
詳細法律條款請看此噗的討論串:https://www.plurk.com/p/o22nbh
......以上資訊若我整理有誤,或有懂法律的人想補充的,都可以留言告訴我,
我有空會閱讀,並一一整理更新上來。
無論每個人怎麼看待這件事,這裡還是有義務傳遞正確觀念與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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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閒聊】
對於我那個原噗還被發偷說曬去討論這件事,
畢竟我自己資訊錯誤不知道就開嘲諷,讓看到噗的人不舒服是我的不對在先。
我就是有做開嘲諷這件事情!我無知!然後我要坦蕩蕩認錯,抱歉散播錯誤資訊 (土下座
但都快處理完後才發現自己被曬上偷說,當下其實滿傻眼的X..D (苦笑
畢竟從頭到尾都沒有不處理 或不認錯要硬坳的意思,是一被告知自己的認知有錯後就馬上開始做各種處理了,
在整個討論風氣很溫和的噗內處理完才發現,只是一件簡單可以和平解決的小事,居然生出了個偷說戰場,覺得挺妙。
希望往後大家若覺得迪鹿給的資訊有錯,或處理方式不妥,就直接跟迪鹿講。
絕對不要預設:「迪鹿是公眾人物,怎麼可能不知道這些?」因為很多東西我是真的不知道。
我會變成公眾人物只因為我有把個人IP經營起來,但不代表我甚麼都應該會知道。
害羞不敢在公開貼文直接跟我講的話,私訊告訴我也行喔!
如果用意是想要我好好處理或更正的話,直接告訴我是能最快與我討論的管道。
不然明明是一件可以很快跟迪鹿溝通就處理完的事情,不跟本人講還要用在其他版面發匿名文講再傳到迪鹿耳裡
……若用這種極度消耗效率的方式想”處理事”的話,
我會先預設對方不是真的想解決事情、只是想吃瓜搞事而已,我會先對這令我不解的行為提出質疑^^
預設默許爭議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沈旭暉隨緣家書📖]香港特區政府表示,要仿效法國總統馬克龍處理「黃背心運動」的方法,搞「對話平台」、「落區對話」;同時繼續東施效顰港英對六七暴動的危機管理,一手軟、一手硬,一方面靠警察武力「止暴制亂」,另一方面派福利、轉移視線到「地產霸權」,以為這樣就可以「讓一切回復平靜」。21世紀還有這樣的研判、如此理解比較政治學,實在無奈。二十多年前,當時還是年輕才俊的克林頓爆冷擊敗老布殊當選總統,靠的是一句口號:「It’s the economy, stupid」;反之一個錯誤的斷症,同樣會一錯到底。當然,即使是馬克龍的危機管理,也是以消散民氣、多於真誠解決問題為目的,昨天《星期日明報》刊出法國博士生楊健偉撰寫的長文,就說明一切,很值得一讀。但即使是法國,黃背心也死灰復燃,何況完全不同的香港?
1. 黃背心運動的導火線,始終是反對加燃油稅,然後變成反對取消「富人稅」,得到極左、極右一眾反精英力量全力支持,政府以經濟手段和「對話」疏導,符合邏輯。即使是六七暴動,導火線也是新蒲崗的勞資糾紛,未出現炸彈前也有一定群眾基礎,最終港英以福利社會回應(雖然建議其實在檢討六六天星事件時已經提出),加上主流民意普遍反對「解放」香港,結果浴火重生。但這次運動的導火線「反送中」,誰也知道是100%的政治議題,破紀錄的上街人數、破紀錄的持續性,涉及的stakeholders絕不止前線、絕不止青年,包括主流中產、中間派、無數經濟既得利益者。即使市民同時對經濟問題存在不滿,即使運動影響經濟,但就算成功處理後者(這本身就極難),也不代表前者的root cause不存在,反政府情緒只會依舊、焦點更集中,而且還會多出一批被打擊的人成為同路人。政府應該心知肚明,「反送中」為何能突破「反一地兩檢」的同溫層,關鍵之一,就是一位富商高調登報司法覆核,引來各界、國際的連鎖效應。假如被打擊的富商有大十倍的全球能量,又會如何?
2. 政府此刻動員一切力量,要求各界登報表態「支持警隊止暴制亂」,這完全是下級公務員心態、官僚秘笈「瞞上不瞞下」的hea交功課。在還未禮崩樂壞的年代,任何人自然「反對一切暴力」,但客觀現實是「逃犯條例」雖然極不得人心,但在立法會依然「夠票」;未能強行通過,和6月12日的衝擊有直接關係,而6月19日卻有破紀錄200萬人參與遊行,當時沒有一個人「譴責暴力」,充份反映通過「肢體暴力」制止「制度暴力」,無論口中怎麼說,在香港已經有了廣泛民意基礎,甚至形成了一個check and balance的 informal mechanism。設想下次有爭議法案,例如《國歌法》、《23條》,或簡單至類似港視發牌一類單一事件,又是通過武力衝擊才令條例不能通過,主流民意難道不高興?自然不會。這不同法國,儘管議會代表以離地精英為主,但通過民主制度,畢竟也可以改變燃油稅、富人稅一類議題;但在香港的「議會」「制度」,經過二十多年的教育,不同陣營早已知道「屈機」的政治現實,武力衝擊成了制衡議會的last resort,最終更得到主流默許。此刻雞毛蒜皮計算一個入閘機有沒有受損,通過「對話平台」譴責暴力,而不檢討政治制度本身,只是自欺欺人。
3. 馬克龍的對話平台以消散民氣為目標,但過程中起碼真的大鳴大放,沒有任何敏感問題屬紅線,而在法國社會,就算討論帝國復辟、「時代革命」,也是a piece of cake。黃背心運動期間,也有人提出修改憲法,建立「第六共和」,引入更多直接民主元素、令選舉制度更有利基層,但慢慢通過對話,發現操作並不容易,而且一般人並未準備迎接改變,最重要的是黃背心組織者對制度性的未來,也沒有清晰願景,所以對話才有消散民氣效果。但在香港,官方的所謂「對話平台」有其預設前提,刻意按港澳辦、北京風向,劍指「經濟問題」、「上樓問題」、「青年上流問題」,而對真正的root cause輕輕放下;然而港人和法國黃背心不同,對香港的制度性結局、特別是2047年,有非常憂慮的願景,也早已提出了各種完善想像,只是這些想像只要一碰到紅線(及其一千米以外的外圍),就已經要止步,否則後果自負;而且在可見將來,紅線只會更紅、線條只會更粗,連提出討論也有這樣的下場,何況付諸實行?結果越是這樣「對話」,越是按官方劇本撰寫「研究報告」,越是掩蓋真正的矛盾,反抗只會更激烈;但另一方面,一旦真的大鳴大放,討論過後一些有相當民意基礎的選項,卻又落實不了,同樣難以善後。這些盲點,都是法國無需顧忌的。
4. 法國的對話局部奏效,在於對話起碼未有煽動新的仇恨;但假如特區政府通過對話,嘗試把民怨由政制、警察轉向經濟議題,這卻是馬克思主義所謂「以一種矛盾掩蓋另一種矛盾」,更大的危機只在後頭。要麼所謂「解決經濟問題」其實是全體既得利益者合謀,例如通過收回農地,反而重燃了市場對高地價泡沫的信心;要麼卻是針對傳統香港財閥,並以來自內地的「民族資本家」取而代之,就像針對國泰等非中資企業進行的針對性打擊一樣。但這只會把矛盾引回中港矛盾這個主軸:在這個全民調研、全民fact check、全民自媒體的年代,大家很快會發現在過去十年,新到香港的壟斷性既得利益者,究竟是哪些勢力,「留島不留人」令香港經濟換血之說,又會否只是空穴來風。例如本土研究社的Facebook專頁,就剛列出囤積農地的中資企業其實更厲害,不用說國企在香港各行業的戰略性投資,要是經濟議題變成鬥爭主軸,最終方向恐怕殊途同歸,而且連鎖打擊面更大。
香港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城市,各方利益糾纏不清,應爆未爆的炸彈俯拾即是,現屆已經失去一切執政權威的政府,真的行有餘力繼續攬炒?說這麼多,方向很清晰:希望政府正視root cause,不要再浪費時間、自欺欺人。現在的KPI不是下個月社會有沒有人衝閘,而是怎樣令香港十年後依然充滿榮光,不會因為說一句「願榮光歸香港」就要大興文字獄,面對現實吧,it’s NOT the economy, stupid。
明報筆陣2019年9月15日
預設默許爭議 在 宋楚瑜 大家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新聞稿:親民黨團公布瘦肉精民調並譴責馬扁政府放行瘦肉精之違法行政記者會20120628
在Codex不訂定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前提下,高達72.5%國民拒絕瘦肉精
親民黨團委託TISR臺灣指標民調公司在2012年6月25日至26日進行民調,完訪1,009位居住在台澎金馬年滿20歲的民眾,民調結果顯示,至今仍有高達72.5%的國民拒絕瘦肉精。
請問,最近大家在討論美國牛肉的事情,根據報導,7月初聯合國的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要開會討論瘦肉精的安全標準。請問,如果這個會議沒有訂出標準,那您贊不贊成政府就可以開放進口含有瘦肉精的美國牛肉?
次數 百分比 很贊成
29 2.9
次數 百分比 還算贊成
117 11.6
次數 百分比 有點不贊成
180 17.8
次數 百分比 很不贊成
552 54.7
次數 百分比 不知道/未回答
132 13.0
總和 百分比
1009 100.0
在95%信賴水準時的抽樣誤差為正負3.1%
Codex對萊克多巴胺每次討論都有結論,也就是不予訂定安全殘留容許量
7月2日到7日,Codex將針對萊克多巴胺再次進行討論,預計3日或4日就會有確定結論。這個對於萊克多巴胺是否可容許殘留於肉品之中的結論,將成為全球WTO、WHO會員國的共同標準規範,也就是全球食品貿易與食品安全的共同規範。簡單說,只要Codex多數會員國對於萊克多巴胺仍持食品安全疑慮,並決議不予訂定安全殘留容許量,則包括美國在內的全球貿易國家,都可以此決議作為食品貿易之標準規範。馬政府配合美方公私部門說法,表示Codex的標準制定是政治經貿問題,而非食品安全因素,這其實完全偏離重點。因為Codex第八步驟既是科學的也是民主的,端看全體會員國的共同議決。更重要的是,這個Codex標準,就是全球WTO會員國所應共同遵循的標準。
那麼,馬政府為什麼要自絕WTO標準,硬逼國人吞下18個月以下嬰幼兒無法代謝的萊克多巴胺?
扁政府不訂殘留標準及歐盟不准萊克多巴胺合法使用皆符合WTO規範
扁政府執政時也曾遭遇美國巨大壓力,因而曾向WTO通報預告訂定殘留標準,但後來仍在當年度Codex未訂出安全殘留容許量標準後,再度向WTO通報延期實施,因而至今我國皆未將禁藥萊克多巴胺合法化。在扁政府2007年8月16日通報WTO文件的第八點明文指出:「若有國際標準、指引或建議,請提供適當參考說明並簡要說明誤差:訂定萊克多巴胺的標準殘留量的食品法典草案即將完成,是建立這一標準的重要參考之一」。也就是說,正因Codex是WTO所採取的食品貿易標準規範,所以美國即使認為扁政府違反開放承諾,但從2007年至今,近5年期間內,美國亦未能據此向WTO進行爭訟。
此外,親民黨團必須特別澄清一個馬政府刻意散佈的錯誤案例:前此馬政府與美方公私部門大肆宣傳一個WTO判決歐盟敗訴,因此美國於1999年獲授權報復1億1680萬美元的案例,這完全是張冠李戴、張飛打岳飛、擅自擴張解釋的刻意誤導。因為,這個案例爭訟的標的包括estradiol, progesterone, testosterone, melengesterol acetate, trenbolone acetate, and zeranol等六項,根本就不包括萊克多巴胺(Racotopamine),事實上,在美國對歐盟發動此一爭訟時,根本連美國自己都未使用萊克多巴胺作為飼料添加劑,也就是說,針對禁止含萊克多巴胺殘留之牛肉進口是否違反WTO規範,WTO之爭端判決根本沒有判例!更進一步講,世界上未訂定萊克多巴胺安全殘留量的對美貿易國家所在多有,何曾聽過美國因此至WTO興訟?
甚而,連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都於媒體上坦承:「歐盟敗訴是因禁止符合國際標準的荷爾蒙肉品進口…萊克多巴胺目前沒有國際標準,因此康照洲認為這樣的舉例,並不適用於瘦肉精,我國即使禁止瘦肉精美牛進口,不會因此被告。」
這讓國人不得不問兩個問題:第一,扁政府能守住,馬政府為什麼在至今仍有72.5%反對的民意下卻硬要開放且換不到任何實質利益與承諾?第二,馬政府為什麼要與美方一起使用錯誤案例惡意誤導國人?
馬扁政府皆長期刻意以違法不行政方式,默許含萊克多巴胺牛肉進口臺灣
6月18日堂堂行政院為遂行馬總統萊克多巴胺合法化之意志,竟當起爆料達人,指出扁政府時期早讓臺灣人民吃下10萬噸瘦肉精美國牛肉。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表示:「有關萊克多巴胺議題,資料顯示,扁政府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公告為禁藥,隨後並於九十六年七月十九日開始檢驗進口美國豬,但當時並未檢驗美牛。」
然查,國民黨執政時,衛生署早於98年11月12日,亦即食品藥物管理局成立前一年多,為因應進口狂牛肉爭議,即會同農委會、經濟部與財政部共同研定「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即三管五卡)。其中「檢疫、檢驗之方式」第四項「實驗室檢驗」之「檢驗項目」,雖包括「動物用藥」項目,卻獨獨漏列95年即公告之禁藥萊克多巴胺等瘦肉精,亦即刻意維持民進黨「驗豬不驗牛」之檢驗政策。
甚而,在馬英九總統主動重啟開放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肉品合法進口之爭論後,朝野立委接獲地方縣市衛生局人員指控,表示「衛生署早在二月七日即調查各縣市衛生局『願意配合』中央,延緩抽驗市售牛肉瘦肉精,並整理成表格,標出該縣市政黨屬性及配合度,以『技術性拖延』戰術,降低市售瘦肉精比率。」
也就是說,扁政府自民國95年10月由農委會公告萊克多巴胺為違法禁藥後,直到馬政府執政至100年食品藥物管理局成立前,在此4年2個月期間內,歷經民進黨及國民黨兩黨執政,兩黨主政下之主管機關皆未針對萊克多巴胺進行任何牛肉檢驗,導致全體國民暴露在法定禁藥風險之中。甚且,馬政府更對違法禁藥動用公務預算進行宣傳及推廣。以上諸般情節,顯示馬扁政府皆有違法失職之實,應受國民嚴厲譴責。
食管法修正版本,國民黨版不在乎國民健康、民進黨版不在乎國際規範
如今在立法院院會朝野協商的食管法修正案有三個版本:親民黨團Codex版、民進黨團零檢出版,以及國民黨團禁藥合法化版。拒絕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唯一正當且衡平應對之道,是Codex,明白講,Codex的標準不但是零檢出,而且就是根本不准使用。
親民黨團多次呼籲,只有Codex標準才能同時兼顧國人「食品安全」與「國際貿易」權益,也只有接軌Codex這個聯合國架構與標準規範,才是保護台灣人民利益的最佳途徑:
一、 親民黨團堅持將所有食品安全之規範標準與普世通行之可信賴標準接軌,以一體適用於相關國際貿易磋商及談判:我國身為國際貿易大國,自不能避免與各貿易夥伴國就食品貿易經常磋商、談判相關進出口標準。為求在確保食品安全前提下兼顧國際貿易交流發展,實應全面完備我國食品安全標準規範體系,將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安全規範標準接軌普世通行之可信賴標準,以一體適用於相關國際貿易磋商及談判,俾使我國及相關貿易國家有所遵循。
二、 拒絕瘦肉精是全民共識,但方法必須理性,手段必須具備正當性:藍綠惡鬥殺紅眼,理性靠邊站。民進黨「零檢出」版本,表面上似乎是為了維護國民健康,但在缺乏「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議(SPS協議)所認可WTO會員得以科學性風險評估作為限制貿易的現況下,復又摒棄WHO與WTO所共通之Codex標準,可說自棄正當性,更恐自陷貿易紛爭難以自拔。親民黨團必須再次提醒,「零檢出」版本之逕行入法,無論在法理及實務上,皆不具正當性。
三、 親民黨團堅持國民健康與食品安全,必須全面不低於當前全球人類可信賴之先進科學水準:將我國食品安全體系全面與聯合國Codex標準接軌,可一次全面處理我國所有的食品安全標準,讓所有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相關安全標準不低於當前全球人類可信賴之先進科學水準。
重啟TIFA不是台灣經濟的救命丹,產業結構調整才是根本
馬政府從一開始沒有預設立場、沒有承諾、沒有時間表的三不立場,到如今聲稱進口瘦肉精美牛為TIFA的敲門磚。親民黨團必須指出,如今只將TIFA、TPP甚至其他的FTA當成台灣經濟的救命丹可說為時已晚。臺灣當前真正需要的是整體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如果馬政府遲遲無法為臺灣經濟固本培元、強身健體,卻只寄望與他國簽署貿易協定就能改善臺灣經濟發展遲滯的困境,那是毫不可能的。
綜上,親民黨團誠摯呼籲國民兩黨立委拋棄成見,共同理性為國計民生著想,於臨時會議決瘦肉精相關食管法修正案時,重新考慮接受親民黨所提與Codex接軌的正當、衡平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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