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女兒寫個在家自學一年的心得,她躊躇了一陣子,前天一動筆,三、四個小時寫出了五千字,寫的欲罷不能,超過我要求的字數。
寫的頂好的!
~~~~
自學一年心得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自學一年了,想想有些感嘆,就稍微和我的爸爸聊了聊這件事,結果,他思路清晰,很快的給了我一句話:「哦,自學滿一年啊,那就寫一篇三千字的心得吧,這是功課。」當下聽到有點無語,好吧,自己挖的坑自己跳,於是就有了這篇心得,來聊聊我這一年的經歷與學習。
為什麼會自學呢?一開始我自學時,身邊的同學與朋友是不相信的,一直以來我在學校的人緣都還行,雖不到真的很多朋友,但也不致邊緣,成績也沒有真的爛到哪去。
但事實上,我在學校的生活過得並不好。學習的部分,自從升上七年級開始,我的成績可以說是一落千丈,大約就是從第七名變成倒數第七名,生物數學地理變得困難,英文更是像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變得完全聽不懂,更要命的是學校一星期有五堂英文課,其中更有一堂是外師,全部都是英文,在得知有這堂課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於是,在艱辛的七年級學業路上,只剩勉強過得去的歷史與公民,還有我唯一的希望國文。因為曾經遇過好老師,我的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在某次國文考試中似乎還得過全班第五名,為此我開心了很久;如果說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那麼作文就可以再自豪一點,我一直都很喜歡寫作,除了一次四級分,剩餘都是五級分以上,也常常被國文老師表揚。
但除此之外,就只能用一個「慘」字形容。隨著時間推移,我的數學開始跟不上,生物的難度也逐漸加大,社會科勉勉強強,原本就夠悲劇的英文更是變得慘不忍睹,偏偏英文的比重與考試是最多的,有成堆的英文考卷、講義,三個英文老師的功課更是讓我喘不過氣,那時,我很討厭考單字,因為我都是零分,不論怎麼努力都背不起來。
雖然,有許多熱心的同學幫助過我,有人會細心地告訴我錯的題目是為何而錯,有人甚至會在外師的課上幫我翻譯(在此深深感謝幫助過我的同學們,謝謝你們讓我撐過好一段時間),但還是無法彌補我的程度與考試範圍之間的落差,我開始逃避這一切,在上課時間寫小說,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的校園生活過得開心一點。
在進入小說的世界後,與世隔絕,一切都是我能掌控的,不用被幾個成績欄的數字束縛,不用因為不擅長的事情而否定自我,雖然是個惡性循環,寫出來的作品質量也不好,但,那至少是我當下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除了成績與考試外,令我困擾的事情還有一件,我很怕吵,不喜歡和太多人相處,但學校就是一個群體生活的地方,每天一定要接觸到人,去接受他們的情緒,那時我對自己還不太了解,也嘗試融入人群,但發現好像沒有辦法,於是,我向我爸媽提起了自學。我的哥哥也曾是個自學了四年的自學生,爸媽在我表達完觀點後,便同意讓我自學,於是從八年級開始,待在家中自己學習。
一開始自學,也像是打開一道新世界的大門,門後的世界是精采美麗的,不會被課表切割時間,不會有成堆的考試等著我,可以在平日和爸媽出去玩,能在家自由自在的生活,愛做什麼做什麼。
不過,最讓我高興的依然是能將大部分時間精力投入到小說創作,一天中,我花最多時間作的事是寫作,架構世界觀,寫出一個個完整的角色,將它們之間的情感糾葛寫成一本精彩的小說,我非常享受這樣的過程,有時一寫就是好幾個小時。
我寫小說的這條道路還滿特別的,是在我五年級的那年,爸爸出了作業,要我和哥哥一天打字十分鐘,哥哥去玩打字遊戲,我則是想到可以寫小說,一開始的創作毫無章法,就寫了一點點奇幻校園故事,講述一群人打妖怪的故事,也就隨便寫寫,打發時間,直到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暑假作業之一是要完成一千字的小說,那時,班上同學隨口說了句:「老師,如果寫到一萬字會怎麼樣?」那時班上氣氛歡樂,老師也開玩笑似的隨口回了句:「寫到一萬字就不用寫其他暑假作業了。」我默默地將一萬字這個數字記在心裡,並且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將原本八百字的奇幻校園故事完成,一共一萬零八百字。
從此以後,我便愛上寫小說,我喜歡寫奇幻故事,更是偏好暗黑驚悚,目前進行中的十二本小說,有奇幻、校園、異世界、現實等主題。
漸漸的,小說從逃避現實的工具變成我與世界溝通的媒介,我每天花大把的時間在創作與發想,寫作能力也漸漸提升,從以前的一天只能寫三百字到現在能一天六千字,而爸爸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去出版一本小說,於是,我開始將注意力放在一部作品上,也就是如今已經出版的「傷痕」。
「傷痕」其實跟我一開始的寫作風格差的很多,畢竟我是寫奇幻世界起步的,也沒想過會拿一個「連續殺人魔」當主角。
書中,一名童年被霸凌的少女得了創傷壓力症候群,精神疾病令她無法好好生活,也影響到她的思考模式,她堅信,只要殺了霸凌過她的人,她就能獲得「救贖」,她開始逐一解決霸凌過她的六人,在過程中有悲傷、痛苦,也有過後悔,隨著得知她慘痛的經歷,她心中的感受只剩下恨,最終殺了霸凌過她的六人,也殺光了教會中一半的人,這樣的方式並沒有令女主角獲得救贖,故事的結尾也非常悲傷。雖然小說終究是假的,但我覺得女主角這樣的人是真的有可能存在的,她的心生病了,令她做出極端的事,但凡教會中多一個人關心她悲劇都不會發生,偏偏卻沒有,這本小說也是我想告訴大家,要友善的與人相處,不然可能會釀成大禍。
在這本書中,我用了一種奇特的方法詮釋,分成了三個階段,現在、夢境(過去)、獨白。現在的部分主要是在描寫殺人的過程以及主角心境的變化,夢境是過去發生的事情,主要描寫主角被霸凌的故事及過程,獨白則是死亡的人沒說出來的心聲。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寫出這樣的故事,我給的答案都是「抒發心情」,對我而言,創作與寫作是有意義的,就是說出心中想說、表達想發聲的事情,而「傷痕」有更深層的意義,它是給不可改變的過去一個機會,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傷痕」畢竟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各方面都很稚嫩,也不可能是我最好的一部作品,但他卻是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令我放下了許多執念,令我的心理狀態變得更加健全。
故事永遠都是故事,但卻能帶來如此神奇的功效,我想,這就是寫作的魅力吧!在自學的過程中,我會一直不懈的去創作故事,從而去理解世界與人心,我想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用文字成為他人的光,用作品去讓他人得到所謂的救贖,我不能阻止世界上發生悲傷的事,但我想盡我所能,讓更多人能感受到世間的美好。
傷痕出版後,我感受到了很大的快樂,除了親朋好友的好評,還有賺到了錢的快樂,也要感謝贊助我出書、為我這本書奔波勞累的阿嬤,感謝鼓勵我創作此書的哥哥,還有理解我的父母,我也會更加努力學習的。
如今我的十二部作品中,有許多提到精神病的故事,精神病是我想去了解的領域,因為想要去看看所謂「與正常人不一樣」的人心中究竟在想些什麼,去深入了解這社會中很多人不理解的「常態」,從而去創作真實又殘酷的劇情。
於是,我便開始研究「變態心理學」及「精神病學」,找到了一個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影片,教授講的很好,我便看著影片學習。
我是真的很喜歡變態心理學,雖然不擅長的生物學模型有聽沒有懂,但心理學模型我還是上的津津有味,在心裡學模型的四個學派中,我最喜歡精神病分析學,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和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是我很認同的。
異常心理與精神病是我在寫作中很喜歡提的,因為在童年成長過程所遭遇的事情會影響一輩子,在上課時教授也時常提起童年經歷等相關事情,我也喜歡將童年描述的悲慘,去營造一個更加立體的角色,這也就是為何我的作品中時常會有過去的描寫。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很難,其中還會接觸到生物學、腦神經科學及遺傳基因等,都是我不熟悉的領域,雖然上課進度緩慢且要花更多時間精力去釐清,但卻是我自己心中所喜歡的,在過程中是快樂的,所以我很喜歡學習變態心理學。
在八年級下學期時,我的媽媽接到了一個三年級國小老師的工作,於是,非常閒的自學生我本人便接下了家中伙食處理的重要任務,開啟了我的廚娘生活。
我對煮飯是很有興趣的,之前也煮過幾次,不過要包辦全家人的三餐還是一項挑戰,我開始研究菜單,研究家人的口味,來煮出全家人都能接受的食物,一開始當然不太順手,跟廚房不熟,也多次燙到自己,在一次炸肉時更是差點把手炸掉,至今手上還有一道淺淺的疤痕,不過我不斷嘗試,越來越好,甚至被哥哥的高中同學們大力稱讚,聽說他班上同學很喜歡吃我做的燉飯,帶去的便當常常被搶,讓我非常的開心,還有一陣子幫哥哥的朋友也準備一份便當,賺一些小錢。
在煮飯的過程中,我了解了一些道理,第一便是和人一起生活有相同的口味是很重要的,我們家的口味還算相近,也能互相配合,比如我、爸爸和哥哥都不喜歡紅蘿蔔,我們家的咖哩裡面就不會放紅蘿蔔,改成全家人都喜歡的地瓜,但有些時候無可奈何,主廚就要辛苦一點,比如我哥哥不吃辣,但我和爸媽很喜歡吃部隊鍋,這種時候就要另外幫哥哥準備一鍋不辣的鍋物,不過因為過於麻煩,現在學乖了,我和爸媽會在平日中午哥哥去上學時吃有辣的東西。
第二個道理便是預算控制的重要性,爸爸給了我一定的預算讓我學習控制,起初幾個月預算常常超支,導致月底要吃的很簡單,不過也是愈來愈好,漸漸的還能留下一些預算,對於食物的價錢概念也愈來愈強。
我認為,會煮飯算是一項滿好的技能,能自己控制吃什麼、什麼時候吃,健康又省錢,如果有時間,學習煮飯真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我一直很喜歡音樂,從小就也學習鋼琴,雖然現在漸漸荒廢,但我對歌唱的興趣也愈來愈高,尤其喜歡中文說唱,喜歡強大的節奏感以及富含意義的歌詞。
會接觸到中文說唱是因為鄧紫棋和潘瑋柏合作的「死了都要愛」,我便愛上了說唱的感覺,但是真正讓我想要學習說唱,是因為VAVA改編的「Life's a struggle」,叛逆又強勁的歌詞,無畏又悲傷的聲線令我決定開始練說唱。
我在說唱上有點天分,節奏感與生俱來,在說唱的過程中,我能感受到強烈的快樂,我也嘗試寫過幾首歌,雖然不成熟,但作詞作曲編曲都是我完成的,其中我最喜歡作詞,寫的大多是饒舌,唯一寫過一首旋律較多的歌是送給閨密的生日禮物。
相對來說,我歌唱的能力並沒有那麼強,也沒有特別喜歡的歌,直到聽到歌手黃霄雲唱的「打開」,我突然想要飆高音,便去找我的發聲老師爸爸學習,也愈來愈喜歡唱歌。
自學不久後,爸爸買了一台混音器,我便常常使用它,去磨練我的歌聲在麥克風中的樣子。
經過了爸爸的教導,我的唱歌實力不斷提升,以前唱起來吃力的歌也變得輕鬆,我很喜歡唱歌與說唱,也曾經參加「聲林之王3」的網路海選,雖然並未成功,不過也累積了些經驗。
自學的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在與自己相處,於是,我慢慢去了解自己,漸漸的,我接觸到了「高敏感族群」這樣東西。
「高敏感族群」這樣的人大概就是會深度處裡事情,常常被過度刺激,同理心高且情緒反應強烈,是十分敏感的一類人。高敏感通常來自遺傳,我去做了測試,指數很高,其實不用到太驚訝或感到稀奇,畢竟世界上有20%的人是高敏感族群。
得出這個結果,便回顧了一下我的人生,好像真的是這樣的,我在人群中待不了太久,容易覺得吵雜,很在意別人的微表情與情緒,小時候也很多人說我內向,更嚴重的例子是,只要有人在我旁邊罵人,我都會感到害怕,不管他罵的是誰、因為什麼事情而罵。
印象深刻的是在國小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因為我們班的男同學太過不乖而氣哭,明明跟我毫無關係,我卻去跟老師道歉,還哭了,因為我能感受到老師的無奈和悲傷,我也是打從心裡覺得對不起老師,即便那堂課我完全沒有吵鬧。
不過,在了解自己是高敏感族群後,我的生活反而輕鬆了不少,因為知道我不是故意不融入人群,不是故意不去與人相處,只是先天的容易疲憊,自學待在家不去接觸人群也令我感到輕鬆,不禁再度感嘆自學這個決定的美好。
現在我接觸人的機會很少,除了去教會和買菜以外幾乎不與人接觸,朋友也是非常的少,但我活得很開心,因為這樣的狀態對我而言是最好的狀態。
高敏感對於我的寫作有很大幫助,因為對於情緒感受敏感,我能去創作飽滿的人物與劇情,這也是有人說「高敏感是種天賦」的原因吧!
說到底,自學最大的好處仍是「能學自己想學的東西」,畢竟人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東西,我認為沒必要對著教科書照單全收,去學習自己喜歡且有天分的東西對學習的效率與品質有也很大的影響,如果不自學,我根本不可能在十四歲完成一本小說,也不可能去研究什麼變態心理學,但既然我自學了,我就要對我所選擇的事物全力以赴,做到最好,這樣,才無愧於我的十四歲,無愧於我的國二。
如今已經邁入了自學的第二年,我也要抓緊時間去學習,好好運用我的天賦與努力,去寫作、創作,並且過的快樂、充實。
不知不覺間,本是三千字的心得也寫到了五千字,或許我真的很喜歡文字吧?就像是喜歡我的人生一樣。
小說「傷痕」博客來連結:https://pse.is/3ju946
食人魔達默劇情 在 香功堂主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多位惡名昭彰的連環殺人魔集體自殺,靈魂附身在威利奇幻樂園裡的機器人偶上,專門虐殺與吞食遊客維生。二十年後,沈默的清潔工帶著一手能量飲料入住威利奇幻樂園,準備把裡頭的「髒東西」給清乾淨...
.
《#弒樂園》的劇情是《靈異入侵》和《詭屋》的綜合體;影片除了清潔工外,另有一票青少年跟著進入奇幻樂園,#這群青少年對劇情的發展不具任何意義,亦即不管有沒有他們,清潔工都會打敗惡靈機器人,都會揚長而去。編劇寫進這些角色,大概是想讓電影看起來更豐富些?又或者是要跟過往的類型片致敬(例如年輕男女發生性關係後,立刻死於非命)?
.
整體來說,Kevin Lewis 導演的敘事呆板、感情戲單薄、場面調度欠缺神采,但,影片還是有些小亮點:
.
一,清潔工打掃樂園,好不容易清乾淨一小塊區域,就會碰到機器玩偶挑釁,清潔工解決完機器玩偶,機油噴得到處都是,他只好換過身上的「制服」,再重新整理一次樂園。打掃,弄髒,換衣服,打掃,弄髒,換衣服...不斷輪迴。想想,這不就是生活的隱喻嗎?一輩子在整理/打點自己的人生,但問題與麻煩接踵而來,我們只能不斷處理這些問題,直到生命最後一刻。
.
二,警長對清潔工說:「#你怎麼不乖乖死掉就算了?!」警長跟惡靈達成協議,只要他們固定送「祭品」到樂園裡,惡靈就不要對小鎮居民下手。《弒樂園》最令人感慨的部分,不是姑息暴力、剝削他人以自救的自私,而是長時間活在恐懼之下,心智已經全然扭曲,以為服膺威權是唯一且不准被質疑的規則。警長的「惡」,其實一點都不陌生,現實生活多得是這樣的例子......
.
三,PUNCH 飲料,是在跟大力水手的菠菜致敬嗎?(喝完能力大增!)
.
四,尼可拉斯凱吉(#Nicolas_Cage)飾演清潔工,沒有他的明星魅力頂著,《弒樂園》應該會更無聊吧。話說,零台詞、只靠肢體動作和表情表現情緒的清潔工一角,對表情王凱吉來說,應該毫無難度。或說,正因為這個角色沒有台詞,所以凱吉才接演本片?(相對輕鬆的工作~)
.
最後,為何突然想看《弒樂園》?因為昨天收到朋友寄來的禮物,就是威利奇幻樂園的「制服(T-Shirt)」,超酷的啦!只是凱吉穿威利制服,他的胸肌有讓制服產生3D突出效果。我穿威利制服就...毫無殺傷力...(傷心)
食人魔達默劇情 在 BIOS monthl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精準地醉,細緻地沉默:Mads Mikkelsen
⠀
許多觀眾是從《007:皇家夜總會》那個與龐德對峙的惡人開始認識 Mads Mikkelsen,進而驚豔於《雙面人魔》優雅食人魔的誕生。好萊塢為他打造出一連串的惡人形象,但這並不是 Mads Mikkelsen 的全部——在剛硬如山的臉部線條下,他的內裡柔軟如河。歲月和性格消磨稜角,因而在「殺人無數」之後,依然擁有一股圓潤的魅力。
⠀
他擅長沉默的表達,少了台詞,角色們卻能散發因細節而幽微的光彩。「現在的劇情片傾向讓角色一直說話、說話、說話。但到最後,人們忘記電影到底是什麼——是畫面。浩瀚場景裡的一個小角色可以表達許多,一個特寫,也能說很多故事,但我們一直讓所有人解釋自己在想什麼、有什麼感覺。」
⠀
與 Refn 合作的史詩電影《血染天堂路》,他更是把緘默的細節發揮到極致。劇情設定他是獨眼啞奴,整部片裡他復仇、打殺,皆不靠言語。他回憶一開始 Refn 打電話說:「我希望你是個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的維京戰士。你只有一隻眼睛,什麼鬼話都不能說。」聽完,他開心接受挑戰。
⠀
🔍️ 全文請見:https://bit.ly/3vYzco9
⠀
《雙面人魔》裡,他挑戰 Anthony Hopkins 曾經烙印在眾人心底的 Hannibal 形象,再次建立起屬於 Mads Mikkelsen 的優雅自持。充滿紳士儀禮,身高 180 以上的完美體態加強了紳士感,他在影集裡總是梳著乾淨的頭髮,穿貼身白襯衫下廚,刀法俐落,動作精準不多餘,一如他殺人細緻。
⠀
Mads Mikkelsen 相信,身為演員,要盡力讓自己比角色更聰明一點點。「即便是演愛因斯坦,你不見得能在他的專業範圍裡比他在行,但如果你試圖要讓這個人很生動,無論如何我們必須比這個角色更聰明。」
⠀
他說的聰明,或許是洞察角色命運的能力。就算如 Hannibal 有超越眾人的智力與能耐,「但他不知道他的阿奇里斯腱,就是他的自大。知道這點,就讓我比他更聰明。」了解角色的侷限,一如我們總是受困於生命。他看角色,竟也有如 Hannibal 看獵物般,上帝的視角。
⠀
演出一個又一個精彩的黑暗角色,Mads Mikkelsen 並不排斥更多,「所有人都喜歡看陰暗的那一面。」因此只要是好的故事,不管反派正派都想演。他十分看重劇本,那是支撐演員表演的骨架,「當劇本寫得很好的時候,即使是看起來很困難的一幕戲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困難。」
⠀
他還記得小時候去電影院看 Martin Scorsese《計程車司機》,大開眼界。「以前我看的電影都有好人、壞人,但這個主角一下子讓人喜歡,一下子讓人討厭,我對他的態度變來變去,這也讓我理解電影不只是黑白。」
⠀
那時候的他,即便沒有表演的野望,不自覺開始觀察人:「我喜歡在城市裡看著不同的人,尤其是怪人,身體上或心理上的。我會看著他們,並模仿他們,好奇如果我和他們一樣,是否就能感覺到他們的感受?」
⠀
🔍️ 全文請見:https://bit.ly/3vYzco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