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預告訂定「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表示未來蘆薈要當作食品原料的話,必須是完全去皮後的費拉蘆薈(A. vera)及好望角蘆薈(A. ferox)品種的葉子,才能加工使用。同時蘆薈素(aloin)的含量不可以超過10 ppm,並且必須標示「不建議經期婦女、孕婦、授乳者、孩童、消化道或肝腎疾病患者食用」警語字樣,草案預定自後年元旦、也就是2022年1月1日生效。
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在 食力foodnex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含蘆薈食品須加警語!】
蘆薈不僅常被作為護膚使用,也是許多飲料食品中常見的食材!但卻有研究指出,長期食用可能有安全疑慮,為此衛福部重新訂定蘆薈葉使用規範,限定使用品種及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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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 在 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 臺北榮民總醫院's post 的推薦與評價
但衛福部食藥署昨天預告「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為避免食用蘆薈成分引起肝腎毒性,未來只允許兩種蘆薈可作為食品原料,並要求蘆薈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