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營養師】#杯蓋生活 #營養師杯蓋
今年真的是很特別的一年,除了出版了「營養師杯蓋的500大卡一定瘦便當」一書之外,也接到大大小小的講座以及合作,真的成長了不少,希望接下來會更棒,最近拍了一些帥照,來分享一下,順便聊聊這幾年執業的心得!
(感謝 Ohmo-Studio奧莫韓式照相館o奧莫韓式照相館 協助拍攝帥照,大家快去逛逛!)
還記得
●大學實習完
我就一直幻想自己穿著白袍上班的樣子,覺得這樣非常酷,不過最後跑到了團膳業,有了另一種裝扮(看看最後圖文)
●畢業那年
許多親朋好友知道我考到營養師,第一句話就是,營養師?那是幹嘛的?在醫院工作嗎?還是在減肥中心?
●營養師的定位
雖然是「師」字輩,但現在的醫療體系下,並不是非常受到重視,別說醫療體系,可能在其他產業也是這樣,所以常常有人問我,薪水聽說不高?嚴格說起來,營養師薪水在各個產業來說的確不高,但這並不表示每個營養師都不高,有是有非常多,很厲害的前輩!!!現在是資訊爆炸的時代,營養師這三個字,已經不像之前這麼少人知道,我相信持續努力下來,一定會被看見,這也是我努力更新圖文的動力之一(有人是因為杯蓋才知道有營養師這職業嗎XDD)。
●營養師學什麼?
其實只要牽扯到跟飲食有關,營養師就都必須涉略,從食材原料到食物製備,生物化學到人體生理,甚至是食品安全,跟吃的有關都要做學習,範圍相當廣泛,並非只是在醫院或是塑身諮詢中心!(畢業後杯蓋還考了一堆烹調證照,雖然只有丙級XDD)
●營養師工作是什麼?
營養師大致上可分成三類,團膳營養師、臨床營養師以及社區營養師。
●團膳營養師
決定「成千上萬名學生」要吃什麼的重要角色,基本上營養師的第一步,都是從事餐飲供應的規劃,磨練基本功,大多是學校營養午餐,而杯蓋來就是屬於團膳營養師,所以這邊會著重團膳來介紹。
📌菜單開立,以均衡飲食為目標,平均分配六大類食物,並依照各個學校的需求開立多樣菜單。
📌控制食材成本,畢竟工作還是要幫公司賺錢,所以厲害的團膳營養師,必須非常了解食材時價以及品項才能完美的開出菜單(這也是杯蓋需要努力學習的地方)。
📌採購驗收,當菜單開立完成後,就必須根據每天不同的菜色叫貨,當貨到時,必須進行收穫及驗收,如此一來才能確保食材品質以及貨量是否正確,接著就是要入庫進行庫存盤點。
📌食物製備,通常由師傅(廚師)們一起討論產出,這部分就要考驗營養師的溝通技巧,不斷與師傅以及需求單位(例如:學校)磨合,當然成品試吃也是很重要,每道菜都要試吃,才能將最美味的食物呈現給需求者。
📌食品衛生與安全,現在食安事件越來越受重視,所以法規也越來越嚴格,畢竟是供應成千上萬個餐點,衛生安全不得馬虎。
📌人力安排,其實這是杯蓋認為最難的部分,也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人員工作的排配,要如何讓大家都滿意,要如何讓年紀比你大,經驗比你豐富的師傅及作業員互相配合,這就要考驗能力了。
📌刻苦耐勞的精神,在團膳業工作,就必須要長時間待在廚房,與油煙、噪音及汗水為伍,除此之外,前幾項工作必須要同步處理,就像圖文所說的「團膳營養師就像忍者一樣」這說法絕對不誇張。
●臨床營養師
基本上是在醫院工作的營養師,而醫院工作的部分又可分成臨床以及膳食管理,所以基本上團膳營養師所學習到的基本功,這邊也有機會應用上。
📌臨床營養師:住院病人的營養訪視以及營養評估,出院病人的飲食指導以及一班民眾的營養諮詢、營養教育。
📌膳食管理,與團膳營養師工作類似,這邊不多作介紹,但不同的是須針對病人進行菜單設計以及管灌配方設計。
(杯蓋除了實習外,並沒有實際於臨床工作過,臨床營養師工作絕對不止這些,有相關經驗的粉絲,可以在留言補充,這邊僅供參考)
●社區營養師
進行營養知識的推廣教育,參與區域性的活動,配合各個機構進行營養調查,或是偏鄉地區營養傳播。
●當然
也有營養師從事營養諮詢(像是體重管理營養師),幫助大家減重,或是專職研究的研究型營養師、保健食品銷售的行銷類型,甚至是五星飯店也需要營養師,這邊簡單介紹較常見的三種類型,希望大家對營養師有更深的認識。
●謝謝大家看完文章
如果對營養師有興趣,或是正在讀營養系的學弟妹們,或執業中的營養師,留言讓我知道你們的想法吧!
●最後
照片像韓國歐爸請+1/照片像韓國嘔吐請+2
(杯蓋第一次拍帥照,請大家手下留情🤣)
食品安全 系 薪水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摘:
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
原子能和平利用的恐怖陰謀
「核能啦啦隊」原能會真正的身分
如果核能沒有輻射的問題,如果輻射沒有最低安全限值(再低仍有風險),核能將會是完美的能源選擇,可惜也可怕的是:核能會產生百萬年都可以危害人類與環境的輻射問題,隨著人類對輻射的危害的認知與時俱進,讓人類社會無法接接受核能的輻射危害,早已是普世價值。
然而台灣在冷戰威權時代訂定的《原子能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包裝核武的野心,以「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和研究」為名,把輻射防護、核能管制視為保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工具,長期以來洗腦人民,讓人民無條件接受不必要的輻射。依《原子能法》而成立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長期以來被譏為「球員兼裁判」,其實原能會的法定角色既不是球員,更不是裁判,而是「核電的啦啦隊」,或是實質上的「台電包商」。
能源轉型的重要案例
2018年9月6日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調查,據訴,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健康減鈉鹽」,非衛生福利部核准在案之「健康食品」,其高鉀含量對腎病變者可能造成健康風險、具有偏高的輻射值(輻射食品標準為100貝克/公斤),且並非對所有消費者皆有益,因此需加警語等情乙案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sp.asp…)可以下載調查報告,一覽全文。
這項調查報告過了9個月後在2019年5月28日才公布,本案對於台灣人民健康、食品安全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因為台灣過去半世紀以來,「促進原子能和平利用」洗腦成功的一斑,台灣的輻射防護全部成為擁核者的玩物,不斷用「低輻射無礙健康」,甚至還有「低輻射有益健康」,最近更有鄉林建設用「天然鐳」輻射作為「健康宅」的訴求,當然國營事業台鹽,在衛福部與原能會的保護下,用「健康」標榜高輻射的加鉀鹽也是「天經地義」。
衛福部在7月16日公告「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之標示規定」草案,8月20日在立法院陳曼麗委員主辦公聽會中,來了一群業者、學者,紛紛陳述鉀的好處,甚至連香蕉蕉農理事長都出席關切。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在於人工合成的氯化鉀中含有放射性鉀-40問題,台鹽的「健康減鈉鹽」系列輻射量高達8860貝克/公斤,過去10年間,販售7000多噸,總輻射量可達520億貝克,福島核災過後,3座爐心爐毀的核電反應爐持續每小時排放1000萬貝克,換句話說,就是5200小時的排放。所謂「健康減鈉鹽」的影響不可謂不重大。
在這場公聽會中,我們看與會的包括台大教授、中研院的研究員都不了解NORM,和TENORM的差別,NORM是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的縮寫,TENORM是Technologically Enhanced Naturally Occurring Radioactive Materials的縮寫。美國EPA有清楚的定義與管制要求可以參考。(https://www.epa.gov/…/technologically-enhanced-naturally-oc…)
像香蕉內的鉀-40的是NORM,天然的植物生理吸收的,含量極為有限,且鉀是人體必要元素,並無健康疑慮。而台鹽健康減鈉鹽是TENORM,自然界中沒有純度99%的氯化鉀,是經過人工濃縮提煉出或電解來的(Technologically Enhanced),這輻射劑量是額外的,且依包裝指示食用每天10克,等於每年額外增加了3至9張的X光的劑量。
一般市場宣傳「天然的最好」,在輻射方面,就沒有這種「偏見」,不論天然,還是人工的放射線,α(alpha),β(beta),γ(gamma)都是子彈,不論是警察,還是土匪,打出去的子彈是一樣的。
在國際輻射安全標準中,已經認定了輻射傷害(對人體致癌)是沒有最低安全劑量的,因為低劑量輻射對人類DNA傷害是「隨機性」的,也就是不會因放射性粒子或波的數量多寡而增加或減少DNA突變,導致癌症的機率。在以下這段NHK介紹的影片中,有清楚的動畫描述。
在這裡舉個例子,當年連勝文在永和為候選人站台,被黑道份子近距離行刑式槍擊,連勝文被子彈貫穿口腔,子彈擊中現場數十公尺外的一位身障者的頭部,結果連勝文復原了,而身障者當場死亡。這正可以說明低劑量(一顆子彈)的隨機性(想打的人沒死,不想打到的人卻死了)。
在醫學、生理學、分子生物學、公共衛生學、地質學、輻射醫學等跨領域科學上,以及經濟、社會、產業的論證妥協下,聯合國原子能總署和輻射防護委員會在1980年代末期開始公布了輻射防護的五大原則(依序為其優先順序):全文請參考ICRP Publication 103, The 2007 Recommenda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內附簡體中文版(http://www.icrp.org/publication.asp…)
1. 正當性(Justification)
2. 最優化(Optimization)
3. 劑量限值(Dose limits)
4. 遏制干預(Constraint)
5. 參考等級(Reference Level)
這也被視為國際輻射防護的標準,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的輻射防護標準引用,希望各國將其立法做為國內法的依據。
一、正當性
要輻射安全,就是盡可能的避免,所以國際輻射安全的第一條原則「正當性(Justification)」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正當性,就不應該曝露於輻射中,除非是「利大於弊」。
二、最優化
如果在「正當性」完備的條件下,就要採取最優的「利大於弊」,也就是在最小傷害下,獲得最大的利益。
三、劑量限值
就「最優化」的依據,訂定出劑量的限值,在計劃性曝露時,不應超過這最大的劑量。
以上三項原則是在「計劃性曝露」所實施的,就是在控制的條件下,確定「利大於弊」的正當性,非曝露不可,在一定的劑量範圍內,可以接受「計劃性曝露」。
但是如果發生核災(核電廠無法控制排放輻射),特定的地質條件產生大量的輻射,或是核子試曝(現在國際社會已不允許),這些是「非計劃性曝露」,就要採取第四、第五項原則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非計劃性的事件發生,產生超過平時或計劃性的曝露量,行政機關、管制機關就要介入,採取遏止和干預手段。
五、參考等級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即使在積極的介入干預,也不能降低輻射,就會訂定出「參考等級」的標準,以降低輻射危害。
如此看這五個原則,其實非常「空洞」,國際標準內容十分冷僻,文字非常艱澀,一般人根本看不懂,也難以理解。台灣當局也落得輕鬆,雖然《輻射防護法》第五條規定,我國國內輻射防護必須依照最新國際標準制定法規,但實際上,原能會的輻射防護還停留在50年前的概念,曾經大力鼓吹「低輻射有益健康」的謬論。
我們舉核電廠的例子,讓大家理解。
一、正當性
興建核電廠,可以產生電力,供應大眾、產業用電,有利於民生福祉,在計劃中核電廠會排放有限度的輻射,但經環境、經濟、社會影響評估,廠內外人員曝露劑量有限,利大於弊,所以興建核電廠。以德國為例,2011年福島核災後,德國政府評估,核電繼續運轉,核災與核廢的環境、經濟、社會成本過高,缺乏利大於弊的事實,就決定德國停止核能發電。
正當性的建立,除了健康效應外,還有經濟的補償,職業訓練,體檢等福利,讓受曝者接受輻射的「正當性」提高。像核電廠工人,都有「核能加給」,因為他們受到一定量的輻射曝露,也會因管制限內的輻射劑量增加而提高。奇怪的是原能會主委又不在核電廠上班,頂多偶爾視察,長年以來原能會主委、副主委都領「核能加給」,這種「過度正當」,讓原能會把「輻射」當成「福利」。
所以如果遇到核電幫再說「輻射無害論」,先要求他們撤銷原能會、核電廠、核研所的核能加給再說吧。
從正當性來看,廠外居民受到一定量計劃性曝露的輻射,當然要有補償,目前台電「電力開發協助金」依核電廠發電量補助,是不符合正當性的,應該以核電廠在地方存放的核燃料、核廢料以及輻射污染物的量來補償或賠償才對。
居民接受的劑量應遠低於廠內人員,因為居民並沒有領核電廠的薪水、退休金,以及各項福利保障。但政府常用廠內工人的管制限值來告訴人民一切沒有污染、安全,這就缺乏正當性,除非當局要發薪水、退休金給居民。
二、最優化
雖然核電廠有正當性,但是其輻射排放一定要越低越好,在核電廠的輻射防護最高原則是ALARA (As Low As Reasonabaly Achievable),在可行的合理條件下,能不排放就不排放,能減少多少,就減少多少,讓輻射的量降到最低,或是封閉在密閉空間內,不排放到廠外。
三、劑量限值
核電廠內的人員都配帶2個劑量佩章(輻射測量計),一個是短期的,每次進出輻射作業區的所受曝的輻射量,一個是每個月總共的劑量。如果一次或一個月,或數個月累積超過一定的數值,就會被限制不得再進入輻射管制區工作。即使這些工人已經收到核能加給、高輻射作業津貼等經濟補償,但是基於人道考量,必須予以管制。
此外,也有性別差異,因為女性的卵子細胞是終身的,而成年男性的精子細胞是不斷生成的,某些高輻射作業是禁止女性參加的,這並非歧視,而是人道的保護措施。
四、遏制干預
當核電廠某個區域或整廠的輻射防放超過了原計劃,當局就要採取遏制措施,就像《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規定的,必須採取非常措施,減少輻射曝露的機率,包括廠內人員撤離,廠外疏散,管制進出,除污,復員等作業,甚至國家都要發布緊急命令,甚至戒嚴,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五、參考等級
當人民員與環境受到非計劃性的曝露(核災),所有的遏制干預措施也無法把輻射降低到計劃內的量,而人民不得不在輻射污染區內生活、工作,所以當局會依據廠內外實際的輻射劑量,制定廠內、廠外的參考等級,予以賠償、補贘或補貼。
就像車諾核災後,歐洲至今仍把一般食品的參考等級訂在每公斤1,000貝克,所以即使車諾比過了30多年,德國、法國出口到台灣的藍莓醬都會有超過500貝克的等級,高於台灣管制的100貝克限值,難道是注重食安的歐盟對輻射管制掉以輕心嗎?非也,這是因為歐盟受到車諾比核災後,土地、水域受到污染,視同核災區,不得不做的處置,否則歐盟都要進口其他的洲的農產品、水才能保證人民溫飽,這樣的成本變得無限大,又不符合第一原則「正當性」,所以把參考等級放寬,這是不得已的做法。
同樣的輻射安全原則,也適用於醫療、研究的輻射防護,這是一個基本的邏輯,和成本效益分析,各國各人的情況不同,很難用單一數字的標準讓所有人都適用。
從輻射安全五項原則看鉀鹽(台鹽健康減鈉鹽)和日本福島污染區食品進口問題
日本核食問題爭議多年,糾纏不清,在我看來,是沒有用國際標準來衡量,同樣的台鹽健康減鈉鹽也是如此。
因為台灣沒有發生核災,到非吃不可的地步,所以不適用第第四、第五原則,但是政府(原能會、衛福部)都是拿第四、第五原則下的管制原則來管制,這是不符合第一條「正當性」的。
我們應該先就「正當性」來審視減鈉鹽和日本核食問題。
某些人因心臟病、高血壓的家族病史,而且要攝取大量的鉀,非吃減鈉鹽不可,他們為了健康,甚至保命,在食用含鉀鹽的「正當性」是足夠的。(其實台灣的食安問題更嚴重,食品的添加劑調味劑,如味精,都是鈉離子,問題不在於鹽的鈉,而在於添加劑中的過量鈉。)
許多心血管疾病專家視食物中的鈉如寇讎,同樣的,也有腎臟權威視鉀鹽如寇讎,這些都還是化學性生效應,並無考慮到輻射的效應。
但是台鹽以「健康」為名,販售「健康減鈉鹽」近二十年,除了台鹽以14倍於一般精鹽價格販售,可獲取超額利益外,是無法找到「正當性」為每公斤8860貝克的鉀鹽自圓其說的,頂多是對少數有心血管疾病,沒有腎病變(台灣每年增加近萬名洗腎病患)的人有幫助。如果符合某些專家所述的對心血管病變的健康效應,就應以「健康食品管理法」管理之,這也符合「正當性」
在日本核食面,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在日本政府「文攻武嚇」下,自動主張要開放核食,儘管2018年公投以近779萬比223萬票大幅壓低性的反對核食輸入,但日本外相公然威脅台灣的國際空間地位,這符合「正當性」嗎?
台灣政府一直說日本管制ok的,台灣人就可以吃,就應該進口,而且所有的研究計劃都是用日本的檢測資料,而日本的檢測方法比台灣法定方法粗糙,精度不足,在法律與科學上是不應採用的。
此外日本所設管制規定,是以核災後的情況,也就是用輻射安全標準的第四、第五原則,並不符合台灣現況(未發生核災)。
如果用日本核食來說有些不清楚,用台灣的豬隻口蹄疫來對比,就清楚了。
台灣的豬口蹄疫到今年7月正式絕跡,不再是疫區,但自1997年口蹄疫爆發以來,台灣成為疫區,但是台灣人無日不吃豬肉,也沒有人因吃了豬肉而生病。但日本迄今22年來從未進口台灣豬肉。
日本不進口台豬,是為了保護日本豬農嗎?日本也是口蹄疫疫區,疫區到疫區都不可以,為什麼從日本核災區,到台灣非核災區就可以?
衛福部的食品輻射管制和原能會輻射管制與國際脫軌,這並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兩蔣要「核子不要孩子」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魔咒跨越了半世紀後,仍然陰魂不散,還把21世界20年代的台灣人弄得頭昏腦脹,閉關自守,脫離國際輻射防護的管理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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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當然不能受法律約束,但是台灣的情況很特殊~
外國人在海灘上立個牌子 盡到告知你風險 安全自負
<-\-\-台灣人明明技術不佳假會,但卻會跟你說好,然後出事再要求
救災資源來救~動不動就要告救難人員要國賠~完全沒承擔的鳥~
惡劣天候執意出遊或從事極限運動,使用者付費的法律該頒布之外,
救難人員應該也有權利拒絕出勤才對!
看吧看吧 台灣颱風天不能衝浪的笑話鬧到國外去了 CBS 8的報導
這讓我想到 這兩年開始 桃園縣政府觀光科 消防局 將桃園縣所有海灘 列為危險海域 禁止民眾戲水 包含風浪板 風箏衝浪等所有水上活動一並禁止 這應該是全世界唯一的大笑話 我想下一步應該就是禁止桃園縣路段的高速公路禁止通行吧 因為太危險了
國外媒體對於桃園縣政府這項德政應該更有興趣報導的
po這篇影片的用意 不是要爭取在很危險風浪狀況下出海玩命
再厲害 再傻的玩家 都知道安全要擺在第一位 沒有人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的 真正超乎我自己能力的風浪 你拿一百萬請我出去玩 我都不一定會下海
只是這條文禁的有點莫名其妙 難不成 我們又回到 狗跟中國人不能進入這個公園的時代?????
試問 出門唱KTV 逛百貨公司 餐廳吃飯 看電影......危不危險?
萬一 萬一 出了狀況 是不是一樣要動用國家資源來救援你?
為何 極限運動玩家要承受 官話說 : 萬一你出事了 要浪費國家資源來救你 這種大帽子?
事實上 絕大部份的極限運動玩家 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一輩子可能都遇不上一次需要救援的狀況 甚至在很多狀況下是幫助救援的角色
我想 "風險自負"的觀念 小從你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喝飲料 有可能會嗆到 大到在一般人認為危險的狀況下從事極限運動 有可能會受傷 甚至更甚 是一樣的嚴重
為何外國人可以接受 在海灘上立個牌子 盡到告知你風險 安全自負 而不是一味禁止的觀念
只能說 台灣加油 你可以的~
2017 0730 補記 -
“如果因為這些人深陷危險,而你的家人因為職務關係必需去搶救他們…而不幸“往生”了!…你還會堅持這麼說嗎?”
“請問 出事了 需要救援隊去救嗎?因為你們說安全自負! 那是不是要等家屬拿錢來繳交完畢救援隊在出動救援呢?”
我知道 總有一天 會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 我不想筆戰 我也是站在你這邊 我不認為救難人員應該冒險去救援愚蠢的事故
但請你想想 重點在哪裡
如果這一天 我在海上活動 我看到 有遊客 因為從小就被這些不負責任的社會教育 怕麻煩 省事 直接教育成不應該靠近海 而從不曾學游泳 學會觀察海象 海流 這些基本常識 然後穿著牛仔褲就下海戲水 遭離岸流拖到外海的愚蠢”遊客”溺水 我會不會去救援??????
我會 一定會 一定會 一定會
如果我成功救上來了 你會幫我拍拍手 還是給我一份該有的獎勵 一百萬 兩百萬 一千萬 兩千萬? (一條人命值多少錢???)
如果我沒成功救上來 你會怪我 還是怪這些領我們辛苦工作納稅人繳的稅金當薪水的官員 沒有設定規範好該有的救援系統 規劃該有的救援設備 救生員 做好他們該做好的工作 而放任沿海漂亮的海岸擺放危險的消波塊 改變海岸地形 改變海流 改變生態???
這是不是這些領你我辛苦工作繳的稅金當薪水的公務員 高官 總統 該幫我們人民好好規劃 如果怕麻煩或是危險 就直接禁止 那這個錢我覺得可以省下來 這些人沒有資格領你我的薪水
如果我因為救援這些愚蠢的遊客 而犧牲了 我的家人會得到什麼?? 什麼都沒有 我知道
如果你去唱KTV 你是不是應該了解 這個場所的逃生路線 消防設施 是否合乎標準規範 這是誰應該負的責任?
如果你去逛百貨公司 你確定手扶梯是合乎標準 不會崩塌害你喪命? 建築結構合乎標準 不會倒塌? 消防灑水設施合乎標準運作? 逃生路線都規劃妥當?這是誰應該幫你把關?
有人曾經因為唱KTV大火意外喪命 導致救援人員意外喪命 你怪去唱KTV爽快的人 還是怪沒規劃好逃生路線消防設施該把關的政府官員? (還是你願意簽切結書 說我是去KTV快活的 出事不用來救我?)
你有家人因為癌症受苦喪命 你會怪他 為何亂吃亂喝 不小心得癌症 浪費社會健保資源 還是你應該想想 這個社會出了什麼問題 為何該負責任把關的公務員 沒有好好做好他該做的工作 做好食品安全 做好衛生用品安全 每一個日常生活用品 食品 都是有毒 有問題的 這樣的公務員 你有資格領我納稅的錢當薪水嗎????
舉個例 我相信香煙比大麻毒一百倍 香菸會致癌 而大麻有各種健康療效 但是香煙是合法的 大麻是違法的 因為香菸是賺錢的生意 大麻不是 (要請政府立法禁止吸菸 還是請抽煙的人簽切結書?)
為什麼會有戰爭 不是因為兩個國家的仇恨 是因為軍火是賺錢的生意
你從小就被教育每天喝鮮奶是健康的習慣 我三十年前就發現這是錯誤的邏輯 因為酪農畜牧是全世界的大生意
你的小孩或你的家人朋友 應該要被國家社會正確的教育成瞭解海洋 親近海洋 甚至享受海洋生活
而不是讓這些領你辛苦工作繳的稅金當薪水的官員 直接告訴你 海邊是很危險的 禁止你碰海水 這樣多省事 你每天上班辛苦工作領薪水 可以跟老闆說 這樣有風險 我們什麼都不要做 就不會出問題了 有這麼輕鬆嗎???
你去海邊活動 是不是應該看好 WindGuru.com, windy.com, http://www.cwb.gov.tw 潮汐狀況, https://www.wunderground.com, http://www.weatheronline.co.uk/sailing/wind…, http://www.surf-forecast.com …….
如果這些你都不懂 你跟這些一年在海上活動超過兩百天的海上玩家 是不一樣的 你沒有資格談論海上活動
海洋教育永遠不嫌晚
再重申一次 我不想筆戰 我看過生死 我痛恨不負責任直接用推卸責任便宜行事的公務系統造成這個社會扭曲不正常的詭異現象 絕對會直接或間接威脅你我或家人朋友生命或健康 我痛恨
如果你要留言 請你看清楚所有文字內容再留言 我不想筆戰
我不認同在颱風真正狂風大浪時可以下水活動 那是傻子玩命 至少我不會這樣做
但是這期間直接禁止所有海邊活動 全世界應該只有台灣這樣可以這樣做 真的是這個政府可笑也不負責任便宜行事的行為
老闆你願意付這樣的員工薪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