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後壁及學甲非法掩埋爐碴
全台多地違法掩埋廢棄物,多出現在中南部縣市,尤其以台南非法掩埋爐碴、底渣最為猖獗,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為阻止合法再利用名義,包裝非法棄置的污染行為,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持續追蹤廢棄物違法棄置案各案進度,從台南後壁、學甲及東山案,到屏東鍇霖案及桃園大溪國有地案。
🔹後壁爐碴案台南市政府堅持未超標
去年年初,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發現後壁一處農地遭鉻污染,玉米生長不良、部分區域寸草不生。發文揭發後,環保局卻表示該處水質無異常,台南農業局說農作物經檢測符合國際食品標準,台南市長黃偉哲更稱土地可正常使用。
去年接獲陳情後,陳椒華委員與林淑芬委員於四月初協助環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此案,台南市環保局卻回覆,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
在陳椒華委員要求農委會林試所到場採驗後,發現該土壤鉻鎳超標,又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南市長黃偉哲及環保署正視此案,並且應將該地 #公告為污染場址 。
一年多過去,後壁爐碴案已偵結起訴,但環保署的 #污染場址及棄置場址共同查詢平臺 仍未見該地受列管,台南市政府也未要求行為人依法清除及追討不當利得,總以檢調偵辦為由而不作為。
🔹後壁爐碴案偵結起訴 預估清理至少9億
台南市後壁區玉米田遭掩埋爐碴案,上週( 2 日)台南地檢署宣布起訴污染行為人賴姓兄弟,以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 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在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賴姓兄弟未經許可,私設置爐碴堆置及篩分場,將大量 #氧化碴 及 #還原碴 等事業廢棄物堆棄於後壁嘉安段農業區土地,深埋 5 公尺深坑後,再以土方覆蓋掩飾犯行,掩埋總面積達 5.118 公頃,換算重量 #約12萬4788公噸 。事後轉手賣地給不知情人士,租給不知情農民耕作, #不法利得約6億元。
此案經台南環保局委外檢測現場廢棄物體積與屬性,估算清除處理費用依不同方案高達 9.4 至 39 億元,可見掩埋廢棄物總量之大。
陳椒華委員也呼籲黃偉哲市長別再漠視爐碴污染,應儘速 #比照學甲大灣段農地爐碴清理模式,要求賴氏兄弟於180天內將後壁農地裡的爐碴清除乾淨,讓農地回復原狀。
🔸學甲爐碴案追蹤
上週台南學甲「爐碴掩埋案」再度現勘備受關注,繼先前 #農地 遭業者非法掩埋爐碴後,又爆發 #工業用地 也發生相同情事。
去年九月至今,時代力量持續追蹤此案進度,跟當地里長及環保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揭露不肖業者貸款買地、收錢埋爐碴、再賣地,毒害地方大賺黑心錢,並要求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及台南市環保局儘速清除爐碴,並追究違法業者的責任。
為求深入釐清污染情況,此次學甲工業區國有地現勘,現場開挖深達 3 公尺大洞,水泥鋪面下先看見泥土層,再來才是深埋的大顆粒灰色爐碴。檢測開挖土層鉻含量高達 3000 ppm,遠超過污染檢測標準的 175 ppm。
此外,當日地下水位為 1.9 公尺,爐碴深埋 3 至 4 公尺,可說爐碴根本是泡在地下水裡的,違反再利用限於地下水位 1 公尺以上的規定。而且經檢測地下水pH值高達 12.3 ,已是強鹼程度。顯然爐碴已污染當地地下水及土壤,引起當地民眾擔憂。
🔸可溶毒物已滲入水源
上個月,學甲慈福里李新進里長巡查爐碴掩埋地周遭,發現原本清澈的溝渠,在雨後變成詭異奶油色。疑似台南連日大雨,使填埋在地表的爐碴溶出不明物質,加上土壤水份飽和,導致逕流進入附近溝渠。若遲遲不將爐碴清除,污染恐隨著水流擴散惡化,令人憂心。
早在去年,陳椒華委員就要求國產署,針對學甲工業區國有地爐碴掩埋處設監測井,以便於地下水污染的監測、調查與查證。其五、六月監測數據顯示地下水pH值居然高達 12.4,已非正常現象,在在顯示當地地下水已受到爐碴污染。
🔸台南環保局擺爛
二年多前,李新進里長檢舉此案時,就表明是「明祥馨公司開挖後再回填爐碴」,政府迄今都沒給交代。時隔兩年,8月協調會上,台南市環保局竟還表示,涉案業者還在調查中,且無視工業局去年9月函釋「爐碴不可填地再利用」,甚至以爐碴填埋區驗出 #地下水強鹼性是正常 、此為 #爐碴粒料再利用 ,試圖幫郭再欽和明祥馨公司的違法開脫,採樣後卻遲遲不認定為廢棄物,更未要求清理,引發里長和居民不滿。
🔥地下水成強鹼液根本不正常
爐碴掩埋地上游地下水監測數據,pH值約 7 左右,但學甲工業區地下水pH值卻高達 12.3 ~ 12.5 ,若依照「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pH值超過 12.5 的廢液,屬腐蝕性有害廢棄物。也就是說,學甲地下水不只為強鹼液,更是「腐蝕性廢液」!
台南市環保局認為設在爐碴填埋地的監測井,pH值一定會高於 12 是「正常」的。
對此,時代力量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別再模糊焦點,爐碴、爐石粉濫倒亂填,已明顯污染環境,應該解決眼前污染的問題,而非將污染結果視為理所當然。
🔥爐碴回填工業地根本違法
去年 9 月,工業局就函覆台南市環保局,明確表示「爐碴不能作為工程填地材料使用」,爐石粉更不是可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且台南市地檢署為調查爐碴掩埋案,分別在去年 9 月和 11 月前往學甲工業區開挖,已證實該地爐碴填埋有三、四米深,但依《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爐碴產品在工業區只能用於鋪面,不能填地。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開挖現場的「均質粒料」,是「爐碴再利用」,非爐碴廢棄物。
時代力量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別再新創名詞狡辯,來合理化爐碴違法填地,試圖幫不法業者開脫。台南市環保局說的「均質粒料」,事實上是爐碴混合爐石粉的粒料與粉料,並非符合再利用管理辦法的再生級配粒料,根本不是合格的再利用。
且爐碴產品依規定不能填地,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認定為廢棄物,要求業者 #明祥馨公司 及其負責人 #郭再欽 負起清除處理責任,儘速將學甲工業區五處違法填埋的爐碴清除,一併追討不法利得,環保單位也應該積極徹查,向學甲居民與國人提出完整說明。
#爐渣
#爐碴
#違法掩埋
#廢棄物
食品廢棄物處理法 在 PTT Gossiping 批踢踢八卦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陳椒華:『【爐碴追追追】後壁玉米田爐碴案偵結起訴 清理費用九億元起跳!
還記得去年台南後壁玉米田遭埋 #不鏽鋼爐碴 的案子嗎?
昨天台南地檢署宣布起訴污染行為人賴姓兄弟,以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 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感謝南檢歷經年餘抽絲剝繭認真調查,終於將違法填埋爐碴的污染行為人依廢清法起訴,由於涉及第46條第3、4款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廢棄物及未經許可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罪嫌,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法院能明察秋毫別輕放,早日定讞將行為人 #繩之以法,彰顯環境正義。
檢方調查,賴姓兄弟將大量 #氧化碴 及 #還原碴 等事業廢棄物棄置在後壁嘉安段農牧土地,部分區域甚至挖掘4~5公尺深坑掩埋後再以土方覆蓋,掩飾犯行,總面積達5.118公頃,總數量為60872立方公尺,換算重量 #約12萬4788公噸,#不法利得約6億元。事後將土地轉手給不知情人士,並租給不知情農民耕作。
因氧化碴與還原碴滲出的 #強鹼,妨礙農作物生產,而爐碴凝結硬化,妨礙農地開墾,造成收成不良,部分地方更是寸草不生。
去年初,台南社大夥伴發現這處玉米田位於 #含鉻農地 上,玉米種不活且常枯死。但台南環保局卻稱水質無異常,台南農業局也說檢測農作物尚符合國際及我國食品要求,甚至通知農民可照常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台南市長黃偉哲則說土地可正常利用。
四月初,我和林淑芬委員協助環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此案,台南環保局回應爐碴(石)為事業產出物,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確認有無超過有害廢棄物相關標準,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並稱本案涉及98年間後壁爐碴污染農地事件,已將相關資料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後來,我請農委會林試所到後壁採樣檢驗,同時請環保署環檢所檢驗,結果 #半數樣品鉻鎳超標!因此,我又跟環團召開二次記者會,要求環保署和台南市長黃偉哲將此地 #公告為污染場址,但一年多過去,受污染的農地在環保署的 #污染場址及棄置場址共同查詢平臺(https://www.arcgis.com/apps/webappviewer/index.html)依然未見受到列管。
目前後壁爐碴案已罪證確鑿遭到起訴,這是屬於刑事部分的司法進展,但行政方面,台南市政府應儘速要求行為人依法清除並追討不當利得,而不是總以檢調偵辦為由而不作為。
台南環保局估算,現場清除處理費用依不同方案高達9.4~39億元,顯見12萬噸爐碴量體之大。我呼籲黃偉哲市長 #莫坐視後壁農地爐碴污染,應儘速 #比照學甲大灣段農地,要求賴氏兄弟的超翔公司於180天內將後壁農地裡的12萬噸爐碴清除乾淨,讓農地回復原狀。
🔎 台南地檢署新聞稿
https://www.facebook.com/401790756542619/posts/4262758387112484/
📌台南後壁農地非法掩埋爐碴 南檢起訴賴姓兄弟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9020209.aspx
📌清除費最高39億!後壁農地掩埋廢爐碴案 害部分土地寸草不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902/2070528.htm
#爐碴追追追
#後壁爐碴
#陳椒華
#時代力量 』
食品廢棄物處理法 在 陳吉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堅守養豬場最後防線,8/30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1-9/30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
臺灣堅守3年多的非洲豬瘟防線,最近因為有人走私越南豬肉製品,正面臨嚴峻的挑戰。截至目前全國查獲已送驗走私違法肉品累計達81件,其中10件陽性,分布在彰化、雲林、臺南、高雄、新北等主要養豬縣市。由於這些來自疫區的走私肉品,最有可能經由廚餘進入養豬場的食物鏈,為了加強防堵疫病傳播的風險,我宣佈從8/30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1至9/30國內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
包括家戶產生及事業產生的廚餘,例如剩菜剩飯、食材料理前後的廢棄物、過期食品、下腳料......等等,在規定期間內都不能進入養豬場;農民在這段時間不能使用廚餘養豬,違者將依飼料管理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罰最高300萬元。至於農民養豬時也會使用的豆粕、酒糟、吐司邊、植物性廢渣、批發市場的果菜殘渣等,不屬於廚餘的範圍,也沒有傳播疫病的疑慮,仍可繼續使用。另外我們會給予這段時間轉用飼料的廚餘養豬戶每頭500元的飼料差額補貼,若是自願從此轉型為飼料戶者則補助每頭2,500元。
目前全國各地養豬場訪視及現有屠宰場經屠檢獸醫師檢查的豬隻,均未發現任何異常,化製場檢驗的死亡豬隻也都是陰性,因此非洲豬瘟病毒尚未入侵畜牧場,我們一定要全力守住這最後一道防線。我要再次提醒,一般民眾如有發現來路不明肉品,請直接送到防檢局或各地檢疫站、防疫所,或撥打通報專線0800-039-131,垃圾分類上應以一般垃圾處理,千萬不能丟入廚餘桶。讓我們齊心合力捍衛臺灣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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