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質詢 鼓勵市民接種疫苗】
早前在特首答問大會已經知道政府只會鼓勵商界提供誘因鼓勵市民接種疫苗,商界係一呼百應下已經有十幾個抽獎項目可以接受申請,看情況之後會陸續有來,有更多商界響應。
我今日再跟進我的口頭質詢中建議政府可以利用安心出行程式綜合坊間大抽獎嘅資訊或提供一站式平台給市民一次過申請大抽獎,使市民不用花上數個小時登記,一來又可以鼓勵市民下載及使用安心出行程式,二來又可以便利市民省卻逐個參加大抽獎的時間,從而鼓勵更多市民接種疫苗,其實都可以算係舉手之勞,方便市民的做法,政府應該要積極考慮!
**************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容海恩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的答覆︰
問題:
截至上月底,全港約有100萬名市民已接種兩劑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佔全港16歲或以上人口百分之十五。有傳染病學專家指出,該接種率不足以築起群體免疫屏障以防止香港爆發新一波疫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何針對性的宣傳及教育活動,釋除市民對疫苗安全的疑慮;
(二)會否以多管齊下的方式,促使各公私營機構提供誘因鼓勵其員工接種疫苗;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傳染病學專家指出,已完成接種疫苗的人士染疫或播疫的機會甚低,政府會否放寬該等人士所受到的出入境、社交距離及復課等限制;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展開「全城起動,快打疫苗」運動,由現在直至八月底為防疫關鍵時刻,希望透過提升疫苗接種率,盡速為香港建立保護屏障,讓社會早日回復常態。
就容海恩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教育局,我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以公開透明、正確快速和科學為本的原則,透過不同渠道向市民提供有關新冠疫苗的最新資訊和專家的意見,以凝聚社會動力,提升市民接種疫苗的意欲。
為便利市民一站式獲取新冠疫苗的最新資訊,我們推出專題網頁,講解疫苗原理、保護作用和接種須知等。我們最近亦在專題網頁上加入新功能,設立數據儀錶板公布疫苗接種的最新資料,包括已接種的疫苗劑次、社區疫苗接種中心尚餘的營運日子及接種名額等。
在宣傳教育方面,衞生署製作大量題材呼籲市民接種疫苗,並藉着不同媒體作宣傳。我們明白科學實證尤為重要,衞生署特別邀請家庭醫生參與資訊性節目分析不同個案是否適合接種疫苗。例如,衞生署正與醫院管理局和香港電台合作,一連多個星期透過「疫苗專線」節目講解不同專科疾病會否影響接種新冠疫苗的成效和安全性,並且解答公眾的疑問,以讓市民放心接種。
香港所提供的兩款疫苗都是安全、有效和有品質。考慮到市民關注接種新冠疫苗後的異常事件,我們每星期發放新聞稿,提供有關新冠疫苗接種監測的更新數字。此外,有接種和沒有接種疫苗人士發生異常事件的比較數據和相應的基線參考數據,亦已上載至專題網頁。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目前未有發現任何一宗死亡個案與新冠疫苗接種有因果關係。
我們會繼續以公開、透明的方式發放有關接種疫苗的正確和全面資訊,亦會加強監察坊間對疫苗的不實信息,有需要時會立刻澄清。例如,我們重複講解新冠疫苗已在全球大規模使用,為我們提供相當的真實數據,證明除非有禁忌症,大部分人均適合接種疫苗,市民實在無需要等,應該盡快接種疫苗,若有疑慮應該諮詢醫生的意見。
(二)及(三)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開展以來,我們為市民接種約271萬劑新冠疫苗,當中約158萬名市民接種了第一劑疫苗,佔全港16歲或以上人口的24.1%。政府和社會各界陸續推出多項措施,鼓勵市民盡早接種疫苗。
便利接種
為起帶頭作用,政府僱員在接種每一劑新冠疫苗後可享「疫苗假期」或申請特許缺勤一天。高接種率對社會和營商環境有利,我們呼籲機構及企業僱主鼓勵員工接種疫苗,在可行情況下提供便利,為員工安排「疫苗假期」。
便利聚會
政府會以「疫苗氣泡」為基礎,進一步放寬社交距離措施,可獲放寬的限制包括處所或聚集的人數上限、處所容量上限和營業時間、可進行的活動、小組與小組之間的距離及佩戴口罩等要求。
便利出行
政府已按「疫苗氣泡」的概念縮短已接種疫苗的抵港人士的檢疫期。日後政府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商討旅遊安排時,出行前接種疫苗將會是必須的要求,以保障市民在旅遊時有足夠的免疫保護。
接種疫苗取代定期檢測
為了保障前線人員的健康,政府為前線政府僱員實施「以接種疫苗取代定期檢測」的安排。前線政府僱員在接種第一劑疫苗並提供疫苗接種紀錄後,可獲豁免進行定期檢測。
復課安排
教育局一直呼籲學校教職員積極參與接種疫苗,並鼓勵學校為教職員提供便利。教育局亦發信全港學校鼓勵他們為接種疫苗的教職員安排「疫苗假期」。在考慮日後學校恢復全日上課及其他防疫抗疫措施時,政府會考慮每所學校教職員及學生整體接種疫苗的情況,考慮容許恢復更多學習時間及活動。
推動疫苗接種的活動
政府歡迎商界和團體主動提供誘因,鼓勵市民接種新冠疫苗。我們了解商界和不少團體考慮就此舉辦抽獎活動,為便利它們申請相關牌照,政府會加快處理有關申請,亦會協助進行核證工作等。
香港上星期再次出現源頭未明、帶有傳播力極高的變種病毒個案,為疫情響起警號。第五波疫情隨時一觸即發,而且可能涉及更高傳染力和威脅更大的變種病毒。政府所提供的兩款疫苗符合安全、效能和質素要求,唯有「全城起動,快打疫苗」,香港才能盡快建立保護屏障。
多謝主席。
完
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食物及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 在 Claudia Mo/毛孟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再問 #掟動物落街不起訴? 官答:
「就深井有動物 #懷疑 被人從高處擲下」..
🔥「無合理定罪機會」
//主席:
經諮詢律政司及保安局後,我現就問題回覆如下:
(一)至(三)
就深井有動物懷疑被人從高處擲下的事件,警方在接獲有關舉報後已隨即展開全面調查,並在完成調查後將調查結果提交律政司。而律政司方面,就每宗案件作出是否檢控與否的決定時,檢控人員必須就執法部門所得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假若案件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檢控部門不會提出檢控。
律政司經審視及考慮問題所述案件中的相關證據後,認為現時的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此決定不提出檢控。
(四)至(五)
政府提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條例》)(第169章),進一步保障動物福利,包括向動物負有責任的人士施加積極的「謹慎責任」,要求他們妥善照顧動物,加強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的條文以及執法權力以防止和保護動物免受痛苦,包括考慮對嚴重的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引入可公訴罪行,而可公訴罪行沒有起訴期限。政府在去年就上述建議諮詢公眾,今年四月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報告諮詢的結果。我們明白社會人士對《條例》修訂的關注和期望,我們會全速進行草擬法例的工作,儘快把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根據《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必須接種疫苗、植入微型晶片及領取牌照。有關法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更有效預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傳播。貓隻傳播狂犬病的風險相對較狗隻低,現階段政府未有計劃將有關規定延伸至貓隻及其他常被飼養的動物。據了解,不少已制定法例向須對動物負上責任的人士施加謹慎責任的海外地區,亦沒有施加對貓隻或其他動物植入晶片的規定。這些海外地區一般規定須負有「謹慎責任」的人士不限於動物擁有人,亦包括長期或暫時掌管或看管動物的人。//
食物及環境衞生諮詢委員會 在 鄭錦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本土經濟何以絕跡(四):行政規管與經濟自由之悖論】
近月因武漢瘟疫來襲,香港政府以「防疫抗疫」為由先後頒佈一連串的行政指令,不僅以「限聚令」打擊市民出外消費的意欲,更勒令娛樂、美容多個行業停業,當中有不少受影響商戶於店外貼上「我要營業」、「我要生存」、「政府搞死經濟」等標語,令輿論開始關注政府的行政規管對小商戶、本土經濟所造成的影響。
事實上,香港政府以各種行政手段限制本土經濟發展已非一朝一夕的事,是次武漢肺炎疫情僅是行政限制極致的體現,而問題正正出於不民主的政制。
〔行政傾斜:功能組別與小圈子選舉〕
前文提及港英政府自八十年代末推動新自由主義,以營商思維治理香港,任由財閥以非規管化之名奪去公共服務,令市民的經濟自由遭侵蝕。主權移交後,香港反民主的政制更是使行政機關傾斜向親中商界,加劇以中國紅色資本為首的財閥干政的局面。
小說《動物農莊》的名句「所有動物生而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點出了香港的所謂「自由市場」的問題:現時立法會功能組別不少議席由商界把持,而其選民大部分皆是親共公司(如香港總商會的會員團體);推選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亦有四分一委員來自商界。此制度令部分商界人士比其他商界人士更「平等」,政府於施政時在一定程度上需顧及他們的需要,親商界立法會議員更需代表他們的意向,全因他們能直接影響政府的組成。
就以政府於二月推出的首輪「防疫抗疫基金」為例,受惠群體大多屬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如零售業、食物業界別等,彷彿直接為相關界別的財閥企業(連鎖食肆、商店等)補貼,而漠視其他不符資格的小商戶(如補習社、興趣班教室)的需要,在疫情下進一步打擊本土經濟,助長財閥壟斷。政府財閥沆瀣一氣,市民經濟自由日漸收窄。
〔發牌制度:妨礙本土經濟的行政手段〕
目前有為數不少的行業皆受政府食環署的發牌制度規管,例如食肆、娛樂場所等,美其名為「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並為香港市民提供清潔衞生的居住環境」,但事實卻不盡如此。以食環署的食肆牌照為例,申請成本極高、手續亦相當繁瑣,動輒需花費上百萬的裝修及設備添置費,更要符合一定建築和環保準則才符合發牌條件,一般普羅百姓實在無所適從、難以負擔。在地產財閥橫行的市道下,小食肆難以承受高居不下的租金,執完一間又一間,只有少數以「頂舖」形式接續營運,其餘皆由有資金、有經驗的連鎖集團式食肆取而代之,市民失去選擇權,本土平民經濟亦失去發展空間。
從實際操作的層面而言,食環署的發牌制度毫不合理,根本無助管理食物衛生。同樣以食肆牌照為例,食環署在處理牌照申請時會諮詢屋宇署,確認是否有僭建;若屋宇署實地視察時發現相關處所不符規定,將會反對簽發牌照直至處理完畢為止。此規定本已食物安全及衛生無關,其作為簽發「食肆牌照」的條件的意義存疑;更荒謬的是屋宇署有可能不反對簽發牌照,日後才採取執法行動,加上其他部門不反對下,食環署仍會簽發牌照。這不證明了樓宇建築根本不影響食物安全,如此不合理食環署的發牌制度還有何意義?
除食肆牌照外,小販牌照亦是爭議不斷的發牌制度之一。政府自七十年代起陸續停發新小販牌照,令流動小販日漸消失,只能在農曆新年前後、於旺區鬧市街頭看見市民自發「偷雞」營運的熟食檔,讓香港人回味昔日小販風情。每當坊間出現重發小販牌的聲音時,政府往往以「管理困難」為由拒絕。事實上,在昔日小販百花齊放的日子,小販檔主與小販管理隊有不明文的默契,兩者皆盡量保持河水不犯井水,小販管理隊不妨礙對方「搵食」之餘¬,小販亦保持克制、不讓對方「難做」——小販有如其他傳統行業,有著行之有效的不明文營運方式,根本用不著發牌規管。發牌規管小販的唯一目的,相信只為溫水煮蛙,慢慢將此行業消滅。
〔小結:復興本土經濟,香港自強不息〕
香港的「自由市場」其實並不自由。政府的組成傾向商界一方,任由財閥亂政,透過一系列要求及成本皆極高的行政手段,妨礙本土平民經濟與之競爭,鞏固自己於飲食、零售等行業的地位,雄霸一方,令市民的經濟自由受損。因此,行政一方拆牆鬆綁攸關重要:改革財閥政制、減少無理規管,從而使本土資本能透過不同行業重返市場,增加香港人的經濟自由之餘,亦令香港人無需繼續依賴中共紅色資本,建構一個屬於香港人、真正的自由市場。唯有復興本土經濟,香港才能在國際亂流中固本培元、自強不息。
(網上圖片)
======
【香港中立法:港中區隔 力保優勢】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473517796155906/?d=n
【香港中立法 #1】瑞士模式:從馬里尼亞諾戰役說起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475004722673880/?d=n
【香港中立法 #2】列支敦士登:中立小國的富強之路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482853468555672/?d=n
【香港中立法 #3】基本法第22條的爭議——違憲的最終裁決者之悖論?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488610091313343/?d=n
【香港中立法 #4】營商環境與經濟再定位:以中立身分留住本土產業鏈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492675630906789/?d=n
【本土經濟何以絕跡(一):一切由新自由主義說起】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500903296750689/?d=n
【本土經濟何以絕跡(二)】「假如」疫症過後,本土平民生計如何自處?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510728595768159/?d=n
【本土經濟何以絕跡(三)】瑞士拒入歐盟的政治經濟學
https://www.facebook.com/396949433812753/posts/1510868382420847/?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