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A L’ITALIA
意大利加油💪🏼
1999 年移居意大利
由於在香港土生土長的關係
什麼事情也要講效率
所以初時真的不習慣
意大利人「慢活」的態度
常常投訴這樣那樣
沒有認真去感受及欣賞異國文化
踏足了半個地球
認識了世界各地不同的朋友
思想逐漸改變
世界上沒有人是完美
亦沒有一個國家是完美
我們應該用豁達開明的態度
去學習人家的優點
及當地人民的風土人情
有很多人
甚至根本連那個國家也沒有到過
便隨便批評或發表「個人偉論」
亦有很多人
到了某一個國家
某一個城市某一間餐廳
吃過一頓很糟糕的晚餐
然後便説「那個國家」的東西很難吃
這只是個人遇上不愉快的經歷
不可能一概而論
另外有很多國家
每個省份及城市差別亦可以很大
意大利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正如常聽很多到過意大利的朋友
說意大利人只吃pizza及意粉
意大利20個大區
各區各省有當地食材
有當地特色廚房
傳統食物種類包羅萬有
請不要將你們想的「所謂意見」
變成了定律並加諸別人身上
我以前常常覺得德國人冷冰冰
但當我認識了兩位非常熱情
而有幽默感的德國朋友之後
便常常提點自己不要妄下判斷
這幾年寫page 分享
一邊寫一邊增值自己
認識了意大利很多人與事
使我更有衝動
對這個歷史悠久
擁有全世界最多文化遺產的國家
無論在藝術文化、建築、
音樂、飲食、設計多個範疇上
對世界都有深遠影響的🇮🇹
加深了解,跟大家分享
現在想分享YouTube一個短片
激勵人心
對於意大利的情況
一邊看這短片
心裏有非筆墨可以形容的感受
https://youtu.be/QHPEi-BumOU
香港文化遺產建築例子 在 蕭家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澳門一周新聞回顧:大三巴「染紅」爭議.反警暴集會上訴敗訴.貼撐港街招 兩青年被控】2019/09/29 至 2019/10/06
今次選的三則新聞,兩則都與香港有關,但其實兩城本來就是密不可分;然後,再次為遲到致歉⋯⋯
1.大三巴「染紅」爭議
「大三巴被火燒?」「大三巴染紅?」「政治凌駕宗教?」
隨著9月29日,旅遊局的國慶特備活動,名為「共慶70華誕 共享偉大榮光」的大三巴光雕表演開展後,社交平台上掀起了以上的討論,直指有關做法是對天主教的不尊重。對此,旅遊局首先作出回覆,但並無回應有關宗教爭議,只稱選址大三巴乃因為其是本澳最具標誌性的建築物之一,且過去幾年亦曾進行光影節表演。
及後,天主教澳門教區於10月3日發出通告,指有教友表達強烈意見,亦引起不同國藉教友的不滿迴響,原因在於歷史文物的應用應與其原有特質相符;在該通告中,教區指不同國藉的教友對大三巴有深厚的感情和認同,建議日後如再有光雕表演,內容應與歷史文物的宗教背景相關,又指樂意與相關部門溝通交換意見,共同保育及推廣本澳珍貴的歷史文物。
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回應事件時則表示,有關表演廣受歡迎,更指內容「係冇問題,點會有問題呢?」但今後會要求有關部門同事多與教區或民間社團溝通,「大家互相了解、包容,呢個最重要」;而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則指大三巴是其中一個耳熟能詳的場地,大三巴有光雕表演是非常吸引,對於內容,則指「今次主題與國慶有關,當然離不開國旗、國徽等元素。」
2.反警暴集會上訴敗訴
繼8.19噴水池「反對警暴」默站行動後,早前再有市民就此發起集會,惟治安警禁止相關集會;發起人向終審法院上訴,終院於9月30日作出判決,判處兩名集會發起人敗訴,維持治安警察局不容許集會的決定,
終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治安警察局局長依法在被上訴批示中就其不容許舉行集會示威活動的決定作出了理由說明,並不存在上訴人所指欠缺理由說明的瑕疵;而上訴人還認為被上訴批示侵犯了基本權利的核心內容且違反法律。但終院認為,即便集會權是澳門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亦並非絕對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值得一提的是,終院法官利馬則在判決書的尾端作出表決聲明,認為即便擬進行之示威之目的為對香港警察機關近期行動的指責,從集會法第2條規定之效力上看,也不構成「目的違反法律」;此一取態與另外兩位法官不同。
而對於判決結果,發起人表示驚訝,更指相信撇開政治爭議,發聲反對察暴是良心問題而非政治取態的問題;認為終院正將澳門司法系統與文明世界的法律體系疏遠,是公然對基本權利的侵犯,令澳門的「一國兩制」例子更無信服力。
3.貼撐港街招 兩青年被帶走 文化局:配合警方調查暫未控任何人
10月1日,澳門多處出現寫有「港澳連枝 風雨扶持」及「拒絕城市電子監察系統」等字句的街招,而治安警於巡經中區時,發現兩名20多歲本澳青年男子正在牆上張貼招紙,並在他們身上搜出大量招紙,懷疑他們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於本澳多處非法張貼招紙,以及涉嫌觸犯毁損罪,故將兩人帶走調查。
但隨即有人質疑,治安警所指的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若涉嫌亂貼街招,頂多是開告票罰款,不致觸犯損毀罪及被帶走;其後,負責執行《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局就發聲明,指「就近日一宗在建築物張貼招紙的報導,文化局經初步了解,張貼範圍部分涉及文物建築及緩衝區範圍,屬私人業權。目前為止,文化局沒有以《文化遺產保護法》針對報導事件對任何人士提起檢舉,文化局將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工作。」
官方對應強度之大,令人懷疑是否因為事件內容與香港的抗爭運動有關,但無論如何,希望兩位年青人,以及其他因支持香港而受打壓的朋友都能安然度過,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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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Guide #看見澳門 #澳門 #港澳連枝風雨扶持
香港文化遺產建築例子 在 蕭家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舊區活化不是問題,問題是⋯⋯】
自從星期日開始,社交平台上開始流傳一則澳廣視的新聞報導,單看標題,已教我膽戰心驚;再看畢那長為兩分多鐘的短片,我真如「對穿祥」般嘔出幾十兩血。那報導的標題是︰【活化下環街?】團體表示有意與商戶合作將十月初五街、關前街及下環街打造成片區。
之所以會覺得膽戰心驚,是因為我害怕以後大家不會再懂得應用「締造」、「營造」,一概只用「打造」;我害怕自己會因為不懂何謂「片區」而被取笑,心想,將澳門分成不同堂區這概念早已不是新鮮事,何以要特別「打造」?至於嘔血的原因,相信你也能猜到,就在「活化」二字。
由保育到活化
要談活化,或許要從保育開始談起。
澳門早與古蹟、文化遺產等有著不解之緣。據現存資料顯示,澳門的文化遺產保護始於1953年,當時,澳葡政府受到二戰後歐洲文物保護熱潮的影響,遂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確定澳門歷史文物清單,而於1976年更訂立文 物建築保護法,比鄰近地區要早,及後幾經修訂,於1992年公佈了《澳門文物名錄》,清楚列出所有受法律保護之文物。到2005年,澳門申遺成功,正式成為「世遺城市」,就是大家都已經知道的事了。
正因為小城與文物、古建築的關係有著如此漫長的背景,要如何在文物保育與發展間取得平衡,更是討論了不下千次的事,而聰明的人慢慢摸到了出路——活化,也就是「將古舊的歷史建築,以創新的方法,予以善用」,香港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這個定義可謂最堂而皇之的說法,但將鏡頭放回澳門,活化有成功過嗎?
我的答案是︰也算是有的。
就以位於大三巴旁戀愛巷的戀愛電影館,能保持舊有建築特色的同時,亦回應到社區需要,而且長遠來說,也算為澳門電影覓了一個根據地,在活動推廣、資料保存、知識普及方面也有所推進,當然,我們可以斟酌戀愛電影館除了「戀愛」這主題外,與所處的環境未有太大關係,但在我心中,算是合格有餘;還有沙梨頭的圖書館,也好好利用了幾座本來已荒廢,甚至有結構問題的舊樓,豐富了社區內涵。但當文物活化尚算不過不失時,何以一到了舊區活化就會弄成一團糟?我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經濟」二字。
舊區活化的三大疑問
根據澳廣視報導中所言,舊區活化,即是「重新包裝景點和完善周邊配套,從而帶動社區經濟」,而關前街、康公夜市就是例子。聽罷這話,我腦海馬上浮現了三大疑問︰
1. 在澳門,舊區老化是大家不會質疑的事,但目前所提的活化是否就是唯一出路?
2. 「重新包裝景點」說的是一個景點,而活化的是整整一個舊區,由點到面的過程中,有何標準?
3. 說是要帶動社區經濟,那是否意味著舊區本身沒有經濟行為?若有,兩者如何協調、配合?
這三個疑問只是由一句話而引伸出的問題,但更根本的,或者就是︰舊區活化,為誰活化?怎樣活化?活化了甚麼?
目前,澳門舊區活化(也就是澳廣視新聞中所提及的關前街、康公夜市)的做法,就是加入新式商店,舉辦活動,或者直接地開設不同檔攤,務求做到「人多,踩旺個場」的效果,而在他們眼中,只要人流多了,就是經濟發展的黃金機遇了!是的,經濟效果是有了,但容我問一句︰這就是社區經濟嗎?抑或只是剛好發生在這社區的經濟?假如以目前現有的例子來說,答案似乎是後者,而再看活化關前街的「爛鬼樓巡禮」開始以來,民眾的怨聲之鼎沸,就知道在現時這些「舊區活化」中,社區內的原居民似乎沒有角色(或是扮演被影響者的角色),那麼,容我武斷的說一句,現時進行得如火如荼的這些「舊區活化」,不過是以「活化」之名,把舊區現有的經濟行為打亂或將之無視,再引入一些「被認可的經濟」的商業行為。
是活化,還是商業化?
商業行為有沒有問題?沒有,但問題是,現在的情況是以「活化」之名,行「商業化」之實,以「舊區活化」之名,大開社區的門口,為本來已經有資源的人來搞經濟(更不必再強調主辦單位與地產商那千絲萬縷的關係),是徹底不同的兩件事來的,就如周星馳在《回魂夜》中的一句,「七孔流血還七孔流血,死還死,兩樣嘢嚟嘅,唔好撈埋一齊講呀吓!」
在我來說,舊區活化最值得看重的,不是活化,而是舊區——一個有其文化背景、歷史脈絡,有不同持份者參與、一同貢獻的地方,所以,若要成功活化舊區,尊重歷史、文化背景,達致社區聯繫、重視該區不同持份者意見等是必要,在這前設下,才有繼續談活化的對話空間;若然抽空背景脈絡,胡亂安插一些與當區完全無關,能夠隨意剪下、然後貼上在世界任一角落的,很抱歉,那不叫活化,極其量只是向「(更)商業化」邁進了一步。
若以活化的標準,目前這些活化項目明顯未做好與社區有機結合,甚至以社區為本位,發展相關經濟的目標;若以商業化的標準,主事者又何以會覺得,單靠這些千城一面的商店就能吸引世界各地的旅客?
舊區活化不是問題,商業化也不是,問題是以活化之名,作商業化之實,更可惡的,是挾社區之名、發社區的財,繼而將社區的真正持份者驅離出社區的生活之外;但這可惡的,是這個惡俗的事會繼續出現。
你說,嘔血不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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