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同志婚姻,也要關心南蒙古議題~~
南蒙古“大呼拉尔”的目标是民族自决权
2016年11月10日,南蒙古大呼拉尔成立大会在日本国会的一个会议厅内举行。对南蒙古民族而言,南蒙古大呼拉尔的成立标志着一个新纪元的开始。出席本次成立大会的,除日本的一些参、众两院议员外,还有西藏流亡政府官员和来自台湾及香港、维吾尔的民间社团代表,以及世界其他一些地区民间组织的代表和负责人。旅居德国的内蒙古人民党主席席海明当选为第一届大呼拉尔主席。席海明先生接受了本台的采访。
法广:首先请您简要地介绍一下“南蒙古大呼拉尔”是怎么一回事?此时建立“南蒙古大呼拉尔”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席海明: 大呼拉尔实际是历史上成吉思汗时代原始贵族民主制的一种制度,经过选举。所以我们就套用这个历史名词。为什么要建立这个议会?因为九十年代初,原来有建立流亡政府,我在蒙古国也谈过这个问题。九八年我们在华盛顿也谈过,0六年在东京宣言里也谈过。但是我们觉得作为流亡政府,我们的力量不够。维吾尔成立了世维会,对我们有启发。我们觉得成了这么一个组织,关键是超越党派,为家乡人民呼吁,建立一个平台,跟国际社会进行接触和联络。
法广:作为内蒙古人民党主席,请您谈谈内蒙古人民党与“南蒙古大呼拉尔”之间的关系?
席海明: 我作为内人党(内蒙古人民党)主席,是倡议者,最早提出来是2011年在第一次蒙汉国际研讨会上公开提出来的。13年在巴黎宣言也提到这个问题。最后在瑞士日内瓦也进行了协商。去年一月份在日本我们几个党派和组织建立了大呼拉尔筹委会。为什么成立(筹委会)?因为我们现在党派越来越多了,除了内蒙古人民党以外,还有自由联盟党,南蒙古民主党,青年联盟,还有自由民主基金会。因为各党派主张不同,各有各的诉求。另外,现在南蒙古的形式要求大家统合起来,我们是否能够统合? 因为也有不同意我们意见的。我们现在能够联络的共同点联合起来做。如果指望我们把全世界、或者全南蒙古的蒙古人都统合起来,形成统一意见一块行动,这需要漫长的时间。
另外中国历史上一直对蒙古人实行分而治之、以夷制夷。现在中共海外的情志机构也是在做这个工作。我们只要要有这个念头,想大家团结、聚集力量,它马上就会进行各种挑拨和各种内斗。中国海外民运的内斗已经是活生生的例子或者悲剧。我们的想法,成立一个组织不是为了内部吵架、而是能够合得起来的先干。我们干好了、有很多人认同了以后,再扩大我们的力量。
法广:“南蒙古大呼拉尔”对南蒙古地区的自由民主运动有多大的影响?是否符合南蒙古地区蒙族人民的愿望?换句话说,你们如何把你们的思想和行动传递到内蒙古地区?
席海明:我们有几个组织,“内人党”是其中比较积极倡导的一个组织。但是要平等联合、共同组建。第一,我们现阶段没有能力把所有的蒙古人都统一起来。维吾尔人做得比较好。西藏当然有达赖喇嘛尊者在,所以大家基本上是一个声音。我们现在很难做到。第二,中共的破坏和挑拨、无事生非,目的就是让你内部内耗,最后让你做不成事情。另外我们不是一个权利机构,我们的原则就是民族自决权。我们现在只是在各方面进行联络、呼吁,将来为在内蒙实现大家都能投票、民族自决的这种前提条件,创造这个条件,像苏格兰投票一样,或者像台湾投票选举总统一样,(实现)老百姓选举。联合国宪章说人民自决,人民自决是把权力还给人民。我们暂时为此筹备和准备、进行联络,争取创造这样一个条件而奋斗。
我们都是自愿的。从国内的情况看,我们的人民希望蒙古人在海外有一个强的声音。尤其维吾尔和西藏的声音对南蒙古的震动很大。南蒙古人民也希望我们也像藏人、维吾尔一样有一个统一的、很强的声音,代表蒙古人的根本利益、在国际上发声,寻求国际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至于南蒙古的未来,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我们就是坚持民族自决权,将来在内蒙把权力交给人民,人民选择到底怎么办。我们也曾有过探讨,针对独立、联邦等。我们也喊过20年独立,人民究竟是否想独立?到时候投票就决定了。我们没有权利先规定什么。我们自愿地为自己家乡父老寻求一种能够实现民族自决的前途,条件;我们决心为此而奋斗。我们希望为家乡人民代言,把蒙古人的声音在国际上喊起来、吼出来,让国际社会看到、关注南蒙古的问题,使我们的问题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在中国民主化、或者世界局势变化的时候,求得南蒙古问题的解决。
关于我们成立之后如何影响里面、如何呼应的问题,原来这个事情很难,现在方便了,因为有了网络。虽然有屏蔽,但是通过翻墙,有很多人都能够看到外面的情况。还有我们也通过微信群,在牧民群里直接跟牧民接触。因此我们想通过加强网络联络,把我们牧民的要求及时地在国际社会中做宣传,把我们自己的一些意见跟牧民、或者我们的人民进行协商,我们打算主要通过网络和微信这些现代通讯渠道,从我们这两年的经验来看,这是可以做的。而且很快,效果也很好。现在抓一个牧民,我们马上就可以从国外得到消息。这也是里边的牧民通过微信,或者个别人网络直接发到外面来,我们也有这种联系渠道。而且我们今后会加强这种联系渠道。大呼拉尔成立以后,我们要时刻了解人民的呼声和他们脉搏,争取为他们传声、发声。争取把内蒙的声音在国际上发出来。
法广:请介绍目前内蒙古地区的现况,比如人权恶化、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席海明:内蒙在毛泽东时代就是移民、开荒,对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今天的沙尘暴也是那个时候打下的底子。后来邓小平时期,疯狂掠夺资源。开发的时候没有计划,而且除了国家开发以外,还有香港、南方的一些商人跟地方官员勾结,乱开发。所以环境破坏非常大。
中国搞了沙尘暴以后,并不考虑环境等政策问题,而是说蒙古人放牛、放羊,草原出了问题了。所以他们提出了几个政策。一个是生态移民,把蒙古人移到别的地方去,把草场空起来。第二个是闭牧还草,就是放牧的地方不让放牧了,把草养起来。理论上说,这种说法有一点道理,但实际上,我们蒙古人放了几千年牛羊,操场一直很好。这个原因不在于我们放牛羊,而是共产党来了以后,掠夺、开荒、不尊重生态环境的规律、内蒙的气候。蒙古人选择游牧,内蒙土地植被层特别浅,一破坏就变成沙漠。千年积累的一个草原最后被毁成了沙漠。内蒙的沙漠一直在扩大。
现在到了习近平时代,情况更严重了。闭牧了以后没有还草,而是又进了开矿的队伍。甚至现在快成了猪圈了。中国粮食公司在内蒙强行跟官僚们背着牧民签订了合同。派警察保卫、要建大型养猪场。在蒙古人的茫茫草原,要建成汉家的良田或者是猪圈。这不仅是对自然的一种不适应,也是对我们蒙古人的传统文化、生活方式的一种粗暴干涉,甚至在文化上是种族灭绝。蒙古人世世代代是在草原上放牧,以草原为生存的依据,现在把草原夺走之后,他们就没有了立锥之地。他们在城里没有平等地竞争能力,在求职、工作等各个方面。最后只能做边缘人。所以对我们来说,现在民族的现状已经到了生存危机阶段了,我们必须为自己的生存而斗争。这也是我们在海外,为自己的家乡有责任感的、有感情的这些人的一种责无旁贷的责任。否则我们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民族从文化上、生活上在逐渐被消亡、被消灭。
法广: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南蒙古自由民主运动有种种议论,一种说法是“蒙独”,也有说法是“内蒙古人自决”,还有说法是享有“真正的民族自治”,请介绍一下“南蒙古大呼拉尔”和内蒙古人民党的政治主张和目标。
席海明:确实在蒙古人中也有不同意见。如:里面的人多数是觉得想要真正的自治,在外面也讨论过,比如我们原来也提过是不是联邦制在中国民主化了之后,适合中国各民族的生存,但是作为一个大呼拉尔,我们的目标是民族自决权。这是现代国际社会解决民族问题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也是承认的。现在中国是个专制社会、独裁社会,它没有民族或者人民自决的可能。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改变中国的制度,使他向民主化演进,民主化了以后,不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灵丹妙药,但是现在为止,只有民主化以后,才有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和前提条件。我们并不认为民主化了就达到我们的目的了。因为民族问题的解决在民主国家也是存在。
民主化了以后,我们蒙古人怎么办?那就要蒙古人选择和说了算。不能说让13亿人投票决定我们的命运。因为现在讲到台湾问题的时候,经常听到中共的说法说,要13亿人不答应。不能以大国主义或大民族沙文主义来压迫弱小民族接受你的主张。另外,还有一个民族平等问题;大民族、小民族都是平等的。因此我们觉得,南蒙古的问题是有它的复杂性,无论从地缘政治或是其他角度看。但是我们想,到时候南蒙古怎么办,我们要坚持民族自决权的原则。让南蒙古的人民自己、自由地做出选择。这是我们要求要达到的目标。
香港 动乱 的根本 原因 在 華人民主書院 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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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运动案需要全世界围观
笑蜀
12月3日,被称作新公民运动第一案的“新余三君子”案开庭,中外瞩目。次日,同属新公民运动系列案的许志永案、赵常青案、丁家喜案,也都移送检察院,意味着开庭在即。5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新公民运动支持者、被拘押两个多月的著名企业家王功权认罪,而且认罪录像可能在中央电视台播放。
为给三中全会让路而一度沉寂的新公民运动系列案,至此正式启动。这将是本世纪以来中国最大规模的系列政治案件,一如当年台湾的美丽岛事件,值得全世界围观。
新公民运动是中国一批民间人士发起的权利运动,以落实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为主旨。首倡者许志永博士是中国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曾因参与2003年“三博士上书”导致收容遣送制度废除而名声大振。此后一直投身维权运动,并创办民间维权组织“公盟”。2009年“公盟”被强行关闭,许志永本人则被关押一个多月。
重获自由的许志永没有退缩,而是重新投入战斗。2010年,他发起了著名的“公民承诺”,邀请志同道合者签名,彼此承诺,从自己做起,履行公民义务,追求公民权利。这实际上是中国社会运动的一个转折点,即从传统的维权运动升级为公民运动的转折点。传统的维权往往就事论事,只注重个别事件、个别利益;公民运动不然,它侧重从普遍权利的角度切入民生问题,不仅要缓解民众具体的苦难,更要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设法解决苦难的原因。它不是自下而上的暴烈的革命,而是自下而上的公民社会的自我成长。它试图以这种生长的力量来改变,来推动中国的和平转型,让深陷泥潭的危机中国可以软着陆。
由此注定了这场公民运动的气质,即它是进取的,理性的和温和的。也就因此,它吸引了各阶层各族群的人参与,其规模如雪球越滚越大。它推动的官员财产公示成为2012年中国舆论的焦点话题;它推动的教育平权不仅是舆论焦点,更迫使教育部不能不让步,部分调整了高考政策,令千万底层民众受益。它推动的公民同城聚餐,参与者也多达五千人之众,席卷全国十多个城市。中国社会运动一直以来的最大问题就是边缘化,局限于小众,不能影响大众。新公民运动显然走出了这一重围,开始与主流社会对接,犹如安泰终于可以立足于大地,获取真实的力量。这是中国社会运动的历史性突破。
正因为如此,才招致当局的强烈反弹。当局最大的忌惮,是民间自组织。新公民运动小心翼翼地避开了组织化的高压线,去建制化,去中心化,仅仅是建立于共识和默契基础上的自愿合作。但即便如此克制,在当局来说仍属于不可容忍,因为当局的一个统治经验,就是所谓“扼杀于萌芽状态”,即不是等到民间组织瓜熟蒂落才出手,而是在其刚露苗头时就予毁灭性打击,让民间永远没有自组织的空隙,永远一盘散沙。新公民运动虽然没有组织形态,但客观上产生了强大的聚合能力,何况其运作范式、其基本理念开始为主流社会所接受,有强烈的示范效应。这就注定了新公民运动的厄运。
自今年三月起,当局展开定点清除。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如北京的赵常青、丁家喜,上海的李化平,湖北的刘家财,江西新余的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一个个应声落网。今年7月,镇压进入高潮,新公民运动倡导者许志永、郭飞雄都被抓捕。著名的风险投资人王功权,也因支持许志永,遭当局拘禁至今。据统计,半年中被捕的新公民运动人士,多达二十余人,远远超过了对零八宪章的镇压规模。受害者中,有刘萍那样的底层民众,有许志永那样的知识分子,有丁家喜那样的专业人士,更有王功权那样的企业家,几乎覆盖整个的中间社会。
但是,抓人容易,发落却没那么容易。12月3日 “新余三君子”案开庭,而此前出台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公布了司法相对独立尤其要建立人权司法保障的蓝图。新余开庭当天,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更是率法官集体宣誓忠于法律。法治承诺犹在绕梁,却对新公民运动人士大打出手,难道不是自打耳光么?更要命的是,虽然经过长达半年的地毯式侦查,几乎什么手段都用上了,警方却并没有、也不可能掌握新公民运动人士犯罪的过硬证据。
这种背景下的“新余三君子”案,显然是一个试点。当局可能认为,新余地处偏僻,“三君子”知名度也有限,从新余入手启动审判程序,镇压成本相对可控。但事实证明当局打错了算盘。“三君子”案开庭后,站到辩护席上的几乎是当下中国最豪华的律师团队。他们气势如虹,把公诉人变成了绝对的弱势群体,公诉人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在饭局上讨论国事:犯罪;对体制表达不满:犯罪;在空旷地带拍照上网:犯罪。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犯罪;要求教育平权:犯罪;要求人大批准政府早签署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犯罪。总之,履行公民义务、追求公民权利都等于犯罪。法庭上曝光的这些案情,离奇程度让人叹为观止。虽然所有国内媒体都不得不奉旨闭嘴,但“三君子”案的起诉书和辩护词都被律师上了网,真相通过自媒体广泛传播,媒体效应一点不逊色当年台湾美丽岛大审的公开报道。互联网上充斥着对当局的谴责和嘲笑,令当局被动至极。
新余尚且如此,北京许志永案、广州郭飞雄案,以及赵常青案、丁家喜案会审成什么样子,更不难想象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不绕过法定程序,所有那些审判都会是展现新公民运动风采和人权律师风采的平台。
法律上讨不到便宜,舆论上解套就成了必要。12月5日,香港《南华早报》报道:许志永的支持者王功权不仅认罪,而且承诺跟许志永“断绝关系、划清界限”,认罪视频可能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当局当然不可能真的在央视播放所谓认罪视频,因为他们知道,这么做一定是给新公民运动最大的广告。至于王许断交,经笔者向王功权主辩律师陈有西、许志永主辩律师张庆方核实,也都属于子虚乌有。《南华早报》的报道显然不靠谱。而奇怪的是,《南华早报》却居然没有采访陈有西和张庆方这两个核心信源,仅凭根本没有机会接触王功权和许志永的间接信源,就把道听途说当作事实写进报道。而且居然能通过该报极其严格的审稿程序。《南华早报》报道被世界各大媒体争相援用,深陷囹圄的王功权则完全没有抗辩机会。
那么真相到底如何?陈有西律师对笔者透露,当局的确在王功权身上下了大功夫,以致短短七十来天中,王功权被提审多达92次。11月初更是每天提审三到四次。这种车轮战式的密集提审,等于变相的刑讯逼供,给王功权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11月中旬的一次律师会见中,王功权告知陈有西,当局要他写认罪书。陈当即反对。当局对此极为恼火,拘禁王功权的北京第三看守所随即宣布“修水管”,以此为由拒绝所有律师会见。被彻底置于孤立与黑暗中的王功权,得不到任何外界讯息和帮助,在当局无休止的“攻心战”之下,精神濒于崩溃,终于写了长篇供述。
但是,即便供述,王功权依然保持了尊严。张庆方律师告诉笔者,他看了王功权的供述书,“很感动”,因为王功权“有担当”。他一方面坦然承认自己想早点自由,想早点回家,因此承认自己“低估了政府的容忍度”,承认自己扰乱了政府定义的“公共秩序”。答应出去后跟许志永“保持距离”,多跟家人在一起,写写诗,帮助青年创业,安度晚年。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认为,许志永等倡导新公民运动,不是要国家乱,而都是为了社会进步。的确,王功权没有做烈士,但他仍坚守了良知,如张庆方律师所称,“没做任何歪曲事实和背叛朋友的事”。
就是这样的囹圄自述,也被当局视为救命稻草,迫不及待地通过外媒放风,添油加醋,试图用当事人所谓“认罪伏法”来论证镇压新公民运动的正当性。“新余三君子”案开庭和王功权“认罪”报道,就构成了新公民运动系列案全面亮相前的两场前哨战,即法律前哨战和舆论前哨战。前哨战已如此好看,后面的主戏之精彩纷呈,当然不会有任何悬念了。
但无论如何挣扎,当局都逃不脱困境,镇压新公民运动已经成了他们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又要号称全面实施宪法,又要以仅仅把宪法当真的新公民运动为国家公敌;又要专政的里子,又要法治优先的面子;又要迫害,又要形象;什么都要,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文明,还是野蛮?二者不可兼得,当局必须做出选择。让王功权回家,让许志永回家,让郭飞雄回家,让所有因争取公民权利而失去自由的公民回家,这不是祈求,而是基于天理的律令。需要用全世界公民社会的声音,来一起呐喊。
——原載亚洲周刊2013年12月15日 第27卷 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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