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臺北市長安西路287號之2,1樓是馬來亞餐廳(1958年開幕),2樓為新加坡舞廳(1969年開幕)。(張哲生 攝)
1963年9月16日,馬來亞聯合邦、沙巴、砂拉越及新加坡,組成一個名為「馬來西亞」的聯邦制、議會民主制、選舉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的國家。
然而,馬來西亞聯邦政府與新加坡自治邦政府在經濟等多項政策上很快就產生嚴重的分歧。
1964年,新加坡發生種族騷亂,李光耀政府藉此指責馬來西亞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與聯邦政府試圖推行「種族沙文主義」,使馬來人在聯邦內享有特殊的高等待遇,並在幕後煽動在新加坡的馬來人反對新加坡自治邦政府。聯邦政府高層對於李光耀政府的指責十分反感,隨後雙方多次協商未果。
1965年8月8日,馬來西亞國會通過緊急修憲,將新加坡州逐出馬來西亞聯邦,新加坡遂於翌日(1965年8月9日)宣布獨立,建立新加坡共和國。
馬來西亞a君主立憲 在 Hew Kuan Yau 丘光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歐洲200年的民主運動史,概括而言,就是左派反封建,削皇權。而右派重精英,保皇權。
君主立憲則是左右兩派妥協的產物,但基本上還是左派更旗幟鮮明地捍衛世俗憲法,支持人民主權。右派支持傳統勢力,倡導權貴做主。
馬來西亞柔佛州近期的「房屋局法案修正風波」,很諷刺地出現極右派Perkasa和老馬站在反皇權膨脹的立場,而我們作為社會民主主義的政黨,卻鵪鶉地害怕被人扭曲為「反皇室」。
只要我們堅決捍衛聯邦憲法,推崇憲法至上,一切的反動壓力,都可以理直氣壯地頂回去!
卡巴星之所以是卡巴星,就是因為世間有太多鵪鶉!
到底是我們政治理念不夠清晰,還是對選舉新市場的計算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