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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無窮大,登高看三觀:人生觀、價值觀與世界觀
醫學與登山•寫給現在與下一個世代的登山者
||網路時代~野外救援四面向 ||
筆者在中學時就對登山探險產生興趣,也曾經和家人一起爬過皇帝殿、七星山和觀音山硬漢嶺等步道,在那個懵懂的時代,有聽過山名,知道登山口在哪兒的也就這幾條路線。考上大學之後,幾乎是在新生訓練一眼看到登山社攤位就入社,此生和山結下不解的緣份……
登山風格在轉變
網際網路尚未普及之前,登山知識是封閉的。登山記錄、等高線地圖都很不容易取得;好像想學習武藝必須加入武林幫派一樣,想爬山,加入登山社團幾乎是唯一的方式。
彼時的登山社團,對於社員的教育傳承和活動的管理大多有相當嚴謹的制度。以台大登山社為例,入社之後有初級、中級山嚮導訓練、雪訓、初級、中級岩訓等多種課程。嚮導員需要考試,領隊由現任領隊選舉產生。設有山難防治小組,審查隊伍行程及隊員資格。登山的初始一定是團隊活動,除了合格的領隊嚮導,隊伍的成員也都要做任務編組,大廚負責擬菜單、採購和野外烹飪,裝備官負責擬定、借用檢查團體裝備及最後的清潔歸還,醫官當然是要負責準備藥物與醫材,並且在山上執行各種內外科醫療狀況的處理。因為唸醫學系,約大三或大四起,除非有學長同隊,我一定是責無旁貸的醫官;等到變成高齡學長,也就名正言順地當起了各種訓練課程的登山醫學課程講師。
許多人都以為具有醫師身分的山友應該就會熟悉登山醫學,其實不然。筆者就有很多朋友同時身為專業醫師與登山高手,但他們不見得喜歡在登山活動中扮演醫師角色(更不要提非醫療背景的登山者了)。文化背景和制度潛移默化地型塑了那個時代登山者的風格,就像筆者,其實是因為長期擔任隊醫和為《台灣山岳》雜誌寫稿的驅力,而一直在這條路上。
把鏡頭拉回現在,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許多老字號的登山團體還在,但是教育和管理的功能已經弱化,變成以社交聯誼為主,成員也高齡化;更多年輕的登山者,他們不屬於任何登山社團。因為資訊取得容易,很多人以獨登、網路自組隊或參加商業登山團的方式爬山。這種迥異於過去的潮流中如何型塑一個健全的登山者(第146期的主題),是登山界領導人必須面對的難題。
野外救援活動的限制
現代醫學的進展速度比起網路世界不遑多讓,醫學知識也因為網路的普及而無遠弗屆。即使99%的進步都是在醫院中才能執行的醫療項目,屬於國民基本識能的基本救命術(BLS)也有了重大的進展:藉由CPR程序的簡化,以及體外自動去顫器(AED)的普及,已經有許多由非醫療專業人員進行急救成功的案例。然而在登山醫學這塊孤立的領域,外部資源進入的困難仍然嚴重限制人們在野地中執行救援。
我們以高山活動中,假設有一隊員發生嚴重頭痛、意識變化及走不動(疑似高海拔腦水腫HACE)為例,分別從知識、技能、設備、法規等四個面向來說明野外救援活動的限制,並嘗試提出解決之道。
1.知識:知識藉由網路容易取得,但取得並不等於理解與運用。如果曾經上過實體課程而有若干程度的了解,只是不記得細節(非醫療背景的人很難記住如診斷標準,醫學名詞的定義,預防和治療藥物的劑量和給法等),那麼谷歌大神、預存在手機的電子書、或是筆者正好在線上,都可以提供立即的參照。但是完全不曾學習(或是學到錯誤的知識)的人可能完全沒有意識到腦水腫的早期症狀,也不知道它的嚴重性,即使下載了資料,也來不及理解及運用(也沒有設備)。
網路的知識缺乏審查機制,很難確保正確性或者是最新的知識,筆者曾經有多年前的關於傷口處置的舊作(內容已必須更新)被轉貼到其他網頁,直到有其他醫師指正才發現。尤有甚者,很多農場文或新聞媒體的報導,作者是靠點閱率來賺錢的。嚴謹正確的衛教文章很難吸引人,所以幾乎都是用誇大或甚至悖離事實的內容來搏取視線。比如說我們常看到高海拔不適用威而鋼(sildenafil)來救命的報導,事實上威而鋼只有對高海拔肺水腫HAPE的預防有用(而且有別的較便宜用藥如Nifedipine),本例的海拔腦水腫HACE不管是預防或治療,威而鋼都沒有效。可能是新聞記者只聽過威而鋼,或是認為這個藥名可以吸引讀者。反而是正確、有效又便宜的丹木斯(acetazolamide),經過多年的努力,如今才有比較多的山友知道,但是知名度仍遠不及前者。
2.技術:知識除非化為行動,否則沒有任何用處。CPR的壓胸、AED使用、止血包紮、頸椎固定,本高海拔腦水腫可能會用到加壓袋如PAC,用面罩給氧等;YouTube上也可以找到教學片。但是沒有實際操作過的人,不只無法正確執行,可能大多數是呆若木雞或不知所措。要求獨登者或自組隊成員參加實做訓練課程是緣木求魚。目前只有登山團體的嚮導依法規規定需急救員資格,其他如PAC和氧氣使用等並未要求。雖然定期複訓是維持記憶與更新知識所必要,但是昂貴的訓練費用與時間消耗也對嚮導們造成莫大負擔。
3.設備:急救時所需要的一切,小到內外用藥物、包紮用的紗布、繃帶、透氣膠;大到頸圈、副木、擔架、氧氣和加壓袋等,除現在某些山屋有PAC,另排雲山莊醫療站有備AED和氧氣製造機等;如果你沒有帶上山,那知識和技術都變成紙上談兵,只能等山下的救援上來(除了直升機都要很久,我們的腦水腫患者可能等不到24小時就會死亡)。藥物和設備其實是登山醫學的最大罩門。在醫療院所的醫師只要有知識和技術就好了,設備醫院都有,即便有欠缺,轉院也是輕而易舉。把藥物設備帶上山要考量的除了重量、體積,還有藥物的效期及保存、購置的費用,持有及使用的適法性等一大堆問題。能發揮功能的醫藥箱,一言以蔽之就是又重又貴,很難保養,但是用到的可能性極低。筆者在台大山社時曾在社團建立一個公藥庫,出隊時領隊或醫官依活動型態及人數領用藥物醫材,如有使用就加以記錄,在歸還時繳費購買補回,保管人則定期檢視,替換過期或損壞的藥物醫材;在講究輕量化、個人化登山的時代,我想醫藥箱應該是優先被斷捨離的包袱。因為身負急救員重任,專業嚮導們會帶簡易的醫藥包上山。但應該怎麼帶能夠最輕、最便宜且發揮相對最大的效用,會因為活動型態和隊伍大小而有差別,必須個別化設計。因應「偶爾爬山」族群的需求,近年也出現不少登山露營裝備出租公司,帳篷、睡袋、睡墊等許多登山裝備都可以租賃的方式取得,那麼可否也可以相同的方式為之,由裝備出租公司來擔任公藥庫管理者的角色呢?筆者認為以目前的法規,只有傷口處理、包紮等外用醫材等,大致上是沒有問題的,其他所有的口服藥和注射藥(腦水腫的病人,可能要注射或口服高劑量類固醇)在目前非醫療專業人員或機構依法都不能購置及持有。希望這樣的情形將來有改善的一天。
4.法規:醫事及藥事法規就如同其他法規一樣,目的在阻卻相關的不法行為;但是僵化的規定及一些負面的判例,也常常使人們對在野外救護的助人善行遲疑。這個現象由於緊急醫療救護法的立法和歷次修定,把「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納入而獲得部分解決。第14-2條規定「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準此,我們的個案疑似罹患高海拔腦水腫,是符合「生命之急迫危險」,可能在短期間內死亡的急症。使用加壓袋、氧氣或甚至藥物施予急救,應該任何人都可以執行。但是預防性投藥(如口服丹木斯預防急性高山症AMS)就不屬於急救措施,非醫療人員必須要在山下先請醫師個人處方,再帶去山上使用。而攜帶型加壓袋PAC目前被衛福部歸類為醫療器材,台灣現有的PAC都是相關單位專案引進的。非救護人員可以使用(在上述的急救行為)卻不能購置。諸此種種問題,期待將來能逐步改善。
紙短情長,為《台灣山岳》雜誌寫了十七年多的登山醫學專欄,也算對厚愛我一生的美麗山林小小的回報。在此和關注這個專欄的山友道別,不管是在山徑上或是在之後網頁形式的山岳雜誌上,我們後會有期。
文、圖/賴育民
#十七年
#台灣山岳26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5的網紅劉士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很多網友詢問去高海拔地區旅行(西藏、南美洲),該如何拿高山症藥物,特別寫了這篇文章讓大家更了解藏區旅行,並製作了醫院拿藥紀錄影片。 特別提醒大家,若要拿高山症藥物,掛號請掛「家醫科」,只有臺大醫院設有旅遊門診。記得像醫生詳細說明旅遊行程(建議帶行程表),好幫你評估給要數量,另外醫生會根據你的身體狀...
高山症威而鋼劑量 在 Taiwan Mountain 台灣山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31期《台灣山岳》
【醫學-2】
決戰高山病
關鍵因素
由於威而鋼這個藥物的高知名度,引起大眾廣泛的討論,
因此這一期我們再來深入討論兩個常用的高山症預防用藥。
文/賴育民
問題二:請問威而鋼是否可以預防高山病?
答覆:威而鋼雖然在預防高海拔肺水腫有一定的角色,但是因為和它的重要性不相稱的盛名,恐怕誤導了高山病預防的正確知識。
高山病的預防及治療藥物種類繁多,由於篇幅的限制,我們只紹真正重要的藥物丹木斯,及以大家有興趣的威而鋼。
(1)丹木斯®(Diamox®)
丹木斯®(Diamox®),學名為乙醯偶氮胺(acetazolamide)是一種用於治療青光眼的利尿劑。它預防高山病的機轉可能有二:其一是藉由排除碳酸氫根的作用而使人體呈輕微的代謝性酸血症,刺激呼吸中樞增強換氣而使血氧上升,加快完成高度適應(所以又被稱為化學調適劑chemical acclimatizer);其次可減少腦脊髓液的產生以及全身的水份滯留,而這些與AMS的症狀產生有關。acetazolamide主要用於AMS的預防及治療,從而預防HACE。另由於acetazolamide可幫助身體提早完成高度適應,理論上對預防HAPE也有效果,所以acetazolamide是一種全方位的高山病預防用藥。
預防高海拔疾病的使用方法
acetazolamide常見為250mg錠劑,另有緩釋型500mg錠劑。台灣目前丹木斯不易取得,可用其他商品名之學名藥,只要成分為acetazolamide 250mg即可通用。使用方式為登高前24小時開始,每12小時(或早晚各一次)口服125mg(250mg錠劑半顆),如果使用緩釋型500mg錠劑,則劑量為每日一次一錠;到達最高高度(不再爬升)兩天如無不適(表示身體已完成適應)即可停藥。
常見副作用:輕微嗜睡,高海拔失眠可用來代替安眠藥,睡前125mg。常用的安眠藥如苯二氮平(benzodiazepams)類安眠藥,因會有呼吸抑制的副作用,不可在高山使用。其他副作用如多尿、味覺改變、手腳有輕微麻木及刺痛感,通常都輕微而可耐受,並且會在停藥後消失。
關於丹木斯(acetazolamide)的過敏
由於結構上近似,約有10%對磺胺類(sulfa)或盤尼西林(penicillin)類抗生素過敏的人,會對acetazolamide產生交叉過敏反應,通常是皮膚起疹子之類的輕微過敏,嚴重的過敏少見。由於交叉過敏發生率低(只有10%)且通常不嚴重,文獻建議如果對述磺胺類或盤尼西林類藥物為輕度過敏的人,可於上山前在醫療可近之處,先服用一個劑量丹木斯測試是否有過敏反應。但是如果對前述藥物為嚴重過敏(如過敏性休克)則不可測試。凡原為嚴重過敏或是經測試確定對丹木斯過敏者,應使用替代藥物類固醇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多種中文名,如迪皮質醇® Decadron®)。類固醇因為要用高劑量且副作用較大,應由醫師評估開立使用。
(2)威而鋼®(Viagra®)
威而鋼®(Viagra®),學名為sildenafil,被暱稱為藍色小藥丸的威而鋼,是美國藥廠輝瑞公司研發在1998年上市,用於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這也是它有名的原因)的藥物。後來發現它具有選擇性擴張肺動脈的功效,而比較不會有降低全身性血壓的副作用,因而被美國FDA在2005年核准做為肺動脈高壓治療用藥。而肺動脈高壓正好是HAPE的成因,所以我們可以用它來預防HAPE。
使用方式為50mg 每8小時口服一次,目前國市的威而鋼主要是100mg的劑型,也就是每8小時半顆,必須於高海拔環境中全程服用。與威而鋼相同作用機轉的Tadalafil(Cialis® 犀利士®),藥效較長,使用方式是10mg 每12小時口服一次。威而鋼和犀利士只能用於預防在台灣高山發生率不到千分之一的HAPE,它對於發生率高達三、四成的AMS既沒有預防,也沒有治療的效果。加上藥價昂貴且使用麻煩,筆者建議只有曾在相同高度活動發生HAPE(復發機率是一般人罹患HAPE機會的三十倍)的山友要常規使用,攀登四千公尺以上高山的遠征隊可以考慮攜帶,一但決定要帶,就要帶足夠的量。另外也不可因為帶了或用了威而鋼,就忘了最重要的丹木斯。因為作用機轉以及預防的疾病不同,兩種藥物必須合併使用。
如何合法取得高山病預防藥物?
不管是威而鋼、犀利士或是丹木斯都是處方藥,依據台灣的醫療和藥事法規,必須由醫師處方、藥師調劑及給藥,方能取得。同時我們拿到的預防用藥只能供自己使用,不能拿給其他人吃。
山友可以到醫院掛旅遊醫學門診,說明需求請醫師開立處方箋,再到藥局取藥。同時由於現行全民健保不給付預防性用藥,所以這些藥都是要自費的。
高山症威而鋼劑量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仿單適應症外用藥公聽會新聞稿 】
不少藥物具有多重功效,除了衛生福利部許可的適應症外,有時醫師在臨床醫療經驗中也會運用在其他非適應症外的治療用途,衛福部也似未禁止醫師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off-label use),如此一來,民眾要如何確保用藥安全?醫師又該如何拿捏其中分寸?值得探討。
「藥品仿單」即藥品使用說明書,是附隨於藥品的使用說明(description),每種藥品申請政府核准上市時,在藥品許可證或說明書上,都會寫明本藥適用於治療哪些病症、對象、臨床用途,或哪些年齡不建議使用。換言之,藥品仿單(Package insert)之內容是經由衛福部查驗後,刊載藥品之療效與安全性等相關資訊;是以,醫師應依據藥品仿單所載適應症開立處方給予患者,自無疑問;反之,若醫師於開立處方箋或執行醫療業務時,未遵照藥品仿單之指示說明內容使用藥品,則屬「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例如:醫師未依仿單所載之適應症、劑量、患者群、給藥途徑或劑型使用藥品於患者等等均屬之。
肝炎藥當消脂針,潰瘍藥當催生藥、威而鋼治高山症,這種用A病的藥來治B病,在醫學上有個專有名詞,叫做Off-label use,中文翻成「仿單標示外使用」,或稱為「適應症外使用」。潘懷宗提到,每一個藥品之藥理作用很多,不可能一一寫在仿單上,通常登記在仿單上之適應症,大部分只有1至2種,很多疾病治療上的新藥及新技術發明,都是從適應症外使用開始。就像是阿斯匹靈在國內早期的適應症只有解熱鎮痛,但是很多醫師都用它做為抗血栓的用途,救了很多病人,直到十幾年後,阿斯匹靈才增加適應症為抗血栓。
不過,潘懷宗也指出,藥物處方的開立,取決於醫師的用藥經驗與專業判斷。而藥物對人體的作用,有時在治療某些症狀或疾病的時候,又會引起另外一個生理反應。所以醫師有時會以其引起的生理反應,來治療或拮抗某些症狀。而這些藥物的使用,有時候是藥物仿單上未標示的用法,所以在台灣,醫師在以仿單外的標示外用途使用藥物(off-label use)的行為,要如何評價,是值得我們去探討的。
目前台灣對於『適應症外用藥的正當性及合理性』,有下列規範:
醫師使用於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 use)時,則應遵守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於民國91年公告「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off -label use)」原則(衛署醫字第0910014830號函)如下:
1.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正當理由)
2.需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合理使用)
3.應據實告知病人。
4.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5.用藥應盡量以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基於上開函文,行政院衛生署似未禁止醫師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off-label use),然臚列使用之原則;嗣99年6月2日衛生署亦再度以衛署醫字第0990262180號函函知「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off-label use)原則,強調:醫師如經專業判斷,有必要處方核准適應症外使用藥品之前,應依該原則謹慎評估其效益及風險,並充分告知病人,取得其同意始得使用,以避免發生醫療爭議。
換言之,目前醫療機構或醫師對於藥品仿單標示外之使用(off -label use),如屬於「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不僅需符合衛生署醫事處所頒布之「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off -label use)」原則,據實告知病人、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並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外,更應先取得病人之書面同意,始符合法制。
目前在台灣適應症外用藥的並不少,常見的例子有:
1. 阿斯匹靈在國內早期的適應症只有解熱鎮痛,但是很多醫師都用它做為抗血栓的用途,救了很多病人,直到十幾年後,阿斯匹靈才增加適應症為抗血栓。
2. Finasteride 5mg (商品名proscar)早期適應症只有攝護腺肥大,但很多醫師們都把它剝成四分之一的劑量,用來治療禿頭。直到多年後,廠商才推出1mg之劑量,專門用來治療雄性禿。
3. Ibuprofen適應症為止痛、退燒,但是小兒科醫師常用來治療早產兒之動脈導管閉鎖不全(PDA)。
4. Bupropion適應症為抗憂鬱,但很多醫師拿來用在戒菸。
5. Fluoxetine(百憂解)適應症為抗憂鬱,很多醫師用在減肥之食慾抑制劑。
6. Sertraline適應症為抗憂鬱,泌尿科醫師用來治療男性早洩。
7. 硫酸鎂注射劑(Magnesium sulfate)適應症為子癲症,但心臟科用來治療心律不整Torsades de points之首選用藥。
8. 三環抗憂鬱劑(imipramine)適應症為抗憂鬱,但是現在已經很少醫師在使用這個藥物治療憂鬱症,反而常用來治療神經痛。
9. Avastin適應症為治療癌症(大腸癌、乳癌及肺癌),但是眼科醫師常用來治療眼睛之黃斑退化及糖尿病之視網膜病變。
另,關於美容用途之適應症外用藥則有:
10. 維他命C適應症為壞血病,齒齦出血,但許多醫師拿來做為美白用途。
11. 傳明酸(transamin)適應症為出血治療,但許多醫師拿來做為美白用途。
12. 肉毒桿菌素1980年剛上市時之適應症為治療眼瞼抽蓄、斜視及腦性麻痺之痙攣,但許多歐美醫師已經開始用在美容用途,直到多年後,美國FDA才核准美容用途。
13. 玻尿酸填充劑剛上市時之適應症是眼科拿來做為眼球內房水之填充劑,但有些醫師已經開始用在美容用途,多年後,美國FDA才核准美容用途。
14. 許多醫療儀器之原來登記並非美容用途,但是用於美容治療效果很好,也是屬於適應症外使用的例子。例如:高頻電波治療(radiofrequency)早期用途是復健科用來治療肌肉骨骼疼痛及神經痛,但是後來卻用來拉皮,改善皮膚鬆弛及除皺紋,脈衝光(IPL)早期用途是治療小血管瘤,但是有醫師用在治療臉部老化及回春,大受病患歡迎,現在脈衝光的主要用途反而是在美容方面,很少人用來專門治療血管瘤的。
15. 肝炎藥(肝得健)其中成分Deoxycholate美國FDA在2015年4月已核准用在臉部下巴之局部消除脂肪。肝得健其仿單適應症外用途使用於局部消脂之合理性和合法性,公聽會通過醫學文獻報告的討論,得到了答案。
不過,潘懷宗也指出,我國在「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其實有待宣導,造成學界、法界、甚至部分醫界自己都認為只要是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都是違法使用。而其中最大的問題是將「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就等於「衛福部沒有核准使用」,而「衛福部沒有核准使用」就等於「違法」。
其實在整個「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不僅只有包含「衛福部沒有核准使用」這一部分,而「衛福部沒有核准使用」的部分,也不是全部都是不合法。有時錯誤的解釋條文及過度的擴張解釋反而會造成大眾誤解了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雖然目前還是不鼓勵非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正常理由)來將藥品作標示外使用,但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本身並不是一種罪惡。臨床上,尤其是在緊急狀況下,醫師常面臨藥物、醫療器材或生物製劑使用上的兩難。如果醫師本著病人的最佳利益和醫生根據自己的最佳的醫學知識和判斷下去合理使用,這才是符合社會大眾的最佳利益。因此,衛生主管機關應再次詳細說明目前適用規範並加以宣導,使醫師在從事醫療行為時,本於其專業判斷對藥物作合理且合法之使用,更能符合病患最佳利益。
最後,潘懷宗提醒,由於許多藥品上市試驗時多未把小孩子列入研究對象,加上小孩並非大人的縮小版,用藥有其特殊性,所以必須仔細評估與考慮各種藥品的適用年齡。如果醫師專業判斷採取「適應症外用藥」時,建議應該主動告知孩童家長或照顧者,以減少不必要的疑慮。
高山症威而鋼劑量 在 劉士銘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很多網友詢問去高海拔地區旅行(西藏、南美洲),該如何拿高山症藥物,特別寫了這篇文章讓大家更了解藏區旅行,並製作了醫院拿藥紀錄影片。
特別提醒大家,若要拿高山症藥物,掛號請掛「家醫科」,只有臺大醫院設有旅遊門診。記得像醫生詳細說明旅遊行程(建議帶行程表),好幫你評估給要數量,另外醫生會根據你的身體狀況和病史,開立適合你的預防藥物(一般多使用丹木斯和威而鋼),嚴重的話會使用到內固醇,並會跟你清楚說明用藥方式和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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