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火花羅想當個堂堂正正的刁民顛覆國家政權
從139脊椎側彎山猴、高雄騎禁行機車、台24線溜滑板等新聞開始我就不斷強調,警察嚴正執法固然值得鼓勵,但是也必須要確保警方不會濫用公權力,侵犯人民的權利
違規該罰跟什麼屁都送公共危險罪是兩回事,上次霧台台24溜個滑板就送公共危險罪還有警總支持者大聲叫好,這下好了現在連騎車拍個手都被送公共危險罪了,下次各位戴一頂沒有經過CNS檢驗的水貨AGV K-6可能也會被送公共危險罪了呢!
然後我在彰化分局的臉書底下貼一個該單位的員警雙黃線迴轉造成車禍的新聞還被刪文呢XD
我就想問彰化分局,騎車短暫放雙手拍照是公共危險罪,該分局員警雙黃線迴轉導致車禍既定事實是不是整個彰化分局連坐罰通通唯一死刑?
貼文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414087502122926/posts/1549821665216165/?d=n
#尊嚴就是被你們跟新北市違法開罰玩爛的
#高雄劉萱萱很適合轉調到彰化分局
#圖二是彰化分局還沾沾自喜到處轉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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