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0年六月九日
地址:屏東(租的)
訴求:主持正義?
說明:
案主目前是一個半工半讀的學生,因為家裡是低收又有兩個年紀小的弟弟需要父母來養,因為我已經是大學生希望不要造成家裡負擔,就自己半工半讀,因為找了老公寓的租屋,房東說要我繳費完後,他整理完就可以讓我入住,但是去年6月12簽約,合約入住是6/21,直到6/28都無法入住,我也居無定所,所以我對她提出了要找新的租屋,他主張我毀約不願意還我錢,要我什麼問題就去提告,看法院怎麼判,我去到屏東調解委員會,他不願意出面處理,去到屏東法院一審他也都不願意出面,直到一審我勝訴後他不服,就提出抗告,但他又不願意繳抗告費,一再拖延到最後判決下來,他又在期限內補繳,我和她的這場官司拖了將近一年,我清楚官司需要程序跟時間,但是我已經走投無入,各方面尋求無果才會想找議員的幫助,因為學校也說沒辦法插手這件事,我已經要去高雄實習了,可是這件事卻還沒有落幕,我也一再跟打工的公司預支薪水生活,我真的活的好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拜託您幫幫我好嗎?他不願意出面又一再拖延,甚至還對簡易法庭對我提出恐嚇他等告訴。請訴求者到市公所申請恊調,服務處會陪伴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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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評議程序冗長、不透明 金管會承諾一個月內改善》
今天早上楚茵在財政委員會就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功能強化進行質詢。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是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處理消費者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期貨業的金融糾紛。去(2020)年申訴案件共13417件,以評議結案共2856件,紛爭解決率為42%,其他案件由金融服務業處理並結案。
金融消費爭議百百款,民眾遇到金融糾紛時常求助無門,評議中心作為中立的調解、評議機構,應該有更便民、貼心的服務。對此,我建議評議中心改善幾項措施。
1. 評議中心設有 #評議委員會,聘請法律、金融專業人士公平公正解決金融爭端。法定評議程序可長達五個月之久,等待時間冗長,楚茵建議評議中心應開放當事人在官網查詢申訴進度。
2. 案件進入評議程序時,當事人可以主動要求到場表達意見,然而,大多數人不熟悉相關規定,因而錯失表達意見的機會。對此,評議中心應在 #評議申請書 上增列詢問當事人是否到場陳述意見之選項。
3. 金融糾紛時常複雜難懂、文件繁複,多數民眾希望可以面對面諮詢。2018年起評議中心推出「#異地諮詢」服務,然而,目前僅止於桃園、台中、高雄、台南等四處,每月一次駐點,提供金融爭議諮詢服務。評議中心應做整體評估,增加駐點縣市、頻率,甚至可以開放視訊諮詢服務。
就上述建議,金管會黃天牧主委承諾,將會朝更便民、數位化的方式修正,並於 #一個月內 提出書面報告。
高雄調解委員會申請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訂了口罩拿不到,要退款也退不了?蛙蛙文創不要再神隱了!」
全台已有 3 百多人受害,累積金額高達 2300 萬!
疫情至今仍未結束,口罩已是全民必備的防疫物品,但我們卻發現,竟然有公司趁著疫情關係,疑似進行詐騙、大發災難財。至今,全國已經共有 3 百多人受害,累積金額甚至高達 2300 萬!
最近時代力量全台各地的黨部、議員服務處,陸續收到「蛙蛙文創口罩」的消費者陳情,他們向我們表示,蛙蛙文創公司從 2020 年下半年開始,陸續向各大公司的職工福利委員會(如:中華航空、長榮航空、中華電信等),推銷醫療級口罩團購,然而,在收取到款項後,要不是遲遲不出貨,要不就是送出根本不是醫療級口罩的商品矇騙消費者。如今已經有許多人解除買賣契約、要求退款,然而,款項至今也仍未拿回。
據統計,目前至少有 332 名消費者受害、受害者遍佈全台,累積金額更高達 2312 萬元。
今天上午,時代力量黨團和各地議員、黨部執行長,以及受害消費者,一起召開「不出貨不退款!蛙蛙文創口罩消費爭議如何解」記者會,共同揭露這起案件,除了希望蛙蛙文創出來面對之外,也希望相關單位能夠儘速介入調查,協助消費者救濟。
根據我們掌握到的資訊,購買蛙蛙文創口罩的訂單中,單筆超過 100 萬的就至少有 3 筆,且多半是 8、9 月時下訂,但一直到 11 月都還沒收到產品,消費者想要解除契約、拿回退款,但是蛙蛙文創卻在 11 月 24 日公告「延遲出貨澄清聲明」,表明將於12 月底前完成出貨或退款。
但該份聲明已經下架,現在官網最新的資訊,是要遲到 3 月,才開始分期付款。
蛙蛙文創表示,是因為去年 9 月指揮中心全面徵收口罩,才導致延遲出貨,甚至還以「雙鋼印」政策,作為延遲出貨的理由。
不過,從我們收到高雄消費者的訂購單可以看到,蛙蛙文創 9 月 23 日收取訂單,消費者在 9 月 29 日匯款,然而,指揮中心在 9 月 16 日就宣布實施全面實施雙鋼印政策了。如果該公司無法提供醫療用的口罩,那就不應該繼續收取訂單、接受匯款不是嗎?如果蛙蛙文創早知道自己做不出口罩、沒辦法按照契約出貨,為什麼還在持續收取款項?這是不是有詐欺的嫌疑?
甚至我們追查還發現,蛙蛙文創這家公司還有它的負責人問題非常大,他的前身「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曾經涉及北美館策展弊案,相關人士也多有爭議及訴訟。
至今,蛙蛙文創公司對於上述的糾紛,仍然以相當消極的態度面對,對消費者已讀不回,讓消費者找不到業務,甚至連電話,也總是打不通。甚至消費者申請消費糾紛調解後,蛙蛙文創也缺席不參加。
由於受害人數眾多、遍佈全台,加上金額龐大,我們要求行政院消保處,應該專案調查,並協助無辜的消費者;同時,我們也呼籲業者,不要再神隱了!請提出具體的時程和方案,給消費者一個交代,並且也應積極面對相關協調程序,如果無法依照契約出貨,就全額退款給消費者吧。
🔎今日記者會訴求
1、行政院消保處專案調查,並協助消費者救濟。
2、請調查局介入調查,釐清是否有詐欺情事。
3、呼籲業者切勿神隱,應積極面對相關協調程序,如果無法依照契約出貨,更應全額退款給消費者。
🔎時代力量各地黨部、議員服務處之統計:
台北市:700件
新北市:141人、1314萬
基隆市:15萬5千元
桃園市:145人、515萬8千元
新竹市:33人,235萬
台中市:80件、242萬8,500元
彰化縣:55萬4千元
高雄市:74件、488萬元
台南市:11人、38萬元
邱顯智 立法委員 陳椒華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 彰化 時代力量 吳韋達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時代力量台南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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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調解委員會申請 在 [問題] 申請調解不能要求來被害人戶籍地調解嗎? -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如題
地檢署之前幫我調解 過失傷害的車禍
我在高雄被撞 我是台北人
結果地檢署書記官打給我 叫我要去高雄調解
我說不能調到臺北我戶籍地的調解委員會嗎?
書記官回不行 臺北沒管轄權
檢察官說 如果我沒去 起訴了
法官也會要我下去調解
也是強迫我去高雄法院調解
請問
在我的印象中 我是告刑事
1.地檢署不可以把案件移到被害人的戶籍地調解委員會調解嗎?
2.法院能移轉調解到告訴人戶籍地的調解委員會嗎? 刑事跟民事都不行?
希望好心的大大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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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161.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14293781.A.AAD.html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1:58:22
是書記官打來叫我去調解看看的
又不讓我轉來臺北
對方不願意和解 我不就白跑一趟高雄
地檢署的書記官說無法 沒管轄權
不過說會幫我問檢察官看看怎麼處理
檢察官應該可以移到調解委員會吧?
為何不行
我朋友告別人 對方就被檢察官移到被害人的調解委員會調解
真的不能調嗎? 我是被害人 為何調解不能他來我這 還是我遇到的書記官比較懶?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09:18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11:21
朋友是告訴人( 臺北) 被告是新竹
結果檢察官就讓對方去臺北跟我朋友調解呀!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12:14
那為何他可以調 民法還是民訴第幾條有規定調解有分管轄嗎
不是調解委員會只要申請都可以?
抱歉我不太瞭解法律,請各位大大好心幫我。
寫陳報狀給檢察官有用嗎? 說依據第幾條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15:26
我跟檢察官說 我不想浪費時間
但對方不知道願不願意
我來偵查庭時他沒來
我就是怕我跑這趟 沒和解成功 不是白跑一趟嗎?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16:36
而且我朋友在網路上被罵很難聽
妨害名譽 打官司 對方來臺北調解失敗
拘役還不是只判10天
更何況對方還有緩刑在身上
這樣哪裡重了? 法官都嘛是從輕量刑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20:42
打民事要開幾庭
證據很明顯就他錯呀!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24:33
調解委員會只要有雙方資料就能申請的東西
哪有什麼管轄權 又不是法院的 是區公所
那個書記官根本就刁難我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6/2017 23:27:34
也沒辦法給我對方資料,因為個資法。
那請問該怎麼辦?
※ 編輯: NNNNUF (101.138.161.167), 12/27/2017 0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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