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328薪點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9~110/10/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三、具有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海洋廢棄物治理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5503@oca.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具資料(相關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後以紙本郵寄):
1.參加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公開甄選職缺人員報名表與簡歷表,請自行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區下載並列印;填妥後請務必於110年10月7日(星期四)前,先將報名表及簡歷表電子檔寄送5503@oca.gov.tw信箱(請勿自行將文件掃描成PDF檔)。未寄送或逾期寄送報名表及簡歷表電子檔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是否寄送成功。
2.身分證明文件。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1.本職缺係代理本署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期間以110年10月15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本職缺月酬標準以聘用人員328薪點支薪(約折合新台幣40,901元)。
3.意者請於110年10月7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上述資料逕寄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人事室李先生收(電話07-3382252)。
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聘用人員」,並請填寫行動電話或白天連絡電話號碼,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為3個月。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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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328薪點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14~110/09/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 理。
三、具有辦理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海洋廢棄物治理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5503@oca.gov.tw
聯絡方式:
(一)檢具資料(相關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後以紙本郵寄):
1.參加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公開甄選職缺人員報名表與簡歷表,請自行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徵才公告區下載並列印;填妥後請務必於110年9月22日(星期三)前,先將報名表及簡歷表電子檔寄送5503@oca.gov.tw信箱(請勿自行將文件掃描成PDF檔)。未寄送或逾期寄送報名表及簡歷表電子檔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是否寄送成功。
2.身分證明文件。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1.本職缺係代理本署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期間以110年10月15日起至111年7月28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本職缺月酬標準以聘用人員328薪點支薪(約折合新台幣40,901元)。
3.意者請於110年9月22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上述資料逕寄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人事室李先生收(電話07-3382252)。
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海洋保育署海洋環境管理組聘用人員」,並請填寫行動電話或白天連絡電話號碼,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高 檢 署 人事室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7,434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4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嫻熟電腦文書操作,每分鐘打字速度30個字以上者。
工作項目: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錄事)」字樣,並於110年9月14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為請假職缺,預計 110年9月27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未附電腦中文輸入速度證明者(最近三年內),需加考電腦中文輸入;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211轉5323曾小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