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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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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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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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影片內容的簡單總結:
1. 歡呼聲不是真音
2. 歡呼聲連接到講話的聲音不代表音色連貫
3. 歡呼聲連接到講話的聲音不代表音域拓寬
4. 林俊傑的高音不是歡呼聲
5. Adele聲帶受傷不是因為唱假音
6. Adele的混聲比某老師和她的學生都要好
7. 發聲技巧好不一定代表聲帶不會受傷
-
以下是嘎老師回復的簡單總結:
1. 混聲區不是一種音色
2. 真假音是一種音色描述
3. 我有很多學生從歡呼聲慢慢練到了扎實的高音
4. 小賴跟我學了三個月高音唱得很好
5. Adele受傷沒人能百分百確定原因
6. 我對混聲的定義不一樣
7. 我對事不對人
8. 我們非常在乎教學品質
9. 我要辦講座
=======分割線=======
還沒有看過嘎老師完整回復的朋友,建議先到影片的留言區去看一下,再回來看我的回復哦。好的,以下是我的詳細回復:
1. Email我有收到,也有回復,我有詢問對方需要「當面交流」的內容會是什麼,為的是避免特別約了個時間出來碰面之後,結果聊的全都是雞湯,不過讀完回復之後,嗯... 我的想法是正確的。
-
2. “不希望造成在公開平台好像是在吵架、對立的感覺”,我完全可以理解,不過好奇問一下,如果這一大篇的回復,您直接email給我的話,會不會更「私下」一點呢?不過沒關係,公開的我也可以接受,畢竟這次是為了粉絲,怎麼能讓粉絲失望呢?懂的。
只是我個人有個小小的建議啦,就是... 這段話啊,你們選在我的影片下面表態,會不會... 稍微... 有那麼一點... 表錯情呢?因為... 這裡好像沒幾個喜歡妳的粉絲?我覺得啦,還不如直接轉發我的影片,然後再把這段話打在上面,這樣,您的粉絲又可以看到,而且還能達到教學效果,一舉兩得。你們覺得呢?
-
3. “我認爲歌唱教學的觀念或方法到今天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這句話本身不就是一個「明確的觀念」嗎?所以當您言之鑿鑿地說:「唱歌的最高指導原則,就是唱歌要跟講話一樣」的時候,您不是在說一個明確的觀念?還有當您一臉誠懇地說:「正確的唱法應該是這樣」,然後示範給別人聽的時候,難道不是在給出一個「明確的方法」?
您在影片或上課的時候,在針對某一個問題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法」的時候,難道不是基於您對於這個問題,是有一個「事實層面」的,「明確的」理解,您「才」有信心那樣子告訴學生嗎?那不然您是基於什麼在教學的呢?
而且現在也沒有人要討論,「教•學•觀•念」,這個如此“宏~大~”的題目,到底要「應該」怎樣「明確」的定義吧?我認為我影片的訊息蠻簡單的,就是... you facts are WRONG。Period。
就算市面上每個人說的不一樣,教的也不一樣,so...? 在這堆「不一樣」的說法和教法裡面,你不可否認,有的好,有的差,有的吹牛頂呱呱,吧?所以你不能簡單說句“沒有明確的答案”,就想要試圖把「事實」與「非事實」之間的界限模糊掉啊。拒絕承認這件事情,是故意把房間裡面的大象視而不見而已。市場上的百家爭鳴,不應該是一個人可以隨意胡編濫造的藉口吧?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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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所以關於海文老師影片裡的想法我們完全尊重” Well,no...! 我如果說得不對,你們又怎麼能尊重呢?不對的事情怎麼能被尊重呢?大家應該要尊重的是事實,我如果說的不符合事實,大家是不應該尊重的,同樣的標準放在您的身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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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我的頻道裡所說的「混聲區」 並不是一般坊間所認知的是一種「音色」,我所說的混聲區是一個「音高的範圍」” 簡單翻譯一下就是,林俊傑的歌之所以難唱,是因為他的key定得比較高。Well... thank you very much, 這個信息量有點大,大到我突然間都不知道要回什麼了。
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哦,就是... 有人在問,為什麼在游泳池裡面游泳還蠻順的,可是到海裡的時候就完全沒有辦法呢?請問這要怎麼解決?回答:「因為海裡面浪比較大。」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有沒有頓時覺得原來如此的感覺?
您說“不是一般『坊間』所認知的是一種「音色」” 看來要想法跟您一致的,才能算得上是「名門正派」,想法跟您不一致的,就都是「一般坊間」。好吧,那我接受我就是一般坊間。不過我們還是來看看您影片裡面的原話是怎麼說的吧。
您說:「通常大部分的人會把聲音分成真音和假音,是因為這兩種『音色』非常明顯的不一樣。唱高音的時候和唱低音的時候『音色』一樣扎實的是真音,而和唱低音的時候『音色』有明顯不同,聲音比較虛、氣音比較多的是假音,如果唱歌的時候有聽到這兩種『音色』切換,坊間會說這叫做『真假音轉換』」1:37
接著您在2:19的時候說:「當你混聲區混得好的時候,事實上你從高音到低音,或是從低音到高音的時候,不會聽到中間有聲音的轉換,而會是連貫的同一個『音色』,因此,也不會聽到有所謂的“真假音轉換”才對。所以其實真假音轉換(也就是坊間說的兩種『音色』的切換),是在你混聲區(某一個音高範圍)還沒有練好的時候才會出現的現象,當你混聲區(某一個音高範圍)練得好的時候,你從胸聲區經過混聲區一直到頭聲區,聽起來都會是同樣的一個『音色』。也就是聽起來都是『真音』。」
這不是很明顯就是在講音色嗎?還是我的理解有什麼問題?
即便你影片不是在講音色,and then? 跟我影片說的有什麼關係?歡呼聲不是真音啊。林俊傑的高音也不是歡呼聲啊。歡呼聲能連接到講話的聲音,不代表你的音域就真的拓寬了啊,也不代表你就能因此唱出像林俊傑那樣扎實而有力度的高音啊。嗯?你的這個說明到底釐清了什麼?我是有看沒有懂誒。
再來,當你說一個人的「混聲區」混得好的時候,不就已經預設了一種「音色的結果」了嗎?你不就已經預設了一個人的「聲音」必須要在「混聲區」這個「音高範圍」裡面,符合特定的規範,才會有「音色」的連貫性可言不是嗎?你現在又怎麼能偷換概念說,當你在說「混聲區」的時候,你其實沒有在特定形容任何一種音色呢?
你在示範「頭聲區」的時候,不也有明確說明,必須是「這個聲音」,而不能是「那個聲音」嗎?所以你說的那三個「聲區」,事實上在你心中就是有一個標準模樣的啊,如果沒有你提出來幹嘛呢?既然每個「聲區」都有著它各自標準的模樣的話,那就代表當你提起任何一個聲區的時候,you’re also implying a tonal quality。這個邏輯沒有問題吧?
那你現在又想要改變說法說,當你在說「混聲區」的時候,你完全沒有在隱射任何一種技巧,也沒有在預設任何一種聲音的結果,純粹就是為了方便形容E4~G4而提出來的?Seriously? 這不但沒有回應到我在影片裡面所反對的任何一個點,你還在這些原本就很複雜的概念上面,多加了一項需要另外特別解釋的東西,你是覺得你的學生還不夠懵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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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我的頻道裡我說的「真假音」並不是一般坊間所認知的這部分,其實在我關於真假音的下集影片就有說明,我所說的真音和假音代表的不是低音和高音,他是一種音色的描述”
一、坊間的認知什麼時候又變成真假音是低音和高音了?您在第一集不是才剛說完,坊間對於真假音的理解,是兩種『音色』的切換嗎?這自我打臉的速度會不會來得有點太快啊?二、您在第二集裡面對於假音音色的描述跟示範,跟坊間的認知有任何差別嗎?我想唯一的認知差別就是,您認為您的歡呼聲不是假音,我們認為您的歡呼聲也是假音。But even though... what’s your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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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關於無法從歡呼的聲音練出林俊傑的聲音:事實上我的學生非常多人都是從歡呼的聲音一步一步練到扎實的高音(類似林俊傑的高音)”
歐嗚~!!! We would LOVE to see them!!! 大家應該會很想知道,這個非常多人是有多多人。大家也應該會非常的想要看一下,這些人能夠給我們這些來自坊間的人來示範一下,他們是怎麼樣用歡呼聲來唱出林俊傑的那種扎實的高音來的。我第一個敲碗,趕快!!
再來,你說這句話本身就是在偷換概念。我影片說的是你就算可以做到像我示範的那種聲區連接,(從歡呼聲連接到低音),你依然沒有辦法唱出林俊傑那種扎實而且有力度的高音來的,因為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發聲方式」。現在你把概念偷換成是,有人曾經從A一步一步慢慢練到B過。咦?這不是廢話嗎?按照你的這個說法,A可以是任何一種發聲方式不是嗎?A可以是用力喊到破音啊。然後一步一步從破音開始,慢慢練著練著高音就上去了,難道我可以說,你只要可以做到把聲音喊破,你就可以唱出扎實而且有力道的高音來嗎?這不是扯淡扯大了嗎老師?這不叫釐清概念吧?
況且,學生真正想要知道的是,歡呼聲跟扎實的高音之間的direct correlation到底是什麼,到底是什麼cause扎實高音這個effect的,而你的回答是你曾經有學生從音色A練到音色B過。(我都要中指推眉心了) 而且在你貼出來的那兩支影片裡面,你明明就是試圖想要讓人家以為,林俊傑那種扎實的高音的cause,是從歡呼聲連接到講話的聲音來的。This is exactly what I am refuting。拜託大家去看看小賴第一堂課的影片,看看他是在努力地想要把聲音唱得很像歡呼聲呢,還是他在努力的想要把聲音唱得不要像歡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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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而且如果很認真練的話,這個過程可以很快速,例如以下這個影片就是只花了3個月改造的聲音” 翻譯一下就是,「你們那些覺得我教的沒有用的,看看人家光花三個月就能夠練成這樣了,與其來質疑我,還不如質疑你們自己有沒有好好練。」我相信大家都是明事理的人,你們就自己品吧。
最後,小賴,唱得真棒!我是真心認為的。而且只學了三個月,居然就能夠唱得比自己的老師要好那麼多,這是非常難得的人才。我想假如再多跟一些不同的老師精進一下教學方法的話,完全可以考慮自立門戶。我是誠心建議的,小賴你如果有看到的話,可以認真考慮一下,這一行需要天分,而你很有天分,而且我覺得你唱起來更像一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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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事實上關於Adele的聲帶受損的原因,沒有人可以百分之百確定是因為什麼,只能「推斷」可能的原因,因為沒有人在他唱歌的時候一直照他聲帶的內視鏡”
你那也算不上是一種「推斷」啊,因為推斷是綜合考慮多方面疊加的事實,而做出的符合邏輯的推測,你那完全沒有。而且在我影片裡面所提出的資訊,一點都不難找,稍微google一下就有了。
在您的影片裡面,當你提到影響聲帶健康之後立馬所提出的證明案例,就是Adele唱假音,接著就說人家聲帶受傷的事情了。老師,這不叫「推斷」,這叫特別為了證明自己 got a point,而刻意把人家的遭遇強加進去的。而且您影片製作的時間,又剛好是在Adele取消tour的那段時間,也是網路上一大堆“老師”正在熱烈討論她的技巧如何不好的那段時間。嗯... 我相信這應該只是個巧合而已啦,你應該真的沒有想過要蹭這個話題的熱度的意思,對吧?
而且你說:“沒有人可以百分之百確定是因為什麼,因為沒有人在他唱歌的時候一直照他聲帶的內視鏡” 我來給大家舉個例子來說明一下,這種說法到底有多麼的不專業。
一位廟祝李大媽,她很常到處跟別人說,女生月經來的時候去不要去拜拜,因為她的鄰居張大媽上個月中風住院了,就是因為張大媽去年二月,月經來的時候去拜拜了,結果就變這樣。直到張大媽的老公出來說,張大媽原本就有三高,而且很常熬夜打麻將,而且還有抽煙喝酒吃宵夜的習慣。然後有人把這些拿去問李大媽,李大媽就說:「我也只是推測而已啦!畢竟也沒有人可以百分之百的確定,她到底是什麼原因中風的啊!所以她還是有可能是因為拜拜啊!」驚不驚喜?意不意外?有沒有頓時覺得原來如此的感覺?
世界上沒有多少事情是要等到百分之百的確定之後,再來下判斷的。你每天出門之前,有百分之百的確定你不會被車撞死才出門的嗎?而且Adele的遭遇,你根本不需要百分之百的確定,你只要動動手指,稍微google一下,你基本上就可以99%的確定,你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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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關於Adele混聲沒練好:首先這邊海文老師的「混聲」跟我的定義不太一樣(上面影片趕快複習一下)同一個音高本來就會有輕柔或扎實的唱法,完全取決於個人的選擇,所以我影片裡說的只是Adele習慣「選擇」唱假音”
你影片的原話是這麼說的:「在2011年她已經因為聲帶長息肉動過一次手術了,在上個月也就是2017年7月,她又因為聲帶受損不得不取消她的演唱會,(關鍵字)『因為』她太習慣遇到高音的時候唱假音了」老師,這跟您在這邊的說法是完全是兩回事餒?而且您說的“太習慣遇到高音的時候唱假音”,很明顯是在呼應你前面提出的第一個點,“一遇到混聲區就都唱假音,混聲區會建立不起來”。跟您現在說的,“同一個音高本來就會有輕柔或扎實的唱法,完全取決於個人的選擇” 根本是兩個版本誒。
再者,你不是說「混聲區」只是一個特定的「音高的範圍」而已嗎?如果當你說「混聲區」的時候,你只不過是在說「(女)A4~C5」而已,你完全沒有預設某種唱法或音色的話,又何來「建立」混聲區一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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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關於說Adele應該怎麼唱:我的影片跟大家分享的觀點從來都不是為了要攻擊或抹黑任何一位歌手,只是出自跟大家分享怎麼比較好練,怎麼唱對你的演出或聲帶比較好,我是針對「事」而不是針對「人」”
那我們再來看看你影片的原話是怎麼說的吧:「或是剛剛《Hello》原唱的唱法變成講話就是 (示範) ......嗯......是不是有股想賞我耳光的衝動呢?也就是說,如果你在講這些歌詞的時候不會有音色的轉換,那唱歌的時候這樣唱不是『很奇怪』嗎?所以你『應該』唱(示範)」
你先說人家那樣很奇怪,然後再示範一個您認為「應該」的版本,然後現在又跳出來跟大家說,你那樣做是針對「事」而不是針對「人」?大家自己細品吧,看你們自己覺得,那樣是諷刺意味比較重,還是誠心分享的意味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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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認為大家都在各自為歌唱教學做努力,無論是不是「最對」的教學方式或觀念,學生能從中有所收穫才是最重要!” 翻譯一下就是,你有你教,我有我教,幹嘛糾正人家的錯誤?有些資訊不正確?不重要~ 示範不好聽?不重要~ 反正現在有人覺得我好,反正現在有人喜歡我,反正現在有人覺得跟我學獲益良多。好吧,也行,這點我反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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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如果後續我們又要繼續回應,這樣一來一往也會讓大家變成在關注我跟海文老師的互動,我還是希望大家可以把注意力放在歌唱學習上。” 翻譯一下就是,大家不要再繼續關注這件事了,因為已經有很多人來問了,你們再繼續這樣關注下去,我的練習生都要來質疑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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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關於最後貼講座的事情啊,我是真的很好奇,這到底是老師您的idea呢?還是您的公關Joey的idea呢?還是你們全體員工在校完稿之後,上下一致的idea?To be honest? It’s a REALLY bad move。我完全可以理解你們想要扳回一城的感覺,但不要忽略了,這個視頻不但有很多同行的人有在關注,還有很多音樂圈的人也在關注,還有那些還在遲疑到底要相信你還是想我的其他民眾,也在關注你到底會怎麼回復。然而你們的這個舉動,徹底地消滅了那些人心中對您還存留的一絲尊重跟期望,也更徹底地加深了那些原本就沒有很喜歡你的人對你的分歧,更加地確定了他們心中對於你的想法是對的。It’s a lose-lose decision。
當我收到Joey的email的時候,我還跟我的朋友稱讚他說:「嗯!這個公關有點意思。」因為要是公開回應吧?有點小題大做,甚至還有可能會越描越黑。但要是不去回應吧?又有一大堆人在問。似乎最得體的處理方式,就是來找我私下解決。而我當時就有跟我朋友說:「你看,我如果去見面吧,哪怕觀念最後還是不合,一張合照加一行字,冰釋前嫌,那我第二支影片是不是力道就要縮小了?我如果不去見面吧,那他們就有可能拿email的事情出來回應說,他們其實很想跟我私下討教,只是我不願意而已。」你看,我猜對了吧?我只是沒有猜到這篇回復,會發表在我的第二支影片出來之前而已。
好了,我的回復結束。
最後不得不說,Joey真是個人才,看來老師請你請對了。聽說前陣子有一批員工集體離職,但你沒有,看來,要嘛感情很好,要嘛待遇很好,希望嘎老師可以好好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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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個人我是吳海文
#歌唱教學
#歌唱迷思
#嘎老師回應
#回應嘎老師
麻將換三張技巧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富豪之妻](葉佩雯)
妳第一次聽到「80/20法則」是在大二的時候,一堂叫做「個人投資理財」的通識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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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選那堂通識絕對不是為了想要成為股神巴菲特,原因很單純,就是很好過、很好拿分。且上課人數多,上百個人在全校最大的階梯教室內,老師十分風趣自信,因為風趣自然能吸引許多生活比妳更無趣的學生去上課,教室內總呈現一片演唱會搖滾區般的榮景;因為對教學很有自信總能看見一片演唱會搖滾區榮景,老師索性也就不點名了,畢竟點起來也是耗時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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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認為上學只是出席不是學習的妳而言,無非是一種絕佳的寬容,因為妳可以連去都不要去,安生窩在家睡覺,或是和周博宇窩在學校附近的廉價連鎖咖啡廳,陪他打電動。甚至偶爾兩人多點閒錢的時候,還能到便宜昏暗的小賓館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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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是妳的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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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他第一眼,妳就知道從小到大這一路痛苦不堪地被壓制在體制內,不甘願地唸書、考試、做妳永遠不擅長卻會被世人稱讚的事,就是為了考進大學,與他相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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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大妳兩歲,卻和妳同學年。他大學指考第一次因為英文零分而喪失選填志願的資格,第二次則乾脆地睡過頭沒考,第三次才考進這所學校。妳在學生會辦給新生的聯合迎新舞會上聽他說起這段令人啼笑皆非的經歷時,更深刻地感覺,上天就是為了要令他與妳相遇,才這麼設計他的這兩年。妳是他苦盡甘來的美好果實,他的腳步慢了一點,因為他在等妳長大、等妳的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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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在一起六年,最終因為他無數次劈腿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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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半年,妳突然意識到其實他並不屬於妳、妳也不屬於他。你們傾盡了全力將彼此交集相連(他不論怎麼劈腿都還是會爬回來把妳當做正妻第一位,從未有任何女人凌駕妳的地位),互相稱呼公公婆婆、認識彼此的父母、融入彼此的交際圈、共存一個結婚基金戶頭、兩人的第一份儲蓄險保單是一起買的,受益人還寫了彼此的名字⋯⋯。可你們分手的時候,不論有多少物理的、心理的難分難捨,世界依舊運轉,你們仍然可以用一個人的姿態投入其中,沒有因為不再成雙成對而被反彈吐出,而你們還曾經那麼以為只有彼此才是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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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妳交到下一個男朋友以後,有一日無聊解開對他的社交軟體封鎖,看他的動態發現他亦有了新女友時,妳有點惆悵但也噗哧笑了出來,好像從前那些深刻都在這一笑之間輕解,妳不恨了,甚至有點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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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財富由百分之二十的人掌握。」潘潘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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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第一次跟著潘潘姐在店裡樓上不對外開放、僅提供給VVIP使用的私密Lounge,服務盛太太及她的女兒盛頤蓮的時候,潘潘姐壓低聲音告訴妳這句話,並以眼神示意著盛家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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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太太那日替丈夫選了三條領帶、一副袖扣;替娘家親友選了五條絲巾、兩件披肩;替丈夫的客戶選了一套妳根本覺得不可能會賣出去的限量麻將組及紅酒醒酒瓶;替狗賣了四條項圈;替自己及女兒拿了六個包包及數不清的衣服帽子鞋子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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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公司的新人僅會被分配到站櫃接待過路客,而這種客人百分之八十都是抱著一種朝聖的心態進來晃晃,要不是裝逼東問西問、東摸西摸,好像自己非常懂一樣;要不就是畏縮得猶如過街老鼠,稍微喊一句「有需要找什麼嗎?」就被嚇得屁滾尿流抱頭鼠竄。真正有消費能力的百分之二十,大多是存了很久的錢才有機會買一個包的小資女(而且買的永遠是某幾款品牌辨識度高的),或是貪圖花錢爽快的包養小三及酒店小姐。真正有身分、有品味的人很少,而這樣有潛力的客人一旦被資深哥姐發掘,很快就會被哥姐收進囊中,成為主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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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只能等熬過一段時間,熟悉店裡運作及品牌知識,被哥姐信任以後,才有機會分得接觸高端客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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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知道這世上有所謂的超級有錢人,而妳不知道的是,他們的超級比妳想像極限的超級還要超級。妳第一次上去「樓上」(店裡人對私密Lounge的暱稱),看見盛家母女那樣買東西,最後還有司機進來幫她們把東西拿下樓的時候,妳腦裡突然浮現非洲貧童的畫面,重疊上自己那有著微微壁癌、舊公寓三樓、堆滿雜物永遠丟不乾淨的家裡。妳還記得小學發通知單做家庭狀況調查時,媽媽在家庭經濟那欄填了「小康」,妳還自豪自己雖然高中大學七年念的都是私校,但學費都是家裡付清沒有讓妳揹學貸,還能給妳穩定的零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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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家母女的消費實力讓妳知道,妳在真正有錢人的眼裡,和非洲貧童根本相差無幾。只要她們願意,她們能買斷妳整個人生。不過,顯然妳的價值比店裡的東西還不如,因為她們才不會買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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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我覺得,我跟她好像長得好像。」勾著盛太太的盛頤蓮突然指著妳道,口音聽得出來是從小在國外受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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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這段時日,妳發現富家千金和原生家庭的關係通常非常好,兒子倒不見得。雖然兒子骨子裡也能令人瞧見貪圖家裡財產貪得要死的本質,沒有表面那麽不屑,但卻不像千金小姐一樣不論幾歲都能勾著父母的手親親暱暱說話,會叫Mommy、Daddy而不是媽跟爸。她們像被關在童話世界裡的公主,不能出來也不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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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這樣指人家?沒禮貌。」盛太太輕聲唸了一句,但聽得出來話裡沒有責怪,只是怕從小養在童話世界裡的公主被人輕視。說完,盛太太抬頭定睛看妳,妳被瞅得有些發窘,卻也不敢先避開眼神怕是自己冒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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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韻是有點像,」盛太太端詳完之後發表評論:「可是妳比人家胖了一點。」邊愛憐似的捏了捏自己女兒尚未發展成熟的小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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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想到,因為大小姐一句話,從此盛頤蓮就被哥姐默許分配成妳的專屬VVIP,只要盛頤蓮來,不論手邊是不是有客人,都會令妳過去接待。這一行雖是走在時尚產業最前端,卻意外地很著重客戶與Sales之間的「緣分」。即便偶有搶客人的情事發生,但大多是發生在小櫃。像你們這樣大品牌中的大店,Sales們都很謹守份際與高傲脾性,不會隨意拿走別人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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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很少來,妳認識她那一年她才剛剛考上大學,一年頂多寒假、暑假從美國回來個兩次。妳們較熟以後,她要妳別叫她盛小姐,叫她Elaine,她說她常年在國外生活其實不是很習慣亞洲這樣處處有人服侍的文化(妳在心裡翻了個大白眼:那是只有她才這樣有人處處服侍好嗎)。剛開始有些拗口,因為妳的英文也不是太好,L後面要捲舌不捲舌的還有點喉音的音調妳怎麼也發不好,不過後來在潘潘姐的逼迫下去上了英文課(潘潘姐也是去同一個地方學的),逐漸地連盛頤蓮都稱讚妳的發音越來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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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是妳的恩師,從妳進入這行第一次跟她配班開始,她就願意傾囊相授許多留客技巧。妳後來發現她並不是對所有新人都這樣,甚至她在店裡還有「殺神」封號,她在重要顧客及喜歡的人之外,一個眼神就能殺得令人毛骨悚然。且因為業績太好,連總公司派來的大中華區總經理(法國人)都對她敬畏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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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之後仔細斟酌自己與她的相處,才發覺原來是與周博宇在一起的那段時光推波助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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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因為長得好看還有點小聰明,從小到大不論在什麼場合總是很吃得開,為了避免人前仆後繼的愛慕,他養成先用眼神冷漠以待的習慣,不過真正熟了以後倒是幼稚得可以。妳和他在一起太久,很能明白這種奇妙的「願以拒絕換真心」的白濫態度,因此當潘潘姐說著什麼話好像很尖銳嚇人的時候,妳馬上能調頻成正確的弦外之音,望著她冷淡的時候也不會輕易感覺受傷而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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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剛進店時,前輩們對妳並不算待見,因為妳是「空降」,就是此前沒有任何精品銷售、也沒有任何高端服務經驗的白紙。你們這種頂級品牌連環境衛生的職缺都是人人搶破頭,第一線的Sales更是沒有門路、沒有介紹別想進來。而妳卻莫名循著一般求職管道、丟履歷面試被錄用。一進店帶不來舊業績也留不住新客戶,等於是沒有戰力的冗員。這在大牌之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大牌所有Sales大都是從小牌、小櫃開始一步步累積經驗客戶,才有辦法輾轉到這個終極殿堂,光靠品牌名聲這輩子就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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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還是要再次感謝周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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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進店的時候是你們剛分手的時候,他為了要挽回妳(這是你們在一起不變的戲碼),打聽到妳換了工作在這裡,便時常以顧客姿態前來逛逛。你們店裡不乏有人因為感情金錢糾紛被堵、被騷擾,通報一聲,店門口似是門神的西裝帥弟弟,便會先行以保安名義將前來者擋下甚至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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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周博宇的相貌氣質太好了,雖然比起妳真正見過的有錢人還相差甚遠,但他好歹也算是個「奈米開」,家裡也開了一間小小公司衣食無虞,拿著他媽的附卡還能消費一點零錢般的東西(一萬左右)。即便店裡人看得出你們之間的齟齬,卻沒有人問妳「要不要通報」,妳是新人也不敢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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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雖沒替妳通報他,卻在某次他又來的時候,領著妳去「樓上」,就是妳第一次見到盛頤蓮那天(盛太太此前倒是見過許多次)。潘潘姐看出那時的妳對復合有些動搖,雖然妳認為你們已經不是你們,是你和妳不屬於彼此也不屬於誰,但和他在一起畢竟是一條熟悉不過不需要練習的老路,閉著眼都能走完,妳偶爾犯著寂寞還是會想乾脆窩回去,最終嫁給他妳的人生也算是有所提升。況且現在的他還有他媽的附卡在手,那是一張有心理額度(就是他媽准他刷的金額)卻沒有實際額度的卡片(無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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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想告訴妳,真正的有錢人是怎麼樣的。若是沒有了愛想要嫁給錢,也要嫁給很多很多錢。即使是周博宇,也不過是六十億的百分之八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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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會不會終究是錢解救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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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心理的寂寞難忍,還是生理的寂寞難捱,你們在最後那次分手後,也確實打了幾次回鍋炮。周博宇雖是妳的第一次亦是妳的第一個(現在當然不只了),可「性」這事由奢入儉難的程度竟比許多事物有過之而無不及,小時候也不是沒有自慰過,性慾強的妳很早就發覺自娛的柳暗花明。不過一旦領悟到人體的巧妙設計及溫度以後,在身體機能的某個極限之前,都會一再一再地想念那種感覺、無法自己一個人完成的儀式與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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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和大學妳恰好念的都是教會辦的學校,不是因為家裡宗教信仰刻意選擇的緣故,是因為妳就是只考得上這兩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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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記得很清楚,高中時修女們不絕於耳地宣導愛、婚姻與身體的神聖性(白話就是不可婚前性行為),然而還是有同學去墮胎了;大學時和周博宇的第一夜, 他試圖進入妳而妳有些許猶疑時,他安撫並令妳臣服的呢喃是「我會娶妳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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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後來妳不只有他,也開始和別的男人發生關係,逐漸抽離夢幻,將性的受體(陰莖)當作工具一般使用以後,妳荒謬地發現,也許不是周博宇騙了妳,真正誆騙妳的,其實是那句「我會娶妳為妻」。是創造出這句話,將性與婚姻連成一線成為規矩與錨定的人,那讓妳從此以為這就是愛了。然而高潮還是高潮,不是周博宇也能令妳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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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博宇在妳店裡消費得雖然不多且都是一些零錢般的東西,搭配你們之間一些齷齪的活塞運動,妳有幾度是真的差點要鬆口叫他公公了(這通常是你們復合的起點)。令妳下定決心的背景雖是潘潘姐的暗示提點,實在的重擊卻是他的小氣猥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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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那次分手後的最後那次回鍋炮,他在廁所大便抽菸玩手遊的時候,問了妳:「我之前在妳店裡買的那些東西,能不能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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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你說什麼?」其實妳聽清楚了,不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所以再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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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媽發現我最近卡刷得太多了,她有點生氣說要停掉我那張附卡。」周博宇開始解釋:「啊我不想要被停啊,而且我都已經很小心在結帳日之後才會去妳那邊買東西,不然帳單金額會太高,結果還是被唸了。我想說我有幾樣東西幾乎沒有用過,發票、袋子、盒子什麼的都還在,可不可以拿給妳去幫我退?我知道有超過七天鑑賞期啦,可是妳是員工是不是比較好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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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丟臉。妳心裡反覆念叨著這三個字,在他大便抽菸玩手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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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店裡的哥姐無一倖免浸淫在精品的環繞下傾盡所有也要一身珠光寶氣。妳原來非常不解,為什麼要這樣比較、這樣買東西,這樣不是沒辦法存錢了嗎(妳後來知道他們真的沒在存錢,今朝有酒今朝醉)。但周博宇的懦弱突然讓妳明白,對外在的追求雖然容易流於膚淺,內裡的根性與執著也要極為強大才有辦法那樣堅持,那是一種睹上一生的茫然與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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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廁所裡頭那個人,看著是個奶油小生,內裡也是一坨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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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他沖水出來的時候,翻身下床,拾起地上的衣物開始穿上。他不解地看著妳,問道:「不是說要過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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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顧客傳訊息來說有急事找我,必須去一趟。」那時的妳還很菜,根本沒有什麼會時常聯繫的主顧客,但妳知道這是店裡哥姐常用的脫身藉口,因此借來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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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房間錢都付了耶。」其實他是在撒嬌,不是真的計較,但聽在此刻的妳耳裡滿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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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打開錢包,在床頭留下這晚的房錢,便道:「那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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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妳動手封鎖了所有周博宇的聯絡社交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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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突然有一種感覺,妳長大了,妳出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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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是個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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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和會來店裡亂買一通的那種小三還是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妳感覺她比較像是盜亦有道的羅賓漢。不是說她花的錢比較少、或是她都拿男人的錢來做善事(也是有做一些)。而是以小三而言,妳認為她是個足夠努力,配得起這樣供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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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公司會舉辦到法國總公司教育訓練的營隊,說是教育訓練,但整個台灣區能去的只有寥寥數人,且必須兼備業績、語言能力(英語授課)、品味這三項要素。有些店的哥姐是初代從品牌來台灣開拓駐點就在的元老,業績極好也頗有人望,卻因為不擅外語而沒有機會在公司邀請下去一趟法國(不過終究會自己掏錢去旅遊);有些人業績、英文都不錯,可望中選,最終卻沒有下文。各店裡的人私下交流時八卦推敲,發覺或許是因為「Sense」不夠才沒有獲邀。畢竟去到總公司除了上課,還有許多或多或少是在考驗Sales「內力」的社交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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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幾乎年年雀屏中選。有幾年沒去是因為她恰巧身體不適(這行也是很拼的),或是她大方讓賢,給沒去過的人機會而主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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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擁有許多死忠的主顧客,是因為她推薦的包都會增值(有時也會不計較利益推薦別牌包款),她對品牌典故、設計師風格、乃至於整個時尚產業的潮流動向知之甚詳,就算不買包,她也能教導客戶利用配件打造獨特風格,光是絲巾的打法她就至少會二、三十種。有些Sales光靠幾個暴發戶般的主顧客就能達到基本業績,潘潘姐卻從來不做那樣不顧一切強灌式的推銷,就算是精品,也不是一股腦地全往身上擺就好看,因此她也挑客人,挑能把東西弄得青出於藍的客人,不然人就不是人,是掛了許多貴重飾品的聖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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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努力,純粹是來自對金錢與美好生活的渴望,沒有什麼高深的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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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名潘幼凌,五專時代開始就半工半讀幫忙家裡供養三個弟妹。母親在工廠做女工,父親原是工廠領班,因為一場職業災害瘸了一條腿,幸虧在工廠老闆的寬容下,轉做保全。父親加母親六萬塊左右的薪水要養活一家六口,潘潘姐雖然天生就喜歡「美」的事物,喜歡撫觸衣物皮件特殊紋理、喜歡到書店偷翻時尚雜誌、剪貼收集得到的漂亮圖樣,卻沒有機會發展自己的興趣。畢業後先做了小牌小櫃的櫃姐,透過經驗與自修學習,才終於來到這個她最欣賞的大牌中的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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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長大的家很小,爸媽一間房,她和兩個妹妹擠一間,弟弟自己一個人在客廳邊上勉強擺了一張行軍床就算是一個房間了。懂事之後,她時常自問為什麼雜誌電視上的「家」是一個樣,自己的家卻是另一個樣。當她屢屢在成長過程中,因為想要什麼漂亮東西被父母以「沒有錢」拒絕,她就明白錢是驅使一切的動力;成為精品櫃的Sales以後,發覺許多人有了錢依舊可以把自己打理得不倫不類,她才領悟在錢之後,還有一種更深刻、不可言傳的物事,姑且可以稱之為氣質,而那才是促使東西真正漂亮恆常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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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錢」依舊是必要條件,倉廩足而知儀禮。太窮苦的人很容易就為了生存而將靈魂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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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時常被稱讚漂亮,不是隔壁王奶奶摸摸頭客套說的那種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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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卻總不這麼說妳,她說妳是有氣質。在妳還摸不著頭緒自己為什麼能被錄取進來,潘潘姐就告訴妳是因為妳天生的質感很好。雖然這樣被潘潘姐讚許,但她也警告妳,這種早發的靈氣要是沒有用心維持、餵養,終究會有面目可憎的一日,如張愛玲筆下《金鎖記》中的曹七巧,做了有錢人家的少奶奶以後還餵自己的兒子吃鴉片(害妳還去買了這本書,太想知道她為什麼要餵兒子吃鴉片了,不過只翻了五頁就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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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裡有幾個常客是以「美魔女」著稱的資深藝人,往往螢光幕前光鮮亮麗,實際的形貌與打扮卻不忍卒賭。潘潘姐告訴妳,若是一個人被「漂亮、美麗」之類的字眼綁架太久,久到認為自己不能失去,就會用盡方法維持,甚至不願自然老去,但那是人類不可逆的生理循環(潘潘姐的用字遣詞常讓妳懷疑妳們不是活在同一個地球),無法與年月共同成長的勉強下,人就會變得奇怪,不論是心,還是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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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潘潘姐逐漸熟識,產生一種師徒般的知遇之恩以後,她開始要求妳去上英文課,每月固定「研讀」幾本國際級時尚雜誌的中文及外國版本(巴黎、米蘭、紐約、倫敦、東京),她會與妳討論當季潮流、預測下季黑馬、分別何謂「抄襲」何謂「致敬」。她說潮流這種東西看見IG穿搭都已經是後發之舉,所以並不建議妳Follow,不然就只會是跟風者的跟風者,既無趣也難以產生自我主張,重點是還會容易產生嫉妒心,而嫉妒是最能令外表崩壞的毒藥。除了時尚雜誌,還有商業周刊、汽車雜誌、甚至家居生活雜誌。她也希望妳能看點書,但妳總是敬謝不敏,她後來也就不勉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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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原先不曉得哪來的靈感,以為三十歲以後,女人就會斷然變成另一種衰老、可怕的樣子,所以只能在三十歲以前趕緊找到得以收容妳的巢所(男人)。但大妳十歲的潘潘姐,在妳進店那年已經超過三十歲,儘管比起妳還是多了一點所謂的「歷練」在臉上,妳卻感覺她更加地「好看」(論起漂亮妳還是很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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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教導妳的妝容、儀態,帶妳到她的美甲師那裡做指甲,指甲的顏色樣式還有要求(豬肝紅、杏色或是法式)。她說,自己有兩個妹妹,不介意再多一個。況且,這一行她不可能做一輩子,離職後這些主顧客也要交給一個自己信任的後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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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上妝以後總是會有出油的問題,每次工作都要不停補妝,但潘潘姐一日下來頂多意思意思補個一次,也不見她有糊妝的現象。而且,即使離開店裡黃暈燈光的照射,她的妝容依舊呈現相當高雅細膩的質感,像是雷諾瓦的畫作,有一種貴氣愉悅的豐盈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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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妳們一起去廁所,妳打開粉盒拿出粉撲,而她只是用面紙輕輕壓了壓T字部位的時候,妳終於忍不住發問:「為什麼妳都不用補,妝還那麼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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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竟藏私似的笑而不答,只說了句:「快點。」就轉身回到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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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上班,她從包裡拿出一個頗有質感的墨綠色柱狀紙盒,上頭印著燙金的英文字樣,遞到妳跟前,道:「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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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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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妝噴霧。妳試試看,說不定可以解決妳妝糊的問題。」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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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潘姐總是這樣,不做特地、虛偽、討好的那種事,冷峻外表下,能用體貼溫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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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個小三,潘潘姐卻不想扶正,她說:「結婚小孩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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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她是有些刻意去尋求這樣的角色,不做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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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是生太多小孩才過得這麼辛苦。要是我爸媽只生我一個,憑我的資質全力栽培我,絕對不只這樣。」她有些戲虐似的玩笑。妳知道,她其實很疼弟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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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濟層面而言,潘潘姐已經過上很好的日子,妳去過她在店附近走路可達隱藏在靜巷的家,一層一戶極具隱私,六十坪的空間還不算豪宅但只有她一個人住。這是男人買給她的房子,她買的房子現在爸媽弟弟在住,兩個妹妹則是已經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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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客人,總是派秘書來買給老婆小孩的禮物。秘書要幫老闆花那麼多錢,時常拿不定主意,打聽到潘潘姐是業界口碑很好的Sales,便指名拜託挑選。潘潘姐不負請託,挑的商品總能令男人的老婆小孩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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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模式維持幾年後,有一年聖誕節前夕,秘書在老闆的老婆小孩之外,突兀地要求潘潘姐挑選一樣給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的禮物,說也是老闆要送的。她有些疑惑,但秉持著專業也不多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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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小三吧,她猜想。看多了有錢人亂象,她早已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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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挑選了一條黑色細帶皮手環給那個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與品牌傳奇包款的同版,金屬釦環部分是金色的,店裡難得進了這樣一條經典配色,她自己都很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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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秘書結完帳,從袋裡拿出那個已經包裝好的小紙盒,又從自己的包裡拿出一張卡片,一起遞給她,道:「老闆要送妳的,他說謝謝妳讓他這幾年很放心,都不用操心禮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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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她就是那個好看、能幹、品味極佳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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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裡的字跡很大氣,僅是簡單表達一些感謝祝福之情,但附上了名片,令她終於知道這位神秘的老闆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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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秘書直接引薦潘潘姐給老闆的老婆小孩,因為她們也實在好奇,老闆買禮物的品味怎麼突然變得這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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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有一次盛先生難得跟著他老婆來逛,我發現他是我喜歡的類型,晚上就主動先傳訊息給他。」潘潘姐輕描淡寫的語氣,好像主動傳訊息給有婦之夫是很稀鬆平常的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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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上網查過盛先生的長相,嗯,不是妳的菜(或許年輕二十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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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怎麼還可以這麼平靜地面對盛太太和盛頤蓮?盛太太還很常來耶!」妳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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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太太替我承擔了操持家務和生兒育女的責任,盛頤蓮也是標準的不出錯又乖巧的千金小姐,我只要負責跟盛先生談戀愛、花他的錢就好了,我很謝謝她們耶,每次服務我都是帶著真心在報恩的。」妳看得出潘潘姐說得誠懇,不像騙人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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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女人不就是要找到自己的幸福嗎?」妳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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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妳首先要定義幸福是什麼,才有辦法依樣尋找。」潘潘姐的回答總是玄乎,妳已經開始懷疑她根本就是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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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褔就是有愛我疼我的老公、乖巧可愛的小孩、組織一個美滿的家庭啊。」妳激動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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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問妳,妳爸媽感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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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皺了皺眉,因為他們的確不太講話,要對互相佈達什麼事情大多是透過通訊軟體遙控妳:妳去跟妳爸講⋯⋯、妳去跟妳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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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的感情也不好,他們只是湊在一起才有辦法活著的生存夥伴,頂多不憎恨彼此,對小孩還有起碼的責任感。」潘潘姐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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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好還生那麼多小孩喔?」妳質疑。而妳和周博宇都是獨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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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很窮的時候,沒錢看電影、逛街買衣服、上夜店跳舞,可是妳剛好有一個住在一起名義是丈夫的男人,妳又很無聊想找點樂子,妳會做什麼?」潘潘姐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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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像有點懂了,頭半抬了起來,深呼吸了一口氣,卻始終不肯老實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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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安全感才是。」潘潘姐道:「妳知道妳為什麼可以跟妳那個想退貨的前男友糾纏那麼久嗎?因為他一直劈腿,給妳很多刺激,妳跟他在一起就像是遇見一連串打不完的怪。可是他又終究不會跟妳分手,妳就像是在玩一個可以不停重新開機的遊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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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是咧!」妳拒絕承認潘潘姐說得有理,儘管心裡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服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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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讓錢給妳安全感就好了,因為人沒有辦法做得比錢更好。」潘潘姐說完摸了摸妳的頭,然後仙姑似的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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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周博宇之後空窗了一陣,但在潘潘姐交付給妳的各種學習中,生活也是充實,忙碌到連寂寞都變得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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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邊開始有人結婚生子,偶爾聚會,妳見到許多從前也算青春無敵的女同學,最美真的只有在結婚那天,然後就迅速平凡扁平化之後,也會有種不厚道的竊喜,自己還因為工作性質與要求的緣故,狀態維持得很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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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不能夠怪她們,妳指的是那些有了家庭小孩之後就迅速扁平化成為路人的女同學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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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斥著有錢人的圈子待久了,接觸到不計其數的富太太,看著她們種了睫毛、霧了眉、紋了眼線、做了指甲、請了傭人⋯⋯,都還是可以抱怨照顧家庭小孩的艱辛與不被理解,妳就明白不是富豪之妻的女同學們,是真正自願拔去羽翼以豐盈一個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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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平凡而模糊的樣子,或許才該被歌頌,因為她們養育出了妳這樣的生命,讓妳有機會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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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曾經看過一則週刊報導,訪問一個在事業高峰期選擇嫁入豪門告別影壇的人氣女星,稱讚她如何愛惜羽毛,過著相夫教子、深居簡出的低調生活,全力支持家庭與丈夫。週刊轉述了女星的一日生活,說她為了陪伴小孩成長,讓孩子在一個充滿愛的環境長大,她從早餐到晚餐、讀書唸故事、上學接送⋯⋯,全不假他人之手,充分展現為母則強。週刊且寫了女星即便生了孩子,身材外貌依舊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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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一開始看,會覺得這個女星不容易啊,這麼放得下身段,值得讚許。不過再往深一層想,就會發現其中的弔詭之處:那麼那些為了維持家庭生計、甚至是實現自我理想而繼續工作,無法天天親自做飯、唸故事、接送,而且還沒辦法將自己的外表維持得像婚前那般少女的主婦們,就不配稱作「為母則強」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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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像潘潘姐這樣,不願結婚也不願生小孩,但對自己極有要求,且充分照顧原生家庭的女人,也不能稱作「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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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讀到最後,情緒逐漸變得輕蔑,霎時明白如果不是錢的包裝與支持,女星也絕對無法做成這樣。如果她賺的錢都比老公還多了,豪門丈夫能不能反過來為孩子、為家庭放棄工作,從早餐做到晚餐、讀書唸故事、上學接送呢?可能性太低了,而這可能也是有錢男人的悲哀,做不了好好的一個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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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平凡的百分之八十,妳感覺富太太們的抱怨,更像是在刷存在感,畢竟她們的生活太豐足,沒有別的可以埋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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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點上,相對來說,包養小三和酒店小姐們就大方誠懇多了,明擺著一副「老娘就是來撈錢」的樣子,也是一種直率的可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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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品牌有一項十分特殊的服務:婚紗訂製。不過因為太貴、太花時間與精力,不是真正有閒有錢的人不會來訂製婚紗,一般人也不會知道原來還有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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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製婚紗的流程是這樣,客戶和Sales聯絡說要訂製婚紗,因為需要至少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溝通、製作流程,Sales必須先確定客戶的婚期是否有足夠裕度(及客戶是否有足夠財力),才能發Mail給法國總公司說有客人想訂製婚紗,和設計師敲定與客戶見面談草稿的時間。因為品牌精神認為婚紗僅能獨一無二,不做量產,只接受客戶訂製,所以客戶必須親自飛到法國與設計師見面,或是反過來請設計師飛來台灣,但那樣做還要另外包設計師的機票食宿,所以通常都是客戶自己飛過去,順便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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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和設計師談完草稿後,中間通常會有幾次Mail聯繫(親自飛過去也行),待到定稿之後,會開始打版,而客戶此時就要先付訂金,訂金為婚紗價格的百分之五十,婚紗價格視使用材質、用料多寡、繁複程度、設計師名氣而有不同,意思就是沒有訂價,少則百萬多則無法想像。打完版後,客戶需要再飛一次法國試穿,試穿完沒有問題(若有問題又要重新畫圖打版則要再飛過去試穿一次),即開始製作成品。成品完成後,客戶可以選擇到法國或是各國任一品牌分店取貨,只能在分店取貨是因為若有尺寸上的問題,還能送到各國特約的服裝修改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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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訂製在品牌大部分Sales的職涯中,可能一生都不會有一次,但妳才工作五年就遇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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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訂製的客戶便是妳的第一個專屬VVIP盛頤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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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這年不過二十三歲,妳相當驚訝她才大學畢業一年,理應是該好好享受脫離學校家庭束縛的年紀,卻這麼快就逃難似的投入另一個家庭。而且會來訂製婚紗的都不太可能是先有後婚,畢竟太長、太麻煩的製作工期,加上女人懷孕前後的身形、荷爾蒙變化,等待婚紗期間客戶大多會好好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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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的婚紗算快,八個月的時間便製作完成。她來店裡取貨那天,剛好是她二十四歲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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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在她來之前,先在「樓上」替她將婚紗取出,掛在更衣室內,但更衣室的拉簾打開,讓她一上樓就能看見整套婚紗。盛頤蓮的婚紗是中西合璧的設計,上半身是無袖旗袍樣式,但鎖骨到胸口間挖了一個洞,胸口的剪裁是桃心領,下擺圓形大蓬裙,最外層的紗上,繡了翩翩相連起舞的鳳凰,不過全是白色的,不仔細看只會以為是一般蕾絲花樣,據說是盛太太特地拿著自己結婚旗袍的圖樣請設計師要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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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一看見婚紗就發出一聲驚呼。待妳服侍她穿完,再度打開更衣室拉簾,讓與她隨行的好友姐妹們品評時,眾人無不驚艷,紛紛上前觸摸讚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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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樂,Elaine。」在盛頤蓮臨走前,妳向她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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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姊姊。」她總是很有禮貌,還是像小時候一樣喊妳姊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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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忽然想起,妳剛進店那一年也是二十四歲,妳以為妳不會做久,以為終究會有一個男人以結婚的名義將妳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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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頤蓮離開,妳目送她的青春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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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妳三十歲,妳發覺很多事是從現在才要開始,妳還沒環遊世界、還沒買房子、業績還沒超越潘潘姐、英文也沒她講得好⋯⋯。而眼前這個和妳好像的女孩子,才是一朵剛剛盛開的蓮花,能花百萬做一件嫁紗,卻從此不論做什麼都要背負著整個家庭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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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後來側面了解,盛合集團近幾年的財務危機,或許是促使盛頤蓮早早出嫁的緣由。但潘潘姐也以「內線」消息告訴妳,盛頤蓮嫁的也不是她不喜歡的人。盛家是從上上個世紀末就發跡的大家族,這種家族為了維護自己不敗的絕對利益,會和其他同性質的家族不停進行結盟,像是當紅藝人如果發覺自己好像快過氣了,便會和另一個崛起的新勢力或是大牌藝人共同合作一首單曲的商業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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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成長環境是被精心設計過、與我們這樣的一般俗人分隔開來的,她所能遇見的人,都只會是像她這樣的人,她戀愛、結婚的對象,自然也只會是她的同類。她的一輩子,有標價的東西都能買,包括學歷;沒有標價的東西,比如智力、形象,還能雇人替自己完成。這是她的幸運同時也是她的不幸,不過若是她從沒有從自己獨樹一幟的世界出來過,她便會認為那就是世界本來的樣子,有些許壓抑但不到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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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被騙了大半輩子的人、只接受男主外女主內異性戀的人,給了他們再多堅實的證據、給了他們一把打開牢籠的鑰匙,他們也只會對著門口大喊:你們才是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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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很可憐嗎?」妳居然忍不住同情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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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才要一直買東西來證明自己很滿足啊,」潘潘姐答:「如果沒有他們那種巨大的悲哀,我們精品業也就沒有發展的理由。潮流越多、越快、越茂盛,這個世界病得越重,我們賺的錢也就越多,那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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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沒想到某種程度來說自己也算是共犯結構,若是像潘潘姐這般坦然了好像就違背了心裡深處一點可能叫做正義的東西;但若說要抵抗妳也無從抵抗起,菜刀對機關槍那種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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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備受寵愛的公主,或許也有她萬般無奈的悲涼,望她這趟和親之旅順遂,儘管還有一生那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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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男友來接妳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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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現在的男友小你四歲,在店裡認識的(客人),是個受潘潘姐認證過、沒有王子病的富二代,待妳很好,重點是消費以後不會要求退貨,自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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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喜歡他,他喜歡妳,但妳客觀知道你們要能走到結婚那一步很難,光是妳的年紀這一點他爸媽那一關就過不了,而且妳清楚,對他來說,與萬貫家財相比,妳的重要性可能還是低一點。總和上述,妳是帶著沒有怨懟享受的心思與他交往,不像其他女子總要他儘速給個「交代」,也因此你們的相處沒有壓力意外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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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盛頤蓮的事,妳突然有感而發,問道:「如果我們結婚,你或是你爸媽,會不會要我辭了工作,專心孵卵,卵孵化了,再專心帶小孩,煮飯、接送、唸故事,讓你無後顧之憂,營造一個充滿愛的家呢?」妳刻意用比較正面的說法來形容想像中與他的婚姻生活,說到「愛」字,還刻意拉長了音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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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有些猜不透妳問話的真正用意,抓著方向盤的雙手都僵硬了點:「會吧,畢竟我媽是這樣、我姐也是。怎麼了寶貝,怎麼突然這樣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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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啦沒有要逼你娶我,聊天而已,而且我才不想嫁給屁孩咧。」妳俏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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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妳這樣有些輕蔑撒嬌的態度讓他鬆懈了,反問妳:「妳難道不想嫁入豪門嗎?」右手還伸過去將妳跩至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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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做自己的豪門。」妳在他懷中嚅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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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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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今天想回家不跟你去外面住啦!」妳掙脫他的懷抱後故意大聲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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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唷為什麼?」他也激動大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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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難道想玩碧血劍嗎?」妳豎起劍指射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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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啊,好吧。」男友無奈認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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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舊公寓三樓,牆上的壁癌妳已經找人處理好了,但家裡依舊雜物很多,因為不論妳多努力丟東西,妳爸媽總是有辦法把東西神秘地搬回來,十足十凡人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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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的豪門。妳心想,然後抓起拖鞋抬手就殺了一隻在暗影中蠢蠢欲動的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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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之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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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與「MIELREVE甜夢定妝噴霧」合作所創作之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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