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06~110/08/15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或修過特教三學分者。
五、曾任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輔導員)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資源班教師定時填報、更新與維護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站之學務、轉銜系統。
2.協助辦理特教研習及特教宣導或活動等事宜(如:簽到表製作、海報製作、紀錄整理、成果製作…等)。
3.協助資源班教師聯結與整合校內、外教育及相關資源(如:與社政、醫療及勞政單位溝通聯繫等)。
4.協助辦理特教相關會議事宜(如:開會通知單發送、海報製作、開會內容記錄、成果製作…等)。
5.協助資源班教師提供各項獎助學金、福利措施及升學就業等相關訊息,並協助學生提出申請。
6.協助辦理資源班學生課後輔導與補救教學等行政事宜。
7.協助資源班學生特殊需求調查及整理。
8.協助資源班教師於期初書面知會普通班任課教師有關任課班級學生之基本資料及特殊需求。
9.協助資源班教師管理學生於資源班課程之出缺席情形、紀錄資源班教學日誌。
10.資源班布置與管理。
11.其他特教行政工作臨時交辦事項。
(1)協助資源班學生個案資料之整理與管理。
(2)協助資源班學生IEP資料整理與歸檔。
(3)協助資源班教師辦理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資料彙整。
(4)協助資源班教師依據學生之需求申請相關輔具、巡迴輔導、相關專業治療等服務。
(5)協助資源班教師於特殊需求學生異動或轉銜時,整理各項書面資料(如:IEP、輔導記錄等)。
(6)協助資源班教師彙整學生之校內外各項考試特殊考場服務需求、安排特殊考場服務。
(7)協助資源班學生校外參訪資料整理與製作。
(8)協助資源班教師訓練義工或學伴協助學生之課業學習與生活適應。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mail.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hcvs.ptc.edu.tw/最新消息處下載)。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0年08月16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電話:08-8892010#280潘先生)」收或親自送件至本校人事室(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10年08月17日(星期三)下午五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hcvs.ptc.edu.tw/)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對本甄選簡章仍有疑義者,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校。電話:088892010,分機263張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110資源班行政助理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0/28~109/11/04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六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五、具103-108學年度資源班行政助理資格,且109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六、大學畢業,並具有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人員之證照。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員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 如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每日工作時間:依照學校作息時間並得視學校需要調整之。
工作期間:聘期為相關招聘資料報送國教署核定通過,經校長簽核後起聘至 110年 7 月 31 日。但礙於經費不足、行政主管機關變更計畫或相關法令規定終止契約狀況下,即可能提前通知終止契約。
薪資:本資源班行政助理員僱用薪資以月薪制為據,按月支給280薪點(34,916元),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休假及請假: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加班因經費限制只能補休假。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教務處)。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簡章及報名表件等,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處下載),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
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09年11月4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或親自送件至本校人事室(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員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09年11月
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hcvs.ptc.edu.tw/bin/home.php)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本校聯絡電話:08-8892010#280(人事室潘先生)、08-8892010#260、263(輔導室林主任、塗組長)
110資源班行政助理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8/20~109/08/24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者)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
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五、具103-108學年度資源班行政助理員資格,且109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資源班行政助理員之工作內容應依工作手冊中內容及主管單位人員指導確實執行。(詳 如附件1工作手冊)
二、其他交辦事項。
每日工作時間:依照學校作息時間並得視學校需要調整之。
工作期間:109年8月3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薪資:本資源班行政助理員僱用薪資以月薪制為據,按月支給280薪點(34,916元),享勞健保、勞退金及年終獎金。
休假及請假: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加班因經費限制只能補休假。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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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寄送資料及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簡章及報名表件等,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hcvs.ptc.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處下載),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
退件。
二、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09年8月24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以掛號郵寄學校地址: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或親自送件至本校人事室(詳如附件4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員職缺);經書面審查合格者,108年8月
25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hcvs.ptc.edu.tw/bin/home.php)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三、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2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
2.簡歷表(附件3)。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1份(若無相關工作經驗無需檢附)。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四、本校聯絡電話:08-8892010#280(人事室潘先生)、08-8892010#260、263(輔導室林主任、塗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