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是發生在臺灣威權時代的悲劇,其後更開啟白色恐怖時代,壓抑社會的公民參與,衍生族群認同與衝突爭議,更導致無數人家破人亡,我要向過去為臺灣民主犧牲奮鬥的前輩們致上最高敬意,也向所有遭遇不幸的受難者家屬表達誠摯慰問。
在我的選區汐止和石碇、南港交界一帶,就發生過白色恐怖時代單一案件遭判處死刑者最多的案件「鹿窟事件」。1949年共黨組織「台灣省工委」在尋找「武裝基地」據點,鹿窟就是其中之一,當年鹿窟基地負責人積極吸收村民「加入組織」,但事實上大部分的村民根本不知道鹿窟基地的任務和宗旨,常常在威脅、利誘和詐騙之下就「被加入」共黨組織。1952年國民黨保密局進入鹿窟山區抓捕「台共黨人」,國民黨輕放真正的首謀分子,反而大量抓捕並凌虐無辜的村民,當初約有400名農民和礦工被捕,135人被判刑確定,其中41人被處死刑,沒有被判刑的村民也飽受精神打擊甚至自殺,未成年的孩童也被情治高官抓去當奴僕,整個鹿窟村形同「滅村」。
這個傷痛對當事人和家屬而言是無法抹滅的,真正有罪的人沒有受到懲罰,真正沒罪的人被當作有罪,帶著莫須有罪名一輩子,不僅平白遭致冤獄,出獄後求職、求學之路也都受到重重阻礙。在經過促轉會和監察院的努力下,已讓鹿窟事件的當事人名譽得到平反,也獲得合理的賠償,轉型正義終於露出曙光也有進展,但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去做,還有很多受難者等著政府給他們一個交代,我們對台灣歷史真相的平反必須更努力,因為落實轉型正義是我們這一代、甚至是好幾代人無可迴避的責任。
和解必須建立在真相之上,未來我會認真監督政府去釐清真相,我絕對不會退縮,因為打造一個公義和繁榮並存的社會,是台灣人責無旁貸的使命。
相關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5917
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03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0226/27727.htm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B9%BF%E7%AA%9F%E5%9F%BA%E5%9C%B0%E6%A1%88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2-28/108522
213事件 wiki 在 Eric's English Lounge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文法指南] 免費英文文法書
「為什麼要學英文文法?」這可能是英語學習者最常問的一個問題,什麼五大句型、三大子句、分詞構句、倒裝句、無靈主語、五花八門、千變萬化。光是看文法名稱就會眼花撩亂!
完整地理解每一種文法架構,對一般的英語學習者是極大的挑戰,即便背下每種架構,還是無法隨心應用規則,反而導致很多學習者怕被挑毛病而不敢開口說英文。但是不學習文法的話,進階英文口說與寫作的測驗就無法順利通過。
但是英文學習者真的一定要背所有文法規則嗎? 畢竟我們學習母語時也沒有研究文法,英語母語者基本上也是不專修文法。答案是不需要,但學習者必須持續地獲取大量正確而有意義英語輸入 (comprehensible input) 來學習到正確的英文字彙 (words)、搭配詞 (collocation)、片語 (phrases)、子句(clauses)、和句子 (sentences) 的表達與使用。
雖然在學習中偶爾會有些錯誤產生,但是只要透過大量的英語輸入,並且逐步改正錯誤,語言的使用無論是在語態學 (morphology)、句法學 (syntax)、語音學 (phonology),語義學 (semantics) 及語用學 (pragmatics) 都會逐漸地變得越來越流暢,更接近母語者的使用方式。
但畢竟在以英語外語的國家 (EFL),需要投資龐大的時間、精力、和花費才能營造健全的英語的環境來獲取充足的英文輸入。因此目前大部分在國內的英文學習者(至少是中階或進階學習者)還是必須理解英文文法。問題是我們到底要怎麼樣才可以有效率的學文法?
老師提供同學以下的4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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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separate study of grammar, at least for beginning to intermediate learners, when decoupled from communication is ineffective!* 有一些學習者可以把所有不規則的動詞 (irregular verbs) 都背出來,但是在問路或者給建議的基本對話可能連一句也說不出來。所以建議學習者在學習文法的時候,一定要理解文法的用途,在有意義的情境中應用在聽、說、讀、寫上,而不只是記句型而已!
比如說假設語氣 (type 2 conditional) 的假設 (if clause)是用過去式 (simple past) 去寫的,但是假設的事件並非一定發生在過去 (e.g. If I were you)。學習者則是需要理解過去式的寫法在句構中是代表事件並非事實 (hypothetical conditional),同時也建議把剛學習的假設語氣句型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中,例如可以用這種句型給別人建議 (If I were you, I would read this book.) 賦予句構意義。
*http://www.mikeswan.co.uk/elt-applied-linguistics/teaching-gramma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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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學習者也一定要了解自己的程度和目標,並不建議為了溝通而學習的初學者一開始花太多時間在分析文法,應該是了解主要必須用的字彙、搭配詞、和片語以後才去理解文法,幫助自己歸納和應用已經累積與理解的語料庫,同時輔助對自己進一步的學習。相對的考托福 (TOEFL iBT) 和雅思 (IELTS) 的考生就需要花更多時間去理解文法,畢竟口說跟寫作的評分確實是包含了文法的指標 (grammatical accuracy and syntactic variety)。
準備英文考試,文法是關鍵嗎?
https://goo.gl/9yZc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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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學習文法時可嘗試從使用頻率最高的文法架構開始下手。有些語言學者認為文法學習是有自然順序的 (the natural order hypothesis),而且比較容易學習的文法結構不一定是最常用的。雖然有一些結構同學是要照順序學習的 (e.g. 要先學形容詞子句,才可學得怎麼把形容詞子句簡化) 建議同學把火力集中在一些自己常用到的架構。一開始也不需要學習所有的文法架構,而應該規劃自己按部就班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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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學習文法時絕對不要走火入魔,有時候甚至會寫出文法正確但是不符合溝通目的句子 (e.g. "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初學者在練習口說跟寫作時一開始也不需要太注意自己的文法,絕對不要恐懼,一定要踏出第一步多使用英文! 很多人都會覺得這樣子做沒有辦法勝任考試,可是同學必須記得學習跟測驗是兩件事,托福或雅思考試只是用來評估自己目前學習的進度是否達到可以應付大學的英文程度,而並非是學習的方式!
不是說文法在口說跟寫作完全不重要,而是不應該讓它導致我們不敢開口跟動筆! 要知道就連英文母語者的出版品,也需要校對不知道多少次才可以寫出完美的句子!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lorless_green_ideas_sleep_furious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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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想必同學接下來的一個問題,一定是哪裡可以買到適當的文法書,相信同學只要搜尋「英文文法書推薦」就會看到 Grammar In Use 和 Azar English Grammar 這兩個系列的文法書。但是說實話市面上的文法書大部分都包含了完整的架構,只要同學認真去查詢和理解,每一本都是好的文法書!
在此老師也幫同學編輯了免費的電子文法書:
https://esenglishlounge.com/2015/06/16/grammar-resources/
同學只要按下Ctrl+F 再搜尋自己有興趣的文法架構 (中英文即可) 就可以找到相關的文法連結、影片、和講義,有問題也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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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http://www.mikeswan.co.uk/elt-applied-linguistics/teaching-grammar.htm
https://www.teachingenglish.org.uk/article/natural-order
http://www.educ.ualberta.ca/staff/olenka.bilash/best%20of%20bilash/krashen.html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lorless_green_ideas_sleep_furiously
Image source: http://manxman.ch/moodle2/file.php/4/happytest_corrections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