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族人們,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舉辦『新北市社會住宅包(代)租代管』試辦計畫,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且有租屋需求的,或是有空屋空房要出租的族人們,趕快把握機會申請….
◎承租資格條件:
1. 年滿20歲之國民。
2. 在本市設有戶籍,或在本市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
3. 家庭成員均無於本市、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擁有自有住宅者。
4. 家庭成員均無承租本市國民住宅、公共(營)住宅或社會住宅。
5. 家庭年所得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50%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115萬元)且所得總額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者(47,950元)。
6. 家庭成員之不動產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金額。
7. 無住宅法第14條第2項所定不得申請承租本府興辦之社會住宅之情事。
8. 未設籍本市就學就業者應檢附申請日前一個月之在學證明、工作服務證及薪資條或在職證明之文件影本。
◎包(代)租代管相關資訊及申請表下載: https://goo.gl/rUiXPv
◎洽詢電話:2960-3456轉分機7218、7240、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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