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上流傳一篇文章,指控 社團法人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 的劉育豪老師2017年在小學三年級的課堂上教學生認識保險套的內容是欺騙家長。而文章中提出的質疑,目前都已經被 TFC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查證釐清!
▶文章質疑:
當時劉育豪老師撰寫給家長的家書中僅提到「能力指標2-2-4」,也就是教導學生「 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因此家長並未授權給劉育豪老師進行「認識安全性行為並保護自己 - 保險套的使用(能力指標2-4-10)」的超齡教學。
▶事實查核與釐清:
1⃣ 當時的事件適用〈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而專家與教育部均指出,當時課綱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採「融入式教學」,課綱提供能力指標,教師在教學時,可依照學生需求,結合時事或重要議題,納入課程教學。
2⃣ 劉育豪老師當時的課程設計,是基於學生對保險套的好奇提問,將學生需求融入教學,事先告知家長,授課後獲得多數家長正面回饋與支持。
3⃣ 傳言引述此課綱文件中的「學習正確使用保險套」段落,屬於附錄二的「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教學示例」。此段落屬於示範案例,並非硬性規定。
📌事實查核全文看這邊: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302
📌2018年劉育豪老師針對該事件的公開說明:https://bit.ly/3tF30EF
97年國民 中 小學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在 劉育豪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還勞動到TFC動起來,真是不好意思><
朋友們若在任何地方看到關於「那個老師的保險套教學」的謠言,就把這篇貼過去呦~~~(合十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