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三等至四等(220至250薪點,月支酬金新臺幣27,434元至31,175元)
職系:無
名額:正取:1人;備取:3人。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4~110/09/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須具備文書處理及電腦操作技能(熟悉Excel、Word等程式)。
三、須配合會館運作採輪班制。
四、居住地以本縣為佳。
工作項目:
負責警光會館櫃檯管理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文化巷4號(墾丁警光會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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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表件並依序裝訂成冊 : (各項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
(一)自備履歷表1份。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二、採郵寄至900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119號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後勤科)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
三、請於徵才期間內親送或郵寄(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證件不全者、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項甄試成績正取1名,備取3名,遇有缺額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存記2年。
五、親自遞送報名表件者請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
六、如有其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局後勤科承辦人警員柯柏全,聯絡電話:08-7346104#104。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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