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寫一篇關於"食物成癮"的完整文章,擔心自己偷懶,先把部分內容放上來,督促自己持續完成 : )
http://yourhabitsyourlife.blogspot.tw/2016/…/blog-post.html…
時常想吃,越吃越多,不吃難受 – 你「食物成癮」了嗎?!
「其實肚子並不餓,就只是想吃東西。」
「雞排多來一片,奶茶再來一杯,蔥油餅也來一塊,我要吃個夠。」
「我明明知道珍珠奶茶不好,但又好難抗拒誘惑喔。」
這些對話常常出現在生活當中,但它們就是「食物成癮」嗎?
「食物成癮」還不是一種被學界所共同認定的疾病,甚至連定義也都還不明確。但隨著肥胖問題及飲食障礙患者的日漸增加,它卻逐漸地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甚至成為一種流行的名詞。
「食物成癮」的樣貌不明
Randolph在1956年首先定義「食物成癮」的概念。當時,他提出人們會對某些食物產生與其他物質成癮類似的症狀。就如同對毒品或酒精成癮一樣,我們也可能會對食物成癮,「食物成癮者」的進食行為跟一般人在逢年過節時的大放縱不同,他們在平日就會出現「強迫性」的進食,甚至因此帶來情緒及生活上的困擾。
新進的研究者則認為,「進食成癮 ( Eating Addiction ) 」比「食物成癮」更能凸顯出這些成癮者在行為上的強迫性。
而在最新的DSM-5中,「食物成癮」和「性成癮」、「購物成癮」以及「網路遊戲成癮」這些行為成癮問題一樣,因為爭議較多,再加上相關研究的證據不足而未被列入診斷。
也有學者指出,將飲食這種人類生存所需的行為歸類為成癮,可能有將正常行為過度病理化的疑慮。
但有越來越多的證據發現,「糖、鹽及脂肪」三種成分、「碳水化合物(醣類)」與「鮮」這種味道有可能在重複累積的攝取之下,造成腦部酬賞迴路(reward pathway)的過度激化,進而出現近乎強迫性的成癮行為。
或許「食物成癮」所存在的爭議仍多,不過隨著相關研究的進展,我們仍可以從中窺探到它的大致樣貌。
「食物成癮」可能出現下列情形
「成癮」一直很難被明確地定義,有時甚至會帶來誤解,在DSM-5裡也建議避免使用這個詞,以免造成汙名化或標籤化。但為了讓大家比較容易理解部分食物所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我們還是使用「食物成癮」當作說明的主要名詞。
海洛因、安非他命或酒精所帶來的成癮還比較容易被理解,所要做的也就是把”毒品戒掉”。但「食物」是每天都要吃的,不吃就活不下去,難不成要我們把食物給戒掉才行?!
其實,並不是每種食物都會讓人上癮。在歐美國家的研究中發現,「極度可口的食物 ( highly palatable food )」會誘發腦部酬賞迴路激發,而使人不斷地渴望獲得它們,進而產生成癮現象。
「極度可口的食物」大多是透過「糖、鹽、脂肪、碳水化合物(醣類)以及鮮味」等要素組合而成。在食品工業的蓬勃發展與資金挹注之下,科學家們透過各種排列組合和人工香料製造出許多「科學怪人食物」,讓人們深陷於進食的渴望當中,甚至讓飲食行為失控,進而影響正常生活。
耶魯食物成癮量表 ( The Yale Food Addiction Scale ) 是第一份用來評估「食物成癮」的工具,許多研究就以這份量表為基礎。它依據DSM-IV的物質依賴診斷準則來設計,內容主要聚焦在”進食行為”而不是”特定食物”上,所以與其稱為食物成癮,或許叫做「進食成癮 ( Eating Addiction )」更能反應出它的內涵。
在這份量表裡,所列出的食物就是甜食、澱粉食物、含鹽零食、含糖飲料以及脂肪食物這些俗稱的「垃圾食物」;題目則囊括了過度進食、重複的禁食失敗、花過多的時間/精力、影響重要的生活能力、陷入困境仍吃、耐受性、戒斷症狀與生活受影響或出現痛苦共八個向度。
部分題目內容如下:
✽我發現,當我開始吃某些食物時,最後會比我預計要吃的多許多。
✽我要減少或停止食用某些食物。
✽在吃太多後,我會長時間感到不想動或疲累。
✽有段時間,我會避免有某些食物出現的專業或社交場合,因為我怕吃過量。
✽就算我已經出現情緒及/或身體問題,我依然攝取同樣類型及數量的食物
✽我發現我需要越吃越多來獲得所想要的感覺,例如減少負向情緒或增加愉悅
✽當我減少或停止攝取某些食物時,會出現戒斷症狀,例如躁動、焦慮或身體症狀。
✽我重視食物或進食的行為,造成明顯的困擾。
我也在取得原作者的同意之下,將量表翻譯成繁體中文版。
為了避免自行診斷或誤解,將不在此提供詳細的結果分析方式,對相關內容如有任何疑慮,請尋求專業人員 ( 醫師、心理師、營養師 ) 的協助。
dsm 5中文版 在 藥學人生 - Pharmalif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長效注射型 risperidone 與思覺失調症患者之早期治療與預防復發 (Long-Acting Injectable Risperidone for Relapse Prevention & Control on Recent First Episode of Schizophre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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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被稱為精神分裂症的 schizophrenia,因被認為有可能讓民眾有誤解、污名此症之虞,故在 2014 年,台灣精神醫學會與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聯合宣布「精神分裂症」一詞正式走入歷史,從今往後改以「思覺失調症」稱之。在兩會的聯合聲明中也提到,此症為思考與知覺功能的失調,而『失調』二字同時也代表它「恢復的可能性」,而胡海國教授等人,也順應此趨勢,將官方認可的 DSM-V 中文版中,將此症統一更名為「思覺失調症」。
思覺失調症主要的藥物治療是以 antipsychotics 為主(這... 現在應該不適合翻譯成抗精神分裂劑),其中又可以分為典型(第一代,typical antipsychotics agents or 1st generation antipsychotics, FGA)與非典型(第二代,atypical antipsychotics agents or 2nd generation antipsychotics, SGA),由於第二代副作用較少,且能有效改善活性症狀 (positive symptom) 與負性症狀 (negative symptoms),故目前治療地位較高。
之前對於思覺失調症患者,多以口服型態之 SGA 作為起始治療,如 risperidone, quetiapine, aripiprazole, seroquel 等(olanzapine 與 clozapine 因副作用較大,為後線用藥),然而,近幾年部分學會也建議,可以將長效肌肉注射型的 SGA (risperidone, long-acting injection - RLAI) 的介入時機提前使用 (risperidal consta)。
UCLA 研究團隊發表了一篇關於近期診斷出思覺失調症患者,使用「口服」或「RLAI」的研究成果。此研究收納 86 位近年兩內第一次出現思覺失調症狀的患者,所有受試者先接受 3 週的 risperidone 口服治療後,在隨機分配至口服劑型 (3.6 mg/day) 或 RLAI (25 mg every 2 weeks) 進行持續治療。患者需同時接受認知與心理治療,研究追蹤期間為 12 個月。
研究發現,相較於口服型態的 risperidone,RLAI 具有許多優勢:
(1) 能降低思覺失調之症狀惡化或復發率 (psychotic exacerbation and/or relapse)(5% vs. 33%; relative risk, 84.7%; p<0.001)
(2) 能降低幻覺 (hallucinations) 及妄想 (delusions) 發生率 (p=0.01)
(3) 服藥順從性較佳 (p<0.001)
思覺失調症患者每一次的疾病惡化或症狀爆發,對患者本身,以及周遭親屬而言,都是件難受的事情,若能選用接受度與順從性較高、能長期維持血中濃度的藥物治療方式,再輔以認知與精神治療,相信對於疾病的控制與預防復發會是一大利多。
過往 RLAI 的治療角色被擺在比較後線的位置,若是有更多研究的問世,相信可以幫助學會、協會重新調整思覺失調症的治療計畫,提高治療效果,幫助患者重返社會,恢復功能。
Adapted from JAMA Psychiatry. 2015 Jun 24. doi: 10.1001/jamapsychiatry.2015.0270. [Epub ahead of print]
Link: 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2610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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