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天商業情境大補帖:Day 4 口音挑戰技巧分享 》🔥
💬 不知道大家昨天有沒有聽出來外國人說什麼呢 ?
🔓 正解為【Let’s take a ride on this train 】
看到大家昨天分享很自己的想法,想必大家都曾遇到這樣慘痛的經驗,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情種,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再去詢問對方:
A. 聽不清楚對方的話
Excuse me? /Pardon? / Pardon me? / Sorry?
Could you say that again, please? / Could you repeat that, please?/ Come again, please
B. 對方的句子中有單字不懂
What do you mean ? Could you elaborate XX ?
You said ______. What is that? / What does it mean by _____? / What does ______ mean? / How do you say ______?
C. 聽得懂對方說的,但不明白對方的意思
I don’t quite understand. / I don’t get it.
What do you mean?
I don’t know why you said that. (這時候就有點質疑對方了!)
------------------------------------------------
其實聽力是可以抓出關鍵字,通常會由聽懂「實詞」、「虛詞」,來猜測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
☑️Content words ( 實詞): 名詞、動詞、形容詞、副詞
☑️Function words (虛詞): 助動詞、介系詞、連接詞、指定特定、代詞
通常會發現,有些字的發音是比較清楚、慢、且重音,基本上就是 Content Words (實詞)
而在句子中,我們可以發現實詞通常需要重讀(Stressed),而虛詞則輕讀(Unstressed),這就是為什麼聽外國人講話旋律存在(Rhythm)。
當然也可以事前透過背景來猜題 (Guess)、預測 ( anticipate ) ,透過框架來解題。到時候也會在課堂上與大家一同拆解。
如果你需要更多練習,可以點選以下連結,可以幫助你練習抓實詞和虛詞。多加練習我相信在不遠的未來,你的英文聽力將會嚇嚇叫!
連結:https://thesoundofenglish.org/content-function-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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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tion動詞 在 Alexander Wang 王梓沅英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給英語冠詞學習的4大建議】台灣這50年來的冠詞教學、出版出了什麼問題?
"The devil lies in the detail(s)." (魔鬼藏在細節中)
英文的冠詞系統,一直以來都跟介系詞一樣,被視為非常難學的一塊 (DeKeyser, 2005)。除了冠詞系統語言本質上的複雜性 (complexity),又因為市面上對於「冠詞系統」的解釋的教科書、參考書,這近半世紀來其實沒什麼進步,和最新的第二語言習得研究大大的脫節,學生要學好更顯得天方夜譚。
先從教科書、和大家在誠品金石堂、博客來、PCHOME等等書局、書城買得到的語言書、文法教科書來說起。
這些書絕大部分,在針對冠詞系統的解釋時,分成「是否有特定指代」以及「第1次敘述、還是第2次敘述」來分起。剩下的其他即是遵循半世紀前所發行「XX文法」、「XXX英文文法」中所解釋的方式,並補述些「例外」和一些地理上(國家、地區、島嶼)的冠詞使用方法。最最令人害怕的,或許是網路上時而會傳閱的「要學好英語冠詞就靠這幾招!」相似文章。
但若只要有一些些教學經驗、或語言使用經驗的人就知道,真正在使用英文時,真的困惑我們的可能不是「敘述島嶼」、「國家」時的使用方式 (我們何時要一直寫這些東西!?)。
這樣的用法,google 一下可能就查得到其使用方法 (如:
菲律賓 (the Philippines) 。讓我們常困惑的,並不是「具象」(concrete) 的概念,往往是比較「抽象」(abstract) 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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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到底什麼是特定指代呢?而什麼不是特定指代呢?這件事情的「判斷」本身,才是最難的地方,尤其當這樣的指代,有時還必須跟中文母語人士的大罩門「名詞可數不可數」「抽象名詞或具象名詞」交互考量後,才能最後決定是 a (n)、the、還是零冠詞。
第二語言習得領域祖師爺之一的 Larry Selinker 早在1972 年於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所撰寫「Interlanguage」一文中指出,當規則敘述不完全時,學習英文的人就非常容易過度簡化 (oversimplification) 規則。
如我時而聽到的,「老師~是不是名詞後面有介系詞片語修飾的時候,前面的名詞就要用定冠詞修飾」如此的發言,就是受到「過度簡化規則」,以及「沒有全面理解冠詞系統」的影響,而對語言用法產生的「錯誤假說」(Swain, 1985)。
要真正改善英語冠詞學習、教學,我在此有4項建議:
[1]
台灣的大學外文系中做研究的教授們(特別是第二語言習得、應用語言學為研究專業的),可以嘗試以普羅大眾可以理解的方式,撰寫一些冠詞使用方式相關的學習文章,全面性、不造成以偏概全性地,讓普羅大眾可以真正理解冠詞系統真正的奧妙。
[2] 英語老師在教學時,如果選擇教授,那麼應該要提供大量的 “context” 讓同學「討論」冠詞的使用,盡量以歸納以及演繹學習並存方式。 最佳的狀況即是提供完整的對話,或從「語料庫」中,取得 authentic input。
任教於 Georgetown University 的語言學大師 Antonella Sorace 曾經將介系詞和冠詞,敘述成很�「軟」(soft) 的結構。很「軟」的語言結構的使用方式,通常無法「死記」,而是需要判斷「上下文」。�
The man in that building is a pilot. (可以有幾種意思?)
A man in that building is a pilot. (可以有幾種意思?)
Courses offered at Harvard are rather comprehensive.
The courses offered at Harvard are rather comprehensive. (需要定冠詞?)
The man works in (the) fashion industry. (fashion industry 要加 the 不加 the?)
3. 學生在做自主閱讀時,用可以一篇短短、難度適中的文章進行「重複閱讀」。
我們在閱讀時很可能有以下的狀況:
第 1 次閱讀: comprehension-based (在看meaning)
第 2 次閱讀: 可以稍微注意名詞、動詞、形容詞的使用 (稍微可以看 form)
第3次閱讀:因為意思很熟悉了,腦有更多的資源可以分給「介系詞」「冠詞」這樣的 function words。
小朋友學習語言,通常比成人學習語言更有 implicit learning (內隱學習) 的能力。而成人要學習外語學得好, “attention” 和 “noticing” 是很重要的關鍵。沒有「注意」到的東西,很多時候就學不起來,包括對於 feedback 的注意也是如此 (另外一位語言習得山頭 Richard Schmidt 如此說)。所以「重複性閱讀」,可以藉由對於文章內容的「越來越熟悉」,讓我們注意到「閱讀第一次不會注意到的東西」。
4. 最後真的有興趣學好的人,歡迎來聽聽我的改變一生英文文法課(笑) 應該是目前為止台灣唯一一個使用最新英語冠詞理論在教文法的課程喔。
最後,祝大家學習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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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書絕大部分,在針對冠詞系統的解釋時,分成「是否有特定指代」以及「第1次敘述、還是第2次敘述」來分起。剩下的其他即是遵循半世紀前所發行「XX文法」、「XXX英文文法」中所解釋的方式,並補述些「例外」和一些地理上(國家、地區、島嶼)的冠詞使用方法。最最令人害怕的,或許是網路上時而會傳閱的「要學好英語冠詞就靠這幾招!」相似文章。
但若只要有一些些教學經驗、或語言使用經驗的人就知道,真正在使用英文時,真的困惑我們的可能不是「敘述島嶼」、「國家」時的使用方式 (我們何時要一直寫這些東西!?)。
這樣的用法,google 一下可能就查得到其使用方法 (如:
菲律賓 (the Philippines) 。讓我們常困惑的,並不是「具象」(concrete) 的概念,往往是比較「抽象」(abstract) 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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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到底什麼是特定指代呢?而什麼不是特定指代呢?這件事情的「判斷」本身,才是最難的地方,尤其當這樣的指代,有時還必須跟中文母語人士的大罩門「名詞可數不可數」「抽象名詞或具象名詞」交互考量後,才能最後決定是 a (n)、the、還是零冠詞。
第二語言習得領域祖師爺之一的 Larry Selinker 早在1972 年於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所撰寫「Interlanguage」一文中指出,當規則敘述不完全時,學習英文的人就非常容易過度簡化 (oversimplification) 規則。
如我時而聽到的,「老師~是不是名詞後面有介系詞片語修飾的時候,前面的名詞就要用定冠詞修飾」如此的發言,就是受到「過度簡化規則」,以及「沒有全面理解冠詞系統」的影響,而對語言用法產生的「錯誤假說」(Swain, 1985)。
要真正改善英語冠詞學習、教學,我在此有4項建議:
[1]
台灣的大學外文系中做研究的教授們(特別是第二語言習得、應用語言學為研究專業的),可以嘗試以普羅大眾可以理解的方式,撰寫一些冠詞使用方式相關的學習文章,全面性、不造成以偏概全性地,讓普羅大眾可以真正理解冠詞系統真正的奧妙。
[2] 英語老師在教學時,如果選擇教授,那麼應該要提供大量的 “context” 讓同學「討論」冠詞的使用,盡量以歸納以及演繹學習並存方式。 最佳的狀況即是提供完整的對話,或從「語料庫」中,取得 authentic input。
任教於 Georgetown University 的語言學大師 Antonella Sorace 曾經將介系詞和冠詞,敘述成很�「軟」(soft) 的結構。很「軟」的語言結構的使用方式,通常無法「死記」,而是需要判斷「上下文」。�
The man in that building is a pilot. (可以有幾種意思?)
A man in that building is a pilot. (可以有幾種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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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閱讀: comprehension-based (在看meaning)
第 2 次閱讀: 可以稍微注意名詞、動詞、形容詞的使用 (稍微可以看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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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學習語言,通常比成人學習語言更有 implicit learning (內隱學習) 的能力。而成人要學習外語學得好, “attention” 和 “noticing” 是很重要的關鍵。沒有「注意」到的東西,很多時候就學不起來,包括對於 feedback 的注意也是如此 (另外一位語言習得山頭 Richard Schmidt 如此說)。所以「重複性閱讀」,可以藉由對於文章內容的「越來越熟悉」,讓我們注意到「閱讀第一次不會注意到的東西」。
4. 最後真的有興趣學好的人,歡迎來聽聽我的改變一生英文文法課(笑) 應該是目前為止台灣唯一一個使用最新英語冠詞理論在教文法的課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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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infinitival is in extraposed subject function. ... 根據以上的例句, 所以目前which 能夠替代的主要是名詞類的東西or 句子, 少部分是動詞,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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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如果同一段程式碼已經被剪下貼上兩次,那就是寫一個函式(Function)的時機。 ... 不要用原本就存在R中的函數名稱; 可以被理解的名稱,通常是動詞.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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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一些coding style的議題想跟各位分享與討論
勒布朗克法則(LeBlanc’s Law)説:Later equals Never
你心想著待會兒再回來整理程式,但其實永遠不會再回頭改的
最近想要整理出一些guideline跟同仁分享,
想說這樣大家的程式可讀性提升,對團隊的合作會更好,
不過我想先拋磚引玉,分享一些我整理出來的心得,
希望大大們可以分享一下自己的coding style
或是有更好或更多的撰寫程式的規範跟原則。
======================================
下方先是我整理的資料分享,歡迎大家也分享自己的coding style
1. Boolean變數或function的命名方式
Boolean變數或function的開頭必須使用is, can, has, should,
但如果本身是形容就不需要,像是enabled, done就無需用is開頭
2. 用介系詞(of,for,from,on…)來組變數名稱
這件事情但起來單純,但很多時候大家都會忽視介系詞硬組變數名稱,
像是daysUntilDeadline就有可能被命名成DeadlineDays,如易造成誤解,
以下是我找到一些不錯的範例
var daysSinceModification = 3; // 在修改已過了3天
var workDaysPerWeek = 5; // 每週工作5天
var daysUntilDeadline = 10; // deadline前還剩10天
3.使用更具體的單位
delayedTime代表的是delay的時間,但其實單位是秒數,
所以命名上最好使用更具體的單位來優化這個命名,改寫成delayedSeconds會更好
4.捨棄i,j,k,使用更好的Iterator
一般for迴圈中我們都會使用到i, j, k,這其實不是不行,
但是如果i, j, k分別代表parent, children, toy,
那就可以用pi, ci, ti來取代i, j, k,這樣程式碼不會變長太多,
可讀性提高也較容易debug
5.Function Name的prefix都是動詞
基本上function名稱全都是「動詞」
開頭但如果像是getCellSize()或calcCellSize(),可以直接省略開頭的動詞,
直接使用cellSize()即可,不過也有人堅持不能用名詞開頭,基本上團隊統一即可。
6.縮寫真的方便但並不是最好
因為不想打太長的變數或函數名稱,大家總是在縮寫,
但是有些縮寫很容易讓人搞混,對於原本就在維護這份程式的工程師或許還好,
但新進工程師會很容易困惑。
使用像是dns,url這些眾所皆知的詞沒問題,只有自己團隊才看得懂的縮寫,
除非必要,不然盡量避免使用。
不過我覺得這個看情況而定,重點是一定要有一份解釋縮寫的文件比較好。
7.如何寫註解
*在檔案的最前頭寫上整個程式檔案大致是如何運作的檔案註解
*除了解釋程式運作的原理外,還可以描述為什麼要用這樣子的寫法來寫,
可能是效能上的需求之類的
*使用 TODO FIXME 等註解標籤,TODO可以標記尚未製作或是需要優化的部分,
FIXME是不能運作需要修復的部分,其實我知道還有HACK, XXX 等標籤,
不過我覺得好像都歸類在TODO比較方便,不知道大家的習慣是如何?
*在設定常數的時候給予註解其實也能幫助理解,讓開發者更有概念,
像是下面程式註解說明為什麼要設定為1000的理由
// 加上合理的限制 - 沒有人能讀那麼多文章
const int MAX_RSS_SUBSCRIPTIONS = 1000;
8.封裝條件
如果if()裡面有超長一串的判斷式,可讀性會超差,
所以可以把這個判斷式用boolean變數裝起來再判斷
boolean isMan = (user.age >= 18 && user.gender == ‘male’);
if (isMan){
// 做一位男人該做的事 >///<
}
======================================
其中最想請教大家的是function前方動詞的分類
Clean Code這本書上有說
Pick one word for one abstract concept and stick with it.
不過比較沒人整理出較為通用的詞庫對應表,
我知道這個本來就沒官方解答,但是我想聽聽看各位的經驗,
整理出我自己的一套詞庫,以下是我目前整裡的詞庫
fetch:從遠端(透過API)獲取資料,例如:fetchUsers()
load:從本地端加載資料,例如:loadFile()
calculate/calc:通過計算獲取資料,例如:calcBMI()
show:顯示物件,如showModal()、showDialog()
remove:將資料之間的關係移除,資料本身還是會存在
delete/destroy:將資料刪除,資料將會不存在
on:定義event的時候使用,像是onClick,onChange
handle:當onClick之類的event發生時所觸發的function,
例如:handleClick,如果click後面有受詞的話,
這將受詞移到click前方* 例如:handleButtonClick
剩下還有哪些詞是大家常用的呢?還請各位大大不吝分享,
我在下面放一些可能會用到的詞,大家是怎麼給這些詞定義他專屬的concept,
或是有哪些沒提到的也可以補充一下,麻煩大家給點意見了XD
get/set
create: insert append add append
edit: modify update
complete: finish done end
send: deliver, dispatch, announce, distribute, route
find: search, extract, locate, recover
start: launch, create, begin, open
make: create, set upm build, genernate, compose, add,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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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lenwang15 (123.51.169.72), 05/08/2018 10: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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