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同事得償所願
讓下屬發揮所長是主管的天職,而最有效的方法莫過於讓他們得償所願。我在GroupM的時候,我們在數碼媒體的業務可說是行內的表表者,但我們開始時並沒有詳細的計劃,負責的團隊也沒有經過精挑細選,而是採取願者上釣的方法,讓最有興趣、最有熱情的同事去做。最初只是兼職做,後來業務大了,才轉為全職。
大部分人工作都是很被動的,難得遇上同事主動要求做些甚麼,即使我不太同意,也會很支持。一般人對於自發的工作,都有較大的動力,投入較多的精力和時間。而且遇到困難的時候,也會迎難而上,努力解決問題。再者為了證明自己的想法正確,也會更重視成果。他們是職場的稀有動物,如果主動提出後,不但不獲支持,還被潑冷水的話,以後便沒有人願意這麼做了。
我創業也用差不多的態度,我沒有發展大計,也沒有篩選班底。只要碰上的人認同我的價值觀和理念,無論他們想做甚麼,只要有足夠的動力,而我又有充足資金的話,便會一拍即合。
刊於2013年11月28日 晴報 「人間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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