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擬倚天劍屠龍刀!AK47 M16傳奇步槍大比拼
#珊迪仔:你心目中的槍王是哪一隻?
由蘇聯槍王卡拉什尼科夫發明的AK47,一直以來都是槍中傳奇,是突擊步槍中的「頂尖高手」,操作簡單、故障率極低、造價便宜、彈藥威力強大,無論在任何環境下皆不影響AK47,成為越戰一大利器,但連發精準度差,一直是一個大問題,而緊接在AK47之後出現了超強勁敵M16!
M16由美國槍械設計師尤金•斯通納在越戰期間設計研發,重量不到AK的3分之2,採用鋁合金材質製造,持續作戰能力強,在步槍通常射程(400米)內殺傷效果最好,但早期的M16射擊時經常卡殼,越南潮濕的作戰環境和惡劣的戰鬥條件加大了故障率,除此之外,它價格較為昂貴,保養較不易,但它殺傷力和射擊精準度卻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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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部隊的正面對決! 世界五強戰鬥槍種揭秘!
#珊迪仔:特種部隊最令人聞風喪膽的槍是…?
第五名單兵自衛兵器-HK-MP7衝鋒槍:與手槍相似的外型,使用4.6×30毫米子彈,後坐力極低,重量只有1.6千克,便於攜帶,美國「海豹六隊」曾使用這款步槍,射殺了恐怖份子賓拉登!
第四名近戰利器-SG 552卡賓槍:還在冷戰結束後不久,世界著名的槍械生産商SIG公司,爲瑞士特警部隊設計適合近戰的步槍,它重心在槍後端,方便控制和大大提升射擊精度!
第三名AK-74M步槍: 前蘇聯在1987 年的時候開始研製一種AK-74 的改進型,堅固耐用、精確度高、彈藥殺傷力大,適應各種複雜惡劣的天氣和地理環境,不管在沙漠還是在高原,不管是在熱帶雨林還是在戈壁荒野,AK都能始終如一地發揮自己的優良性能。AK步槍遍及全球,使用者包括俄羅斯的盟友、朋友,甚至是敵人。俄羅斯所有的特種部隊,均使用AK步槍!
第二名TAR-21突擊步槍: 結構緊湊的無托步槍,符合人體工學設計,超防水設計和輕量化。採用了北約制式步槍子彈(5.56×45 NATO)和標準的STANAG彈匣(M16的彈匣),另外還可以安裝M203 PI。它的快慢機在握把的上方,可以調成半自動射擊、三發點射模式以及全自動射擊,大拇指可輕鬆操作!
第一名狙擊之王-FN SCAR-L/H突擊步槍: 此槍族有兩種,一種SCAR-L(輕型版),和SCAR-H(重型版),兩種都可以改裝成「狙擊型態」或「近戰型態」!
L型發射5.56×45公厘北約彈藥,使用M16的彈匣,H型發射火力更大的7.62×51公厘北約彈藥使用FN FAL的20發彈匣!曾參與2001年阿富汗戰爭,並成功獲得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USSOCOM)突擊作戰步槍項目合約!
#關鍵番外篇 #特種部隊 #聞風喪膽 #海豹六隊 #賓拉登 #冷戰 #瑞士特警部隊 #狙擊 #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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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因M16影響而略有反覆,但如引入M16則屬商購,並且需付授權費;而M14由於是政府 ... 不過,由於新式自動步槍的重量僅有4.5公斤(白朗寧自動步槍空重近9公斤),使得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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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百年步枪”计划的研究成果在公布出来,就是XT91步枪。T91步枪全长80厘米,枪托伸出达88厘米,比起台军仿造的美制M16的现役65K2步枪,重量减轻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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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merican Army and the M-16 rifle
在1965到1969年間,超過一百萬名的美軍士兵在越南戰場上服役。我們可以爭辯這些士兵
們該不該被送到那裡去,或者在這樣的戰略下,他們注定要士氣淪落終至挫敗。但是卻沒
有人會認為,這些士兵們一旦上了戰場後應該被配給劣等的武器裝備。然而,這樣的事卻
真的發生了!在這段時間裡,超過四萬名的美軍在敵火下喪生,並且超過二十五萬人因而
受傷,這是因為在越南的美軍部隊配備了那些連他們長官都明知無法通過測試的步槍。
這枝步槍就是眾所皆知的M-16。M16步槍是用來取代先前作為標準武器、卻較為笨重的
M-14。它的原型,AR-15,原本是阿瑪萊特(Armalite)這家民間公司所開發出來,史上
最具可靠度、也最具殺傷力的一款步槍。但是當M-16被引介到戰場後幾個月內,很快就被
士兵們發現它不但會卡彈和誤射,而且可能會對自己造成重大的傷亡。這些在戰場上愈來
愈嚴重的問題,完全是美國陸軍內部軍械部門的官僚體系對步槍的原始設計做了修改的結
果。陸軍所做的修改和戰事的判斷本身沒有什麼關聯,主要都是為了解決組織間的衝突。
到了1967年年中,當時M-16加入戰鬥已經有一年半的時間,已經有許多的士兵寫信給他們
的父母親,抱怨這一枝設計笨拙、不可靠的武器,而且為數眾多的父母親也將這些信轉給
了他/她們選區的國會議員,引起國會調查委員會的注意。由密蘇里州民主黨籍的眾議員
Richard Ichord所主持的這個調查委員會,針對M-16步槍各種問題的根源進行了詳盡的調
查。聽證會的成功主要是歸功於委員會的法律顧問Earl J. Morgan的努力。整個聽證過程
的記錄,有將近六百頁 的篇幅,不過卻是一份被遺忘了的文件。在當時並沒有引起輿論
太大的注意,到現在也只能起喚醒大家模糊的記憶,可是它卻對美國現代國防歷史上最為
邪惡陳腐的事證做了最完整的描繪。
在美軍部隊受命進入越南大約一個世紀以前,武器的設計人員,特別是在歐洲,已經在武
器殺傷力的彈道學(ballistics)上有了新的發現。他們發現,口徑較小、且高速行進的
子彈,射進人體(或受測的動物身體)內時,遠比較大的子彈更能造成傷害。原因要從物
理學來解釋:當子彈通過某一個密度的介質,比如空氣,進入到到另一個不同密度的介質
時,它會變的不穩定而開始翻滾(tremble)。把子彈從空氣射入水中會如此,將子彈射
入人體內亦如是。這是因為子彈本身的重量和動量(momentum)會防止子彈翻滾;因此子
彈越輕、越高速,它就會在穿透人體的過程翻滾的更快、更激烈。所以,一顆大砲彈只會
筆直地穿過一個人的身體,但是一顆小子彈卻能夠像圓鑿一樣的行進……。
這是因為子彈在空氣裡飛行時是穩定的,但是在水中和在身體(身體的密度約等於水)裡
面卻不然。只要它們在空氣中,它們是穩定的,但當它們撞擊到某物後,它們立刻就會變
得不穩定……。當你提到一個點30口徑的子彈(就像M-14所用的),也許當穿透人體的時
候還會保持穩定……。當一個小子彈有著更小的質量,它更能夠感知不穩定的狀態並且更
快速地對其做出反應。當涉及殺傷彈道時,這就是較小或較輕的子彈能夠凌駕較大或較重
的子彈的優點,這也就是為什麼小子彈會在殺傷力上有這麼強大的效益的原因 。
一個有遠見的部隊指揮官,Wyman將軍,曾經要求Stoner替他設計步槍,正是要利用小口
徑子彈的這種『效益』。M-16的前身,AR-15,因此才改用了點22口徑的子彈,而不是陸
軍長久以來所採用的制式的點30的口徑。
第二個關於武器學的發現也潛藏在Eugene.Stoner所設計的AR-15背後。在S.L.A.
Marshall針對二次大戰期間的戰鬥單位所做的研究裡,他發現將近五分之四的士兵從來沒
有在戰鬥中開過槍。這個發現促使當局對這些士兵們所用的步槍的作進一步的考察,結果
證實只有攜帶白朗寧自動步槍(Browning automatic rifles ,BAR)的士兵例外。這些槍
事實上是可攜式的機關槍,能夠連續發射出一連串的火力。其他士兵所攜帶的M-1步槍還
是『半自動』的,每發子彈都需要個別地扣下扳機。在一個戰鬥團隊裡,開火的順序會從
帶著BAR步槍的那個士兵開始擴散,使用M-1的士兵如果站的越靠近BAR射手,就越有可能
開火。最常被提出的解釋是,一個攜帶一般步槍的步兵會覺得他的行動最終而言是徒勞無
功的。就如同John Keegan在《The Face of Battle》一書中所言:『再怎麼樣訓練精良
、裝備良好、有決心、甚至準備殺戮的步兵仍舊得面對死亡無常的眷顧。除非接受統一的
指揮,不然他們將會各自選擇他們的射擊目標、個別地開火或者停止射擊、在敵人的反擊
下放棄他們的目標、被那些靠近他們的傷兵同志所分心、被恐懼和興奮屈服、或者他們將
會射擊出過高、過低或者過寬的火線…』 。普通的步兵沒有辦法清楚地看見敵人,或者
知道他究竟命中了什麼。相對地,BAR射手知道他能夠控制某一塊區域,就如同軍中的一
句粗話:『轟爆他』(hose it down),去摧毀碰巧同樣在那裡的任何敵人。
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就已經有一些陸軍的軍官們提出了對於新步兵武器的需求
:重量輕、具適當的準確度,以及能夠進行全自動射擊。陸軍軍火部門的回應就是推出
M-14。比起陸軍先前制式的M-1,M-14可以算的上是一枝能夠自動射擊並且更為輕巧的步
槍。它使用和M-1一樣使用較大的點30口徑彈藥。不過,它的缺點是當全自動射擊時會難
以操控。推動這些較重的子彈需要的爆炸力相當強大,再加上為了減低重量而使得改款後
的槍枝變得過於單薄,因此讓後座力變的非常巨大。當士兵進行全自動射擊時,很容易就
被震的流鼻血,更別說難以控制槍枝的射向了。美軍部隊在六零年代前期和中期就是以這
支步槍來進行訓練,並且帶著它上了越南的戰場。
M-14是陸軍自己的軍火體系所製造出來的產品。這個體系是由武器實驗室、民間的承包商
、和一般被稱為兵工署(ordnance corps)的陸軍軍需司令部(Army Material Command
)等所共同形成的一個非正式的集結。兵工署負責美國陸軍小型武器的設計已經超過了一
百年。在技術的理念上,它強調的是狙擊手的觀點:在這個觀點下,一個武器好壞在於它
是否能在承平時期的步槍射擊競賽中幫助這位狙擊手命中位於四百碼、五百碼、甚至六百
碼之外的標靶。:『M-14的發展就是建立在,瞄準射擊(aimed fire)(狙擊手的準確射
擊,這是戰鬥中最為重要的考量)的這個前提上』。蘭德公司(Rand)的一名員工
Thomas McNaugher曾經在一篇關於M-16步槍的研究 中寫道。「對美國陸軍而言,這不只
是一個前提而已,更是軍方自從1855年採用了第一支步槍迄今,百餘年來所發展出來的信
念」 。McNaugher很慷慨地將功勞歸給兵工署在實務上所具有的理性特質,認為狙擊手的
哲學是具有說服力的,『發展和製造軍方步槍和彈藥的軍火部門偏好強調從容不迫的射擊
戰術,因為這意味著可以減少彈藥的浪費,以及降低部門的補給線和生產設施的負擔』
。
就狙擊手的目的來說,既大又重的子彈是理想的,因為它能夠在飛行中保持穩定,並且也
不易被風向所影響。伴隨著這種心態便是在技術規格上的嚴格堅持。對狙擊手而言,如果
子彈不能以每秒3250英呎的速度射出槍口,那麼它就不是好的步槍;如果它不能夠在北極
和撒哈拉射擊、不能夠在這兩個地方都有一樣好的性能表現,那麼它就不適合作戰的任務
。這裡所強調這些重點和現代戰爭的經驗並沒有太大的關聯。現代戰爭中,槍戰大多在三
十到五十碼、甚至更短的距離裡發生,其中速度和突擊非常重要,以致於一個士兵如果還
花時間來瞄準他的步槍、而不是逕自朝著對方自動開火的話,往往就會賠上自己的性命。
從組織的特質來看,兵工署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封閉、守舊的單位。每當有新技術上的可
能性呈現在面前時,它的第一個本能的反應就是排拒,墨守自己老舊的解決方案。自從南
北戰爭以來,美國總統已經二度必須強迫兵工署採用他們自己的工廠以外所發展出來的新
步槍。
兵工署和供應步槍和彈藥的製造商之間的關係存在一種友善曖昧的氛圍。透過獨家的合約
給予某一家公司獨攬陸軍的生意,這已經是司空見慣。其中最重要的公司,也是在M-16的
發展過程裡發揮決定性影響力的就是Olin-Mathieson 公司。它從二次大戰結束後就一直
是美國陸軍所使用的一種稱之為球火藥(ball powder)的供應商。
兵工署有千萬個理由討厭AR-15。因為它來自一個體制外的發明家而且好像要取代他們自
己的武器系統所開發出來的產品,M-14。AR-15並不是一枝狙擊手或技術人的步槍。而且
它竟然使用使用,以兵工署的標準而言,很可笑的點22口徑的小子彈--這種只適合小孩
子用來打松鼠的規格。總之,它只不過是一把玩具氣槍而已!在五零年代早期,美軍兵工
署才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裡和想要採行小型子彈作為北約制式標準的歐洲政府們
有過激烈的爭執。兵工署力圖把點30口徑的子彈變成北約制式標準的努力雖然成功了,但
事後卻已經對小口徑的規格懷有相當的敵意。既然才剛剛贏得那一場慘烈的鬥爭,美國陸
軍就不太可能會在自己的國家領土上,對同樣的議題再忍氣吞聲地讓步 。
M-14步槍在1957年被美國陸軍採用作為標準的步槍。同時間,Eugene Stoner也完成了當
時被稱之為AR-15的步槍設計。當時,Stoner已經是這個專門的行業裡被公認的一位了不
起的人物。如同美國其他傑出的步槍設計者的遭遇一樣------包括約翰‧白朗寧(John
Browning)這位白朗寧自動步槍的發明人,在被美軍兵工署拒絕之後只好把他的武器賣給
外國政府一般--Stoner從未看著他的產品輕易地被美國陸軍所接受。當Stoner完成
AR-15的研發時,他正在Armalite公司服務。
這支AR-15步槍結合了許多的優點。其一是來自於點22口徑子彈致命的『效益』。更小、
更輕的的彈藥使得這枝步槍的後座力比M-14小很多,在進行自動射擊時也比較容易被士兵
所操作。而且,這支步槍的總重量也比M-14來的輕。合起來,這些被減少了的重量意味著
使用AR-15的士兵能夠比使用M-14的步兵攜帶多三倍的子彈。這樣可以確定地排除士兵在
戰鬥中所面臨的一個根本問題:在槍戰中耗盡了彈藥。此外,這枝步槍還有個技術上的優
點。首先,它的各個活動零件具有令人驚嘆的可靠性(reliability),可以每分鐘六、
七百發的速度進彈、射擊、退彈、拋殼,而且幾乎從來不卡彈。其次,AR-15在製造技術
上的創新大大地降低了武器的成本。它的各個零組件可以大量成型,不像先前的步槍需要
一個一個加工製造,因此能夠真正地進行量產。步槍的槍托改用塑膠的材料,也更進一步
降低了成本。對傳統派而言,這又成了AR-15不是一把夠格的武器的另一項指標。他們說
,一支塑膠製的步槍無法當作棍棒來使用。Stoner的回答是:實際上,以AR-15的可靠度
和毀滅力,你們並不需要……。
在1962到1963年間,美國軍方針對重量、殺傷力、和可靠度等各主題對AR-15進行了一連
串的測試、評估、和反向評估,其中一份由國防先進計畫研究室(ARPA, 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執行的測試結果,在1962年9月時由國防部的主計
長總結如下:
把AR-15步槍高度的殺傷力、以及從1959年以來在準確率和射擊速度上改進納入考慮,
AR-15在以班為單位的整體殺傷能力而言,比M-14步槍高過五倍以上……
AR-15比起M-14更容易生產,達到更好品質,以及花費更低的成本。
在可靠性、持久性、堅固性、惡劣環境下的表現、以及保養維護的簡便上,比起包括M-14
步槍在內的其他制式標準武器,AR-15是一項顯著的改良。將這些特徵綜合評比,M-14是
比較差的……。
就士兵的訓練而言,AR-15比起M-14步槍要來的簡易許多。
在標準的武器和彈藥配備下,單兵可以多攜帶三倍的彈藥 。
這段期間,兵工署的本部--陸軍軍需司令部--也在進行它自己對於AR-15的評估。在
這些評估內容之中也存在著某些一致性。兵工署並不覺得AR-15有什麼了不起,並且對它
提出許多技術上的質疑。AR-15有著『差勁的瞄準和夜間射擊能力,在長距離外的貫穿力
也不怎麼樣』。兵工署的建議是:在武器研究室已經展開的以先進技術為基礎的研究計畫
真正能夠開發出更好的步槍之前,軍方應該繼續使用M-14。
因為需要輕便的裝備以保持機動性和隱密性,1963年初,綠扁帽特種部隊(Green Berets
)在甘乃迪總統和國防部長McNamara的強力支持下,提出了要求使用AR-15做為他們標準
配備的提議並且獲得了批准。在越南的陸軍傘兵部隊以及一些中央情報局的幹員也都得到
了這個配備。當AR-15在派駐越南的部隊裡廣受青睞的同時,陸軍部長Cyrus Vance要求陸
軍督察長(Inspector General)重新調查軍需司令部排斥使用AR-15的理由和證據。督察
長的調查發現,軍需司令部做過的那些測試明顯地都被動過手腳。測試裡所用的M-14全部
都是經過特別精心篩選、手工打造、屬於『競賽級』的武器(適合參加射擊競賽),而
AR-15卻只是直接從箱子裡拿出來的貨色。M-14所使用的也是一種特別精製的彈藥。他發
現兵工署各單位也曾事先見面討論如何在測試中作弊。他們同意進行一系列公允的測試,
但是(根據他們詳細的會議記錄)在最終測試裡「只納入那些對AR-15具有不利結果的測
試」 。對AR-15的評價在五角大廈愈來愈出現兩個明顯的對立陣營,空軍和國防部的文職
領導人(尤其是McNamara部長和他的陸軍部長Vance)站在支持AR-15的一方,陸軍軍火部
門則持反對意見。
隨著越南的戰事日趨升高,軍方在1963年年尾開始分別替空軍和陸軍特種單位採購一萬九
千枝、以及八萬五千枝的步槍。Robert McNamara在效率的考量下,指派陸軍作為所有採
購的統一承辦單位。就是在這個環節上,陸軍兵工署掌握了Eugene Stoner的AR-15,聲稱
它未被妥善地『開發』,並且動手將它『軍事化』成為了M-16。
第一個修改是增加了『手動槍拴握把』(manual bolt closure),一個在子彈無法妥當
就位時讓士兵能夠手動地將子彈塞進槍機的拉柄。採購這些槍枝的空軍和海軍陸戰隊,他
們之前都測試過,強烈地反對這項修改。一份空軍的文件指出,『針對AR-15在各種狀況
下進行測試和操作的三年期間,空軍沒有發現有任何故障的紀錄需要加裝此一手動槍栓裝
置來進行矯正』 。更糟的是,他們指出,這個裝置將會增加成本、重量、和武器的複雜
度,使得這枝步槍最珍貴的資產-可靠度-大打折扣。幾年以後,在國會的聽證會上,一
位在1963年曾任Rock Island兵工廠計畫主持人的Harold Yount上校,被問道為何兵工署
會進行這項修正。不是基於使用者的抱怨或先前測試的結果,根據這位上校的說法。修改
的理由純粹是:『聽命行事』 。聽從誰的命令呢?一位國會議員問道。上校的的答案是
,陸軍參謀本部的上級長官!事實上,是陸軍參謀總長Earle Wheeler將軍直接下令加裝
這個沒有用處的閉鎖裝置。
第二個修改是增加步槍槍管的纏度(譯按:twist是指膛線在槍膛內迴轉一周前進的距離。
),把它從十四分之一吋改成了十二分之一吋。纏度的增加使得子彈在飛行的時候能旋轉
的更快,並保持在一個更穩定的路徑;但正這個過程使得子彈進入肉體後更加地穩定,從
而大大地減少了AR-15驚人的殺傷力。在邏輯的面向上,導致陸軍做出此一改變的真正的
動機是,在M-16其餘的優點都凌駕於鍾愛的M-14的情況下,很難做出不觸及降低M-16的殺
傷力這樣的結論,。陸軍對於增加槍管纏度一事的解釋是:若非如此,步槍便不能通過全
環境的測試,為了要符合『陸軍的標準』,一支步槍和它的彈藥必須證明它們能夠在低於
華氏零下65度和高於125度時都能展現同樣的性能。基於一些零星的證據,一個北極的測
試團隊總結道:AR-15在寒冷天氣下的測試結果並不理想。當然,在華氏零下65度下子彈
會產生搖晃。陸軍的對此的反應就是增加了纏度並且降低了殺傷力,儘管這步槍即將被運
送到湄公河沿岸熱氣騰騰的叢林中使用。
最後一項修正是最關鍵的。就像先前的修改,這項修改是以公開的技術規格修正書來加以
合理化,但真正的動機似乎是想要破壞陸軍所鍾愛的M-14的競爭者,AR-15的名譽。
武器設計者們把自動步槍稱之為『共鳴的機械』,數種不同的動作週期必須和諧地運作。
使這些週期同步的一個決定性因素是彈藥爆炸時的特性。有些火藥爆炸的很快,有些則要
慢慢地產生壓力。依據這爆炸的模式,才能決定其他的設計,例如,瓦斯氣門的位置、或
是進彈與退彈的適當快慢。Eugene.Stoner是依據一種稱之為IMR(improved military
rifle)的火藥特性來設計他的AR-15。這是由杜邦公司(Du Pont)所生產,並轉售給雷
明頓公司(Remington)將之裝填到子彈內。它是由硝化纖維(nitrocellulose)所製成
,有時它又被稱之為『棉火藥』(guncotton)。它像牙膏一樣地被壓擠出來,並且切割
成粒狀。全部AR-15的先期測試都是使用IMR。這個火藥也是被空軍所接受,並且已經在所
有的實戰測試裡證明是相當可靠的彈藥。
1963年6月,陸軍軍需司令部在Frankford兵工廠進行測試,結果顯示IMR火藥並不適用。
再次地,這測試又明顯地被設計來呈現出這特定的結果。這個結果,就如同槍管的纏度一
樣,無法合乎技術規格的要求。沒有任何一個兵工署的成員能夠對國會的調查作出滿意的
解釋的理由,陸軍要求子彈離開槍口的射速(muzzle velocity)平均每秒要達到3250英
呎(上下容許40呎/秒的誤差值)。在所有先前的測試、以及在越戰實戰的成功表現,
AR-15從未到達那麼高的槍口射速。陸軍之前曾經徹底地測試過這個武器,清楚地知道當
使用原設計的火藥來射擊時,它的速度每秒將會減少100呎。沒有一個測試小組曾經對此
提出過抱怨。在實戰中也沒有出現過任何問題。但是當陸軍在1963年發表M-16的技術資料
規格要求時,它卻設定了每秒3250呎的槍口射速,也明訂了膛室裡的壓力每平方英吋不能
超過52000磅。
經過幾個月的協商和爭論後,Frankford兵工廠的測試結果是,IMR的彈藥不能夠合乎新制
訂的標準。為了讓槍口射速達到每秒3250呎,必須使膛室裡的壓力提高到接近極限。1964
年2月,陸軍對製造商們提出尋求替代火藥的要求。幾個月後,杜邦公司宣布它將停止生
產IMR,雷明頓公司只好轉向陸軍『球火藥』的『獨家代理商』:Olin-Mathieson公司。
1964年底開始,雷明頓公司就只能用「球火藥」來裝填這枝步槍的子彈,而這枝步槍現在
也被重新命名為M-16。
球火藥最初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早期時被陸軍用在某些砲彈上。它跟IMR不同之處在於它是
『雙底火』的(double-based,由硝化纖維由和硝化甘油構成)。另一個最重要的差異在
於爆炸的特性,它比IMR燃燒地更久,更慢。Olin-Mathieson公司作為球火藥和其他彈藥
供應的『獨家代理商』,長久以來和兵工署有著密切的關係 。隨著戰事的持續,它的訂
單大量增加,單單在1964年就接到了八千九百萬發子彈的訂單。在越南,超過了百分之九
十被使用的子彈都裝填著球火藥。
在陸軍決定了改用球火藥之後,它派遣了主計長辦公室的Frank Vee為代表,試圖得到
Eugene.Stoner對於這項改變的背書。這些修改,包括手動槍拴握把、槍管纏度、或是球
火藥,之前從未諮詢過Stoner的意見,而且他也覺得這些都是糟糕透頂的壞主意,他在國
會委員會回憶起他跟Vee的這場會談:
在這件事已成了既定的事實之後,他詢問我的意見(關於需要使用球火藥的看法)。換句
話說,這是場很奇怪的會談…,我看了技術資料的規格要求,他說:『你有什麼意見』。
我說:『我會提議反對它….』。
我問道:『那麼,接下來會有什麼事?』。接著他說:『嗯,他們已經決定他們將會這樣
做』,我說:『那麼為什麼你現在又要問我呢?』,他接著說:『如果你同意這技術說明
的話,我想我會覺得愉快一點』。
接著我說:『好吧,我們現在都覺得不怎麼愉快吧。』
Stoner關切的原因在於,是火藥的改變破壞了他設計進他這把步槍的大部分特性。使用了
球火藥,M-16看來更合乎陸軍新的規格清單,但是在操作上卻更變更加地糟糕。此處有兩
個問題,第一是污塞(fouling)---火藥殘餘在瓦斯缸管和膛室的內部,最後會造成步槍
的卡彈。AR-15被設計成它的瓦斯氣門在火藥爆炸的期間仍舊是緊閉的,但是這是為另一
種完全不同的火藥所設計。新的球火藥本質上比較骯髒,此外,它燃燒的比較久,當瓦斯
氣門開啟時它還在繼續燃燒,而且就這樣一路燒進了瓦斯管裡。另一個關於球火藥的效應
是它增加了步槍的循環射速(cyclic rate)。AR-15憑藉它的交互連鎖的機械迴路,它被
設計成每分鐘能夠射擊七百五十到八百發的子彈。當裝填了使用球火藥的子彈,射速上升
到每分鐘甚至超過一千發以上。當陸軍說:『不,我們將要使用我們自己的彈藥,將每分
鐘的射速至少再提升兩百發』 。但是Stoner告訴國會的委員會說:『這把槍在沒有任何
的改變下就能夠把射速從每分鐘七百五十發提升到一千發,就更別說是改變了彈藥』。
高射速所產生出的結果是相當立即且嚴重的。原本一支相當可靠的步槍現在不時地故障和
卡彈。在1965年6月一群來自科特公司(Colt)的工程師射擊了一批步槍,有些使用原本
的IMR火藥,有些則使用球火藥。他們報告:『對在這實驗裡所用的武器而言,沒有任何
使用INR彈藥的槍枝故障,然而卻有半數使用球火藥的槍枝近乎故障 』。Frankford兵工
廠在12月對故障進行了另外的測試,當M-16裝填了IMR子彈,每一千發中有3.2發的故障率
和0.75發的停射率。當相同的步槍用球火藥射擊,失誤率高上了六倍。(分別是18.5發和
5.2發)在統一的採購政策下,陸軍的決定也迫使空軍一併地改用球火藥。空軍提出了抗
議,指出當這些步槍裝填IMR彈藥時原本是相當可靠的,一位空軍的代表描述了一個測試
,其中27支步槍每支射擊了6000發子彈,故障率是三千發分之一,零件的更換率是六千兩
百發分之一,儘管這些槍無法合乎每秒3250呎的初速標準,空軍堅稱這步槍和它原本的子
彈表現得相當好。
1966年5月又有了另一份報告,這是Fort Ord的陸軍CEDEC中心進行的一連串密集和異常真
實的測試。在這些測試裡,士兵以班而不是以單兵作為射擊單位,標靶像極了戰場上真實
的目標物,在測試裡他們看不清楚,而且被草叢和掩體妨礙了視線,那裡有從標靶而來的
模擬火力,造成了等同於戰鬥中的情境,為了避免對此有任何適應,士兵們只有一次的機
會通過這些關卡。結論是M-16比起M-14和蘇聯的 AK-47(它也納入了測試)有效,不過它
卻是把不可靠的武器。測試者說,造成污塞、卡彈,和故障的原因就是改用了球火藥 。
就在此時,陸軍卻訂購了數量上前所未有的球火藥並且把它送往了越南。
1965年,在顧問團和特種部隊到達越南的數年後,美軍在越南開始了全面的地面戰。陸軍
的正規部隊和海軍陸戰隊帶著舊老的M-14,到達以後,他們發現了關於他們武器的幾件事
。一是在從叢林的戰事裡不準確、不好操控的M-14比不上他們敵人所用的俄製AK-47,這
兩種步槍都射擊點30口徑的子彈,但是AK-47的子彈有較輕的彈頭和較少量的火藥,能夠
降低後座力到一個可忍受的範圍。他們也看到特種部隊曾經在越南用的AR-15創下多大的
成就。當時AR-15在黑市的價格已經漲到六百元美金(原價約在一百美金左右),士兵們
莫不願意犧牲數個月的薪餉買下一支AR-15。
其中注意到這些事情的人是William Westmoreland,他是當時越南美軍的司令官。他看到
他麾下的士兵們在對在AK-47的槍戰中表現不盡理想且傷亡慘重,他也知道AR-15有著如何
的表現,在1965年的12月底,他提出了緊急的個人請求,即刻以M-16作為越南美軍部隊的
制式裝備。
兵工署勉強用順從的態度回覆了這項請求。這步槍將會送往越南,但是僅只是一項特殊、
有限的採購。它將不會配發給在歐洲、在美國本土的美軍部隊,不會取代M-14成為陸軍的
制式武器,也不會在炫耀自身優點的情況下送往越南,因為兵工署還沒有放棄以球火藥填
充的子彈的要求。
對球火藥最激烈爭執發生在William Westmoreland提出的請求的一年前,也就是1964年。
經過不斷地測試顯示,球火藥使得步槍射擊地過快以致於隨後卡住了子彈,製造商最後承
認了失敗。科特公司說它不能夠再對M-16通過陸軍的驗收測試負責任。它不能夠保證球火
藥的表現。一項測試的條款是步槍的射速不能夠超過每秒鐘八百五十發,當使用球火藥時
卻有超過十分之六的步槍遠遠的在此之上。『別擔心』,陸軍說:『在任何的官方文件,
在測試中你可以使用任何一種你想要的彈藥。但是我們會繼續將球火藥送往越南』。從
1964年開始,科特公司使用IMR火藥如此它的步槍才會通過驗收測試,陸軍則是迅速地用
球火藥配備這些槍枝並且將它們送到在越南那些需要它們來求生的士兵手裡。陸軍當局對
這件事的理解是,既然它不承認那些認定球火藥是問題原因,科特公司用了什麼火藥又有
什麼好關心的?科特這在協議下出貨了三十三萬支步槍,在揭露了這協議之後,Ichord委
員在報告裡結論如下:
無疑地,在陸軍知悉這些步槍無法合乎設計和表現的標準,而且當射擊以裝填球型推進劑
(強調它的原型)的彈藥時會產生過度的故障,數以千計的步槍仍被送往或被帶到越南去
….,這步槍計畫的主持人、主管契約的官員、技術合作委員會(Technical Coordinate
Committee)的成員和其他諸如國防部裝備暨後勤部長等高層都知情地接受無法通過驗收
測試的M-16…。科特公司被允許只使用IMR推進劑進行測試,而卻用球型推進劑裝填包括
越南在內的絕大多數戰場裡所使用的彈藥。陸軍主事的軍官們此處的失策是以近乎犯罪般
的疏忽,未對5.56公釐彈藥的缺失採取補救的行動 。
這指責是斷然且悲慘的。在戰場上,這步槍既易於污塞且容易卡住子彈,比起帶著M-14,
是有更多的美國士兵從戰鬥中生還了,但是M-16的缺失仍是巨大且全然不需要的。當主管
武器的官員聽到了這些抱怨,他們說這只證明了他們先前早說過了的,它只不過是把差勁
的步槍。陸軍的領導階層把它看做是沒有妥善保養下的問題,來自五角大廈的官員將會持
續地前往越南巡迴視察,並且斥責那些沒有讓步槍保持足夠清潔的士兵。但是那裡似乎從
未有足夠的M-16清潔用具,由陸軍印發的說明傳單上也告訴他們:『這步槍比其他已知的
步槍在不需清潔與潤滑下能更持久地射擊,而且,突如其來的清潔動作將會使步槍不正確
地運作』 。
最後士兵們開始寫信給他們的父母、他們的女友、以及名為DriSlide的步槍潤滑用品製造
商。
DriSlide公司收到了以下內容的信件:
1966年12月24日
敬啟者:
12月22日的早晨,我們連遇上了一個頑強的越共加強排,他們都躲在挖好的坑道裡,而且
都是勇敢的傢伙,逼他們出來真是件難事。在前一場和這次的戰鬥中,我失去了一些我最
好的同伴。我私下檢查了他們的步槍,有近七成的機率他們的子彈都卡在膛室裡,我的意
思是,這並不是他們的錯!
先生,如果您依照訂單送來三百六十罐(潤滑油),我會很『樂意』自掏腰包的。這應該
夠上我們連上每個人分個一罐。
特四梯 某某某
1967年3月9日
敬啟者:
我對貴公司的產品很有興趣,我和其他大兵們將會在接下來的雨季裡繼續駐紮在越南,我
需要某些能防止我的武器卡住子彈的東西,我們目前使用的制式油料會積聚了過多的塵土
,這塵土在這裡可是很可怕的……。
特四梯 某某某
一對愛達荷州的父母從他們的陸戰隊兒子那收到了這封信:
我們的M-16並不怎麼有價值,如果有塵土在它裡面,它們將會卡住子彈。我們都沒有通條
來清理這些卡住了的子彈。每當我射擊了超過四十發,我的步槍就卡彈了十次。我得盡我
所能地掛上手榴彈、刺刀以及叢林小刀(K-bar),我在戰鬥中才有東西可用。如果你們可
以的話,請寄給我一條通條、和一把約一又四分之一吋的平刷。為了我的步槍,我需要這
些。這些輕易地就卡彈的步槍,已經斷送了許多人的生命。
有個人寫信給武裝部隊委員會之中的一個成員,重述了他兄弟告訴他在越南的親身經歷:
他接著告訴我,在越南的戰場上,敵人搜刮光我們這邊的死者之後唯一留下的東西就是那
些他們覺得沒有價值的步槍。所以,當戰鬥結束時,死者的槍都留在他們的身邊,當敵人
攻擊時我們卻因為得排除故障而把步槍分解開來修理…,這說話的人自從他15歲就開始射
擊…,他說:『當我只能站在一旁看著人們被殺,而我的手卻已經累了,我覺得我已經幾
乎就快要死了』 。
一封寄往俄亥俄州參議員Charles W. Whalen, Jr.辦公室的信:
就在我回來的幾週前,你們知道我連續卡彈了三次,我實在是運氣好,當時除了只顧著閃
避敵火外,什麼也沒做,要不然我現在就沒辦法寫這封信了。當我向連長報告這件事,他
讓我射擊這步槍作為測試,---在五十發裡,它重複進彈和卡彈了14次。因為連長沒辦法
拿新的步槍給我,我猜想我只好等到某個人被射掛了,再拿他的槍來用吧。
另外,寄給威斯康新州參議員Gaylord Nelson:
這武器總是在我們最需要火力的重要時刻妨礙我們,每次,它留下陸戰隊員們赤手空拳地
對抗他們的敵人,我們在每次開火射擊後計算過,通常,這並不誇張,有為數50%之多的
步槍都無法使用了。就我所知,至少有兩名陸戰隊員在距離他們的敵人十呎內,因為步槍
卡住了子彈而喪命。更別說有多少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受傷,和因為M-16的故障,讓難以計
數的北越軍從死裡逃生。當然,這個政治的結果幾乎可以稱的上是國家的醜聞,我想這也
是為什麼司令和大官們告訴大家說它是把絕佳的武器時會顯得焦慮不安了。
我的忠誠和這些十八歲的陸戰隊員們同在,很多時候(尤其是昨天),我正在等待特遣部
隊的醫療後送,聽到了傷兵們咒罵著M-16。昨天,我們遇上了…。那天一名陸戰隊員因為
它的步槍壞了,只好用他的鋼盔和小刀和另一名北越軍搏鬥----這情況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在昨天的八十支步槍裡,有三十二支故障。
當來自國會委員會的調查員到達了越南,他們也確認了另一份消息:一名陸戰隊員穿梭在
他班上的行伍間清槍時喪了命,只因為他有班上唯一的通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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