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 5G 釋照競標程序終於完全底定了!一如預期中華電信成為最大贏家,遠傳電信也有不錯的收獲,看起來今年 7 月開台的目標應該是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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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頻率分配 在 台灣賦格 Taiwan Fugu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中廣案真的是白色恐怖?】
某電台DJ說,政府要求中廣繳回頻率,是新的白色恐怖。
讓我們來看看中廣案是不是真的像DJ所說的「無法無天」?
[問題一] 政府要求中廣繳回頻率,合理嗎?
1957年~1993年 國民黨以「遏制匪波」為名義,凍結民營電台發照。
1993年 電台執照解禁,但新設電台僅獲配一個頻率。相較之下,中廣作為民營電台,卻擁有30幾個頻率,資源分配極度不均。
答:廣播資源是公共財,政府向中廣討回2個頻率,分配給少數族群(客家及原民)使用,超級合理。
[問題二] 政府要求中廣繳回頻率,合法嗎?
1992年 國民黨執政時期,中廣即同意繳回14個頻道。
2004年 「遏制匪波」政策廢止,民進黨制定換照條款,中廣需繳回兩個全區網作為換照條件。
2007年 趙少康入主中廣,承諾繳回中廣音樂網及寶島網所用頻率。
2010年 (國民黨執政) NCC依換照條款要求中廣繳回頻率。
2016年11月 (民進黨執政) NCC要求中廣繳回頻率,分配予客委會及原民會。
2017年3月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NCC可收回中廣頻率。
答:中廣早就承諾繳回頻率,且換照條款在民進黨或國民黨執政時期皆有效,法院亦認證NCC執法有據,故完全合法。
結論:DJ的教育不能等。
參考資料:
從回收中廣頻率看 轉型正義大不易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60825/935289/
民國81年中廣承諾繳回頻道
http://news.tvbs.com.tw/other/487402
中廣不滿繳回音樂和寶島網頻率 NCC強硬:這是承諾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118/813617.htm
收回中廣兩頻段 NCC:無營運危機之虞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78718
法院裁定可收中廣頻率 NCC:若中廣續播音將移法辦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317/1078607/
ncc頻率分配 在 賴祥蔚 言論自由捍衛者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周刊王20170222
2大敗訴看破NCC手腳
賴祥蔚
現在應該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頭痛的時刻了,兩項先前的重大處分,在短短幾天內接連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推翻,接下來如何善後,可是讓NCC傷透腦筋了。
第一項被推翻的重大處分,是NCC在2015年決定收回WiMAX的頻譜。想當年,WiMAX曾經是政府大力支持的4G傳輸技術,引來許多重量級業者投資,結果隨著英特爾放棄WiMAX,以及LTE技術的強勢表現,政府也撤回了原本的支持,並在2015年決定收回頻譜。
回首過往,WiMAX真是害人不淺,當初響應政府號召和投資的業者,幾乎都血本無歸,甚至因此事業崩盤。撐最久的業者「全球一動」因此提出行政訴訟,結果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儘管本身就是法律專家的前任主委石世豪提出許多陳訴意見,台北最高行政法院仍然判決業者勝訴,主管機關應歸還頻譜支持重建。
問題是時過境遷,就算業者真的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是台灣的環境造成改變,原本技術恐怕在市場上很難再推廣了,而且頻譜也已另有他用,所以NCC非常頭痛。抗告是一定會抗告的,萬一抗告又輸了怎麼辦?接下來會國賠嗎?
第二項被推翻的重大處分,是NCC在2016年決定,2017年三月要收回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中廣立即提出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裁准了,要求NCC停止執行。但是NCC已經把本來的兩個頻率分配出去了,於是再度頭痛了。NCC又說要抗告到底,但是在過渡期間該怎麼辦?萬一抗告又輸了呢?接下來又會衍生國賠的麻煩嗎?這恐怕會讓專長不是法律的現任主委詹婷怡非常傷腦筋。
在民主國家中,司法權本來就是用來避免行政權侵害人民權利的救濟工具。這兩項遭到法院推翻的NCC重大處分,不管最後是否抗告成功,都提醒了主管機關在進行處分的時候,必須非常謹慎,千萬不能以為掌握了行政權就是最後的裁判者。
其實除了這兩項處分之外,主管機關最近在東森案、中嘉案等媒體申請案的行政處分上也都必須謹慎。以中嘉案來說,主管機關的審議拖延許久,過程也不見得沒有瑕疵,最後是申請方「知難而退」,決定撤回申請。生意人畢竟是生意人,通常民不與官鬥,而且覺得太麻煩就放棄了。如果申請方也提起行政訴訟,主管機關會不會又敗訴?
假設性問題先不做太多臆測,如今面對接連的兩大敗訴,NCC除了思考怎麼提出抗告,更應該在過渡期間妥善處理,對於未來的行政處分也要更加謹慎才是,不然經常遇到這種重大處分被行政法院推翻的尷尬問題,恐怕不只是頭痛而已,還會影響主管機關的威信。
作者為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