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我們鄉鎮有多起年輕人為了賺一點蠅頭小利,把人頭帳戶借給人家使用,而且是在大陸!不知已經踏進違法洗錢的陷阱裡,求助無門,為了賺一點小錢,差點被關,而且是要關在對岸!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試法!不然菩薩也救不了各位了...
「貪心」兩個字,會誤你一生!
請父母各位幫忙分享此篇文章!
告誡自己的子女或是家人朋友!
— 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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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別釐清一點:洗錢防制法中所謂的〝涉及洗錢〞未必是詐騙集團才叫洗錢,甲的錢透過乙帳戶跑這就是洗錢;當然,此行為未必違法,但將可能觸動以下所談的調查;
以下媒體報導借自然人帳戶予他人使用所可能產生的風險。在OBU操作中此種〝借名〞行為常見有:透過人頭分散外幣結匯金額;對法規有誤解所衍生錯誤的操作。
民國99年10月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發函給國內證券機構、證券投顧、銀行、信託業、期貨、人壽保險將透過公司之海外所得資料彙整呈報。
涉及洗錢風險>查稅。既然是借帳戶跑金流對帳戶所有人就不是真實交易(檢視匯款事由與交易性質)金融機構若落實查核應通報主管機關疑似涉及洗錢,當調查局查無不法行為將相關金流資料〝順便〞提供好朋友國稅局,這才是未來操作必須注意的〝必須符合洗錢防制的各項規範、相關交易單據需齊備〞。
201709中區國稅局新聞稿特別刊載了〝防洗錢+異常金流〞的查稅案例。延伸閱讀:利用人頭帳戶隱匿收入易遭查稅。不覺得從2016年底透過鎖定金流的查稅案例相較以往多了?
照片取自網路
obu匯款 在 臺灣土地銀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土銀70週年 人民幣新資金優存專案(只有兩週喔~)
一、活動期間:105年1月11日至105年1月22日止。
二、適用對象:本行DBU及OBU客戶(限臨櫃辦理)。
三、期間及優惠利率:
(一) 一個月期人民幣定期存款,年利率 4.2%固定計息。
(二) 三個月期人民幣定期存款,年利率 4.0%固定計息。
四、最低存額:單筆金額人民幣 2 萬元(含)以上。
五、本專案限「新資金」,係指於活動期間以「新臺幣結購
外幣存款」、他行「外幣匯入匯款」及「人民幣現鈔存
入」於「臨櫃」辦理。
六、他行「外幣匯入匯款」辦理本專案免收手續費。
如欲辦理,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 http://goo.gl/iRUQ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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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新資金優存再加碼! (限臨櫃辦理)
一、 活動期間:104年12月28日起至105年1月8日止。
二、 適用對象:本行DBU及OBU客戶(限臨櫃辦理)。
三、 期間及優惠利率:
(一)一個月期人民幣定期存款,年利率4.2%固定計息。
(二)三個月期人民幣定期存款,年利率4.0%固定計息。
四、 最低存額:單筆金額人民幣2萬元(含)以上。
五、 本專案限「新資金」以「新臺幣結購外幣存款」、他行「外幣
匯入匯款」及「人民幣現鈔存入」於「臨櫃」辦理。
六、 他行「外幣匯入匯款」辦理本專案免收手續費。
詳情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 http://goo.gl/iRUQO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