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聰明的後果不堪設想!
大家千萬不可因為有臨床報告奎寧對新冠肺炎病毒有效,而自行購買奎寧服用。而且奎寧在美國已經有一對夫妻,自行服用「奎寧」鬧出人命。亞歷桑納州醫療體系23日發新聞稿指出,當地一對60多歲夫婦就是擅自服下氯奎寧(chloroquine),半小時內就出現身體不適,被緊急送醫後,丈夫不幸身亡,妻子雖暫時逃過死劫仍命危。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對夫婦所服的藥物,竟然是家中買來清除鯉魚體內寄生蟲的藥物。就連遠在非洲的奈及利亞,都傳出搶購「奎寧」胡亂服用的情況,證實至少有3起因服用過量而中毒的案例。
除了相關新聞報導外,我也轉貼了食品藥物管理術署,有關奎寧的資訊如下:
以下資訊Quinine成分藥品之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 【發布日期:2010-07-14】 發布單位:藥品組
藥品成分:
Quinine
藥品名稱及許可證字號:
本署核准含該成分單方製劑許可證共2張,包括:規那比寧膠囊(Quinine HCl Capsules)衛署藥製字第020549號(詳如附件)
適應症:
抗瘧疾
訊息緣由:
2010年7月8日,美國FDA發布含Quinine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資訊,說明該藥品之核准適應症為治療瘧疾,非使用於治療或預防夜晚腳抽筋。
藥品安全有關資訊分析及描述: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近日發布含 奎寧( Quinine)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資訊,依據美國不良反應通報資料,發現多起因醫師未依 FDA核准 適應症使用含奎寧 成分藥品,而引起嚴重不良反應事件,包括血小板缺乏症( thrombocytopenia)、溶血性尿毒症( hemolytic uremic syndrome)、血栓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 thrombotic thrombocytopenic purpura)以及永久性腎臟損傷等。美國 FDA提醒醫療人員及民眾注意,含 該成分藥品之核准 適應症為治療 瘧疾 ,若未依核准適應症使用該藥品 ,可能造成病患極大之使用風險 。
風險溝通說明:
提醒醫師注意處方含奎寧成分藥品時,應謹慎評估其用藥之風險與效益,並嚴密監視不良反應之發生。任何未依藥品仿單標示所載而為藥品之使用(off-label use),更須格外注意利益及風險之評估,且須詳實告知病患可能發生之風險。此外,未依藥品仿單標示所載而為藥品之使用(off-label use)所發生之藥品不良反應,無法獲得藥害救濟。
風險溝通對象:
off-label use fda 在 臨床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為何 Platelet-Rich Plasma 不是細胞治療
最近流行的PRP 治療...
為何 Platelet-Rich Plasma 不是細胞治療
高濃度血小板血漿 platelet-rich plasma (簡稱 PRP) 因備製過程簡單、使用風險低,近年來使用越來越風行,臨床應用也從一開始的運動醫學領域用來治療職業運動員的軟組織運動傷害,如肌腱炎、肌肉拉傷,擴展到骨關節病變如退化性關節炎的治療,更進一步到美容醫學的除皺等。
PRP 是甚麼?
PRP 是指人體血液去除紅血球和血漿,留下血小板層即稱之。PRP 製作過程很簡單:抽取少量新鮮靜脈血液(約 10-60 mL 不等),放入試管中離心後,血液會分為三層,最上層是血漿(plasma),中間那層是白膜層(buffy coat),含有血小板和白血球,最下層是紅血球。抽取含有血小板那層就是 PRP,使用方式可注射於治療部位、或是直接塗敷在治療部位、或是再製成凝膠(gel)或放入海綿(sponge)等載體再用於治療部位。PRP 和傳統輸血成分治療(component therapy)所用的血小板濃縮液(platelet concentrate) 的製備方式很類似,都是離心後再分離出血小板,主要不同的是使用對象和產量。PRP 是自體使用(autologous)且使用量少,血小板濃縮液則是供異體同源使用(homologous)且使用量大很多,例如血小板數量過少時補充,兩者各自有不同的臨床應用。
血小板除了具有凝血功能之外,其內部含有多種生長因子,如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PDGF),轉化生長因子-β(TGF-β),類胰島素生長因子(IGF), 表皮生長因子(EGF), 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等。
1. 轉化生長因子促進細胞的有絲分裂,顯著增加第一型膠原蛋白的生產,以及調節纖維化和肌肉細胞再生之間的平衡。軟組織修復時,需要膠原蛋白產生才會有彈性。
2. 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主要的功能是刺激細胞複製,血管生成,纖維細胞有絲分裂以及吸引白血球和間質幹細胞到軟組織修復處。
3. 類胰島素生長因子主要的功能是刺激肌肉細胞及纖維細胞生長已修復骨骼肌。
4. 血管內皮生長因子主要的功能算是刺激血管生成,半月板位於關節內血液的供應非常的不好,特別需要血管的新生才容易達到修復的功能。
PRP因取自於自己的血清,故無排斥性,安全性極高。在肌肉骨關節方面,PRP 適用於各種急性及慢性肌肉、肌腱、韌帶及骨關節病變,如肌肉、肌腱破裂、網球肘、軟骨破損、骨折癒合不良及退化性關節炎等。
不同離心次數、離心力、離心時間以及血小板不同的激活方式所製備的PRP中,血小板數量、各種生長因子濃度、白細胞數量各不相同;且各種手術方式以及應用PRP的時間亦產生不同的生物效應。
以兩次離心(每次200 × g、離心10 min)法製作的PRP血小板計數明顯高於全血,為全血的6.17 倍;血小板回收率超過86%,促進新骨生成的作用較明顯。離心力> 250 × g時會導致血小板破壞過多,而一次離心時間< 5 min得到的PRP血小板濃度與全血無明顯差異。
PRP 算不算細胞治療?
因 PRP 的主要活性成分是血小板(thrombocyte),雖然英文字根也是 cyte,但血小板是沒有細胞核的。血小板來自骨髓中巨核細胞(Megakaryocyte)的細胞質,一個巨核細胞終其一生可以製造 1000~3000 個血小板,血小板製造出來後就會進入血液中,除在血管中循環外,脾臟會儲存血小板,待身體需要時釋出。血小板的生命週期約 8~9 天,由肝臟和脾臟的吞噬(phagocytosis)作用移除。
PRP 其實不算是細胞治療,原因可歸納為以下三點:
第一、血小板沒有細胞核,嚴格來說不算細胞;
第二、血小板不會轉變成其他種細胞;
第三、以 PRP 的作用機轉來說,有效成分是顆粒物內的物質,所以 PRP 比較像內生性的生物製劑。
因此目前大部分國家是以血液製品來管理 PRP 產品。
PRP 國外法規管理現況
2015 年二月出版的 Journal of Knee Surgery,其 28 卷第 1 期的「特別關注單元(SpecialFocus Section)」, 題目為「Biologics in Sports Medicine」,其中有兩篇文章請美國和歐盟轄下國家的產學界說明各國的 PRP 管理,可以發現美國和歐盟國家的基本態度是相同的,認定 PRP 就是血液製劑,但對於如何控管品質和獲得管道等細節,就有不同的見解。
歐盟在 2012 年十月舉行 the Meeting of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on Blood and BloodComponents,會中認為 PRP 應屬血液製品。對於血液製品,歐盟曾經立法(the Directive2002/98/EC)來規範,以保障國民健康。然而 PRP 因其屬性,不全然適用該法,因此在隔年的 the Meeting of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on Blood and Blood Components,已確定將來必須為 PRP 定出專門法規。所以目前歐盟各國仍未統一 PRP 管理細節,但以現況而言,各國的確視 PRP 為血液產品,只是有的國家只能由血液中心來製作,有的國家亦開放非血液中心來進行 PRP 的治療。
美國 FDA 先前曾討論 PRP 是否要作為 HCPT (human cell, tissue products)來管理,造成一陣紛擾,目前確定仍維持以 blood and blood products 來管理。對於 PRP,美國並不是核准產品,而是核准製造 PRP 的醫療器材,絕大部份製造 PRP 的醫療器材是循510(K)途徑獲得核准,核准的適應症為「for use in an operative setting to mix with bonegraft materials to enhance bone graft handling properties」。因此若超出此範圍使用,就是超出仿單使用範圍(off-label use)。在美國,超出仿單使用範圍可由醫師專業(practice ofmedicine)來判斷,只要醫師盡到該盡的責任(科學根據、充分告知、詳細記錄),且病人同意,是合法的。所以現況在美國,使用 PRP 治療軟組織傷害皆為超出仿單使用範圍,但也顯示其為低風險醫療產品,才能循 510(k) 途徑獲得核准。
結論
世界各國不以細胞產品來看待 PRP,多以血液製劑管理,或視為生物製劑(biologics),建議我國對 PRP 的管理宜盡快訂出明確方向,以利相關研發,也讓有需要的病患有所保障。
off-label use fda 在 潘懷宗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仿單適應症外用藥公聽會新聞稿補充說明 】
一、 適應症外用藥的合理性及合法性
國外醫療先進國家對適應症外用藥管理是很寬鬆的。
美國:FDA對藥品的管制是很嚴格的,但是對適應症外用藥之使用是不限制醫師的,只要是合格之藥物,醫師可以用在任何想要用的情況。(美國FDA:Under current rules, physicians are allowed to prescribe medicines off-label for whatever condition they want.)
英國:醫師可以使用適應症外用藥,根據英國醫學評議會(British general medical council)之決議:適應症外用藥只要對病人有利,且有文獻或經驗支持其有效性及安全性,醫師就可以使用。
台灣:行政院衛生署在民國九十一年及九十九年曾經公告藥品在「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之原則,只要符合這個原則,則適應症外的用藥是准許的。
二、 國外適應症外用藥使用情形
根據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在2004年之統計,在全美國中大約有40-60%的處方是屬於適應症以外的用藥(其中,心臟用藥及癲癇用藥最常見)。美國癌症協會在2008年統計,有80%的醫師在治療癌症時,使用過適應症外用藥。此外2009年的一個研究報告顯示有62%的美國小兒科門診使用適應症外用藥(Wikipedia encyclopedia)。
三、 磷脂醯膽鹼及去氧膽酸鹽之有效性及安全性
磷脂醯膽鹼(PC)在歐洲國家已經上市超過30年了,最早期用途是治療脂肪栓塞及血管粥狀硬化斑塊。磷脂醯膽鹼(PC)及去氧膽酸鹽(DC,鈉)使用在局部消脂在歐洲,例如:義大利(自1988年)、德國、英國、西班牙,巴西(自1990年)等國家也已經超過20年,在美國使用也有十幾年了(自2003年開始)。
英國有一篇研究報告,統計39位醫師,總共做了10581次局部消脂注射,結果病患滿意佔73.8%,尚可佔16.1%,不滿意只有10.1%。
根據美國之Duncom& Chubaty兩位醫師統計全世界十七個國家17376位病患,56320次注射局部消脂針的結果,效果良好的比例,腹部78.7%、腰部42.7%、背部33%、大腿37%。
國際消脂協會有一個研究報告441人注射消脂針,結果腹圍減少(上腹3.7公分、下腹3.9公分)、大腿圍減少1.9公分、上臂圍減少1.6公分,臉部外觀改善效果非常好。
另外,由巴西政府衛生部及Rio Grande do sul聯邦大學及巴西皮膚科醫學會共同發表之研究報告,使用PC+DC來消除臉部脂肪,結果90%的人有效。
併發症:上述17376人治療中,沒有死亡之案例,也沒有因併發症而住院的案例,最常見的併發症為色素沉澱、皮膚癢、起疹、疼痛、局部硬塊及皮下脂肪分解不均勻導致皮膚外觀不規則、皮下組織感染、皮膚壞死等。
禁忌症:1.年齡小於十八歲、2.孕婦、3.哺乳婦女、4.正在服用抗凝血劑、5.重症或感染病患者、6.對PC/DC藥物過敏者、7.重度肥胖者。
結論:肝得健注射劑(其成分磷脂醯膽鹼及去氧膽酸鹽)用於局部消脂作用,有數十篇文獻驗證其安全性及有效性,且其藥中含Sodium deoxycholate,與美國FDA核准消脂針KYBELLA™含量相當。因此本公聽會結論: 肝得健注射劑用於局部消脂作用,符合民國91年公告「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off -label use)」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