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拼業績,大開國安漏洞?】
在昨天聖誕節,台灣收到了一顆引爆國安危機的大炸彈,來自越南的四個旅行團總共153人透過觀宏專案進行簡便的簽證程序來台,在入境之後竟然有152人脫團,可能已四散在台灣各處。這些脫團旅客去哪裡、要做什麼,我們完全無法掌握,很明顯變成台灣治安上的一個未爆彈。
而針對這個缺失,我認為行政單位有三個層次的疏漏:
一、負責核發簽證的外交部領務局在進行相關行政作業時,難道沒有確認訂票記錄編號(PNR)?據了解,整批的旅客可能都只有訂購單程機票,沒有回程的規劃,這部分若屬真實,則相當可疑,外交部若知情,還會不會核發簽證?或者在簽證的過程中進行更嚴謹的資料核對?
(註)稍晚經旅行社向越方確認團員均有購買回程機票,特在此註明,然而我仍會持續監督行政單位在處理相關程序時的嚴謹程度。
二、依據「觀宏專案」的相關規定,團員如逾其未歸,國內接待的旅行社應該要負擔強制出國及收容期間的必要費用,光是機票費用就要5000元至8000元不等,152人算下來也得要上百萬,這對旅行社來說無疑是一個沉重的負擔。然而本次的事件起於政府在觀光管理及簽證核發上的疏忽,旅行社無力也不應為此負責,這樣的規定完全顯露政府卸責的心態。
三、這次的脫團行動很明顯是人蛇集團的規劃操作,在日本、韓國都有類似的案例發生,而在第一線的外事警察與移民署卻沒有足夠的警覺性查覺可疑的旅客入境,以至於讓這樣荒謬的事情發生,讓國安暴露於重大的風險當中,這實在有檢討的必要。
綜合上面我所說的,從制度上、簽證核發到入出境的把關,都出了紕漏,需要徹底檢討改進。政府發展觀光的立意良善,但這次嚴重的脫逃事件已經顯示政府的步伐過於躁進,疏忽了外事、觀光管理制度。
因此,我嚴正呼籲外交部應就本次事件,針對觀宏專案的相關程序與責任歸屬進行檢討,而移民署的專勤大隊也應該動員進行徹底的搜查,以避免這些脫團的旅客最後被犯罪集團所用,造成我國治安的一大隱憂。
相關新聞連結:
【中時】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20181226002078-260407
【udn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58591
【新頭殼】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12-26/18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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