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長期抗戰:英國疫情告急】
隨著英國Covid-19死亡人數破4萬1千人,確診人數破40萬人,疫情告急,整個大英聯合王國,4個國家都在今晚宣布新的因應措施!
今天英國首相Boris Johnson 宣布了最新的疫情應變措施,預計維持6個月,意思就是一直到明年春天3-4月,都會是這樣的狀態,也代表著今年的聖誕節慶祝趴踢和各項大型體育活動都不會有了!
英格蘭地區大概主要下列幾項,開門見山就是我們最關心的:
1️⃣ 辦公室員工盡可能地在家工作
Office workers are being told to work from home again if possible
(我們九月才開始員工輪流回去公司上班,上了2-3個禮拜,又繼續居家上班了)
2️⃣不戴口罩或違規群聚(6人限聚令)初犯罰款提高至£200
Penalties for not wearing a mask or gathering in groups of more than six will increase to £200 on the first offence
3️⃣ 從9月24日(星期四)開始,所有餐飲業(酒吧餐廳)只可以進行餐桌服務,晚上10點關店,外賣不在此限
From Thursday 24 September, all pubs, bars and restaurants will be restricted to table service only. Takeaways can continue. Also from Thursday, hospitality venues must close at 22:00 - which means shutting then, not calling for last orders.
4️⃣配戴口罩/面罩的規定
4-1. 從9月23日(星期三)開始,計程車司機和乘客都要戴上口罩/面罩
Face coverings must be worn by taxi drivers and passengers from Wednesday
4-2. 從9月24日(星期四)開始,室內銷售業和餐飲業員工和顧客都要戴上口罩/面罩 (只有坐下吃喝東西時可以拿下來)
Retail staff and customers in indoor hospitality venues will also have to wear masks from Thursday, except when seated at a table to eat or drink
5️⃣Rule of 6(6人限聚令)延伸
5-1. 從9月28日(星期一)開始,婚禮限聚令從30人下修至只可15人參加;喪禮維持不變至多30人參加
From Monday 28 September, only 15 people will be able to attend weddings and civil partnerships, in groups of six. Funerals can still take place with up to 30 people
5-2. 從9月28日(星期一)開始, rule of 6(6人限聚令)擴大至室內體育活動,也只能少於6人
Also from 28 September, you can only play indoor adult sports in groups of less than six
6️⃣原本預計10月1日體育場館再次開放的措施取消
The planned return of spectators to sports venues will now not go ahead from 1 October
全文
https://www.bbc.co.uk/news/uk-54255898
🇬🇧首相濃濃英國腔的演說,請見留言處(順便練習英文聽力)
pubs意思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伍. 談談樂手教練實務經驗 }}_23
在1989年11月9日的午夜之前,全世界的政治領袖、新聞媒體,以及金融體系 … 或者根本可以說全世界的所有人,沒有人能預見『柏林圍牆』會在下一秒、用這種誰也想不到的方式,突然之間就被瓦解了。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F%8F%E6%9E%97%E5%9C%8D%E7%89%86 (維基百科版)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19.html (人性故事版)
而在今年十月之前,除了業界相關單位以及推動立法的所有相關團體之外,幾乎很少人會意識到:音樂產業中的『柏林圍牆』,會因為一紙法案而被推倒。
2018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川普先生在白宮簽署了『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這個法案的生效,不但昭示了美國做為自由民主國家的進步立法精神;同時,在此歷史的分水嶺,這個法案也將重塑音樂產業中所有工作角色以及在商務平台上,平台業者與消費者所有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26395 (你應該要閱讀的鳥瞰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sic_Modernization_Act (點開來也不錯的英文補充版)
[一. 漫談樂手教練的心裡話]_15 『環境』與『人脈』_10
如果這只是發生在遙遠美國的單一事件,或許對我而言,也就是一個值得興奮十五分鐘的事件而已 --- 因為,臺灣雖然貌似民主自由國家,但論及『進步』與『立法』… 我實在樂觀不起來。但就在這則新聞披露的幾分鐘前後,我就看到了另外一則令我嘖嘖稱奇的資訊:
https://mp.weixin.qq.com/s/qL134GjzcT_auuUjAMftiw
來自中國的歌手張靚穎小姐,宣布:『從今天起,我的每一次商業演出,為我編曲的老師都能收到來自張靚穎當日份的、與詞曲老師同等的現場演出表演的編曲版權費。』
關於『進步』這件事 …… 恐怕與什麼政治型態,不是有絕對的關係。
對於前文提到的『音樂產業的柏林圍牆』,我指的是:在舊有、傳統觀念下的『版權』所保護的對象,是僅限於『詞』、『曲』原創工作者的;對於『消費者所聆聽到的所有音樂相關的一切必要工程、工作』內容,其實從來都不被認列在任何收益分配的單位裡。意思是說:不論我曾經為哪一個作品做出了讓消費者印象深刻、從而增加購買意願的音樂包裝,這個作品銷售的多與寡,在我領取了一次性的工作酬勞之後,一切都與我無關。在圍牆的這一邊,我生活了三十年,雖然曾經間歇性地耳聞圍牆的另一邊,似乎有著與我這一邊截然不同的風景,但我從來也沒有去挑戰過這一堵高牆。
而當『音樂現代化法案』被簽署生效的那一刻起,所有直接參與音樂製作的工作人員都被『認定』為版權法應該要被保障的對象,也因此,從1972年以降,乃至於到遙遠的未來,所有的音樂銷售成果,都可以視為與所有技術投入者有著直接的關係:你希望在音樂產業裡有足以養家活口的收入?那就拿出你最好的技術與藝術涵養,做出最好的音樂成品,去讓消費者得到足夠的感動,感動到願意消費你所參與的音樂作品 --- 不論是傳統的載具或現場的演出。
這當然很好!只是,這是來自於『道德的防禦底線』--- 法律所做的『硬工夫』。令人覺得難能可貴的,是張靚穎小姐這種『自發性』對於音樂工作者的尊重,她願意將自己的收益分配給所有協助她站上這個舞台的音樂幕後人員。我的看法是:不論這件事的後續發展為何,張靚穎小姐都已經為自己站住了一個歷史意義的高點。
而這些訊息出現的時間點,都在我前往一個工作會議的交通路程上。這個工作會議是關於一場將在12月上旬於台北一個新的展演場地、一個今年甫在金音獎多項入圍的年輕樂團要鄭重舉辦的演唱會的音樂製作會議,我很榮幸將會以音樂總監的身份執行這個製作。但真的值得提出認真解釋的是:這個樂團從一開始的運作模式,就是將整個樂團 --- 包括了詞曲創作、演唱人、樂團樂手、經紀人以及公關人員,都視為『公司化』的一份子,所有人都把自己的長處當成是一種『技術投資』,以推廣這個樂團的作品為核心目標,從製作面向、網路推廣面向、現場展演面向,不斷累積自己的能見度與討論聲量,而所有的收益,都依照『公司股權』的概念,分配給這個系統的參與者。
如果你所做的工作,不是向誰去支領薪水,而是『自己成為自己的老闆』,你相信你所投入的工作品質將會帶來市場的回饋,那麼,你理所當然會希望做出最好的作品,來讓自己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這,不是很符合『人性』嗎?
這已經不是『理想中』的論述,而是至少已經有一個頗有名氣的樂團,正在扎扎實實地實踐這個『利益共享、合理分潤』的模式,而且做得相當有成績。
音樂產業正在劇烈的轉型,來自於『法律』的硬性規定,以及來自於『人性』的柔性見解,也正在逐漸型塑這個產業的全新面貌。『壓垮稻草的駱駝』已經橫空出世,舊有脆弱如稻草的產業結構與相互依附關係,很快就會被新型態的作業模式所取代。
我衷心樂觀地期待著柏林圍牆倒下來的那一天。
而你,應該要知道這些事件發生在歷史上的今天。
更好的是:我們一起成為推動歷史演進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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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對於川普總統為何會願意通過這個法案,我想~平凡如我者,是不可能全然理解這其中的利益折衝過程。但可以稍微『他山之石』一下的,是瞭解一下美國總統簽署一個法案、令它可以生效的過程: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infousa/zhtw/PUBS/AmGov/federal.htm
後記2. 刊頭照片取材自網站:https://medium.com/pretzelrocks/pretzel-weekly-update-62-the-music-modernization-act-edition-566be2d1c6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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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9年11月9日的午夜之前,全世界的政治領袖、新聞媒體,以及金融體系 … 或者根本可以說全世界的所有人,沒有人能預見『柏林圍牆』會在下一秒、用這種誰也想不到的方式,突然之間就被瓦解了。
https://zh.wikipedia.org/…/%E6%9F%8F%E6%9E%97%E5%9C%8D%E7%8… (維基百科版)
http://readforjoy.blogspot.com/2011/02/blog-post_19.html (人性故事版)
而在今年十月之前,除了業界相關單位以及推動立法的所有相關團體之外,幾乎很少人會意識到:音樂產業中的『柏林圍牆』,會因為一紙法案而被推倒。
2018年10月11日,美國總統川普先生在白宮簽署了『音樂現代化法案』(Music Modernization Act)。這個法案的生效,不但昭示了美國做為自由民主國家的進步立法精神;同時,在此歷史的分水嶺,這個法案也將重塑音樂產業中所有工作角色以及在商務平台上,平台業者與消費者所有人的權利義務關係。
https://www.ithome.com.tw/news/126395 (你應該要閱讀的鳥瞰版)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usic_Modernization_Act (點開來也不錯的英文補充版)
[一. 漫談樂手教練的心裡話]_15 『環境』與『人脈』_10
如果這只是發生在遙遠美國的單一事件,或許對我而言,也就是一個值得興奮十五分鐘的事件而已 -\-\- 因為,臺灣雖然貌似民主自由國家,但論及『進步』與『立法』… 我實在樂觀不起來。但就在這則新聞披露的幾分鐘前後,我就看到了另外一則令我嘖嘖稱奇的資訊:
https://mp.weixin.qq.com/s/qL134GjzcT_auuUjAMftiw
來自中國的歌手張靚穎小姐,宣布:『從今天起,我的每一次商業演出,為我編曲的老師都能收到來自張靚穎當日份的、與詞曲老師同等的現場演出表演的編曲版權費。』
關於『進步』這件事 …… 恐怕與什麼政治型態,不是有絕對的關係。
對於前文提到的『音樂產業的柏林圍牆』,我指的是:在舊有、傳統觀念下的『版權』所保護的對象,是僅限於『詞』、『曲』原創工作者的;對於『消費者所聆聽到的所有音樂相關的一切必要工程、工作』內容,其實從來都不被認列在任何收益分配的單位裡。意思是說:不論我曾經為哪一個作品做出了讓消費者印象深刻、從而增加購買意願的音樂包裝,這個作品銷售的多與寡,在我領取了一次性的工作酬勞之後,一切都與我無關。在圍牆的這一邊,我生活了三十年,雖然曾經間歇性地耳聞圍牆的另一邊,似乎有著與我這一邊截然不同的風景,但我從來也沒有去挑戰過這一堵高牆。
而當『音樂現代化法案』被簽署生效的那一刻起,所有直接參與音樂製作的工作人員都被『認定』為版權法應該要被保障的對象,也因此,從1972年以降,乃至於到遙遠的未來,所有的音樂銷售成果,都可以視為與所有技術投入者有著直接的關係:你希望在音樂產業裡有足以養家活口的收入?那就拿出你最好的技術與藝術涵養,做出最好的音樂成品,去讓消費者得到足夠的感動,感動到願意消費你所參與的音樂作品 -\-\- 不論是傳統的載具或現場的演出。
這當然很好!只是,這是來自於『道德的防禦底線』-\-\- 法律所做的『硬工夫』。令人覺得難能可貴的,是張靚穎小姐這種『自發性』對於音樂工作者的尊重,她願意將自己的收益分配給所有協助她站上這個舞台的音樂幕後人員。我的看法是:不論這件事的後續發展為何,張靚穎小姐都已經為自己站住了一個歷史意義的高點。
而這些訊息出現的時間點,都在我前往一個工作會議的交通路程上。這個工作會議是關於一場將在12月上旬於台北一個新的展演場地、一個今年甫在金音獎多項入圍的年輕樂團要鄭重舉辦的演唱會的音樂製作會議,我很榮幸將會以音樂總監的身份執行這個製作。但真的值得提出認真解釋的是:這個樂團從一開始的運作模式,就是將整個樂團 -\-\- 包括了詞曲創作、演唱人、樂團樂手、經紀人以及公關人員,都視為『公司化』的一份子,所有人都把自己的長處當成是一種『技術投資』,以推廣這個樂團的作品為核心目標,從製作面向、網路推廣面向、現場展演面向,不斷累積自己的能見度與討論聲量,而所有的收益,都依照『公司股權』的概念,分配給這個系統的參與者。
如果你所做的工作,不是向誰去支領薪水,而是『自己成為自己的老闆』,你相信你所投入的工作品質將會帶來市場的回饋,那麼,你理所當然會希望做出最好的作品,來讓自己在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這,不是很符合『人性』嗎?
這已經不是『理想中』的論述,而是至少已經有一個頗有名氣的樂團,正在扎扎實實地實踐這個『利益共享、合理分潤』的模式,而且做得相當有成績。
音樂產業正在劇烈的轉型,來自於『法律』的硬性規定,以及來自於『人性』的柔性見解,也正在逐漸型塑這個產業的全新面貌。『壓垮稻草的駱駝』已經橫空出世,舊有脆弱如稻草的產業結構與相互依附關係,很快就會被新型態的作業模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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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1. 對於川普總統為何會願意通過這個法案,我想~平凡如我者,是不可能全然理解這其中的利益折衝過程。但可以稍微『他山之石』一下的,是瞭解一下美國總統簽署一個法案、令它可以生效的過程: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PUBS/AmGov/federal.htm
後記2. 刊頭照片取材自網站:https://medium.com/…/pretzel-weekly-update-62-the-music-m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