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會獲得具體回應:
一、在汪志冰議員的要求之下,台北市政府消保官已函請SONY公司今日前來向 消保官說明。
二、台北市消保官於記者會上明確表示買到瑕疵手機的民眾可以向台北市消保官室提出申訴,消保官將會統整消費者的申訴內容,以專案方式調解及協商,向SONY要求負起產品瑕疵責任。
三、消費者申訴管道如下:
1、電話申訴:台北市民請撥打1999市政專線,轉法務局消保官室。
2、網路申訴: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頁: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我是分隔線 以下為記者會新聞稿 >-----
SONY Xperia M5「死機」故障頻傳,SONY對品管瑕疵「射後不理」!!
汪志冰議員研究室近來接獲多起投訴,陳情人皆表示購買SONY Xperia M5手機不久後,開始發生每天多次無預警「死機」的情況,且無法重新開機,送修也修不好,又已過了7天鑑賞期來不及退換,只能再送修。汪志冰議員研究室初步瞭解,SONY Xperia M5才上市兩個月,新機一支要價12500元,屬中高價位機種,進一步上網查詢該款手機的消費者評價,發現已有一個名叫「SONY M5問題」的粉絲頁,眾多購買到該款瑕疵手機的消費者在此分享其故障及送修的不快經驗。研究室決定在粉絲頁進行問卷調查,短短一日即回收122筆死機問卷,發現其中56筆,佔46% 同時發生螢幕或照相功能等其他故障問題,合理懷疑該款機型有嚴重品管瑕疵 。汪志冰議員研究室向SONY公司查證並尋求解決方案,但該公司客服主管否認發生大規模品管瑕疵,且稱手機皆已賣斷給中華電信等經銷商,有問題應由經銷商與消費者依既定處理程序處理,SONY公司在台並無官方原廠維修服務,僅委外由「授權維修中心」負責維修,無法針對此次大量故障事件專案處理。堂堂國際大廠面對故障手機品質瑕疵損及消費者權益的事件,竟如此推諉卸責,令人不敢置信!
汪志冰議員說,根據消費者陳情,該款故障手機發生「死機」狀況時,按開機鍵無法重開,必須連上電源線才行(陳情人戲稱手機陷入昏迷,要「電擊」才會醒。),122件故障案例之中,一天「死機」3次以上者,高達53%。如果外出未攜電源線,一遇「死機」就無計可施,只能乾瞪眼,造成工作聯繫上嚴重困擾,甚至導致家庭糾紛,已屬民法354條所指之「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而從問卷回覆內容來看,消費者向經銷商或向SONY客服反應時,得到的診斷竟然五花八門,莫衷一是。有的說APP衝突,有的說太久沒關機,有的說軟體問題,有的直接承認原因不明,建議客戶修修看。相同的是,送修已經取回的40件當中,沒有一件修好 ! 若就SONY公司的處理態度來看,買到故障機的消費者根本就是白老鼠加冤大頭 !
汪志冰議員痛批,SONY公司根本就是吃定消費者,只管出貨收錢,對於手機品管瑕疵竟「射後不理」! 認為手機賣斷給經銷商之後,自己就沒有責任。據瞭解該款手機是SONY委由鴻海代工,同步全球上市,是否在其他市場亦有相同的故障情形,值得懷疑。而如果沒有,則令人疑惑為何故障機都銷到台灣來? 莫非台灣消費者人少易欺 ? 經詢問北市消保官,消保官表示消費者是與經銷商簽定買賣契約,經銷商有根據契約維修保固的責任,但不表示品牌商(SONY)就因此不必負責,畢竟品牌商對於產品品質有絕對的責任。此外,7天鑑賞期只適用於「產品無瑕疵」的情況。在產品有瑕疵的情形下,業者仍應負民法354、355條之瑕疵擔保責任,若屢修不復,消費者尚可依民法365條於半年內要求解約。根據問卷統計,買到故障機的消費者有7成表示希望退貨還款。
汪志冰議員要求SONY公司負起善後責任,切勿再以官方說法來面對SONY在台灣市場史上最嚴重的瑕疵問題導致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的狀況,更不應再把問題全推給經銷商,應盡速出面說明並全面回收故障手機,退還消費者貨款。也請消保官積極介入協助消費者維護權益。汪議員同時呼籲消費者,在SONY公司提出令消費者滿意的合理解決方案前,應避免購買該品牌手機,以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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