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想要看國產車的撞擊測試!
在未來確定一定看得到啦!
#但你懂法規撞擊跟NCAP的差異嗎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7Car小七車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為宣示台灣所生產製造的The All-New Ford Focus真實提供五星級安全,福特六和創業界之先,將福特六和製造的The All-New Ford Focus送至德國TÜV萊茵集團(TÜV Rheinland)實驗室進行撞擊測試,特別是40%偏置前撞部份是依據歐洲NCAP撞擊測試標準,以64...
vscc法規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瑕疵車輛事件連環爆
檸檬車條款推動進度卻仍牛步
我國車安治理體制出現哪些漏洞?】
嘉瑜上週日(12/20)接受採訪,再次討論到「檸檬車條款」與瑕疵車輛車主權益保障議題,嘉瑜也爬梳了這兩會期以來,針對車輛安全以及檸檬車條款的論述,受限於報導篇幅未能詳盡呈現,特別在此和大家分享。
長期關注嘉瑜質詢內容的朋友們應該都知道,嘉瑜從進入立法院的第一會期開始,就呼籲中央應調降高額汽機車關稅、貨物稅,以減輕國人購車負擔,本會期則開始關注瑕疵車輛案件,並在本月11號舉辦記者會,要求經濟部應盡速比照國際標準提出「檸檬車條款」,以保障車主權益。9月以來因為連續接獲兩起TOYOTA車輛瑕疵案車主們的陳情,在追縱相關部門處理案件進度的過程中,讓嘉瑜對於我國車安治理體制的弊病,以及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嚴重不足等議題有了更深的體會。
⚠️ 國人購車價格比他國貴,遇零件瑕疵卻遭政府部門踢皮球
首先,嘉瑜還是要再次強調,在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各種稅制疊加後,國人購車價格比起國外昂貴許多,單就貨物稅車輛類課徵稅額而言,近五年來每年稅收都破700億元,車主們繳納的高額稅金充盈了國庫,但政府有沒有因此提供對應的權益保障?
以TOYOTA近期兩起車輛瑕疵案的油電車及RAV4為例,在台售價比起日本售價高上20~50萬元不等,但車主在車輛出現瑕疵情形後尋求政府部門協助,陳情案卻在部會間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所有單位都在推諉責任,公部門不僅沒有拿出強硬的態度對車商課責,所作所為反而更像是保護車商的守護神。以下嘉瑜將就此議題,探討交通部及經濟部在制度面的缺失:
⚠️ 缺乏車輛瑕疵問題通報機制,車商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官方網頁上建置「瑕疵車輛通報平台」(網址:https://www.nhtsa.gov/recalls) ,當車主發現購入的車輛出現問題,便可到該平台做瑕疵問題通報,NHTSA下轄的「瑕疵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Defect Investigation)便會檢視通報內容與案件量,啟動相關的調查程序,透過籌組專家會議來認定瑕疵問題是否存在,並據以做出實施安全性召回與否的決議。
根據嘉瑜追蹤的這兩起車輛瑕疵案,在車輛出現瑕疵問題後,車主們有些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出申訴,有些則是向交通部提交陳情書,有些則是根本不知道該找甚麼單位求助,而消保會和交通部的實質作為,就只是要求車商查明後向車主回文說明。雖然根據「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是負責調查汽車安全性的權責機關,但實務上皆委託轄下的VSCC(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但VSCC所謂的調查作業,卻僅是查詢同款車輛是否曾在國外實施安全性召回。
由於缺乏車輛瑕疵公開通報系統,車主們初始在遇到車輛瑕疵問題時,通常不會立即找上消保會或交通部陳情,使得政府部門無法立即發現有通案性瑕疵案件發生,而車商利用公部門在制度上的漏洞,以及車主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劣勢,對回廠維修的車主稱是正常零件耗損、要求車主自費維修,若有少數車主不服便為其免費更換零件,再要求車主簽訂保密條款,不得對外公開車輛存在瑕疵問題,只要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車商就能躲過車輛通案性瑕疵必需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的責任。
⚠️ VSCC缺乏檢測量能,瑕疵認定與召回與否車商說了算
再者,縱使車主們經由網路社群的串聯,發現有相同瑕疵情形的車輛高達數十甚至數百輛,車商仍是對外界聲稱皆屬「個案」,車商敢如此有恃無恐,就是因為清楚負責進行瑕疵問題調查的VSCC,作為握有車輛通案性瑕疵認定權力的機構,所謂的「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其實只是請車商到場說明,完全沒有自主檢驗、判定車輛瑕疵的能力,而車商當然不會笨到自我揭露車輛存在通案性瑕疵!這一點,從嘉瑜11月初接獲VSCC做成油電車煞車瑕疵案的調查報告,完全引述車商簡報內容一事便可佐證,如果油電車煞車零件真的沒有問題,為何到了12月中卻又實施顧客服務活動?
⚠️ 公權力介入效果不彰,檸檬車條款成車主權益最後防線
由於交通部與VSCC的行政怠惰,導致公權力介入車輛瑕疵案件的效果不彰,使得車主落於弱勢處境,包括108年Mazda柴油引擎瑕疵案以及近期嘉瑜披露的RAV4漏水車案,車主們在公部門體會到求助無門的窘境後,除了提起團體訴訟外,也開始轉向要求經濟部盡快設立檸檬車條款,希望讓往後瑕疵車輛案件的車主,在法律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讓檸檬車條款成為車主捍衛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 檸檬車擔保期遠不如國際標準,經濟部修法方向偏袒車商
檸檬車條款最重要也最關鍵的核心,就是新車的交車天數與行駛里程數在多少以內,出現履修不復的問題可以被視為「瑕疵」?經濟部在108年7月預告於<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增檸檬車條款,提出的版本卻是「180天內或1萬2千公里」,包含美國紐約「2年、2萬9千公里」、韓國「1年、2萬公里」、菲律賓「1年、2萬公里」、中國「2年、5萬公里」等等,我國的檸檬車條款擔保期明顯落後於各國平均水準!
其次,有關車輛瑕疵如何認定和舉證的問題,經濟部主張瑕疵的檢測單位必須經過車商與車主的「合意」鑑定,這樣的主張看似公允,但卻可能為車商製造許多操作空間,試問目前有哪些具有檢測量能的機構與車商沒有合作關係?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無論是在「同一瑕疵」或「維修日累計」的認定上,要如何確保檢測機構不會做出偏袒車商的判定?此處與前面提過的VSCC不具檢測量能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再再顯示中央有必要建置具備專業鑑定能力的公正第三方機構。
⚠️ 政府應做車主靠山,盼交通部經濟部加強完備相關法制
從交通部缺乏車輛瑕疵通報機制、VSCC不具瑕疵零件鑑測量能、鮮少主動要求車商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到推動檸檬車條款保障卻只做半套,不管是車輛安全性或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政府各部門似乎是刻意地在制度與法規上遺留不足之處,使得車商規避了許多應盡的責任,被犧牲的卻是國人的權益。
如果車主與車商是一道天平,就嘉瑜這兩會期以來的觀察,交通部與經濟部顯然沒有站在車主這一端,如果公部門認為嘉瑜這樣的說法有失公允,那嘉瑜也很期待在未來能看到這兩個部門,和嘉瑜一起作為車主的靠山,克盡己職,共同為車主建構更完善的車安治理法規與制度。
🔗詳相關報導連結🔗
👉🏻【檸檬車請命1╱買到漏水車很倒楣 TOYOTA車主組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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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cc法規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1/30 下午兩點半 凱道 檸檬車🍋🚗遊行
檸檬車:以酸澀的檸檬(Lemon)被比喻為狀況百出的二手車,後來此比喻被引申用來意指出廠後問題百出、屢修不復的瑕疵新車(不論其是購買、租賃、轉賣或贈與而得)。後來以這稱呼延伸,針對處理新車或中古車輛瑕疵方面糾紛的相關消費者保護法律命名,稱為「檸檬法」
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我現在要出征
1. 「檸檬法(Lemon Laws)起源自有美國經濟學家George Akerlof以水果代替不同特性的商品用以闡述買賣上的不對稱資訊理論(asymmetrical information theory),
他以車輛商品為例,其中香甜的櫻桃與水蜜桃來譬喻車況優良的二手車,以酸澀的檸檬(Lemon)被比喻為狀況百出的二手車,
後來此比喻被引申用來意指出廠後問題百出、屢修不復的瑕疵新車(不論其是購買、租賃、轉賣或贈與而得)。
後來以這稱呼延伸,針對處理新車或中古車輛瑕疵方面糾紛的相關消費者保護法律命名,稱為「檸檬法」。
前財團法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天仁先生於近十年前,即於民國九十八年調查發現:八成汽車業者規定車輛售出必須在卅天內出現重大瑕疵,並經檢修二到三次仍未修復才可解約退款或更換新車。
其條件過於嚴苛,呼籲經濟部應修訂「檸檬車法」,讓車主得能無條件退款或更換新品。
惟經濟部等主管機關以車商將會精算出可能的成本增加數字及負面效應,反映到車價上進而不予以理會迄今。」
2. 「經濟部預告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參考美國法令,將檸檬車條款入法;
此外,新版定型化契約中,也更新可更換、解約的重大瑕疵內容、3 天審約期,以及收取定金上限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價 10%等處。
契約中的檸檬車條款,經濟部參照美國法規,規定民眾購車在交付後 180 日後、或駕駛 1 萬 2 千公里之後,若因相同瑕疵在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修 4 次以上仍無法回復正常,或累積無法使用達 30 天以上,就可請求更換同型、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
據了解,累積無法使用日數 30 天的計算,並不包括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之期間 ,以及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回廠維修期。
經濟部老想拖交通部下水(嘆)
交通部立場很清楚~24個月38400公里(有公文明示說明 )。
VSCC 在車安季刊第108-2期比較了美國各州檸檬法與中國汽車三包政策。
#中國是兩年五萬公里
經濟部也在106年商業管理提升計畫中蒐集過加州檸檬法的資料,但定型化契約訂180天2萬公里,還對消費者如此嚴苛,真是令人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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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宣示台灣所生產製造的The All-New Ford Focus真實提供五星級安全,福特六和創業界之先,將福特六和製造的The All-New Ford Focus送至德國TÜV萊茵集團(TÜV Rheinland)實驗室進行撞擊測試,特別是40%偏置前撞部份是依據歐洲NCAP撞擊測試標準,以64km/h進行前撞測試,時速不僅高於台灣法規的測試標準(56km/h),且結果與歐洲Focus測試數據近乎一致
延伸閱讀:https://www.7car.tw/articles/read/5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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