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車輛事件連環爆
檸檬車條款推動進度卻仍牛步
我國車安治理體制出現哪些漏洞?】
嘉瑜上週日(12/20)接受採訪,再次討論到「檸檬車條款」與瑕疵車輛車主權益保障議題,嘉瑜也爬梳了這兩會期以來,針對車輛安全以及檸檬車條款的論述,受限於報導篇幅未能詳盡呈現,特別在此和大家分享。
長期關注嘉瑜質詢內容的朋友們應該都知道,嘉瑜從進入立法院的第一會期開始,就呼籲中央應調降高額汽機車關稅、貨物稅,以減輕國人購車負擔,本會期則開始關注瑕疵車輛案件,並在本月11號舉辦記者會,要求經濟部應盡速比照國際標準提出「檸檬車條款」,以保障車主權益。9月以來因為連續接獲兩起TOYOTA車輛瑕疵案車主們的陳情,在追縱相關部門處理案件進度的過程中,讓嘉瑜對於我國車安治理體制的弊病,以及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嚴重不足等議題有了更深的體會。
⚠️ 國人購車價格比他國貴,遇零件瑕疵卻遭政府部門踢皮球
首先,嘉瑜還是要再次強調,在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各種稅制疊加後,國人購車價格比起國外昂貴許多,單就貨物稅車輛類課徵稅額而言,近五年來每年稅收都破700億元,車主們繳納的高額稅金充盈了國庫,但政府有沒有因此提供對應的權益保障?
以TOYOTA近期兩起車輛瑕疵案的油電車及RAV4為例,在台售價比起日本售價高上20~50萬元不等,但車主在車輛出現瑕疵情形後尋求政府部門協助,陳情案卻在部會間被當成皮球踢來踢去,所有單位都在推諉責任,公部門不僅沒有拿出強硬的態度對車商課責,所作所為反而更像是保護車商的守護神。以下嘉瑜將就此議題,探討交通部及經濟部在制度面的缺失:
⚠️ 缺乏車輛瑕疵問題通報機制,車商得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以美國為例,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在官方網頁上建置「瑕疵車輛通報平台」(網址:https://www.nhtsa.gov/recalls) ,當車主發現購入的車輛出現問題,便可到該平台做瑕疵問題通報,NHTSA下轄的「瑕疵調查辦公室」(Office of Defect Investigation)便會檢視通報內容與案件量,啟動相關的調查程序,透過籌組專家會議來認定瑕疵問題是否存在,並據以做出實施安全性召回與否的決議。
根據嘉瑜追蹤的這兩起車輛瑕疵案,在車輛出現瑕疵問題後,車主們有些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出申訴,有些則是向交通部提交陳情書,有些則是根本不知道該找甚麼單位求助,而消保會和交通部的實質作為,就只是要求車商查明後向車主回文說明。雖然根據「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是負責調查汽車安全性的權責機關,但實務上皆委託轄下的VSCC(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但VSCC所謂的調查作業,卻僅是查詢同款車輛是否曾在國外實施安全性召回。
由於缺乏車輛瑕疵公開通報系統,車主們初始在遇到車輛瑕疵問題時,通常不會立即找上消保會或交通部陳情,使得政府部門無法立即發現有通案性瑕疵案件發生,而車商利用公部門在制度上的漏洞,以及車主處於資訊不對稱的劣勢,對回廠維修的車主稱是正常零件耗損、要求車主自費維修,若有少數車主不服便為其免費更換零件,再要求車主簽訂保密條款,不得對外公開車輛存在瑕疵問題,只要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車商就能躲過車輛通案性瑕疵必需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的責任。
⚠️ VSCC缺乏檢測量能,瑕疵認定與召回與否車商說了算
再者,縱使車主們經由網路社群的串聯,發現有相同瑕疵情形的車輛高達數十甚至數百輛,車商仍是對外界聲稱皆屬「個案」,車商敢如此有恃無恐,就是因為清楚負責進行瑕疵問題調查的VSCC,作為握有車輛通案性瑕疵認定權力的機構,所謂的「召開專家學者會議」,其實只是請車商到場說明,完全沒有自主檢驗、判定車輛瑕疵的能力,而車商當然不會笨到自我揭露車輛存在通案性瑕疵!這一點,從嘉瑜11月初接獲VSCC做成油電車煞車瑕疵案的調查報告,完全引述車商簡報內容一事便可佐證,如果油電車煞車零件真的沒有問題,為何到了12月中卻又實施顧客服務活動?
⚠️ 公權力介入效果不彰,檸檬車條款成車主權益最後防線
由於交通部與VSCC的行政怠惰,導致公權力介入車輛瑕疵案件的效果不彰,使得車主落於弱勢處境,包括108年Mazda柴油引擎瑕疵案以及近期嘉瑜披露的RAV4漏水車案,車主們在公部門體會到求助無門的窘境後,除了提起團體訴訟外,也開始轉向要求經濟部盡快設立檸檬車條款,希望讓往後瑕疵車輛案件的車主,在法律上能獲得更多的保障,讓檸檬車條款成為車主捍衛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
⚠️ 檸檬車擔保期遠不如國際標準,經濟部修法方向偏袒車商
檸檬車條款最重要也最關鍵的核心,就是新車的交車天數與行駛里程數在多少以內,出現履修不復的問題可以被視為「瑕疵」?經濟部在108年7月預告於<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新增檸檬車條款,提出的版本卻是「180天內或1萬2千公里」,包含美國紐約「2年、2萬9千公里」、韓國「1年、2萬公里」、菲律賓「1年、2萬公里」、中國「2年、5萬公里」等等,我國的檸檬車條款擔保期明顯落後於各國平均水準!
其次,有關車輛瑕疵如何認定和舉證的問題,經濟部主張瑕疵的檢測單位必須經過車商與車主的「合意」鑑定,這樣的主張看似公允,但卻可能為車商製造許多操作空間,試問目前有哪些具有檢測量能的機構與車商沒有合作關係?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無論是在「同一瑕疵」或「維修日累計」的認定上,要如何確保檢測機構不會做出偏袒車商的判定?此處與前面提過的VSCC不具檢測量能遇到了相同的困境,再再顯示中央有必要建置具備專業鑑定能力的公正第三方機構。
⚠️ 政府應做車主靠山,盼交通部經濟部加強完備相關法制
從交通部缺乏車輛瑕疵通報機制、VSCC不具瑕疵零件鑑測量能、鮮少主動要求車商實施安全性召回改正到推動檸檬車條款保障卻只做半套,不管是車輛安全性或車主購車後權益保障,政府各部門似乎是刻意地在制度與法規上遺留不足之處,使得車商規避了許多應盡的責任,被犧牲的卻是國人的權益。
如果車主與車商是一道天平,就嘉瑜這兩會期以來的觀察,交通部與經濟部顯然沒有站在車主這一端,如果公部門認為嘉瑜這樣的說法有失公允,那嘉瑜也很期待在未來能看到這兩個部門,和嘉瑜一起作為車主的靠山,克盡己職,共同為車主建構更完善的車安治理法規與制度。
🔗詳相關報導連結🔗
👉🏻【檸檬車請命1╱買到漏水車很倒楣 TOYOTA車主組自救會】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91568
👉🏻【檸檬車請命2╱女神遇到大車廠很無奈 高嘉瑜:政府收「保護費」就要硬起來】
https://reurl.cc/v1lMro
👉🏻【檸檬車請命3╱漏水車主找上高嘉瑜陳情 和泰:相關零件免費更新】
https://reurl.cc/8nKk1X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行車紀錄趣,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灣的碰撞法規制度於2008年實施,屬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的一環,由交通部委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辦理,並認可全球共52家檢測機構執行(至2017年2月底止),財團法人車輛研試中心(ARTC)為52家檢測機構的其中一家,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後發出合格證,車輛方可上市販售。 至於我們常聽...
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在 Go車誌 嘉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針對Mazda柴油引擎事件,在此做一些說明。
首先,目前這案子已經到了VSCC(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進入審驗與判定的階段,從去年九月至今已經將近一年,就一個媒體的立場,這個時候我已經不方便出手去做協調、除非協商破局!
我收到很多來自車主或者自救會的來信,在此就不一一全部列出,我會持續關心這件事情,但不宜出面(處理),我們就靜待官方與消保官的答案。
蘋果報導的連結如下: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30/1437983/
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NCAP Q&A| 為全民把關】
俊憲之所以推動設置台灣NCAP,是因為相信建立一套公正、公開、可信的新車評鑑制度,不只能夠作為國內消費者購車時的安全參考依據,透過NCAP對行人、其他車輛的碰撞避免(AEB)與傷害降低的評比,也能夠間接使其他道路使用者受益,提升整體道路安全,是對公眾有益的事。
因此,看到鏈車網這篇文章中提出的質疑,俊憲國會辦公室替全民把關,立刻要求交通部路政司針對報導內容做出說明,並把大家最關心的重點,整理如下:
【Q1:台灣已經有了頗具能量的ARTC車輛中心,為何還要花5億在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建置碰撞測試廠?】
NCAP分為「主動安全檢測」和「被動安全檢測」,經交通部盤點現有國內資源,ARTC車輛中心在「主動安全檢測」能量部分,除車道輔助系統尚缺少部分設備(補足約需400萬元),其餘測試項目大致已可執行,故交通部擬編列預算委由車輛中心執行主動安全檢測。而「被動安全檢測」部分,目前國內相關單位皆未具完整可執行2017年版Euro NCAP被動安全領域測試的能量,後續交通部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評選程序。
【Q2:T-NCAP接受業者自費送測,是否恐有造假疑慮?】
這點俊憲也曾提出質疑。接受業者自費測試,雖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其他國家也有相關作法,但俊憲認為前提是必須比照Euro NCAP,由檢測機構來指定受測的車型,以免車廠使用Golden sample等問題。經詢問,路政司也向俊憲辦公室承諾,車廠僅負擔測試及車輛費用,但受驗車型挑選及購車都會由NCAP執行機構獨立進行。
【Q3:台灣商用車滿街跑,是否也該納入NCAP碰撞測試選車範圍?】
交通部規劃未來T-NCAP每年挑選數型銷售量較高的小客車做測試,其中也包含商用車,例如中華VERYCA / DELICA / ZINGER以及福斯T6等。至於中型或大型商用車,目前國際上NCAP還沒有針對其評價的作法。
當然,俊憲會繼續為全民把關,確保交通部承諾的,不只是漂亮話而已,如果發現有任何不合乎人民公益、浪費公帑的情事,我們一定追查到底。
--
鏈車網原文:
外行交通部搞垮T-NCAP,利益輸送大花老百姓血汗錢
https://goo.gl/axvm2n
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 在 行車紀錄趣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台灣的碰撞法規制度於2008年實施,屬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的一環,由交通部委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辦理,並認可全球共52家檢測機構執行(至2017年2月底止),財團法人車輛研試中心(ARTC)為52家檢測機構的其中一家,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後發出合格證,車輛方可上市販售。
至於我們常聽到NCAP五顆星評比,這又是什麼?NCAP全名為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me新車評鑑計畫,此制度始於美國,乃是針對已上市的車輛,進行不同於法規制度的測試評比,其內容通常比法規嚴苛,且這些上市的車輛也早已通過該國碰撞法規測試,是一種先求合法再求更好的產品力評價概念。
主持人:邢雨龍
製作人:鍾清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