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波疫情當中,截至目前為止,共有15家醫院醫護染疫,包含醫院工作人員22人、非工作人員18人,90人匡列隔離,受影響不能上班。
對於醫護人員「 #因公染疫」的認定,指揮中心卻在6月3日的記者會中表示:「相信絕大部分醫護人員的感染是來自社區,院內感染是少數。」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亦表示:「北市聯醫各院區過去尚未有院內感染,感染源全在院外」導致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工會在日前發文批評:「這麼多基層醫療人員辛苦守在第一線,冒著感染的風險、忍耐隔離衣的不便與燠熱、還要擔憂醫療暴力,而醫院和政府,此時卻優先想著撇清責任嗎?」
醫護人員冒著染疫的風險,為民服務,但是目前對於「因公染疫」的標準,#勞動部職安署到現在都還沒有統一的指引。
▶️住在雙北的醫師在醫院搶救病人,確診。
▶️住在疫情重熱里的消防局高級救護員,每天都在送covid-19疑似個案,確診。
▶️送信的郵差,送到居家隔離的家戶,確診,
▶️某間苗栗電子廠的員工,在篩檢過程中與其他同事群聚,確診。
請問上述這些情境,是不是「因公染疫」呢?
事實上,勞動部職安署絕對有責任,要來建立Covid-19的職業染疫認定指引。
打開勞動部職安署的網頁,在生物性危害的部分,共計有17項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甚至有 #SARS職業認定參考指引。
但是在這一波covid-19的疫情中,我們並沒有發現職安署制定關於 covid-19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
指揮中心說,相關的認定交由衛生局跟醫院去做疫調,然後根據疫調的資料來做判定,然而,以目前每日確診數高達百人的狀況下,衛生局真的有足夠的能量嗎?醫院又是醫護人員的雇主,要醫院來做相關資料,無異於球員兼裁判。
根據台灣大學醫院職業醫學科醫師陳秉暉的投書,目前已經有14個國家已將職業風險進行分級,並針對高風險職業,在認定上 #免除勞工須舉證指標個案來做個案認定的責任。
以美國為例,醫療照顧工作者、緊急救護人員、消防員、醫療輔助人員、軍人,都被納入高風險職業,換言之,只要這類型人員不幸染疫,就可以逕自認定為因公染疫,並獲得相對應的保障。
請職安署不要在逃脫責任了,立刻制定關於covid-19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吧!
【延伸閱讀】
電子廠爆群聚!職安署應速訂「職業性染疫」認定指引(陳秉暉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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