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所謂”自己的薪水”,除非有協議如何支配雙方所得收入?
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還是算女方個人的嗎?還是也算夫妻共有?
首先,要先告訴大家,以下的答覆,都是以夫妻雙方沒有另行協議採分別財產制為前提,那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的第一個原則: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
這個可以參考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前段,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當然房子是歸女方所有,即使離婚,房子還是歸女方。
第二個問題的前段,自己的薪水當然也歸自己所有,可以自由花用。
第三個問題的前段,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當然還是算女方個人的,離婚後也還是女方的。
到這邊為止還算簡單。
可是,我們要知道,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是有家庭分工的問題,可能是一方在外工作,一方操持家務,這時候如果財產都歸一方所有,對一方可能不太公平。
所以民法為了平衡雙方的貢獻,特別設置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因此,雖然在結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但是離婚時(或一方先死亡時),法律賦予財產較少的一方一個機會,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雙方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個是專屬配偶的請求權,如果配偶不願意請求,配偶的債權人不可以代替配偶去請求,因此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方法。
而且因為這是為了平衡雙方的家庭貢獻,所以不能把娘家婆家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算進來分配。
解釋到這邊,大家都知道上面三個問題的後段的答案,就是雖然財產不是共有,可以各自管理、處分,但到了離婚或有一個人過世時,就要來清算一下,可以跟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顯然問題三的婚前財產就完全沒有分配的問題)
有看到上一篇文章:夫妻財產第一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算誰的?
http://goo.gl/ZA8T5d
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比較一下:婚前買的房子跟婚後買的房子,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差別呢?
婚前買的房子→ 歸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以賺的錢清償的貸款要拿來分配(不管是哪一方賺的)
婚後買的房子→歸登記的人所有→如果錢全都是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整間房子的價值都要計入財產分配,而且是以協議離婚登記時,或判決離婚起訴時計算房子的價值(記住是分錢不是分房子)。
差別在那裡?以這幾年來說,房子增值這麼多,有的不動產增值將近一倍,那麼婚後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房子,對方可以分走的錢,當然一定比前者只分還掉的貸款,金額會差非常多。
所以以這十幾二十年來說,顯然是婚前先把房子頭期款付好,婚後再來慢慢繳貸款,比起婚後才開始用賺的錢買房子,分給對方的錢會少得多。
但未來房地產走向如何誰知道,如果婚前買了價值高的房子,貸款金額繳得哇哇叫!
最後離婚時,房子價值居然大跌,繳掉的貸款還是有分配的問題,就虧大了,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划算,就不一定囉!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偉民易經講堂,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Wong Wai Man 僭建,原來都是為了愛。 新上任的律政司司長,還未大展拳腳,捍衛瀕臨崩潰的香港法治,重建市民對司法獨立的信心,她先用僭建來說她的愛情故事。 鄭若驊是公職王,特區政府之友,政府出公文都稱她為女士(Ms),新聞界一直以為她是工作狂的單身宅女,原來早已偷戀隔牆花,嫁了鄰居。 她和潘...
民法離婚篇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贍養費制度大翻新】
行政院會5日通過「民法親屬篇」修正草案,這是贍養費制度自公布施行以來首次通盤檢討,共有六大修正重點,贍養費的請求權將不限於無過失、裁判離婚兩要件,放寬到只要離婚後生活困難一方,就有權跟對方請求贍養費,請求期限自離婚起五年內。
#贍養費
民法離婚篇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這篇把修法重點寫得很清楚。但注意還沒經立法院三讀喔,只是法務部提案,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而已。
心得:
把"贍養費協議"名列在法條上(1057之5 ),其實在實務上很多離婚夫妻都有類似的贍養費約定,如有未履行者,多以"履行協議"訴訟進行救濟。
民法離婚篇 在 黃偉民易經講堂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Wong Wai Man
僭建,原來都是為了愛。
新上任的律政司司長,還未大展拳腳,捍衛瀕臨崩潰的香港法治,重建市民對司法獨立的信心,她先用僭建來說她的愛情故事。
鄭若驊是公職王,特區政府之友,政府出公文都稱她為女士(Ms),新聞界一直以為她是工作狂的單身宅女,原來早已偷戀隔牆花,嫁了鄰居。
她和潘樂陶的感情,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因潘的離婚官司在2014年才審結,中間又牽涉一位小妹妹。今日才是2018年1月9日而已,劇情推進是雙線進行還是三翼齊飛?
由悲情的政治新聞,轉化成師奶八卦,林鄭政府真的亞視化了。
斗數中,有一個結構,當事人很容易戀上有另一半的對象。
這是當紫微星在辰或戌宮安星坐命的時候,根據安星規律,紫微必與天相同宮,整個結構便是:
紫相君臣到巨機,
貪狼日月不分離;
武府天同破軍位,
隔廉隔殺蔭單飛。
這便是著名的紫相盤了。
整個星盤結構都是矛盾躊躇,欲行又止。
紫相同宮,紫微是君,天相是臣,紫微喜惡隨心,天相瞻前顧後。紫微不理別人,天相前有天梁,後有巨門,對拱破軍,一生如履薄冰。偏偏兩星同坐於天羅地網,一生必欲行又止,欲斷又難捨的掙扎之中。
跟著是天機巨門同宮。
天機聰明外露,巨門低調潛藏,天機機靈走位,巨門暗裡窺伺。一個要揚,一個要暗。星情剛巧相反,而同坐一宮。是明是暗,是愛賣弄還是冷眼旁觀?
然後到貪狼在寅申。
貪狼在寅,易成風流彩杖之說。
貪狼是斗數第一桃花星,多情多欲,長袖善舞。有兩個宮位,易於情濫。
在子,易成泛水桃花;在寅,易成風流彩杖。泛水桃花是身不由己,風流彩杖是因色惹禍。
紫相盤的貪狼,必對拱廉貞,寅申對拱,斗數中的兩大桃花星,一主情,一主欲,看星情偏向那方,只是容易感情浪蕩了。
跟著是日月同宮。太陽太陰同坐,陰陽不定,在丑太陽失輝,太陰旺盛,在未矛盾稍緩,都是一矛盾結構。陰陽同坐,總又失意一方。
然後武曲天府兩大財星同宮。武曲行動生財,天府有入冇出,一動一靜,同是財星其志不同。發財不止一處,這個宮位,就是寅申宮貪狼的夫妻宮。貪狼寄情之處,發財不只一處,這時福德宮是紫微天相,任性又不敢,狠心又捨不得。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感情那可一帆風順。
再到是天同獨坐拱天梁。天同在亥,天梁在巳,寅申巳亥四驛馬,天同對著的天梁,有一半機會見天馬或同坐,就是古訣說的「天梁天馬女飄逢」。女命愛追求不屬於自己的感情,尋找天際的幸福,女飄逢不一定是奔波,是感情沒有喬木可托。況且同梁對拱,是苦戀徵應,情深緣淺,心有隱痛。
整個結構,都矛盾組合,易因情所苦。
鄭若驊是什麼斗數盤我不知道,借新聞說說,有一種斗數結構,易愛上有伴對象,一生為情所苦而已。
今日林鄭政府面對危機,根據周易第四十卦需水解卦的卦辭:
解,利西南。
無所往,其來復吉。
有攸往,夙吉。
承接上卦水山蹇卦的處境,要解除險難,基本態度「利西南」,即坤卦的耐心包容,厚德戴物。坤卦卦辭說,西南得朋。這是總綱領。基本態度是:沒有問題,不要找問題;有問題,立即面對解決。
這便是有攸往,夙吉。
鄭若驊面對的是僭建問題,這是林鄭從英回港,出任發展局局長時的絕藝招數。只要用回當年對待唐英年約道七號僭建地庫的標準和行政程序,用於今次危機,便可轉危為安了。
2018年1月9日 星期二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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