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高齡社會│【#政策買票,#撒幣≠ #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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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敬老飆升至89億元地方財政吃不消盼中央當黑臉】
全台「現金敬老」比例居高不下,監委今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各地方政府發放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之態樣多達20種名目,核發金額更從100年的48億元遽增至107年的89億元,增幅達8成之多,成為沉重的支出項目,因此有地方縣市代表在約詢時透露,希望有人來做黑臉,因為民意高漲,他們也要選舉,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發放標準。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與監委江綺雯今公布各地現金敬老的調查報告,江綺雯指出,不是對長輩有意見,而是討論地方財務妥適性如何處理,因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普遍欠佳,每年仍持續發放「重陽敬老禮金」、「老人慰助金」、「老年三節慰問金」等地方政府自行開辦發放之各類「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該項支出核發金額更從100年的48億元,遽增至107年的89億元,增幅達8成之多。-----聯合報
#錢從哪裡來?
財政的本質:「財政不會憑空增加,一方財政的增加必使另一方財政減少。」
台灣現今實已面臨社會福利政策的危急存亡之秋,容易吸引選票的政策投機的政治人物競相加碼,而從來不思考真正的政策效果與背後意義,使得在投入龐大資源後,主要是了選票,留下的卻是難以填補嚴重的財政赤字。從蔡英文總統推動年金改革、柯P砍敬老禮金,到臺中市老人健保費補助,逐漸檢討台灣社福政策的合理性。
『齊頭式平等』與『立足點平等』有何不同?實施後又會有哪些方向的影響?
「齊頭式平等」是一種不管個人背景與基礎之差異,卻統一規則來適用全體的方式,表面上看比來一樣很公平,實際上卻是一種「假平等」!因為每個人付出的努力與收獲不同,卻強迫跟別人的「分配」一致。這樣會形成有能力者不願意付出,能力差的卻坐享其成,最終造成大家都不願努力付出,整體生產力變得越來越低的惡性循環。
國父 孫中山先生將「平等」分為「不平等」、「假平等」、「真平等」來加以討論。
1.『不平等』
(1)天生的不平等:自然界沒有平等,人類也沒見過天賦的平等,如人生而有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之分。
(2)人為的不平等:專制帝王造成的,即帝、王、公、侯、伯、子、男階級制度。
2. 『假平等』
所謂假平等,不分個人努力與收獲多寡,一律求其分配平等,亦即齊頭式的平等。
3. 『真平等』
是立足點的平等,即讓各人站在同一水平線上,根據各自天賦的聰明才能充分地發展成就,並依其努力獲得其應得之報酬。讓個人發展造就的機會完全相同,所以是真平等亦即立足點平等。
『齊頭式的平等』即不分先天與後天的差異,也不論個人努力與貢獻的差別,將所有人所得之成果一律平均分配。表面上的公平卻抹殺掉個人的努力,以及竭盡才能的意願。讓有能力者不願貢獻心力,無能力者坐等收成,造成整個社會一致性的懶惰與貧窮。
『立足點平等』即是改善後天富窮差異,讓個人能夠發揮其先天才能,盡其所能貢獻社會,並依其努力與貢獻獲取報酬。但也應讓先天才能不足者能夠依其努力而獲得足夠改善生活之報酬,這樣才能符合社會公平與改善社會結構、永續發展。
很明顯的,齊頭式平等著重於分配上的平均,立足點平等著重於後天差異的平衡。兩者著重點的不同,造成後續影響極大的分別,齊頭式平等抹殺人性的特點,使人不願意發揮才能、不願付出,而立足點平等,卻使人能夠且願意貢獻所長。
然而社會最需要的是『消除一切形式障礙(歧視與不公平)的平等』,高齡化社會的先行者日本就有社會學家藤田孝典出版《下流老人》一書,描寫高齡社會下老人淪為社會弱勢的景象,2025年日本將出現45萬照護難民,值得台灣借鏡。
#政治人物提出的社福政策淪為現金買票
目前現金給付的社福政策相當容易淪為政策買票,因為政策執行容易、發放快速,但實際效果如何?尤其許多一次性現金發放的福利政策,不僅沒有效果,反而成為政府財政的沉重包袱。唯有深思如何依據民眾的需求創造可『永續發展』的社會福利,才是正途。而且少少的現金給付,但政府卻要支出龐大的經費,並無法支應市場上昂貴的照顧服務,這經常讓照顧者更容易的被束縛在家中,一但有長輩或孩童需要照顧,身心壓力異常沉重卻孤立無援。況且,照顧者經常是女性,使得女性的勞動力無法得到適當的運用,未來還會因為工作年資影響到退休以後的所能領取到的年金。
#柯P砍重陽敬老金,#沒票還是要做
『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當社會福利被縮減時,著實會引起相當大的反彈,也就是過往政治人物的社會福利政策實施以後,受扶對象認為理所當然是自己應有的福利,當要把這些福利拿走或原有福利被刪減,他們會感到巨大的被剝奪感,就會怪罪於執政者。
反觀以『社會福利為主體的社會政策』卻時常不受執政者的青睞,因為服務的建立牽涉到人力、場地、設施設備、提供服務團體的專業等等,可能花了相當多的精力卻只能培養出少量的福利。可是長遠來說,當社會福利服務一點一點建立起來時,則可以讓需要的民眾直接獲得服務。此外,實際的社會福利服務也可以提升內需,擴大相關產業發展,就業機會增加,不止解決照顧需求,更能促成女性勞動力的投入與經濟的發展。
#歐美國家的借鏡
近年來歐美國家非常強調孤獨對於個人健康的危害,有研究顯示:孤獨對健康的影響,甚至超過一天抽15根香菸。英國用半世紀的高齡化歷程告訴我們,傳統照顧思維下的長照2.0終將失敗,對高齡者的照顧不僅是在生病時提供無微不至的照顧。
為此英國的產官學研全力投入,將創新的失智照護與研究列為國家要務,還特別設立孤獨部長(Ministry of Loneliness),希望透過政策制定和各種方式來減少長輩的孤獨感,增加社會連結。
高齡者不是一個群體,而是各自有各自的需求和特質的一群人,不管是健康的、亞健康的、有慢性病、體弱的、失能者、失智者,或是有憂鬱者……不會只用「變老」、「變弱」來一言以蔽之;而且不管他們是處於什麼狀態和層面,都不是看aging(老化) ,而是專注在living(活著),而且是living well(好好活著)。living well,很重要的就是建立連結,所以如何讓中高齡者在社區中「健康老化」才是高齡社會政策的核心目標。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朝向「精實管理」建立健全的「財政紀律」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應朝排富方向規劃」這兩方面來做考量,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希望透過修法制定公開的行政。以下經由資深專業社工人員、社工師、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人口快速老化是世界各國人口結構變遷普遍的現象,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於115年將增加為20.7%,邁入「超高齡社會」因此老人福利包含(經濟安全、長照服務、友善高齡環境等議題)格外需要受到重視。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包含六大項目,分別是社會救助與津貼、社會保險、福利服務、健康與醫療照護、就業安全、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等等…。老人福利政策應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輔,『社會救助』為最後一道防線。
一般老人相較生活自理失能老人,在服務及需求不盡相同,老人在社會地位通常被忽視及認定為衰退年老、需要被幫助的一群。因此增權老人原本的能力,,實質上的服務需要做妥善的安排,中高齡老人之人力活化與運用應當正視。善用其資深智慧及社會歷鍊,推動再度活化老人的權益與功能讓其再度受到政策立法與保障。建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絡,例如:整合社福中心、社區發展協會、增加社區關懷聚點,推動在地老化各項服務,鼓勵延長退休或另轉職安排(老人志工等等)推動高齡實習生保障老人就業安全、老人保護與高風險家庭,再結合社區醫療服務資源網絡。
參考資料:
國家發展委員會
2009社區發展季刊125期
財富的本質:財富來自於生產
From Aging to Living Well:面對高齡化,為何要以英國為師?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屬 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勞動部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
預告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 草案(預告終止日:107.09.11)
國家發展委員會 高齡化時程
社工服務對象英文 在 楊博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事│#高齡社會│【#政策買票,#撒幣≠ #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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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現金敬老」比例居高不下,監委今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各地方政府發放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之態樣多達20種名目,核發金額更從100年的48億元遽增至107年的89億元,增幅達8成之多,成為沉重的支出項目,因此有地方縣市代表在約詢時透露,希望有人來做黑臉,因為民意高漲,他們也要選舉,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發放標準。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與監委江綺雯今公布各地現金敬老的調查報告,江綺雯指出,不是對長輩有意見,而是討論地方財務妥適性如何處理,因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普遍欠佳,每年仍持續發放「重陽敬老禮金」、「老人慰助金」、「老年三節慰問金」等地方政府自行開辦發放之各類「中央法定以外老人福利現金給付」,該項支出核發金額更從100年的48億元,遽增至107年的89億元,增幅達8成之多。-----聯合報
#錢從哪裡來?
財政的本質:「財政不會憑空增加,一方財政的增加必使另一方財政減少。」
台灣現今實已面臨社會福利政策的危急存亡之秋,容易吸引選票的政策投機的政治人物競相加碼,而從來不思考真正的政策效果與背後意義,使得在投入龐大資源後,主要是了選票,留下的卻是難以填補嚴重的財政赤字。從蔡英文總統推動年金改革、柯P砍敬老禮金,到臺中市老人健保費補助,逐漸檢討台灣社福政策的合理性。
『齊頭式平等』與『立足點平等』有何不同?實施後又會有哪些方向的影響?
「齊頭式平等」是一種不管個人背景與基礎之差異,卻統一規則來適用全體的方式,表面上看比來一樣很公平,實際上卻是一種「假平等」!因為每個人付出的努力與收獲不同,卻強迫跟別人的「分配」一致。這樣會形成有能力者不願意付出,能力差的卻坐享其成,最終造成大家都不願努力付出,整體生產力變得越來越低的惡性循環。
國父 孫中山先生將「平等」分為「不平等」、「假平等」、「真平等」來加以討論。
1.『不平等』
(1)天生的不平等:自然界沒有平等,人類也沒見過天賦的平等,如人生而有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之分。
(2)人為的不平等:專制帝王造成的,即帝、王、公、侯、伯、子、男階級制度。
2. 『假平等』
所謂假平等,不分個人努力與收獲多寡,一律求其分配平等,亦即齊頭式的平等。
3. 『真平等』
是立足點的平等,即讓各人站在同一水平線上,根據各自天賦的聰明才能充分地發展成就,並依其努力獲得其應得之報酬。讓個人發展造就的機會完全相同,所以是真平等亦即立足點平等。
『齊頭式的平等』即不分先天與後天的差異,也不論個人努力與貢獻的差別,將所有人所得之成果一律平均分配。表面上的公平卻抹殺掉個人的努力,以及竭盡才能的意願。讓有能力者不願貢獻心力,無能力者坐等收成,造成整個社會一致性的懶惰與貧窮。
『立足點平等』即是改善後天富窮差異,讓個人能夠發揮其先天才能,盡其所能貢獻社會,並依其努力與貢獻獲取報酬。但也應讓先天才能不足者能夠依其努力而獲得足夠改善生活之報酬,這樣才能符合社會公平與改善社會結構、永續發展。
很明顯的,齊頭式平等著重於分配上的平均,立足點平等著重於後天差異的平衡。兩者著重點的不同,造成後續影響極大的分別,齊頭式平等抹殺人性的特點,使人不願意發揮才能、不願付出,而立足點平等,卻使人能夠且願意貢獻所長。
然而社會最需要的是『消除一切形式障礙(歧視與不公平)的平等』,高齡化社會的先行者日本就有社會學家藤田孝典出版《下流老人》一書,描寫高齡社會下老人淪為社會弱勢的景象,2025年日本將出現45萬照護難民,值得台灣借鏡。
#政治人物提出的社福政策淪為現金買票
目前現金給付的社福政策相當容易淪為政策買票,因為政策執行容易、發放快速,但實際效果如何?尤其許多一次性現金發放的福利政策,不僅沒有效果,反而成為政府財政的沉重包袱。唯有深思如何依據民眾的需求創造可『永續發展』的社會福利,才是正途。而且少少的現金給付,但政府卻要支出龐大的經費,並無法支應市場上昂貴的照顧服務,這經常讓照顧者更容易的被束縛在家中,一但有長輩或孩童需要照顧,身心壓力異常沉重卻孤立無援。況且,照顧者經常是女性,使得女性的勞動力無法得到適當的運用,未來還會因為工作年資影響到退休以後的所能領取到的年金。
#柯P砍重陽敬老金,#沒票還是要做
『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當社會福利被縮減時,著實會引起相當大的反彈,也就是過往政治人物的社會福利政策實施以後,受扶對象認為理所當然是自己應有的福利,當要把這些福利拿走或原有福利被刪減,他們會感到巨大的被剝奪感,就會怪罪於執政者。
反觀以『社會福利為主體的社會政策』卻時常不受執政者的青睞,因為服務的建立牽涉到人力、場地、設施設備、提供服務團體的專業等等,可能花了相當多的精力卻只能培養出少量的福利。可是長遠來說,當社會福利服務一點一點建立起來時,則可以讓需要的民眾直接獲得服務。此外,實際的社會福利服務也可以提升內需,擴大相關產業發展,就業機會增加,不止解決照顧需求,更能促成女性勞動力的投入與經濟的發展。
#歐美國家的借鏡
近年來歐美國家非常強調孤獨對於個人健康的危害,有研究顯示:孤獨對健康的影響,甚至超過一天抽15根香菸。英國用半世紀的高齡化歷程告訴我們,傳統照顧思維下的長照2.0終將失敗,對高齡者的照顧不僅是在生病時提供無微不至的照顧。
為此英國的產官學研全力投入,將創新的失智照護與研究列為國家要務,還特別設立孤獨部長(Ministry of Loneliness),希望透過政策制定和各種方式來減少長輩的孤獨感,增加社會連結。
高齡者不是一個群體,而是各自有各自的需求和特質的一群人,不管是健康的、亞健康的、有慢性病、體弱的、失能者、失智者,或是有憂鬱者……不會只用「變老」、「變弱」來一言以蔽之;而且不管他們是處於什麼狀態和層面,都不是看aging(老化) ,而是專注在living(活著),而且是living well(好好活著)。living well,很重要的就是建立連結,所以如何讓中高齡者在社區中「健康老化」才是高齡社會政策的核心目標。
民眾黨未來進入國會,將推動關鍵少數的力量,支持朝向「精實管理」建立健全的「財政紀律」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應朝排富方向規劃」這兩方面來做考量,立法不是口號,更應全方面考量完善,希望透過修法制定公開的行政。以下經由資深專業社工人員、社工師、研究報告參考,綜合研究討論出以下主張:
人口快速老化是世界各國人口結構變遷普遍的現象,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於115年將增加為20.7%,邁入「超高齡社會」因此老人福利包含(經濟安全、長照服務、友善高齡環境等議題)格外需要受到重視。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包含六大項目,分別是社會救助與津貼、社會保險、福利服務、健康與醫療照護、就業安全、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等等…。老人福利政策應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輔,『社會救助』為最後一道防線。
一般老人相較生活自理失能老人,在服務及需求不盡相同,老人在社會地位通常被忽視及認定為衰退年老、需要被幫助的一群。因此增權老人原本的能力,,實質上的服務需要做妥善的安排,中高齡老人之人力活化與運用應當正視。善用其資深智慧及社會歷鍊,推動再度活化老人的權益與功能讓其再度受到政策立法與保障。建構完善的社會安全網絡,例如:整合社福中心、社區發展協會、增加社區關懷聚點,推動在地老化各項服務,鼓勵延長退休或另轉職安排(老人志工等等)推動高齡實習生保障老人就業安全、老人保護與高風險家庭,再結合社區醫療服務資源網絡。
參考資料:
國家發展委員會
2009社區發展季刊125期
財富的本質:財富來自於生產
https://blog.xuite.net/jamesz1010/blog/68809388-%E9%BD%8A%E9%A0%AD%E5%BC%8F%E5%B9%B3%E7%AD%89%E8%88%87%E7%AB%8B%E8%B6%B3%E9%BB%9E%E5%B9%B3%E7%AD%89%E7%9A%84%E5%B7%AE%E7%95%
From Aging to Living Well:面對高齡化,為何要以英國為師?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463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屬 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264&pid=1991
勞動部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7F220D7E656BE749&sms=E9F640ECE968A7E1&s=0B400C8268204F01
預告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 草案(預告終止日:107.09.11)
https://laws.mol.gov.tw/news.aspx?msgid=4746&bak=0&keyword=%e9%ab%98%e9%bd%a1%e8%80%85%e5%8f%8a%e9%ab%98%e9%bd%a1%e8%80%85%e5%b0%b1%e6%a5%ad
國家發展委員會 高齡化時程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695E69E28C6AC7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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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服務對象英文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家元首能帶頭創造社工尊嚴勞動條件就是對社工專業價值的肯定
#社工終於可以尊嚴調薪了
#接下來就是要更努力募款
#創造組織/人員/服務對象三贏的助人勞動環境人人有責
(摘)蔡總統今天在總統府接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她提到,這幾年政府積極補強社會安全網,在兒少保護、反毒、長照、身心障礙這些領域都推出許多新政策,逐漸累積成績,遍布在社會各角落的社工夥伴,就是社會安全網3年有成最重要的關鍵推手。
她說,政府提出兩大措施,第一、逐年充實社工人力;前年行政院已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逐漸增聘社工人員,到明年底為止,預計將會增加超過3000名人力,人力更充足,就能減少第一線社工工作負擔,也有助提升服務品質。
第二、是全面調高社工的薪資,蔡總統表示,公部門裡面,把原本屬於計畫性質的風險工作補助費,調整成可以經常性編列和支領的人事費,明年起,公部門社工同仁依工作性質將會增加新台幣1500多元到3000元不等的薪資。
社工服務對象英文 在 每天簡單學社工- 個案工作常見專有名詞(上) ㄧ、案主 ... 的推薦與評價
個案工作常見專有名詞(上) ㄧ、案主(client ) 1.個案工作中所講的案主,通常指服務對象而言。 2.可以指個人、家庭、小團體、社區、組織等。 3. ... <看更多>
社工服務對象英文 在 【社福系】「走進個案的心,同時要堅守社工的倫理界線!」 l ... 的推薦與評價
... 服務對象 ,一站一站停靠,最終到達終點站後,再溫暖地與 服務對象 道別。這就是 社工 !我們是與人工作的藝術家。 看完整的文化學姐社福系講座https://bit ... ... <看更多>
社工服務對象英文 在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 精華區SW_Job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54.36
> -------------------------------------------------------------------------- <
作者: afanlu (我不說我愛你)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Thu Jan 1 16:26:45 2009
※ 引述《lovemd (換一顆有錢人的腦袋)》之銘言:
: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
: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我想請問 你不能接受的是哪一點呢?
是不能接受變成服務生?還是不能接受稱呼的轉變?
我覺得稱呼的轉變跟是不是身障領域沒有關係
重點是能不能瞭解你「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
機構就是提供服務的地方,以往所謂的「個案」就是服務使用者
稱呼的轉變
主要是因為現在社會福利服務潮流的走向開始轉為「自主」、「尊重」、「支持」
接受服務者和我們都是平等的
「服務使用者」有權選擇自己希望被服務的方式,有權利參與服務計畫的擬定
機構內的教保員、社工將來都可能不再使用「老師」的稱呼
我們雖然有專業
但卻不能使用我們的專業強迫案主接受我們替他們擬定的計畫
而是要尊重他們選擇的意願
另外
「老師」與「個案」的稱呼,在華人的社會代表的是地位的高低
換句話說也就是「強勢」與「弱勢」的分別
既然要尊重服務使用者,平等看待他們
除了實質上行動的作為
稱呼的改變代表的是觀念上的革新
我想那不是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問題
而是你們機構的觀念有沒有跟上時代
我也不喜歡用「個案」稱呼人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喜歡用他們的名字稱呼他們自己
我並不覺得當社工、就服員是有多了不起的事
只是因為他們剛好需要協助連結資源,那恰巧又是我負責的服務
如此而已
就算把我看成服務生那又怎樣
服務生也是很了不起的一個職位阿,
難道你去吃飯、用餐都不需要人家服務,不希望人家提供你想要的服務嗎?
當服務生,比當社工更難,更需要客人的尊重
所以,設身處地的想想
你不能接受的原因應該不是稱呼,而是你心中那個放不下的地位高低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0.57
> -------------------------------------------------------------------------- <
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Thu Jan 1 20:26:21 2009
我覺得這是沽名釣譽式的無聊
目前是否有任何Evidence-Base的研究或文獻
顯示出這樣的轉變有助於服務品質的提升?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義字交互使用
老是在歸因於和工作者和個案之間的權力地位關係
那到底有沒有證據嘛?還是只是不碰實務的老師寫慣政策論文
自我感覺良好之後,受聘為評鑑委員然後說改就改?
幸好精神科目前還沒遭受這種鳥事
只是和外單位交流資訊時我通常還是會寫cl
因為曾經被問過:請問p't是什麼意思啊Orz
以後個案管理要改成"服務使用者管理"嗎?
好像要帶警棍吼
結案要改成"結束使用者"嗎...
老王,這個"服務使用者"可以把他結掉嚕
聽起來要扛五零機槍出去掃射的感覺...
所以要這樣改,證據在哪裡?同學們可以去問問老師啊
叫老師拿文獻出來讓我們這些沒唸書的實務工作者欣賞欣賞
※ 引述《afanlu (我不說我愛你)》之銘言:
: ※ 引述《lovemd (換一顆有錢人的腦袋)》之銘言:
: :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 :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 :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 :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 :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 :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 :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 ^^^^^^^^^^^^^^^^^^^^^^^^^^^^^^^^^^^^
: :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 :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 我想請問 你不能接受的是哪一點呢?
: 是不能接受變成服務生?還是不能接受稱呼的轉變?
: 我覺得稱呼的轉變跟是不是身障領域沒有關係
: 重點是能不能瞭解你「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
: 機構就是提供服務的地方,以往所謂的「個案」就是服務使用者
: 稱呼的轉變
: 主要是因為現在社會福利服務潮流的走向開始轉為「自主」、「尊重」、「支持」
: 接受服務者和我們都是平等的
: 「服務使用者」有權選擇自己希望被服務的方式,有權利參與服務計畫的擬定
: 機構內的教保員、社工將來都可能不再使用「老師」的稱呼
: 我們雖然有專業
: 但卻不能使用我們的專業強迫案主接受我們替他們擬定的計畫
: 而是要尊重他們選擇的意願
: 另外
: 「老師」與「個案」的稱呼,在華人的社會代表的是地位的高低
: 換句話說也就是「強勢」與「弱勢」的分別
: 既然要尊重服務使用者,平等看待他們
: 除了實質上行動的作為
: 稱呼的改變代表的是觀念上的革新
: 我想那不是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問題
: 而是你們機構的觀念有沒有跟上時代
: 我也不喜歡用「個案」稱呼人
: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喜歡用他們的名字稱呼他們自己
: 我並不覺得當社工、就服員是有多了不起的事
: 只是因為他們剛好需要協助連結資源,那恰巧又是我負責的服務
: 如此而已
: 就算把我看成服務生那又怎樣
: 服務生也是很了不起的一個職位阿,
: 難道你去吃飯、用餐都不需要人家服務,不希望人家提供你想要的服務嗎?
: 當服務生,比當社工更難,更需要客人的尊重
: 所以,設身處地的想想
: 你不能接受的原因應該不是稱呼,而是你心中那個放不下的地位高低吧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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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9.48.2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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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gon (Com-ba-d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Fri Jan 9 21:27:48 2009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義字交互使用
可是別忘了, client也在英語使用環境中,各行各業中都有用到。
法律、零售商....不勝枚數。
也就是說,在英語環境中,
Client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是指具有"有購買能力的主動之自由人"
且能夠"依自由意願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
雖然我們仍可以爭辯這種狀況下的client是否仍擁有完整的agency,
可是,這個字所指的"人"具有agency卻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作為client的中文翻譯,"個案",卻不一定如此。
在台灣的中文語境中,個案通常具有負面的意涵:
如果你是個案,那你大概因為不是有這個便是有那個問題。
而我作為社工,就是要來糾正或改變你(的問題)。
而作為"個案",他的自主性也就這樣不見了。
在台灣的其他行業,client可是翻譯為"業'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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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gon (Com-ba-d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at Jan 10 01:50:21 2009
:
: 在台灣的中文語境中,個案通常具有負面的意涵:
:
: 如果你是個案,那你大概因為不是有這個便是有那個問題。
:
: 而我作為社工,就是要來糾正或改變你(的問題)。
:
: 而作為"個案",他的自主性也就這樣不見了。
:
: 在台灣的其他行業,client可是翻譯為"業'主'"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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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75.43.132.78
: 推 Rainman0612:單純覺得莞爾...督導:「您的業主 結業了嬤?」 囧... 01/09 22:19
: 推 aweasel: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阿!無聊的學說 01/09 23:55
^^^^^^^^^^^^^^^^^^^^^^^^^^^^^^^^^^^^
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閱讀你這一句話。
無聊的學說?
你是指我上面拉哩啦雜的東西,如果可以被稱為學說的話,很無聊?
還是你意有他指?
其實你說的,也正是我要說的。
"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 -- 所以我們認定"個案"是有"問題"的。
而作為社工的我們,
相對於個案,我們站在一個權威的位置,
告訴他: 你這不對你那不對你這有問題你那有問題你該作這你該作那。
可是,我們的"個案"呢?
他到底有沒有權力大聲跟你拍桌子: 你別對我指指點點?
你設計出來的東西我不喜歡我不愛我不想接受?
當他覺得他只是你這個社工手中上的一個該處理個案時,
或
當他覺得他是一個服務使用者 -- 他有權力使用或不使用你所提供的服務,
你覺得事情會不會不一樣??
----
我必須說,
我們對於語言的使用必須非常小心。
或許整體的權力結構很難因為只因語言使用之改變而轉換,
但語言,絕對是"構成"這整體權力結構的重要部分。
語言不只作為供我們表達的載具,
更參予了我們的思考與感受 -- 很簡單,
只要看到有版友覺得"服務提供者"讓他覺得自己像個餐廳服務生,
就知道語言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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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at Jan 10 13:25:23 2009
我是沒唸過什麼書啦
不過在處理實務的時候我是都不會直接稱呼對方為個案啦!
都會叫XX先生 XX小姐 親屬的話都會直接稱呼XX的爸爸、媽媽、阿姨、姑姑
如果要去強調社工和個案之間不對等關係是需要被修正的
應該是從一個社工的基礎觀念開始教育起而不是只是去改一個所謂的「名稱」
除非你的評估報告要給當事人過目?跟他親自討論處遇計畫?
那不如直接寫成 X小姐 X先生 不是更好?當事人XXX、OOO不是也OK?
從「案主」改成「服務使用者」不過就是從一個意義變成另外一個意義而已
也是賦予這個稱呼一個意義阿!
對實務工作並沒有什麼差別吧!就是報告上要多打很多字
服務使用者、服務使用者之母、服務使用者之同居人之子 <===諸如此類
還有,有些案件即使他拍桌子還是恐嚇要殺全家的還是會強制介入處理
並不會因為他的不滿意就會更改服務計畫
要推動也很好阿!去修正一些觀念,但是對我個人來說是還頗沒意義的
對我來說社工和案主就是一同成長、一起討論、一起解決問題的專業朋友關係
一些有的沒的因為我沒念什麼書,所以我還真的沒想到過捏!
而且現在保護性個案越來越難做,問題越來越多元化
臺灣的社福政策和資源已經快不和所需了
兒童少年安置機構全臺灣本島都滿床了
一些有特殊狀況的小孩沒有機構要收
所以請原諒我這個實務工作者實在沒時間去思考種種
不如就交給學術界吧!G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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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weasel 來自: 210.69.40.253 (01/1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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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en2899 (allen2899)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00:00:12 2009
先舉個例子
有時候我們在新聞上可以看到XX銀行或是公司
因為某件事的疏忽 或是處理不好 bababa之類的
這時該銀行或是公司的發言人通常會出來說
這只是個"個案" 我們會特別注意 或是有其他特別處理 bababa之類的
請問 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大家會怎麼想
會把發言人所指稱的個案做為一個負面的字眼嗎?
以此為例 我認為
個案這個詞 本身並沒有什麼正面或負面
就看個人怎麼想 怎麼去詮釋而已
只是現在專家認為這詞有負面意義
而專家又有很大的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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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6.16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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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hearted (隨遇)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02:09:41 2009
※ 引述《allen2899 (allen2899)》之銘言:
: 先舉個例子
: 有時候我們在新聞上可以看到XX銀行或是公司
: 因為某件事的疏忽 或是處理不好 bababa之類的
: 這時該銀行或是公司的發言人通常會出來說
: 這只是個"個案" 我們會特別注意 或是有其他特別處理 bababa之類的
: 請問 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大家會怎麼想
: 會把發言人所指稱的個案做為一個負面的字眼嗎?
: 以此為例 我認為
: 個案這個詞 本身並沒有什麼正面或負面
: 就看個人怎麼想 怎麼去詮釋而已
: 只是現在專家認為這詞有負面意義
: 而專家又有很大的影響力....
看了這一串的討論文下來
有一點開始被點出來,就是對「個案」一詞的意涵理解不同
然而是否隱含權力不平等或者問題取向,解釋是由學者?實務工作者?服務對象?
從client到consumer的轉變,似乎是國外的討論
或者是本詞源起所帶有的偏見,可是我想要說的是回到當下的社會文化來看
個案一詞在台灣是否還具有那樣的偏見?可能案主/服務使用者不清楚
甚至實務工作者認為這詞是一個中性的,那麼在缺乏共識的概念認知下
更改的最大意義,也只剩下對這詞有不滿的學者而已了..
那「弱勢」是不是也算不好的詞呢?可以再討論(不過先別在這佔版面了= =)
名詞的轉變絕非毫無意義,但也要有相應的觀念、概念的轉變(具有足夠正當性)
不然就是是字詞上的賣弄而已,
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從「殘障」到「身心障礙」
以上,歡迎討論
ps.其實我們早把個案等同於服務使用者了吧..
--
意圖連結社工在網路上的支持網絡,創造以部落格為基礎的高度互動平台。
我的部落格,歡迎參觀 ^^ https://lighthearted.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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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0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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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0:47:51 2009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 :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 :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義字交互使用
: 可是別忘了, client也在英語使用環境中,各行各業中都有用到。
: 法律、零售商....不勝枚數。
: 也就是說,在英語環境中,
: Client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是指具有"有購買能力的主動之自由人"
: 且能夠"依自由意願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
: 雖然我們仍可以爭辯這種狀況下的client是否仍擁有完整的agency,
: 可是,這個字所指的"人"具有agency卻是無庸置疑的。
: 但是,作為client的中文翻譯,"個案",卻不一定如此。
: 在台灣的中文語境中,個案通常具有負面的意涵:
: 如果你是個案,那你大概因為不是有這個便是有那個問題。
: 而我作為社工,就是要來糾正或改變你(的問題)。
: 而作為"個案",他的自主性也就這樣不見了。
: 在台灣的其他行業,client可是翻譯為"業'主'"呢!
世上有很多靶,不止資本主義一個,可這個靶就做可憐
因為打下去通常得到的歡呼聲最多,自我感覺最為良好,聖光系咒語
大概用了會跟che一樣帥吧,只是頭上有星星的不只他,Keroro也是
個案一詞各行各業都用的到,自然有各種不同的含意
不同的含意有不同的價值觀,甚至沒有價值觀
有大家一人一票,來感覺一下,這個字詞是正面的或是負面的?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用了個案一詞自主性會不見?現在在演哈力波特嗎?
咒語念下去個案會不能動?會吐實吐真嗎?
是就好了,這樣我做治療也不用這麼辛苦繞來繞去的
要改可以,那提出Evidence-base的文獻及證據
不要那種訪問三四個人,剪貼逐字稿加心得的"探索性研究"喔
本人學問素養不高,對於這種論文一概以小說欣賞之
通常只有什麼的才會重視什麼,實務工作要忙得事情還很多,作文不是唯一
再這樣搞下去我要用英文寫記錄了,我是無所謂,我不確定繼任看不看的懂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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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9.48.248.190
※ 編輯: Luftschiffe 來自: 89.48.248.190 (01/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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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1:08:21 2009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閱讀你這一句話。
: 無聊的學說?
: 你是指我上面拉哩啦雜的東西,如果可以被稱為學說的話,很無聊?
: 還是你意有他指?
: 其實你說的,也正是我要說的。
: "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 -- 所以我們認定"個案"是有"問題"的。
: 而作為社工的我們,
: 相對於個案,我們站在一個權威的位置,
: 告訴他: 你這不對你那不對你這有問題你那有問題你該作這你該作那。
: 可是,我們的"個案"呢?
: 他到底有沒有權力大聲跟你拍桌子: 你別對我指指點點?
: 你設計出來的東西我不喜歡我不愛我不想接受?
: 當他覺得他只是你這個社工手中上的一個該處理個案時,
: 或
: 當他覺得他是一個服務使用者 -- 他有權力使用或不使用你所提供的服務,
: 你覺得事情會不會不一樣??
: ----
: 我必須說,
: 我們對於語言的使用必須非常小心。
: 或許整體的權力結構很難因為只因語言使用之改變而轉換,
: 但語言,絕對是"構成"這整體權力結構的重要部分。
: 語言不只作為供我們表達的載具,
: 更參予了我們的思考與感受 -- 很簡單,
: 只要看到有版友覺得"服務提供者"讓他覺得自己像個餐廳服務生,
: 就知道語言的力量。
個案當然是有問題的,客氣一點可以說"有某些狀況"
上餐館吃飯當然是肚子餓,難道是因為長痔瘡嗎?
個案有問題,跟工作者是不是要持指導的態度,是香蕉跟蘋果有多像的問題
學問不能這樣做,不夠嚴謹...
個案當然可以拍社工桌子,他想拍誰的桌子都可以,通常只要不嚇到人家或把
桌子拍壞,一般不會有什麼問題
個案當然也可以不鳥我的offer,有時間就討論新的,沒時間再看看
沒辦法就沒辦法,不愛隨你,命是個案自己的,不是社工的
打高空的人喜歡做誅心之論,斧鉞之義,我等濁濁小人,言談之間能瞭解即可
社會學討論到的communication型態有幾種?
畢竟我等不是在PTT上接案
--
喔,個案在某些場合拍我桌子的,會被外面警察上手銬帶走就是了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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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9.48.24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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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gon (Com-ba-d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2:47:48 2009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可是,妙的是,
我在台灣時曾經作過六年的實務工作。
來美後,我繼續跟台灣的實務工作保持聯繫。
甚至,我還是某種程度參與台灣的實務工作(替機構寫案子)。
社工是專門職業。
學術和實務本來就不大可能截然二分。
那請問我們現在這邊正在做得是甚麼?
我竟然得提出自己曾經或者現在仍在實務界
作為"證明我不是學者而是實務工作者"的身分標示牌。
似乎只有這麼作,
我才得以還己身清白。
真諷刺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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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43.132.78
> -------------------------------------------------------------------------- <
作者: regent2 (展翅飛騰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4:29:55 2009
沒有很仔細看更名為"服務使用者"的緣由
不過想到自己曾經就醫的經驗
聽到醫護人員彼此在討論我這個"個案"時,不是用"病人"一詞
而是用"患者"怎樣怎麼....
的確比較舒服一點~~
身為"有病在身的人"(不諱言,沒病幹嘛來看醫生?!)
如果真得被稱呼"病人",當下只是自怨自艾一些
生病的人情緒通常低落一些,相對於那些有權勢的醫護人員,感覺自己矮小,
沒有選擇地被需接受隱私一覽無遺接露在他們面前...
"病人"vs."患者"原意均為一樣,不過當我們社會常出現"你有病啊... "得罵人辭語時,,
"病人"一詞在語言上似乎負面的感覺多了一些
"患者"相對上就中性一些~~
想到法界實務中常用的"原告","被告"
"被告",也是有類似令人感到負面,"未審先被定罪"的感覺
也許不久的將來
法界也開始檢討這個用詞的適當性
譬如原告叫 "訴訟提出者"
被告叫 "非自願出庭者"?
呵呵~~
會不會又被樓上的罵,來自學界的無病呻吟?!
Happy Holidays!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 可是,妙的是,
: 我在台灣時曾經作過六年的實務工作。
: 來美後,我繼續跟台灣的實務工作保持聯繫。
: 甚至,我還是某種程度參與台灣的實務工作(替機構寫案子)。
: 社工是專門職業。
: 學術和實務本來就不大可能截然二分。
: 那請問我們現在這邊正在做得是甚麼?
: 我竟然得提出自己曾經或者現在仍在實務界
: 作為"證明我不是學者而是實務工作者"的身分標示牌。
: 似乎只有這麼作,
: 我才得以還己身清白。
: 真諷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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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171.30.11
> -------------------------------------------------------------------------- <
作者: jdcbest ( 風雅諸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4:52:26 2009
那提供服務的人是不是也該一起跟著改?
接受服務的人在稱呼服務提供者時是不是也要改, 例如:
娼妓 也要改叫性服務員
社工師 也要改名社服員
心理師 也要改名心服員
醫師 也要改名醫療服務員
教師 也要改名叫教學服務員
律師 也要改名叫法律服務員
理財專員 也要改名叫理財服務員
生父母 也要改名叫生育員
養父母 也要改名叫養育服務員
以此類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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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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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lover (turtl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22:03:17 2009
他們本來就是服務使用者
而社工~是服務提供者
改變稱呼~其實在直接服務上沒有很大的影響吧!
而且~那也是對人的一種尊重
他們是有需求的 也需要被尊重
如果可以 他們也不希望能因為某些原因被服務
是吧?!
※ 引述《jdcbest ( 風雅諸 )》之銘言:
: 那提供服務的人是不是也該一起跟著改?
: 接受服務的人在稱呼服務提供者時是不是也要改, 例如:
: 娼妓 也要改叫性服務員
: 社工師 也要改名社服員
: 心理師 也要改名心服員
: 醫師 也要改名醫療服務員
: 教師 也要改名叫教學服務員
: 律師 也要改名叫法律服務員
: 理財專員 也要改名叫理財服務員
: 生父母 也要改名叫生育員
: 養父母 也要改名叫養育服務員
: 以此類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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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6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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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Mon Jan 12 00:09:47 2009
實務工作也分很多種
保護性和福利性?而且還會再去區分領域和服務類型
真的很建議學者先進們多參考不同領域的社工員的意見和看法
機構也很多類型吧?老人?小孩?養護?
機構是做外展的?經扶?還是養護或寄養?還是倡議?
做兒少保護和做急難救助的社工員看法也不見的一樣,工作模式也不一樣
醫院社工和經扶社工看法也不一樣阿
當然累積的經驗和知識也不同囉
所以案主還是服務使用者這個詞對每個領域的社工的意義當然也不一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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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37.120
> -------------------------------------------------------------------------- <
作者: tieniu (鐵牛哥哥)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Mon Jan 12 01:17:27 2009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實務經驗是尚方寶劍嗎?
小弟之前在的那家機構在爭取國品獎的時候,
評審的委員只有一位是醫療方面的專家,其它委員則以財經跟管理見長。
經過一番參訪後,其中一個委員就問了一個實務工作者會覺得是笑話的問題,
她問說為什麼你們一直在講個案個案的,感覺上好像是他們犯了什麼錯,
有案在身的樣子。
從一個完全外行的人的眼中居然跟學術界的人看到一樣的事情,
是不是學術界都跟外行人一樣?
是學術界只看到自己還是實務界只看到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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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68.102
> -------------------------------------------------------------------------- <
作者: regent2 (展翅飛騰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Mon Jan 12 14:11:18 2009
我看一下原 Po這個議題的文章
只是說某法規修訂規定要把"案主"改為"服務使用者"
並沒有說是實務界或是學界的點子
雖然說 各種委員會或是幕僚單位的意見來源可能以學界居多
但也不能排除有實務界想法參與其中
不過現在似乎大家的討論又轉向為"實務界"與"學界"之爭
孰高孰低,孰不時食人間煙火?孰欠缺初衷的理想性?!
我個人在法界混沌過幾年,對此專業雖也有微詞之處,不過自認為有一點值得我們
社工專業追求之處在於:
法界的實務界(律師,法官,檢察官)與學界基本上還蠻旗鼓相當
在社會地位上,在言論被尊重程度上,與專業的肯定上 (薪資就不用說了...差很多)
一個委員會,不會只有大學法律系的老師,法官律師檢察官實務經驗的意見同等受到重視
一個法律意見,呈現出來也不會只有法學界怎麼認為,實務界怎麼看,怎麼判也是很重要
在國家考試時,實務界與學界的見解都很重要
相對於社工界
我們希望建構出怎麼樣的合作模式?
如同前面有篇說的,我們的目標都是一致,為了提供案主或服務使用者更好的服務
很希望社工的實務界受到同等重視 不要一味膜拜學界的老師
學界老師也能多做一些直接有益於服務輸送與提供的研究
多了解實務界的困境,
運用其影響力與資源去創造更有利實務界與案主(服務使用者)的大環境
畢竟"出一張嘴比較容易" (知易行難啦!)
很多學界老師沒經歷過政府單位的科層體制
並不知道很多理想性的建言不是實務界不做
而是制度的問題 或是官僚的問題
我知道實務界其實對學界欠缺實務經驗是很嗤之以鼻
可是在面對出題老師或是所謂的評鑑等來自學界時
還是很難抵擋所謂的"權威"人士的光環或是標準答案
該怎麼呢?我不知道~~大家覺得呢?
美國這邊
我已經看到有實務界與學界共同出書掛名的例子 (是大型研究案,不是小paper!)
很是感動
最高興得應該會是我們的案主或是服務使用者吧!
這兩群關注她們的專業人士終於可以合作無間了!!
p.s.醫學院也是很多教授兼XX主治醫師
兩邊賺當然也是
但是顯示學界與實務是不分尊卑的~~
※ 引述《tieniu (鐵牛哥哥)》之銘言:
: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 實務經驗是尚方寶劍嗎?
: 小弟之前在的那家機構在爭取國品獎的時候,
: 評審的委員只有一位是醫療方面的專家,其它委員則以財經跟管理見長。
: 經過一番參訪後,其中一個委員就問了一個實務工作者會覺得是笑話的問題,
: 她問說為什麼你們一直在講個案個案的,感覺上好像是他們犯了什麼錯,
: 有案在身的樣子。
: 從一個完全外行的人的眼中居然跟學術界的人看到一樣的事情,
: 是不是學術界都跟外行人一樣?
: 是學術界只看到自己還是實務界只看到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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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171.30.11
※ 編輯: regent2 來自: 216.171.30.11 (01/1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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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hearted (隨遇)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Tue May 26 23:22:29 2009
雖然..這個討論串有點久了,還是挖出來..
因為覺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是一件很糟的事,
在英國的障礙福利政策中,他們真的是服務使用者,
而不是單單是意識形態或態度上的意義,
政府會發給障礙者一筆錢,讓障礙者去購買自己需要的輔具、想要的服務,
而不是像台灣一樣,政府訂了幾種補助方式,社工來評估要給障礙者哪些服務,
服務類型是很有限制,並可能根本不符障礙者需求的,沒有顧慮到障礙的多樣性,
像是對某些類別的障礙無用的居家服務..卻對重度障礙者聊勝於無..
細節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政策概念是這個樣子..
這樣的話,其實用服務使用者(消費者)很名符其實..
就和商業不會去爭論稱自己手上有幾個case,
還是該說幾個客戶是一樣的道理..只是個人習慣的問題..
這樣一來,服務和障礙者的關係也改變了,
不是給予的關係,而是供需的關係..服務使用者也可以算雇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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