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時代力量的七天假之一。自2016年《勞基法》修惡後,我們擇定七個具有紀念價值的日子,持續推動修法,希望讓這些日子都能成為台灣的國定假日。
今天,是國際人權日,也是美麗島事件紀念日。
50多年前的今天,聯合國正式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後通過的兩公約,深切啟發國際間對人權保障的重視。
41年前的今天,以美麗島雜誌社為主的「黨外人士」,組織民眾遊行和進行演講,訴求民主與自由,期盼能在國民黨威權統治下解除黨禁、戒嚴。
而當時,和平的訴求卻被執政者視為暴行,下令鎮暴。警總大肆逮捕「黨外人士」,並將之醜化為「暴力份子」。隨後,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多人,大規模軍事審判「美麗島大審」更是引起國際關注。
#以積極行動實踐人權主張
在國際人權日的今天,檢視時代力量在人權推動的成績單,自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今年8月正式運作,賦予可主動調查國家法律、政策中可能侵犯人權的問題的同時,時代力量即注意到國家人權委員會缺乏職權行使法作為工具,並提出相關草案。且身為民意最高機構的國會,也應有專責處理人權議題的委員會,所以積極提案力推設立人權委員會,並獲得立法院各政黨支持,目前已有初步共識,我們希望能夠盡速啟動黨團協商討論這項重要議題。
除此之外,時代力量積極推動多項人權法案,包含
#勞動人權
勞權部分,推動最低工資法制化,經計算勞工每月最低工資為3萬1309元;制定「國定假日法」還原7天假,將國定假日明定為19天;修改勞基法相關條文,將勞檢權改由中央直屬,統一規範裁量尺度定。
#居住人權
杜絕不當 #土地徵收,除要求修法明確化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外,也將提出落實舉辦行政聽證及廢除區段徵收等三大修法方向;貫徹#土地正義部分,攸關實價登錄2.0的三個法案,《平均地權條例》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在第一會期已提出修法,本會期會繼續提出《地政士法》的修正草案,並督促財政部能儘速啟動囤房稅修法,落實房地交易透明化,遏止炒房行為。
#環境人權
強化環境保護部分,提出《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彌補行政單位執法能量不足之問題、《能源管理法》明定政府單位節能與使用綠能等作法,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協助減緩地球暖化、《水土保持法》則希望公開水土保持審查的資訊並公開審查。針對《空氣污染防制法》主張排放有毒空污,不應抵換交易、明文授權地方,可制定更嚴格標準。而《礦業法》更是時代力量長期關心之議題,主張要實踐原住民族諮商同意,並落實礦權展限之環評。
#性平人權
時代力量於本會期,正式提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修正案,明列7項女性常用生理用品免徵營業稅。女性生理用品免稅,除了促進性別實質平等,更能實際減輕女性朋友在經期生理用品上的財務負擔;積極推動跨國同婚,保障跨國伴侶能夠平等享受婚姻的權利保障,並儘速提出跨國同婚的修法草案讓分隔兩地、無法共同生活的困境獲得解決。
#41年前的台灣歷史,#就是香港如今的政治現實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在民主化過程中,不容忽視的重要事件,是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關鍵轉捩點。
從民眾和平遊行演講、不明人士激化群眾、警民衝突擴大、鎮暴車和鎮暴警察登場、催淚瓦斯或荷槍實彈、醜化抗議群眾、以國家安全為由濫捕和起訴人民。這一幕幕對台灣人來說已成歷史的場景,卻正活生生在香港上演。
41年前的台灣歷史,就是香港如今的政治現實。唯一改變的是照片畫面從黑白變為彩色,而不變的是巨大的威權仍令人窒息。
雖然我們一方面慶幸,台灣已打破威權的桎梏,持續深化民主和自由的價值,令人遺憾地,香港卻在極權高壓統治下無法呼吸。時代力量將持續關注、聲援香港,同時監督政府強化援港機制,我們也再次敬告中國和港府,不要再漠視人權,用威權和暴力來對抗民意注定會失敗,民主和自由終將勝利。
時代力量殷切期盼,人權乃至於民主和自由的價值,能夠在台灣更加深化,同樣也希望這些價值在世界各地都能夠彰顯,讓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都可以被尊重及保障。這條路很難,但我們的努力不會間斷。
在爭取人權的路上,時代力量過去不曾缺席,未來也一定會有時代力量的身影。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同意 在 黃世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何謂部落?誰來開發?】今日世杰質詢 原住民族委員會 夷將主委,指出《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內對部落、部落成員、家戶等名稱有嚴重定義失當。另外,在 #知本光電案 的程序上,亦有開發主體從台東縣政府錯置為廠商的問題。
錯誤的《諮商同意辦法》設計,不僅無法成為確認共識的管道,更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精神,導致部落內部撕裂紛爭,對族人、廠商、政府是百害而無一利。
世杰要求原民會應立刻進行法規檢討,擔任保護原住民族文化的責任,避免後續更多衝突與錯誤的發生!
#內政委員會
#卡大地布
#原基法21條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32條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同意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013採訪通知】
給原住民安居樂業的機會:屏東縣永久屋災民請願行動
時間: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屏東縣政府大門
縣政府日前公告將於10月15日前往禮納里永久屋強制拆除所謂「違建戶」,我們不敢相信,在沒有經過輔導與誠意溝通之下,縣府竟然想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對待失去家園的災民,無情地拆毀族人辛苦打造的家屋,這對歷經災難被迫移住他鄉的我們,情何以堪!10年前我們受災的族人,配合政府讓山林休養的政策,離開了美麗的家園,在這裡胼手胝足,重新找到族群再出發的機會,如今縣府將以一紙拆除違建的公文,讓我們辛勤努力的夢想化為烏有,這難道符合潘孟安縣長「安居樂業」的施政目標嗎?
莫拉克風災迄今已逾10年,但永久屋的災民仍然沒有脫離災難,十年來政府的漠視與不作為,讓災民在產業發展、文化保存、社會適應、心理健康方面持續處於災難的衝擊中。這與政府當年大肆宣揚的「浴火重生」、「分享驕傲」、揚帆出航」,相距甚遠!事實上,不論是在文化傳承、生活機能、空間利用等方面,重建政策陸續出現定位不明、法令相互矛盾等現象,不僅永久屋無法因應族人需求而改建、建物基地使用與產權也是劃分不清、而相關的產業發展更因諸多限制導致居民無所適從,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以及族群永續發展的機會。
200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10 條強調:不得強迫原住民族遷離其土地或領土。如果未事先獲得有關原住民族的自由知情同意和商定公正和公平的賠償,並在可能時提供返回的選擇,則不得進行遷離;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 條也明確指出:「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如今,政府拒絕讓原住民回到原鄉,卻又不給災民在永久屋安居樂業、自主發展的機會,根本違反人權公約,也違背政府當初強迫族人搬離原居地的承諾。
試問,屏東縣滿街的違建戶,為何不見政府發揮公權力,強制拆除?難道因為永久屋災民沒錢沒勢,就可以成為政府執行所謂「公權力」的對象和祭品嗎?10年前遭受風災吹殘的災民,到了永久屋仍然無法擺脫弱勢的悲苦命運嗎?
目前屏東縣的永久屋基地包括禮納里、長治百合部落園區、巫拉魯茲、新來義部落以及牡丹高仕中間路,將近1200戶永久屋,為響應政府發展觀光、安居樂業的政策,近幾年開始進行局部空間改建以因應需求,如今縣府針對個案強行拆除,不僅違背當初鼓勵居民自主發展的承諾,更抹煞了永久屋的族人重建家園、自力更生、復振部落文化的努力。
我們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與不公,更反對針對特定對象的打壓,我們呼籲縣府暫緩拆除所謂「違建」,全盤檢討現行永久屋相關法令,重新研議真正可以達到族群正義、永續發展、文化延續的永久屋重建方案。
發起單位:
莫拉克災後權利促進會
魯凱民族議會
長老教會魯凱中會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屏東縣議會蔣月惠議員服務處
新北市三鶯部落
(徵求團體連署中...)
【1013採訪通知】
給原住民安居樂業的機會:屏東縣永久屋災民請願行動
時間: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
地點:屏東縣政府大門
縣政府日前公告將於10月15日前往禮納里永久屋強制拆除所謂「違建戶」,我們不敢相信,在沒有經過輔導與誠意溝通之下,縣府竟然想用如此粗暴的方式對待失去家園的災民,無情地拆毀族人辛苦打造的家屋,這對歷經災難被迫移住他鄉的我們,情何以堪!10年前我們受災的族人,配合政府讓山林休養的政策,離開了美麗的家園,在這裡胼手胝足,重新找到族群再出發的機會,如今縣府將以一紙拆除違建的公文,讓我們辛勤努力的夢想化為烏有,這難道符合潘孟安縣長「安居樂業」的施政目標嗎?
莫拉克風災迄今已逾10年,但永久屋的災民仍然沒有脫離災難,十年來政府的漠視與不作為,讓災民在產業發展、文化保存、社會適應、心理健康方面持續處於災難的衝擊中。這與政府當年大肆宣揚的「浴火重生」、「分享驕傲」、揚帆出航」,相距甚遠!事實上,不論是在文化傳承、生活機能、空間利用等方面,重建政策陸續出現定位不明、法令相互矛盾等現象,不僅永久屋無法因應族人需求而改建、建物基地使用與產權也是劃分不清、而相關的產業發展更因諸多限制導致居民無所適從,嚴重影響居民生活,以及族群永續發展的機會。
200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10 條強調:不得強迫原住民族遷離其土地或領土。如果未事先獲得有關原住民族的自由知情同意和商定公正和公平的賠償,並在可能時提供返回的選擇,則不得進行遷離;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 條也明確指出:「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如今,政府拒絕讓原住民回到原鄉,卻又不給災民在永久屋安居樂業、自主發展的機會,根本違反人權公約,也違背政府當初強迫族人搬離原居地的承諾。
試問,屏東縣滿街的違建戶,為何不見政府發揮公權力,強制拆除?難道因為永久屋災民沒錢沒勢,就可以成為政府執行所謂「公權力」的對象和祭品嗎?10年前遭受風災吹殘的災民,到了永久屋仍然無法擺脫弱勢的悲苦命運嗎?
目前屏東縣的永久屋基地包括禮納里、長治百合部落園區、巫拉魯茲、新來義部落以及牡丹高仕中間路,將近1200戶永久屋,為響應政府發展觀光、安居樂業的政策,近幾年開始進行局部空間改建以因應需求,如今縣府針對個案強行拆除,不僅違背當初鼓勵居民自主發展的承諾,更抹煞了永久屋的族人重建家園、自力更生、復振部落文化的努力。
我們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與不公,更反對針對特定對象的打壓,我們呼籲縣府暫緩拆除所謂「違建」,全盤檢討現行永久屋相關法令,重新研議真正可以達到族群正義、永續發展、文化延續的永久屋重建方案。
發起單位:
莫拉克災後權利促進會
魯凱民族議會
長老教會魯凱中會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屏東縣議會蔣月惠議員服務處
新北市三鶯部落
(徵求團體連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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