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y To A Safe Distance 系列講座 X 周宇修】
#第一場講座報名開始 #抽獎
Key To A Safe Distance系列講座的第一場即將要跟大家見面了!
我們將透過四位講者,聚焦 #資訊安全與資訊監控 和 #疫情影響的科技發展,兩大主題,與大家一起思索疫情與資安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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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肆虐下,藉由資訊科技,國家得以取得人民的隱私資料與足跡,進而達成防疫目標。但與此同時,你我的個人資料卻也因此暴露在危機之中。由此衍伸出來的人權課題,成為後疫情時代的我們必須面對的挑戰。然而,人權與防疫當真是非此即彼的關係嗎?這次講座,我們邀請到 周宇修律師,從法律人的立場為我們分享,我們要如何在疫情肆虐下保護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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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To A Safe Distance ep1|
➡️ 講者:周宇修(台灣人權促進會 會長)⬅️
講題:指紋、晶片身分證、人臉辨識與防疫:個人資料如何保護?
▌講者介紹
📌 職務
執業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2019~迄今)
臺北律師公會監事(2020~迄今)
文化部法規會委員(2016~2018, 2020~2022)
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審議委員會委員(2017~迄今)
📌 執業領域
一般民刑事、行政訴訟、競爭法、稅務與金融科技法規,此外仍與其他社運團體保持聯絡
📌 經歷
1️⃣ 政治大學法律學院學士、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人
2️⃣ 迄今已成功獲得多次大法官之全部或部分違憲宣告解釋(司法院釋字670、718、725、755、756、796、799,分別包含冤獄賠償、集會遊行與人民訴訟權),同時亦協辦年金改革、黨產條例釋憲案。此外在我國代理多起反歧視訴訟,如國防大學退學HIV學生、快樂山都市原住民、身心障礙、難民營救等案。
3️⃣ 2014 年 8 月受美國PILnet邀請參加該組織之公益律師培訓計畫
4️⃣ 2019 年 7 月起於謙眾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資深顧問,以與公法、跨國之相關非訟及訴訟案件為主要執業領域。
▌場次資訊
時間|5/7 (五) 19:00 ~ 21:00 (18:50 開放入場)
地點|清華大學 蒙民偉樓 102 演講廳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e9YQz7
⚠ 報名截止於 5/6 (四) 中午 12:00 ,名額有限,趕緊報名吧!
▌注意事項
1️⃣ 18:50 開放入場,請盡量提早 10 分鐘報到
2️⃣ 本系列演講與清大服學、交大藝文護照合作,詳情請看粉專說明文
聽講座之外,還有機會帶走大獎 ✨✨
👉 森寫真機店 – 富士即可拍 (名額 5 位)
讓你隨手記錄珍貴的日常!
凡報名講座者,皆享有抽獎資格喔😍 (註: 以當日現場簽到簽退單為主)
⚠中獎名單將於系列講座結束後一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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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梅竹黑客松
協辦單位:清華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陽明交通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清華書院 載物書院
#KeyˍToˍAˍSafeˍDistance
#資訊安全與資訊監控 #疫情影響的科技發展
「釋字725」的推薦目錄:
釋字725 在 李俊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今天經過一番激烈衝突後決議: 週五監院人事同意權案依原定議程不變,將進行人事同意權之投票。
針對在野黨指出,立院沒有實質進行詢答,程序無效一事,已有許多學者指出,程序上沒有問題,若國會不行使同意權才是真正違憲。我也來談談我的看法:
第一,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32號,監察委員之任命,須經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兩要件,只要符合這二要件,則任命程序完全合法合憲。
第二,按照大法官釋字342號意旨也明確指出,基於國會自律原則,議事規則除非明顯牴觸憲法者,否則全權由立法院內部自行決定。因此,此次立院同意權之行使,應當遵循6月29日立院院會決議通過所排定的議程進行。
第三,本案被提名人都已提供簡歷、自傳、著作、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及財產清單等諸多資料;雖口頭詢答因國民黨、民眾黨杯葛未能進行,然上述資料皆已事先供全體立法委員參閱,並且所有被提名人都在預定時程至立院備詢說明(我也陪了三天),未能真正上台詢答,不能歸責於被提名人,更不能指其程序無效。
上述三點,完全證明在野黨所稱沒審查就投票是違憲的說法是刻意扭曲;唯有按照程序的進行人事同意權之投票,才是合於憲法,若不行使同意權投票,才是違憲!
#國民黨就是義和團式反對
#時力我沒問到程序無效
#民眾我要求撤回提名但我又沒問到所以無效
釋字725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擬答:課本4-14~16頁解釋性行政規則
二、擬答:課本2-57~2-61頁,最好能加上釋字第785號的意旨加以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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