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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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 ... <看更多>
浪費社會國家的資源(法院與警察),還有其它他亂告的一堆人的時間! (我知道精神病患者也有捍衛自己權益,控告他人的權利!但不應該是這種態度這種行為這種立場; ... ... <看更多>
嗆「開門的是烏龜」 男亂停燒肉店停車場還喊告!|TVBS新聞. TVBS NEWS ... 威脅店家開門還嗆告@東森新聞CH51 ... 超狂父女1神物幽默 反制 @東森新聞CH51. ... <看更多>
像冷氣事件,我們有辦法反告他嗎?和解了還再告一次. 動不動就找小問題來提告,收到法院的文,莫名奇妙的就得放下 ... ... <看更多>
2 F →songzhen: 提告人的權利到底什麼是"濫訴"你也說不出統一的標準 08/10 13:24 ... 12 F →JustSad: 沒緣由亂告你可以告對方誤告,能被告自己也該檢討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