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購買權判例 在 #優先承購權#系爭土地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 ... - YouTube 的評價 優先 承購權#系爭土地行使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所定之 優先 承購權#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以存證信函將買賣契約條款通知共有人,請共有人於15日內表示 ... ... <看更多>
優先購買權判例 在 即難認已合法通知行使優先承購權。 📌本件情形 的評價 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507 號民事判決[關於給優先購買權人之通知中:#同樣條件的揭露程度/範圍] 查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共有土地之全部,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