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2-1罰則 在 經濟部呼籲公司盡快完成申報程序。 為配合洗錢防制 - Facebook 的評價 為配合洗錢防制,新公司法增訂第22條之1,公司一律需強制申報董監事、經理人及逾10%大股東的持股數或出資額等資料,並在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所設置的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