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 在 國發會-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 的評價 外國教師之工作許可改由教育部核發;開放補習班聘僱短期技藝類外國教師;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特定專業人才,其聘僱許可及居留有效期間由3年放寬至5年;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