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訊問或詢問之方式 在 原則上可以誘導訊問被告,但須遵守刑事訴訟法第98條 的評價 官或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對於證人之訊 問或詢問,#除禁止以不正方法取供以擔保其陳述之任 意性外,對於訊問或詢問之方式,刑事訴訟法並未明文 加以限制。 ... <看更多>